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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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制度汇编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制度汇编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制度汇编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事业的管理,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及其所属机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是负责本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事业管理的行政机构。

第四条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事业发展、监督检查行业运行情况、组织重大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设有领导机构、综合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

第六条领导机构由局长负责,主要负责局内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综合部门负责局内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包括人事、财务、办公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行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部门。

第三章业务工作第九条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负责制定本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指导。

第十条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负责对本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市场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负责组织本市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违法行为或违规行为,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有权采取相应的制止、处罚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要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的自查、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修改的,经XX 市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继续写相关内容1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事业的管理,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XX区委、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行政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区委〔2012〕23号)精神,组建XX文体旅游局(挂区版权局牌子)为区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旅游等方面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区版权局、区体育局牌子)区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文体旅游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旅游综合改革、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综合协调职责。

(四)增加省港澳台旅游合作与交流职责。

(五)增加文物和非遗管理股,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对文化艺术、文化市场、文物管理、文化科技、体育、旅游的研究,依靠经济、行政手段综合管理文化、体育、旅游事业。

(三)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植示范型、特色型、实验型的艺术品种;管理文化系统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对艺术培训资格的审核和培训市场的管理。

(四)负责XX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资格的审批和属区级保护的古建筑的安全消防措施的审批。

(五)综合管理、指导、协调、挖掘、研究、开展社会群众文化、民间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中青年文化和老年人文化等各项活动。

综合管理图书事业。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管理和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为了贯彻落实XXX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要求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特制定了本制度。

本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十九届三、四中全会精神,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精简务实、注重效果,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严格控制领导公务活动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增加基层群众新闻量,提升新闻宣传报道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副县级(包括副县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和县域内新闻媒体,包括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日报》、政府网、手机报、手机微信平台。

新闻报道指为领导干部调研、会议、下乡等公务活动采写、拍摄的报道、通讯、图片、视频等正式性、公布性新闻资讯。

实施原则包括减少数量、调整结构,注重质量,强化引导和加强跟踪,督查落实。

具体措施包括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压缩报道篇幅,只报道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大的会议活动,严格控制时长和字数。

对于县领导出席部门会议、行业会议、议事协调会议,只播发标题新闻或不做报道。

同时,加强基层群众新闻报道量和问题性新闻报道比重,加强引导性,对重点报道过的领导公务活动新闻进行跟踪,督查落实情况。

2、为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报道,根据参与领导层级不同,限制新闻播出时长和文字稿字数。

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报道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报道。

3、重大会议活动的报道工作,按照会议新闻报道工作方案和有关办公室提出的报道工作意见执行。

4、限制县级领导的新闻报道次数,每人一天内的电视新闻报道不超过2条,每期报纸只安排1条新闻。

5、县领导参加部门行业汇报会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会议一般不作报道。

6、县领导参观展览、观看文艺演出的报道只关注活动情况,不报道领导个人。

7、取消部门单位一般性报道,重要活动只播发简短消息或口播新闻,一般性会议、活动不安排记者采访,可由活动单位编发信息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编发。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8•【字号】•【施行日期】2010.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驻琼中各单位,各国营农(林)场、海胶集团各分公司,农垦营根机械厂、金石橡胶加工分公司:《琼中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琼中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方案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来的第二次重大发展机遇,做好海南国际旅游岛宣传工作对推动海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南国际旅游岛宣传工作的通知》(琼办发〔2009〕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解读海南国际旅游岛政策为核心,以挖掘民族传统文化和发展节日文化为契机,以宣传琼中和推介琼中为主题,开展一系列极具本地特色的宣传推介活动,展现琼中新风貌,鼓舞干部群众想发展、敢发展、抓发展的斗志,进一步推动琼中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为了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琼中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傅信平(县委书记)常务副组长:王琼龙(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张长丰(县委副书记)符建群(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教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黎伟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韦求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许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王川芳(县委办主任)王翔(县政府办主任)黎大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尤录(县发展改革委主任)邓开扬(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王居进(县民宗委主任)胡明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罗章波(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吴晓丽(县旅游局局长)廖长辉(县招商办主任)李强(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许仁坚(县林业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招商推介组、文体工作组、旅游推介组、环保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一)办公室主任:张长丰(兼)副主任:王川芳(兼)王翔(兼)成员:从县委办、县政府办抽调。

