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综合测评细则(最终版)
金融团队测评方案

金融团队测评方案背景金融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行业,其特殊性和实践性导致金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使其能够满足金融行业的挑战和机遇。
而金融团队的能力和绩效,是金融机构的重要保障,对于提升机构的整体业务能力、拓展市场份额和提升企业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评估金融团队的工作能力和绩效表现,本文将介绍一个基于专业能力和行为表现的团队测评方案。
测评指标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是衡量金融团队绩效的重要指标。
金融团队的专业能力包括金融市场、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和金融产品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几个主要的专业能力测评指标:1. 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金融行业的灵魂所在,也是金融业务的重要来源之一。
金融团队必须掌握金融市场的基本知识和最新动态,并能够将其应用到日常工作中。
以下是金融市场能力的测评指标:•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包括行情分析、经济数据分析等;•掌握各类金融产品的特点和应用场景;•能够灵活应对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风险,保障客户投资收益。
2. 金融法律金融法律是金融业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金融团队必须具备扎实的金融法律知识,以确保业务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以下是金融法律能力的测评指标:•掌握金融法规的基本框架,特别是与所属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能够评估金融合同和协议的法律风险;•能够妥善处理金融争议和纠纷,维护客户及机构的合法权益。
3. 风险管理金融业务常伴随着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金融团队必须具备较高的风险防控能力,以确保业务的安全和机构的稳健性。
以下是风险管理能力的测评指标:•能够辨别、评估、监测各种风险,及时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具备风控规划和风险报告撰写的能力;•能够参与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并落实到具体业务中。
4. 金融产品金融产品是金融业务的核心要素之一。
金融团队必须深入了解各类金融产品的特点和应用场景,以帮助客户实现更好的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
金融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可供参考)

金融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取得全面发展,鼓励先进,敦促后进,增强校风校纪建设,按照《浙江财经学院综合测评办法》(浙财院〔2009〕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金融学院全日制的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测评进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同时,依照名次享有优先推荐就业的权利。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四条学生综合测评指标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三项。
其中德育分占30%,智育分占60%,体育分占10%。
第五条学生各类加减分按项记入,本细则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分值,各项成绩的总分均不超过100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 德育×30% + 智育×60% + 体育×10%第三章计分方法第六条德育测评分= 德育基础分+ 德育行为加减分。
第七条德育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肯定的大学生行为大体规范作为标准,达到标准者,在德育测评时可得基础分,德育基础分为70分。
第八条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按照下列行为加分方法,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加分,加分总共不超过30分:1、荣誉奖励加分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院级荣誉包括:社团之星、院先进班级、院先进团支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事。
除此以外的其它荣誉,在奖学金评定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各级荣誉奖励均应由该级组织批准,有正式表彰文件和荣誉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同一荣誉称号限加最高分一次。
相关荣誉必需在该学年内取得,不得重复上报,同一荣誉不得多次加分。
2、各类德育比赛加分获奖由组织单位按照项目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合测评的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智、体三方面。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合计一百分。
