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某某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详细方案(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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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中村改造补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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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城中村改造补偿多少钱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标准,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

但大体上按以下几个项目进行补偿(以河北石家庄市某村为例):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个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

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

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针对营运性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

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由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二、城中村成因究其原因,在于“城中村”形成和发展的特殊性。

从“城中村”的历史变迁中不难发现"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原因:从客观上来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的结果。

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发展,我国的城市数目从1978年的320个发展到的662个。

城市建成区面积也由3.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9万多平方公里。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The time wasted casually can never be won back.(页眉可删)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

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

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您介绍其具体的补偿办法,以供大家了解。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长安、裕华、桥东、新华、桥西各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补偿评估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并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方可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

认定的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二)近两年内未出现评估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三)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评估机构实行年度考评和认定制度。

第六条评估机构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被评标的物进行评估。

第七条拆迁人依法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委托评估。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宋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宋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宋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第一章总则为加快北宋城中村改造步伐,借三年大变样东风,重新规划建设北宋新村,提升北宋村的整体形象。

改善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促进村办经济发展,结合北宋村实际制定《北宋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指导本次北宋村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实施工作。

第二章旧村改造范围、组织实施单位一、旧村改造设计范围:东起建华北大街、西至民心河,北起跃进路、南至河纺宿舍、房管局宿舍,占地320亩。

二、北宋村城中村改造组织实施单位:石家庄市建华实业总公司(原北宋村委会)第三章政策依据一、河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8)5号文件、(2009)6号文件及城中村改造相关其他文件四、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0)112号第四章补偿安置一、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依据石政办函(2010)112号文件的标准,由专业评估机构现场评估确定(含房管局部门以注册的房屋)。

二、土地补偿与置换(一)土地置换新建住宅1、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按1:1.5比例无偿置换新建住宅面积进行补偿。

(一分地置换100平方米住宅)2、合法土地使用权面积,按比例计算出应置换的建筑面积,超出300平方米的部分按5000元/平方米收购,不足300平方米不可分割的部分,按1000元/平方米收取差价。

3、改造后新建户型面积计划以110平方米、95平方米为主。

4、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置换110平方米住宅一套。

原籍非北宋村的村民,自行买卖集体土地上的建筑房屋只能置换一套住宅。

5、新建住宅协议面积与竣工后经房管部门测量的确权面积有误差的,大于协议面积部分按3000元/平方米补交差价,小于协议面积部分按5000元/平方米收购。

(二)土地货币补偿1、合法土地使用面积按1:1.5比例无偿置换新建住宅面积进行补偿。

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旧城改造工作已经展开,为了保障受影响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安置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住房面积和市场价值确定安置补偿标准,确保其能够在新居住地获得与原住房相当的居住条件。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租赁居民,按照租赁期限和市场租金确定安置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

二、经济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居民,按照其住房面积和市场价值确定经济补偿标准,确保其能够在新地方购买相当的住房。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租赁期限和市场租金确定经济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经营。

三、社会保障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社会保障缴纳情况确定社会保障补偿标准,确保其在新地方能够继续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其纳税情况确定社会保障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继续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四、其他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家庭成员情况确定其他补偿标准,确保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其经营情况确定其他补偿标准,
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继续正常经营。

以上即是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希望受影响居民能够理解并配合相关政策,共同推动旧城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石家庄宅基地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国家为了统一建设而进行房屋拆迁,相应的国家也会给我们进行一些补偿。

我们都知道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以有效地加快房屋拆迁的速度。

作为一个石家庄人民,如果面临房屋拆迁,那么有关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石家庄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石家庄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石家庄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3、石家庄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石家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石家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石家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石家庄宅基地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土地征收,往往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

那么,在选择公共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做好补偿个人利益的损失,这样才能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

有人就问了,▲石家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河北省尚未颁布石家庄的补偿标准,那就应该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补偿。

下面,小编整理了2017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石家庄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的省会城市,城中村改造一直是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

为了规范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保障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以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对于被征收的城中村居民,市政府将按照房屋面积、房屋产权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对于自住房屋的居民,除了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外,还将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搬迁补助。

对于出租房屋的居民,市政府将按照一定比例向居民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

其次,对于商业用地的居民,市政府将根据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面积、土地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对于商业租户,市政府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并根据租户的实际经营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营补助。

另外,市政府还将为被征收的城中村居民提供相应的安置安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市政府将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安居房,并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或购房补贴。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市政府将提供相应的帮扶措施,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最后,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和落实。