市体育局宣传工作总结

市体育局宣传工作总结

市体育局宣传工作总结20**年是**体育宣传工作持续发展的一年。

一年来,浙江体育宣传工作在国家体育总局、浙江省委宣传部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20**年全国体育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参战辽宁全运会为重点,以浙江省体育记者协会为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我省《体坛报》和浙江省体育局网站等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体育宣传工作,为推动浙江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奠定浙江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基础对体育宣传工作,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今年,在我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新的领导班子专门确定一位副局长分管体育宣传工作,指定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同时抽调一名专职干部负责体育宣传日常工作,并在全省建立了网络评论员队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体育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召开全省体育宣传工作会议,全省各市、县体育局局长参加,新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光明亲自作工作报告,会议认真学习20**年全国体育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上年度全省体育宣传工作,深刻分析浙江体育宣传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本年度体育宣传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浙江体育宣传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

20**年,我们共组织了浙江省第六届幼儿体育大会、年度十佳评选等13场新闻发布会。

特别在我省人大审议全民健身工作期间,我们召开了浙江省全民健身大讨论宣传活动专题新闻通气会,共举行了青少年学生、中青年人、老年人体质以及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等4个专题新闻发布会,较好地宣传了我省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充分利用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发布浙江体育重大新闻,8月8日全民健身日前召开了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暨省第二届体育大会新闻发布会,就全省全民健身工作亮点及省第二届体育大会筹备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取得良好效果。

利用浙江之声阳光行动厅长在线访谈平台,我局孙光明局长就浙江体育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听众、网民进行了1个小时的互动交流,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不断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制定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闻宣传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刘延东副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结合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好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依法管理、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安全有序、确保时效。

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地方志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批示。

(二)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地方志法规、部门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颁布、政策解读及贯彻执行情况。

(四)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五)地方志事业发展中取得的重要进展、重大成就和重要经验。

文广旅体局规章制度

文广旅体局规章制度

文广旅体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局的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机构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广旅体局是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相关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文广旅体局的领导班子由局长、副局长组成。

局长是文广旅体局的领导者,负责全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事务。

第四条文广旅体局设立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处、旅游处、广播电视处、体育处等。

第五条文广旅体局遵循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的原则,开展工作,维护工作秩序,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文广旅体局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职责,廉洁从政,服务人民。

第七条文广旅体局制定本规章制度,贯彻上级规章制度,实施制度管理,做好内部监督,确保规范运行。

第八条文广旅体局应当加强对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推动工作全面发展。

第九条文广旅体局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尊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办公室第十条办公室是文广旅体局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处室工作,管理机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起草局务工作计划、报告和提案,收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制机构工作报表,协调机构内部关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办公室设置局长办公室、秘书室、档案室、保密室等职能机构。

第十三条局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局长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文件,会议记录,安排局长日程,协调各处室工作。

第十四条秘书室负责机要保密工作,处理来文、发文,协调机构内部文件工作。

第十五条档案室负责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十六条保密室负责机密文件的保管和管理,维护机构的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善于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保守机密,维护局级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得泄露机构内部重要文件信息。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1.02.09•【文号】文旅综执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文化和旅游部对《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2月9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保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下合并简称“执法部门”)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以下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执法部门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种类和幅度的处罚的权限。

第三条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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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宣传信息新闻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发布重要宣传信息信息,满足公众对宣传信息保护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宣传信息保护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及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特殊情况下由局长指定。

新闻发言人代表区我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新闻。

(二)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的规划策划和组织工作。

具体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的口径,统一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宣传信息信息。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发布我局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和宣传信息状况信息。

(二)本县发生(或虽在区县外发生但对本县造成影响)的重特大突发宣传信息事件事实情况和我局的处置措施。

(三)我局对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宣传信息问题的态度及处理意见。

(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五)其他需主动、及时向社会宣传、发布的情况。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新闻发布形式可采取下列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单位座谈会;
(三)局领导专访;
(四)通过安源区我局网站发布;
(五)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有关会议等。

具体内容和发布形式一般情况下由局新闻发言人决定,重大新闻发布由局务会决定。

当有重大事项需向媒体发布或突发宣传信息事件发生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四、新闻发布的组织管理
(一)我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宣传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工作。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背景材料、新闻发言讲话稿、新闻通稿、答复口径等),由相关股室、下属单位拟定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重大新闻发布内容在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定。

(三)我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采访,跟踪新闻报道和社会舆论反应等日常工作。

(四)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布,应严格按照《宣传信息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区政府办审批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的方针,围绕宣传信息保护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宣传信息信息,及时组织宣传信息信息发布。

(二)宣传信息新闻发布的内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我局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

(三)凡经新闻发布的事项需要落实的,由办公室分解,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跟踪督办。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若与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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