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5%、60%、15%,各班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次,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是体现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依据,是作为学生各种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必须在综合测评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五条综合测评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第二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其公式为:品德总分=﹛[(品德基本分-扣分)÷0.6]×50%+品德附加分﹜×25%。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为50%分,包括以下六小项内容,每小项分一、二、三3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表现一般者计5分,甚差者不计分。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安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批评违法违纪现象。
(四)热爱社会主义金融事业,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五)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学校和党、团组织、学生会及班级交给的任务。
(六)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谦虚俭朴,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维护公共秩序。
金融工作综合考核办法_0

金融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支行、银行支行、东吴村镇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保险公司。
二、考核内容(一)金融机构考核项目及奖项设置 1.县金融办考核项目及分值:(1)创建成功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县(30分)。
(2)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净增加额排名(15分)。
(3)新增工业贷款占比(10分)。
(4)全县表外融资净增加额排名(5分)。
(5)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1个(15分)。
(6)在小城市设立银行分支机构2家(10分)。
(7)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5分)。
(8)财政性激励存款调增规模、调增存款在账时间(10分)。
2.人民银行支行考核项目及分值(1)争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在三县中排名前2位(30分)。
(2)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净增加额在三县中排名前2位(30分)。
(3)推进金融生态县创建,确保信用农户覆盖面达80%以上(10分)。
(4)全年举办银企洽谈会4次以上,签约金额20亿元以上(20分)。
(5)督查各银行机构认真履约,全年履约率85%以上(10分)。
3.商业银行考核项目及分值(1)贷款投放(40分)。
全年新增贷款65亿元。
按各商业银行全年任务完成率计算得分,最高50分(邮储银行基本分50分,最高60分)。
(2)工业贷款(30分)。
全年新增工业贷款30亿元。
按各商业银行任务完成率计算得分,最高35分。
(3)表外融资(10分)。
鼓励各商业银行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敞口形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表外融资,全年实现融资额15亿元,按各商业银行任务完成率计算得分,最高15分。
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

福建江夏学院金融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福建江夏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金融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配合教学管理工作,推动学院全面素质教育计划的实施和正确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学院对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定。
评分的成绩作为当年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依据,测评结果直接与升级、留降级、评优、毕业推荐、推荐入党挂钩。
第三条综合测评总成绩有德育、智育和文体三方面成绩组成。
构成比例: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X 0.2+智育成绩X 0.6+文体成绩X 0.2.第二章德育表现测评第四条德育成绩=思想品德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第五条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为80分,按以下六项内容评定,每项分优、良、中三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表现差者可计5分以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活动,不参加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秩序和校园稳定的活动。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勇于创新,课堂纪律好、出勤率高。
(五)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完成校、系、班级交给的任务。
(六)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七)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
(八)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勤俭朴素,不吸烟,不酗酒。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为20分(超出者以20分计),按以下内容加分。
(一)担任校团、学生会干部称职的加4—7分,担任院团、学生会干部称职的加3—6分,担任班级团、班干部称职的加2—4分,担任宿舍长称职的加1—2分;学生干部不起作用不加分,社会职务不累加,只加一个最高分。
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标准表