市政府将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解决居民的诉求和问题,确保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

总之,石家庄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政府将继续加大改造工作的力度,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篇: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建设改造项目,是国家、省、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切实做好该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05号)、《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33 234号)、《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07]2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旧城改造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09]5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石政发[200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凡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范围内(建设大街、南二环、中华大街、槐安路所围成的区域共计7.9平方公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事项,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建设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客站广场)以新客站广场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打造亮点、改善环境、完善功能、方便出行的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对区域内道路及土地进行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着力打造我市的标志性区域。

驻石各有关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及个人,应全力支持、配合新客站广场征地拆迁工作,不得阻挠、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第四条住宅拆迁安置补偿(一)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依据《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拆迁范围的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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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塔冢社区居民委员会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我市三年大变样建设的进展,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拆迁改造范围
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迁
1、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进行,拆迁前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范围;
2、被拆迁人应与“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4、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裁决后,仍然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所需的费用由被拆迁人承担。

三、安置办法
1、立户标准
①截至年月日(时间未定———本报注)原籍是塔冢村居民及宅基地由居委会确认符合立户条件,并依据1988年郊区农村宅基地清理发证时,取得该户0.25亩宅基地使用权的住户(其中包括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以上的户,均按0.25亩计算),塔南路北侧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按0.15亩计算。

②一个儿子立一户;
③两个以上纯女户,只能有一个随父母立一户(从未向集体申请过宅基地,用旧宅基地调换的宅基地除外);
④老人随子女居住,不单独立户,子女未满18周岁的确权定在父母名下;
⑤对其它新增符合条件需安置的户,按居委会规定另行安排;
⑥对立户确认有争议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
2、凡符合立户标准的户:(1)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20平方米;(2)原村委会发放的塔南路北侧0.1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15平方米。

(以上两种情况高层住宅面积以规划局审批的实际户型为准)。

(3)享受村集体经济待遇的村民商业面积的分配办法为人均不低15平方米。

3、安置范围
(一)符合立户标准的给予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只作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①一户多块宅基地,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按原村委会宅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②离婚夫妇按一户计算,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只做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③有房屋有宅基地,但不符合立户标准的只给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④有房屋有宅基地确认属无子女的孤寡老人,由集体供养,其房屋归集体所有;
四、补偿办法
(一)拆迁补偿
1、凡在本社区内有合法宅基地改建楼房的户,居委会决定采用不评估只测量面积的方法补偿。

(1)、原村委会发放0.2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6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336平方米,补偿20万元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336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2)、原村委会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0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210平方米,补偿12万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21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3)、以上两种情况房屋面积的测量由社区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测量。

2、符合立户标准未改建的平房户,由具备国家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赔偿;
3、村南3栋多层楼住户如城中村改造需要拆迁,按国家有关置换标准进行;
4、凡在社区内租赁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房屋,按有关城中村改造拆迁政策执行,一律不再安排重建场地;
5、在社区内集体土地上多占、强占、乱建房屋的不予赔偿,建新不拆旧的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赔偿。

(二)搬迁安置费补偿
1、搬迁安置费按每户两次计算,每户每次3000元,计6000元。

电话移机费每次158元/台×2次=316元;空调移机费150元/台×2次=300元,柜机200元/台×2次=400元,窗机100元/台×2次=200元;有线电视每路每次60元×2次=120元进行补偿;宽带每次720元×2次=1440元;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太阳能)每台
100元×2次=200元。

2、只补偿不安置的户只给以上几项的一次搬迁补偿。

(三)过渡费的补偿
1、具备安置条件的户过渡费标准按每户每月2000元补偿,过渡期暂按24个月计算,共计48000元。

在发布搬迁公告后,按时搬迁的一次性支付。

进场施工后再拆迁的户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计发。

逾期交房按实际逾期以月为单位补发过渡费。

五、拆迁奖励及优惠政策
1、被拆迁人在从动迁大会宣布的动迁之日起20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2万元/户;三十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1万元/户;三十天以后再搬迁的不再奖励。

2、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在20日内被拆除户可自行处理旧房,20日后旧房归居委会所有,由集体拆除。

3、回迁楼号的挑选,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凭拆迁办公室出据的拆迁验收合格证顺序号,进行楼栋号和楼层的挑选。

4、过渡期内被拆迁户丧葬事宜一次性补助5000元。

5、本方案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

6、未尽事宜由社区两委依照有关法律条款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解决。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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