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课中国法制史-1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历年真题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2年真题)西周穆王统治时期制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典是( )。
A.《九刑》B.《汤刑》C.《吕刑》D.《禹刑》正确答案:C解析:周穆王命司寇吕侯制作《吕刑》,《吕刑》全面贯彻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提出了“上下比罪(类推)”“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罪疑从轻、罪疑从赦)”“中罚、中道、中正(宽严适中)”的刑法原则,制定了“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的因地、因时制宜的刑法原则,并规定了较为完整的赎刑制度。
因此,《吕刑》是当时具有代表性的法典,故选C项。
“九刑”有两种说法:一说认为“九刑”是西周的一部刑书,因九篇而得名;另一说认为,“九刑”是九种刑罚,即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加上鞭、扑、赎、流,合称“九刑”。
“九刑”可能在西周后期才成型,但周穆王时期为西周中期,且仅为刑书,故不选A 项。
《汤刑》为商朝法律的总称,《禹刑》为夏朝法律的总称,故不选B、D项。
知识模块: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2.(2012年真题)中国古代“改法为律”始于( )。
A.周公制礼B.商鞅变法C.邓析“竹刑”D.“约法三章”正确答案:B解析: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将《法经》改编为秦律,史称“改法为律”。
“改法为律”后使律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强调了法律的普遍性、稳定性和必行性。
可见,选B项。
周公制礼是西周时期比较大的立法活动。
邓析为春秋时期的郑国大夫,他私刻竹刑,这是春秋时期一次比较重要的成文法公布活动。
公元前207年,刘邦兵人咸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标志着西汉立法的开端。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试卷1(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11年真题)《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分数:2.00)A.参议会B.人民代表会议√C.三三制D.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解析:解析:《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会议,故选B项。
3.(2012年真题)革命根据地时期,工农民主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是( )。
(分数:2.00)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B.《兴国土地法》C.《井冈山土地法》√D.《中国土地法大纲》解析:解析:革命根据地时期,工农民主政权制定了三部具有代表意义的土地法,即《井冈山土地法》(1928年)、《兴国土地法》(1929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1931年)。
其中,《井冈山土地法》是工农民主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故选C项,不选A、B项。
《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是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制定的土地法,故不选D项。
4.(2013年真题)人民代表会议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渊源,该政权组织形式确立于( )。
(分数:2.00)A.土地革命时期B.抗日战争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解析:解析:1946年4月(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在政权组织上规定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各级政权形式上开始由参议会过渡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该制度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渊源。
可见,选C项。
法学《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案

程婴和公孙杵臼设计救出赵武。 03
名案审判过程与结果探讨
01 赵武长大后复仇成功,恢复赵氏名誉。 02 张汤审鼠案审判过程 02 张汤受理老鼠偷食案,详细勘查现场。
名案审判过程与结果探讨
依法审判,对老鼠进行笞 刑并判处死刑。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审判过 程
此案体现了张汤的公正和 严谨。
批判地继承传统法律文化,推动当代法治进步
01
对传统法律文化的 批判
如封建等级观念、重刑轻民思想 等。
02
继承传统法律文化 的优秀成分
如重视道德教化、强调社会和谐 等。
03
推动当代法治进步 的措施
如完善法律体系、推进司法改革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
06
总结回顾与拓展延伸
关键知识点总结回顾
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分组讨论中国古代某个朝代的法律制度或法律文化,并 准备向全班汇报讨论成果。
THANKS
感谢观看
背景
西汉时期,张汤初任长安吏,负责审理案件。
简介
张汤在审理一起老鼠偷食案件时,严格依法办案,展现了他的才 能和公正。
历代名案简介及背景分析
案例三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背景
清朝同治年间,浙江余杭发生一起谋杀亲夫案。
简介
杨乃武被诬陷与小白菜通奸并谋杀其夫,历经多次审理终得昭雪。
名案审判过程与结果探讨
赵氏孤儿案审判过程 01
要重视家庭教育和家族传统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
从名案中汲取历史智慧,启迪现代法治建设
01
张汤审鼠案的启示
02
要注重细节和证据在审判中的重要性,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中国法制史第一章课件.ppt