无偿为群众提供货币真伪鉴别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金融机构应向申请鉴定的票币持有人提供书面鉴定结论。不为群 众提供真伪鉴别服务的发现一次扣2分,授权机构未提供书面鉴定结论的发现一次扣1分。
21
金融机构存 取现金预约
票币兑换(5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客户兑换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未按要求为客户兑换停止流通人民币的一次扣1分。
为社会公众提供券别调剂服务。拒绝为公众提供券别调剂的一次扣1分。
设置“残损币兑换“标示牌,无偿提供残损币兑换服务。张贴“告知书”,义务告知持币人应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得以 任何理由拒绝或相互推诿。使用人民银行统一格式的“半额”、”全额“印章。每一项未符合要求扣1分。
反假货币(8分)
获货币真伪鉴定授权的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未悬挂的扣2分。
在营业场所为客户提供鉴别人民币真伪的点验机具。未提供或提供机具无法正常使用的扣2分。
应制定反假货币宣传活动方案,按规定时间报同级人民银行。未上报扣2分,未及时上报扣1分。
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按规定张贴反假货币宣传挂图、柜台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未张贴摆放发现一次扣1分。
钱捆经过现金整点人员整点,且达到“五好钱捆”入库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扣1.5分。
纸币使用白色透明塑带(宽度1.0—1.6cm),呈“双十字”型机器自动捆扎,并达到“五点”粘结要求;打捆时第一把票币正面 朝上,最后一把背面朝外;不得将多人整点的款项捆扎在同一钱捆内。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使用人民银行统一格式的专用封签、垫纸,封签内容齐全,腰条尺寸一致,整点人名章使用红色印泥,印章清晰。不符合 规定的扣1分。
【最新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估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加分程序,保证综合测评加分有序开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金融学院组织的活动,现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手册》(以下简称“《学生手册》”)制定本细则。
《学生手册》已有加分规定的,按其加分项目统计。
无规定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条学生申请个人加分流程学生参照《学生手册》和本办法,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9月初)填写《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经公示确认无误后,准予加分。
大一学生第一次综合测评加分申报时间为大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3月初)。
第二条综合加分总分不得超过10分。
第二章加分细则第三条学生干部加分为鼓励学生积极担任学生干部,肯定其在学院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参照《学生手册》,给予任职期间勤奋、负责、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任职贡献加分。
1.凡任职期满一年且尽职尽责者,且经考核合格者,在该学年内担任学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志服团团长的,加1.5分;担任院学生会副主席及同级别的(分团委委员、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加1.2分;担任学院学生会部长及同级别的(年级大班委、小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等),加1分;担任院学生会副部长及同级别的(小班班委),加0.8分,担任院级普通干事及同级别的,加0.6分。
2.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以最高分计,不得累加,有其他特殊说明除外;任期满一学期但未满一年的学生干部,任期内尽职尽责者,奖励分减半计算;任期未满一学期或任期内不能尽职的学生干部不能获得奖励分。
3.可与其他学生干部加分累加的情况有:校学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学业指导助理、红色助手;《金融方舟》、《足迹》编委会成员;院学业指导中----------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心工作人员;班主任助理、“工行杯”组委会成员。
任职满一年,《金融方舟》、《足迹》主编加1分,副主编加0.8分,编辑、干事加0.6分;学院学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加0.4分,红色助手加0.6分;班主任助理加0.6分;“工行杯”组委会部长、主任加0.5分,副部长、副主任加0.4分,干事加0.3分;校学业指导中心相关人员参照学工部公布的加分标准。
银行金融服务质量考核自查评分标准

银行金融服务质量考核自查评分标准一、背景银行金融服务质量对于机构的发展和客户满意度至关重要。
为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银行机构需要进行自查评估,并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银行金融服务质量考核自查评分标准。
二、评分标准1. 业务操作流程- 评分标准:- 流程规范性评分(20分):业务操作流程是否明确规范。
- 事务处理效率评分(20分):业务操作流程是否高效,能否及时处理客户请求。
- 风险控制评分(20分):业务操作流程是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
- 评分方法:根据满足评分标准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评分。
2. 服务质量- 评分标准:- 服务态度评分(20分):员工的服务态度是否友好、热情。
- 问题解决能力评分(20分):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率。
- 服务效果评分(20分):完成业务时的效果和准确性。
- 评分方法:根据满足评分标准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评分。
3. 产品创新能力- 评分标准:- 产品多样性评分(20分):银行产品种类的丰富程度。
- 创新性评分(20分):银行产品的创新程度。
