无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无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无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无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5)《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400-2002;

6)《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7)《ZTQ型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Q/CYZTQ018-2002;

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9)《火灾自动报警通用技术条件》GB4717

10)业主工程进度安排计划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工程内容简介

本工程为独立的气体灭火系统,火警控制盘设在本层,负责本系统信息的通讯、显示、管理和控制,并通过预先编制好的智能化程序自动或手动输出控制信号,从而向相关消防设备发出动作指令,同时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报警信号、故障信息、联动信号等分别显示在控制盘上。

1)系统控制:本系统设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2)当采用火灾探测器时,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

号后才能启动。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秒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3)手动控制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

心点距地面1.5m。

4)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无论系

统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均能在一处完成系统启动或急停的全部操作。

四、防护区的要求:

1)防护区必须为独立的封闭空间,电缆及管道出入口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2)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

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200Pa;

3)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设在与走廊

相隔的内墙上,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4)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

区内打开;

5)防护区应设有能在30秒内使该区人员疏散完毕的走道与出口,在疏散走道

与出口处,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6)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7)防护区内、外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入口处应设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

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

8)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10)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

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五、施工方法

1)线管敷设

1.1材料要求:

1.1.1钢管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镀锌管应外表完整,无剥落现象,并有相关材质证明材料。

1.1.2锁紧螺母外形完好无损,丝扣清晰,并有产品合格证。

1.1.3护口要完好无损,丝扣清晰,并有产品合格证。

1.1.4接线盒板厚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镀锌层无剥落,无变形,开焊,敲落孔完整无缺。

1.1.5圆钢、扁钢、角钢等材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1.2作业条件:

配合土建做好各类报警器件在墙上和吊顶板上安装定位开孔的工作。

1.3安装工艺:

1.3.1工艺流程

吊顶内管路敷设→预制加工管路支、吊架→测定盒、箱及吊架固定点位置→支架、吊架固定→盒、箱固定→管路敷设→管进盒、箱→防腐处理

1.3.2明配管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管子外径的6倍,支、吊架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加工。

1.3.3盒、箱安装:盒、箱安装应牢固平整,开孔整齐。

1.4质量标准:

1.4.1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明配管及支、吊架应平直牢固,排列整齐,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1.4.2箱、盒位置设置正确,牢固可靠,管子进入盒、箱处应顺直,锁紧螺母固定的管口,盒内螺母应锁紧,线路进入设备的管口位置正确。

2)线缆敷设

2.1材料要求:

2.1.1导线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2.1.2镀锌铁丝或钢丝应顺直无背扣、扭接现象,并具有相应的机械拉力。

2.1.3护口:根据管径的大小选择相应规格的护口。

2.2操作工艺:

2.2.1工艺流程:

选择导线→穿带线→扫管→放线断线→导线绑扎→带护口→穿线→导线接头→接头包扎→线路检查绝缘摇测

2.2.2相线颜色:红色为探测器“+”,蓝色为探测器“-”,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2.2.3穿带线是检查管路是否畅通,走向及盒、箱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图的要求(符合所选定产品性能的要求)。

2.2.4放线前根据施工图或按选定产品对布线的要求核对导线的规格、型

号、穿线根数。

2.2.5管内穿线:

①钢管在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全,如有遗漏或松动破损均应补齐。

②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要在穿线的同时往管口吹适量的滑石粉。

2.2.6导线的连接:

①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

②导线应在接线盒内压接后,绝缘防护符合规范要求。

2.2.7线路检查及绝缘摇测:

①线路检查:接、焊、包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自检和互检,检查导线连接质量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纠正,检查无误后进行绝缘摇测。

②绝缘摇测:线路的绝缘摇测选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

2.3质量标准:

2.3.1导线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定。

2.3.2每一回路的导线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系统接地阻值≮1 MΩ。

2.3.3接线盒、箱内清洁无杂物,护口、护线套管齐全无脱落,导线排列整齐,并留有适当的余量,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线芯。

2.3.4符合《火灾自动报警施工及验收规范》50166-2007的有关规定。3)报警设备安装

3.1设备安装所具备条件:

室内施工地面、门窗均上锁、吊顶等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3.2材料要求:

3.2.1报警设备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2.2报警设备外观良好,并有保护措施,相关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3.3探测器安装

3.3.1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3.3.2探测器周围0.5m以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0.5m。

3.3.3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

罩)。

3.3.4探测器的底座应牢固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

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口处应有明显标志。

3.3.5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4紧急启停按扭的安装

3.4.1紧急启停按扭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5m,安装

牢固并不应倾斜。

3.4.2紧急启停按扭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5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3.5.1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气体灭火控制器安装:壁挂式主机采用膨胀螺栓

与墙体固定安装。

3.5.2控制器中心距地面不小于1.5m,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距离门口不

小于30cm。

3.5.3控制器操作面要留有足够空间。

3.5.4控制器接线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遥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

家要求压线。

3.5.5配线要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

3.6质量标准:

3.6.1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

3.6.2设备名称规格标志牌齐全。

3.6.3固定牢固,柜(盘)间缝平整统一,接地应牢固,并有显示标志。

3.6.4配线整齐,标识清楚。

3.6.5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用电源线引入,严禁用插头电源线,

并应有明显标志。

六、调试

1)火灾自动报警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施工记录、检验记录。

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

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

4) 按照使用操作手册标明的开机条件,用万用表检测各部配线和机内配置是否符合出

厂前标定的技术指标,确认无误后送电开机,按照使用功能逐项进行操作试机。

5) 按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

120h ,写出调试开通报告。

七、验收

1) 本系统应严格按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经消防主

管部门认可的设计和施工图施工及验收;

2) 系统应具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有效型式检

验合格报告。

八、施工工序安排

九、施工安全措施

1) 施工前进场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总包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和生产中使用的手持电动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4)严禁拆改电气设备,任何人不得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5)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所有机具必须达到三级控制两极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一台电气开关控制多台用电设备,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8秒。施工现场配电箱内必须有专用的零线端子(N)、接地端子(PE)。

北京国泰瑞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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