三 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结构
中国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和奴隶为两大对立阶 级存在。
A、古代社会的阶级差别是以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为特征 的;
B、夏、商、周的阶级关系以宗族为基础,这种自由人 和非自由人的对立是以自由的宗族和非自由的宗族 为特征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对立表现为统 治宗族和被统治宗族的对立;
C、阶级关系的内在流动性
四 中国奴隶社会的宗法政治结构
1、宗法制度的涵义
2、宗法制度的发展
A、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的传统习惯演变而来。 B、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也被改造成以血缘为纽带的, 调整家族内部关系与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 的行为规范。 C、周朝建立以后,为了在广大统治区内巩固奴隶制的统 治秩序,适应封邦建国的需要,以及确立等级从属的体制, 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备的宗法制度。
西周通过宗法制度将亲与贵、王权与族权进一 步联结起来,以致法律也带有国法与宗法的双重性 质。例如“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公羊传·隐公元年》)是宗法也是国法,王位继 承和各宗支继承都要遵守。奴隶制的法律,不仅体 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而且是维护这种统一的重 要手段。
五、是以神权思想为基础建立的法律制度
B、法律主要表现为刑,“ 刑起于兵 ”。 古人经常兵刑并提,兵即是战争。刑起于兵,说的是刑与 战争分不开。所谓 “ 大刑用甲兵 ” ,指最重的刑罚是实行 军事讨伐,有兴师问罪之意。
二 中国奴隶制法的发展
→商、西周是奴隶制法律的发展完备时期
1、礼、刑结合法律体系的形成
A、“刑”的发展——《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 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这些都说明了中国奴隶制法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公开的阶级 不平等的奴隶主专政的法。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50.00)1.______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的基础。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C.解放区民主政权时期D.新中国成立初期工农民主政权时期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的基础。
2.1946年,决定将抗战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的文件或者法律是______。
A.“五四指示”√B.《关于土地改革的指示》C.《中国土地法大纲》D.《井冈山土地法》“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战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
《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1947年。
3.______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领导土地革命经验的总结,是一部彻底的反封建的革命纲领。
A.《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B.《中国土地法大纲》√C.《井冈山土地法》D.《兴国土地法》《中国土地法大纲》代表了革命根据地时期土地立法的最高成就。
4.破坏坚壁财物罪是______确定的罪名。
A.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B.工农民主政权时期C.抗日民主政权时期√D.解放区民主政权时期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主要罪名有:汉奸罪、盗匪罪、破坏边区罪和破坏坚壁财物罪。
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最高审判机关是______。
A.最高法庭√B.高等法院C.最高裁判部D.政府审判委员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最高审判机关是最高法庭。
6.在经济上规定采取公营、合作和私营三种方式的宪法性文件是______。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抗日救国十大纲领》C.《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经济上采取公营、合作和私营三种方式;普及文化;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7.规定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的土地法是______。
A.《兴国土地法》B.《井冈山土地法》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D.《中国土地法大纲》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干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一些规定体现了“左”倾倾向,如在土地分配上,规定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1-2_真题-无答案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1-2(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央主审机关的朝代是______A.唐朝C.元朝B.宋朝D.明朝2.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______。
A.《大清民律草案》 B.《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C.《中华民国民法》 D.《不动产登记条例》3. 对《临时约法》全面反动的宪法性文件是______。