- 市场竞争力评分(20分):银行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 评分方法:根据满足评分标准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评分。
4. 客户满意度- 评分标准:- 服务满意度评分(20分):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
-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分(20分):客户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
- 投诉处理满意度评分(20分):客户对投诉处理的满意度。
- 评分方法:根据满足评分标准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评分。
三、总评分与等级划分- 总评分:根据各项评分标准的加权得分计算出银行金融服务质量的总评分。
- 等级划分:根据总评分的范围,将银行金融服务质量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待改进四个等级。
四、结论通过银行金融服务质量考核自查评分标准,银行机构可以评估自身的服务质量,并找到需要改进的方面。
持续改善服务质量将有助于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而促进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机构应根据本文档提供的标准,定期进行自查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方块 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具体内容 班团支部书记、班长 担任班中其他班委、团支委 院学生会干事、院分团委干事,社团联合会干事,院艺 术团团员,院体育团队成员 校学生会干事、团工委干事、红十字会干事, 校广播 台等校级社团干事,校艺术团团员,校体育团队成员 社联旗下社团,协会干事 校国旗护卫队队员、校风学风督导队队员 学院学风督导队成员 勤工俭学部的成员 学院党支部委员 班级素拓小组的成员 书香博客小组的成员
13 (三) 14 表彰 加分项目 15 16 17 18 19
加分等级依据为奖状上盖的章
校艺术团之星,校部门之星 20 21 担任二级院系和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且工作表现良 好的,被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团员、院优 秀团干) 担任学校学生会干事满一年,且工作表现良好,被评 为“优秀干事”“优秀志愿者” 获得学院“班级积极分子”“学习标兵”“优秀班干 ”称号 获得学院“优秀干事”“优秀志愿者”称号 军训训练积极分子 获学校“优秀学风班”、“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 ”、“特色团日示范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良 好学风班”及““军训优秀排”、“五四红旗班”所 在班级。 获得学院“活力班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学 风班”、“先进团支部”和“良好学风班”所在班级 获得学校星级宿舍舍员
凡参加学术科研 竞赛者,以竞赛 组织者提供的通 知或证明材料为 准;获奖者以获 奖证书原件为 准;发表论文者 须提供原件,经 审核确认后退还 本人,复印件留 存备查。
凡因剽窃他人成果 等违规行为而获奖 、发表学术论文或 获得科研立项结项 者,一次扣20分, 扣完加分为止,情 节严重者按有关规 定给予相应的纪律 处分。
年度:3/人 月度:1/人 3/人 3/人 19-24项中,同一项不能重复加分, 不同项目可以叠加(如同时获得19和 20) 把你的名字和获 得的称号报上, 审核后交给秘书 处盖章作为证明 3分
22 评优 23 24
3/人 3/人
25
1/人 25-26项,同一项可以累加 0.5/人 1/人 每增加一星级加1 分,最高分不超 过5分。
(二)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扣分项目 (累计扣 分不超过 (三) 30分)
41 42 43 (四) 44 45 (五) 学业科研表现测评 46
受党内团内记过者 受留党留团察看处分 受开除党团籍处分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必须参加的 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席者 未能完成义务劳动等规定任务者 担任学生干部不起干部作用,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 响,或出现有损学生干部形象的行为,但未构成违纪
金融学院2011-2012年度学生综合测评项目明细
总分= 思想品德*20% +学业科研*65% + 文体及其他方面加分*15% 评分总则 思想品德=(70 +思想品德加分 - 扣分)* 20% 学业科研=(学业成绩平均分 + 加分)* 65% 属性 序号 (一) 1 2 (累计加分不超过30 分) 3 4 学生组织 5 加分 6 7 8 9 10 (二) 11 志愿活动 加分 12 参加无偿献血者在同一学年中第一次加3分,每增加一 次献血加2分。 参加学院以上单位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者和志愿活动 者,每次加1分,加分以组织者提供的名单为准。(若 为干事则不加分) 登记为注册志愿者的同学 凡有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 为、舍己救人等为学校争得荣誉者而受表彰者 受二级院系及其它县处级通报表彰奖励者 受学生工作部(处)或校团委通报表彰奖励者 受学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者 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者或国家级表彰奖励者 担任学校学生干部满一年,且工作表现良好的,被评 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 需要证明
在D类刊物上发表者
篇
在C类刊物上发表者 在B类刊物上发表者 在A类刊物上发表者 参编、参著者 重点课题主持人加5分,重点扶持课题主持人加4分, 一般课题主持人加3分
7/篇 Ⅰ级11/篇Ⅱ 级9/篇 Ⅰ级15/篇Ⅱ 级13/篇 酌情加分
属学术论文在学 业科研表现中加 分,不在此项加 分。具体刊物类 别以《关于印发< 广东商学院科研 奖励办法>等7个 科研管理办法的 通知》为准。同 一事项既获得学 术竞赛奖又在学 术刊物上公开发 表的,以最高加 分项加分,不重 复加分
15/次 20/次 25/次 3/次 2/次 视其情况扣15分
加分项目 (一) 学业表现 科研分由 学业成绩 平均分和 科研分两 部分组成 (累计加分不超过30 参与性加 47 。两者相 分) 分 加满分为 100分。科 研分根据 实际情况 加分或扣 分。 48 (二) 凡在学术 性竞赛活 49 动中获奖 者 50