A.“天坛宪草” B.“段记宪草”C.“贿选宪法” D.“袁记约法”4. 秦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是______。
A.司寇 B.大理寺C.廷尉 D.刑部5. 下列属于汉朝为打击地方诸侯势力制定的法律是______。
A.通行饮食法 B.酎金律C.沈命法 D.见之故纵之法6. 《法院组织法》通过后,南京国民政府在司法审判制度上实行______。
A.三级二审制 B.三级三审制C.四级二审制 D.四级三审制7. 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郑国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B.“傅别”是西周时期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C.所谓“殷彝”指的是商朝的法律D.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是没落的奴隶主贵族阶级挽救其统治的重大措施8. 管制刑出现于______。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 D.清末9. 最早确立“刑律统类”编纂方式的封建成文法典是______。
A.《大中刑统》 B.《大周刑统》C.《宋刑统》 D.《庆元条法事类》10. 唐朝法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______”。
A.坐夫 B.坐妻C.不坐 D.父母坐11. 中国古代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是______。
A.《唐律疏议》 B.《宋刑统》C.《大明律》 D.《明大诰》12. 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大清现行刑律》B.《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暂行新刑律》D.《大清现行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13. 为中华民国的成立做准备而公布的宪法性文件是______。
中国法制史笔记精讲(一)

中国法制史笔记精讲(一)第一讲中国历代立法制度一、中国法制的起源二、中国法制的类型中国法制史的发展,经历了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
每一时期,出现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不同类型的法制。
三、中国历代法制的思想法制思想指导了某一个时代的法制,也就指导了某一个时代的立法和司法,所以应对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一)夏、商、西周的法制思想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天命神权的思想。
夏朝,“奉天罚罪”,商朝,除此还有“君权神授”,在西周,出现新的天命观,就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同时还加上了宗法思想“亲亲、尊尊”。
(二)春秋春秋时期是过渡时期,这时期的法制思想特点用夫子的话来讲,就是“礼崩乐坏”,从礼制思想向法制思想过渡。
(三)战国及其战国以后的秦朝这个时期的法制思想主要是法家的法治思想,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人,主要观点为“重刑轻罪”,“刑无等级”,“事断于法”,等等。
这一时期,列国争雄,由于法家思想是积极进取的思想,讲耕战,依法治国,刑无等级,所以被采用。
(四)西汉及以后(重点)1.西汉初期不再采用法家的法制思想,改用黄老思想(黄帝,老聃),也就是道家思想,其核心是清静无为。
这时期的法制思想为“轻徭薄赋,约法省刑,安定百姓,与民休息”。
因为用法家思想取天下,是可以的,而无法用以守天下。
而且,经过秦末战乱,土地荒芜,百姓不堪重负,所以要用黄老思想安定百姓,巩固统治。
这一时期,经历了高祖,文帝,惠帝,景帝几代帝王。
2.西汉中期汉武帝当政的时候,汉武帝希望建立大一统的局面,需要大一统的思想。
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这时的儒家思想不同于孔孟之儒。
按照宋朝的儒生的观点,称此为杂儒。
这时的儒家思想,融合了儒家的德、礼、教和法家的政、刑、罚等思想,还搀杂了阴阳家等其他的思想。
所以这时的法制思想可以概括为“德主刑辅,礼法并用”。
这一思想对以后的中国古代社会乃至近代社会影响深远。
四、中国历史上的各类法律形式(主要介绍1840年以前的法律形式)(一)习惯法(二)刑、辟、法、律、条画、条例(可以归到法一类)夏、商、周三代用“刑”,有时用“辟”,还有时“刑辟”连用;春秋时期用“法”;战国商鞅时,改“法”为“律”,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称为“条画”;明清时期把单行的法称为“条例”。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西周关于婚姻的“六礼”制度中,把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订婚称为( )。
(分数:2.00)A.纳采B.纳吉√C.纳征D.问名解析:解析: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
六礼内容是:(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家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男家在女家答应议婚后,请媒人问女方的生年日月时辰,并卜于祖庙以定吉凶;(3)“纳吉”,即男家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家,决定订婚;(4)“纳征”,又称为“纳币”,即男家送聘礼给女家;(5)“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择定婚期;(6)“亲迎”,即男子赴女家迎女方,举行结婚仪式。
3.西周时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被称为( )。
(分数:2.00)A.五听√B.五刑C.五过D.五罚解析:解析:五听为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
五听为西周时期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
五过为西周时期官吏渎职犯罪的五种情形。
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
五罚属于“五过之疵”的情形。
4.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 )”。