社会实践 85 (十五) 86 87 辩论赛加 88 分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校级奖加1分,省级奖加3分,国 家级奖加5分 代表班级或学院参加各类辩论比赛,(按照比赛的次 数,不按场次算) 获院级前三名者
获校级前三名者,
89
获省级前三名者
90
获国家级前三名者
91 (十六) 92 其他院级 以上的各 93 类比赛
获院级特等、一、二、三等奖者
获学校或市(厅)级特等、一、二、三等奖者
51 52
获省(部)级特别、一、二、三等奖者 获国家级特等、一、二、三等奖者
凡参加学术科研 竞赛者,以竞赛 组织者提供的通 知或证明材料为 准;获奖者以获
凡因剽窃他人成果 等违规行为而获奖 、发表学术论文或 获得科研立项结项
在学术刊 物上公开 发表学术 论文者 (不含增 刊和论文 集且要独 53 立完成或 第一作 者,以收 到用稿通 知时间为 准), 54 55 56 57 获得学校 年度科研 58 立项后按 时结项者
(九) 校运会
70 71 72
(十) 讲座
73 74 75
(十一) 76 (十二) 77 投稿 78
(十三) 79 80 征文 81 82 83 (十四) 84
0.5/次,最高 (只有善水大讲坛属于校级) 不超过2分 以素拓登记表为 0.25/次,最 准 上面有就可 高不超过1分 以加分 0.2/次,最高 不超过1分 每人每次加1 分 (报刊的记者、 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属学术论 1/篇 编辑的稿件不在 文在学术科研表现中加分的,不在此 2/篇 此项内加分) 项加分; 2/人 4/篇、6/篇 分别加2分、 其他奖项(例如 1.5分、1分 针砭时事、特别 分别加3分、2 奖等)加0.5 分、1分 分; 分别加5分、4 分、3分和8分 、7分、6分 分别加3分、2 分、1分
26 27 (四) 29 其他 30 31 (一) 32
利用网络等媒体宣传和倡导积极、文明、健康、先进 可酌情加1至3 的思想和行为,并产生一定影响者, 分。 担任学校教学信息员和参加学校召开的学生代表座谈 会及团员代表座谈会的成员,每参加一次活动并提出 意见或建议的,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参加团干培训并结业者 0.5/人 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 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扣减全部德育分。 凡违反校规校纪,受书面通报批评 凡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处分 凡违反校规校纪,受严重警告处分 凡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处分 凡违反校规校纪,受留校查看处分 因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 受党内团内警告 受党内团内严重警告 第一次扣4 分,第二次扣 6分 8/次 10/次 15/次 25/次 第一次扣4 分,第二次扣 6分 8/次 10/次
凡是参加全国学术性竞赛并获得校级决赛资格的参加 者(即:英语竞赛(全国)、数学竞赛、“挑战杯”全国 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征文比赛、课题参与者 (但没有立项的)以实际参加为准)
0.5/次
学术类的仅为此项列出的活动,其余均为文体类的活动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学术性竞赛活动者
1/次 分别加2分、1 分、0.5分、 0.2分 分别加5分、4 分、3分、2分 分别加9分、8 分、7分、6分 分别加13分、 12分、11分、 10分
加分数 6/人 4/人 4/人
特别说明
担当多个职位者,同类性质的职 位,只加一项。(1-10项只加最高 2/人 5/人(队长为 分)因此在网上填报时,只需上报 加分最高的一项 6/人) 4/人(队长为 5/人) 4/人 4/人 1/人 1/人
最高加分不超 (包括三下乡活 过5分 动) 1/人 酌情加分 3/人 5/人 10/人 分别加15分和 20分 10/人
(一)
60
DV大赛无论获何奖该班级每人加1分;社联旗下的协会 不算在此;班创比赛在最终晚会上的表演者根据细则 加分 落款“广东商学 院”为校级,其 余的为院级(校 级社团举办的不 一定列入校级比 赛项目)
(二)
61
在网上填报时:校级参赛者没有获 奖但要加参赛者分数 那就按“其他 项加分”来登记
(三)
单项奖(最佳辩手、最佳口才等奖项)
1/次,累计不 超过3分 每人每次分别 加1.5分、1分 、0.5分 每人每次分别 加3分、2分、 1分 每人每次分别 加5分、4分、 3分,4-6名每 次每人加2分 每人每次加分 别8分、7分、 6分,4-6名每 次每人加5 分,7-8名每 次每人加4分 国家级2分, 省级1分,校 级0.5分,院 级0.2分 1/次 每次每人分别 另加1分、0.5 分、0.2分 每人每次分别 另加3分、2分 、1分,4-6名 每次每人另加 0.5分 每人分别另加 5分、4分、3 分,获4-6名 者每次每人另 加2分,7-8名 每次每人另加 1分 每次每人分别 另加8分、7分 、6分、5分、 4分,6-10名 加3分
62
(四) (五) (六) (七) (八)
63 64 65 66 67 68 69
参加省级文艺演出、比赛及高校体育运动比赛者,每 次每项加4分,获前八名者按校级两倍加分。球类比赛 的主力队员每次比赛另加5分,非主力队员另加2分 参加国家级文艺演出及高校体育运动比赛者,每次每 项加8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5分 、20分 参加田径、游泳等比赛并破校、省高校、全国大学生 纪录者,每次每项分别加10分、20分、30分; 体育尖子参加省运动会或其他各类竞赛,已在课程加 分的,不再在文体项加分。 参加电台或电视台演出和培训,在校级以上大型文艺 3/次 晚会活动担任主持 加2分,属于 担任学院活动(或比赛)主持(或裁判等其他工作人 部门职责的不 员), 另予加分 参加学院第八届学术文化节闭幕晚会策划小组(非团 2/人 学干事、非班委) 参加校运会选拨(院选也包括) 校运会彩旗队员、方阵队员 校运会其他志愿者(包括写稿人员(非团学的干 事)) 参加校级组织的各类讲座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 参加社联旗下协会的各类讲座 参加学校消防知识演练 向二级院系报刊投稿并被刊用者 向《广东商学院报》、《广商学工》、《广商青年》 等报刊投稿并被采用者 校级以上征文比赛的参加者 向省级、国家级报刊投稿并被刊用者 参加二级院系组织的各类征文等比赛活动(非学术 类),获二级院系一、二、三等奖者 获校或厅级一、二、三等奖者 获省级、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 学校评选出的优秀假期实践论文,“三下乡”实践论 文等,按一、二、三等奖 0.2/人 2/人 1/人 其他工作人员属 于职责工作的不 另行加分 此项目以素拓部 的名单为准 参加多项选拔的 只加一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