(分数:2.00)A.禹刑√B.汤刑C.九刑D.五刑解析:解析: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1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8,分数:28.00)1.春秋时期“竹刑”的制作者是A.子产B.邓析√C.李悝D.商鞅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
法制史的考题很多考查细化记忆,所以在做这类题目的时候,最好将选项涉及的知识点都简单回顾,以便达到理解记忆的效果,上述四人的成果或事迹分别是:子产铸刑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邓析编订竹刑;李悝颁布成文法典《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例比较完备的封建性质法典;商鞅在秦国变法。
重要法律人物的作为或成就一定是考试重点。
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
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A.丈夫B.公婆√C.自己的父母D.夫家的祖辈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婚姻制度。
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亦不能休妻。
“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是出于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从逻辑上分析一下另三个选项,为丈夫守孝则无所谓丈夫休妻了,嫁入夫家之后再为自己父母守孝是不合礼法的,再者,通常守孝都是儿子为父母、或者长孙为祖父母,对于已婚妇女而言则首要的是公婆,而且祖辈的概念太宽泛,所以只能是B选项。
类似“七出三不去”这样长期延续的具体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
3.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是指A.惯犯B.偶犯C.故意D.过失√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主要刑法原则。
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
古书上的生僻字的含义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有些只能简单记忆。
现代法律概念在古代的名称是考试重点。
4.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A..讼√B..告C..狱D..诉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司法制度。
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词讼,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有所区分。
其中“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
“狱”与“讼”,大致相当于近世的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因其性质不同,所以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别。
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跟当代法律制度有对比的知识点一定是重点。
5.比较完善的赎刑制度最早见于A.禹刑B.汤刑C.吕刑√D.法经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立法概况中的《吕刑》。
西周经成康之治后,至穆王时国势渐衰,财政拮据。
周穆王为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
它应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吕刑》继承并贯彻了周初明德慎罚的思想,以苗民无德滥刑而亡国绝祀的历史教训说明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强调必须以德教为本,用刑适中(“明于刑之中”),提出惩罚与罪行相符(“其罪惟均,其审克之”“上下比罪”),结合具体案情灵活处断(“刑罚世轻世重”“轻重诸罚有权”)、案情不能确定时从轻不从重(“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等审案原则,还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办法,赎刑由此开始制度化。
可以结合西周的法律思想的内容如明德慎罚、罪刑相符等来理解和记忆《吕刑》中的内容。
《禹刑》、《汤刑》分别是夏、商时期法律的总称,《法经》是李悝在魏国颁布的成文法,都有其时代背景的特点,均可结合理解。
重要法典中的特别或者开创性内容一定是考试重点。
6.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A.三宥之法B.三风十愆C.三赦之法D.五过之疵√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主要罪名。
本题也可以将另外三个概念比较记忆:“三宥之法”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周礼·秋官·司刺》载有三宥之法:“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
”“三风十愆”之规定,即官吏有巫风(庭内起舞、沉溺酒歌等)、淫风(贪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等)、乱风(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疏远贤德高士、亲近庇护小人等)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行为者,将受到墨刑等的处罚。
“三赦之法”是针对老幼愚笨者的宽大处理、赦免其罪,“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耄,三曰蠢愚”,此三者除犯故意杀人罪外,一般皆赦免其罪。
“五过之疵”即司法官的五种罪过:“惟官”(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
有特色的具体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
7.我国奴隶制的五刑为A.笞、杖、徒、流、徙B.昏、墨、贼、赎、鞭C.墨、劓、剕、宫、大辟√D.折杖、充军、刺配、迁徙、凌迟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有关商朝刑事立法中的奴隶制五刑。
五刑制度在我国古代是流传并发展变化的:奴隶制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曹魏恢复五刑后,到晋代五刑变为死、徒、笞、罚金、赎刑;北魏五刑为死、流、徒、鞭、杖;北周五刑为杖、鞭、徒、流、死;隋朝《开皇律》最终形成封建制五刑为笞、杖、徒、流、死。
此类在一定沿革基础上不断发展的制度,一定是重点,而且要特别注意梳理发展变化的特点,以便不同时期比较记忆和区分。
8.《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______”。
A.商刑B.汤刑√C.吕刑D.九刑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汤刑。
夏商两朝的法律总称分别为禹刑和汤刑,都带有对祖先或者朝代建立者的尊敬与怀念之意,故以大禹和商汤的名字命名。
9.商朝有“三风十愆”的规定,其中三风中的巫风是指A.庭内起舞、沉溺酒歌√B.贪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C.巫蛊乱政、残害忠良D.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亲小人远贤臣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商朝立法概述。
对于古代的这些名词概念,不能简单地以现代意思揣度,除非古文功底深厚,否则只能细心识记。
巫风虽然带有“巫”字,但其主要针对的是官吏只顾吃喝玩乐、不理政事;淫风则指贪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有点类似于今天的生活作风层面;乱风则指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亲小人远贤臣,侧重执政思想观念和用人方面。
10.关于奴隶制五刑,流行的说法认为最早源于A.上古祭祀活动中的献俘、杀俘仪式B.原始社会后期军法、军令的积累C.先进部落苗民的刑罚√D.夏商时期的天罚、神判观念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夏商刑事立法。
虽然一般的理论都认为我国最早的法律制度是起源于祭祀活动、军法和军令等,也带有浓厚的神权法思想,但是在具体问题上还是要细致地认识和理解,例如本题中的奴隶制五刑,尽管也与A、B、D三选项密不可分,但是从源头上来看还是先进苗民的刑罚。
11.下列关于奴隶制五刑的说法,正确的是A.五刑起源的记载最早见之于《孝经·五刑》B.剕刑的具体做法是断人之足,或者斩人之趾C.大辟的执行方法包括斩首、炮烙、醢、脯等√D.五刑是上古时期所有刑罚的总称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夏商刑事立法“五刑”。
五刑起源最早见于《尚书·吕刑》;剕刑的具体做法包括断人之足或剔去膝盖骨;大辟是死刑的总称,执行方法包括斩首、炮烙、醢、脯等;五刑是上古的“正刑”,而不是所有刑罚的总称,除正刑外,还有鞭扑、流刑、劳役刑等。
12.下列各选项,不属于《吕刑》内容的是A.阐述了苗民无德滥刑而遭受亡国绝祀的历史教训,以说明建立法度的重要性B.主张“刑无等级,法不阿贵”,所以要发布于众,让臣民皆“知所避就”√C.强调必须以德教为本,用刑适中,惩罚与罪行相符D.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办法,赎刑由此制度化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立法概况有关《吕刑》的介绍。
《吕刑》继承并贯彻了周初明德慎罚的思想,以苗民无德滥刑而亡国绝祀的历史教训说明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强调必须以德教为本,用刑适中——从这一基础出发,可以设想《吕刑》中刑罚不会严苛,除此之外,具体制度方面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办法,赎刑由此开始制度化。
强调刑无等级是战国封建地主阶级法律思想的主张,法律要公布为民所知也是春秋时期子产铸刑书于鼎等之后的事,不可能属于西周的做法。
对某法典或者制度的特点、内容进行学习的时候,要与其时代背景以及当时的法律思想特点相结合来理解、判断。
13.西周时期的礼仪内容可分为五个方面,通称为“五礼”,其中“冠婚之礼”称为A.吉礼B.宾礼C.嘉礼√D.婚礼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礼与刑的关系。
西周时期的礼仪内容可分为五个方面,通称为“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吉礼是祭祀之礼,古人认为祭祀鬼神、祭祀祖先能给自己带来福祉,故称祭祀之礼为吉礼;凶礼是丧葬之礼;军礼是行兵打仗之礼;宾礼是迎宾待客之礼;嘉礼是冠婚之礼。
冠婚之礼包括成年加冠和结婚两方面,因而不只是我们今天所谓的婚礼。
此外,吉礼和宾礼也是比较容易混淆的,需要注意具体含义。
14.渎职方面的犯罪是西周三大类主要罪名之一,典型的罪名就是司法官的“五过”之疵,五过之中的“惟货”是指A.利用职权,报私恩怨B.贪赃受贿,敲诈勒索√C.秉承上意,依仗权势D.接受请托,徇私枉法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主要罪名。
西周的罪名比商朝发达,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政治性犯罪,如违抗王命罪;二是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犯罪,如“寇攘奸宄”(劫夺窃盗);三是渎职方面的犯罪,如司法官的“五过”之疵(弊端):“惟官”(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
这些罪名很多在今天的刑法中也多有涉及,所以很有可能考到。
15.根据西周民事立法,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必须使用的较长契券被称为A..质√B..剂C..傅D..别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民事立法。
西周有质剂与傅别两种契约形式,质剂是买卖契约,所谓“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即凡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须使用较长的契券,称“质”;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较短的契券,称“剂”。
傅别指借贷契约,是解决债务纠纷的凭证。
所谓:“听称责以傅别。
”“傅”即债券,一分为二称“别”,债权人执左券,债务人持右券,司法官以其为凭证审理有关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了解这些古代法律事物名词的含义,是分析和理解古代法律文献的基础,必须掌握。
16.西周时期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一种观察方式是A.五刑B.五礼C.五声√D.五过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西周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