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执行、参照的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规则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2010)、《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黔建施通〔2006〕67号)、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之相关定额(《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相关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并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因素分析取定。
2、本工程量清单执行:《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使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564号)、《关于调整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271号)。
3、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4、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现场代表共同认可的尺寸、实际数量进行计量,按组成合同文件的清单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在实际施工中须发生的属本工程项目的变更增加的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无条件完成。
本工程建设期间出台新的相关文件,结算时相关费用可按新文件规定调整或执行原施工约定。
6、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清单项,都需填入单价;对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清单项,其费用被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同时本工程所列的暂估价部分(如列),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所列的拦标价进行报价(即该部分不能做任何上下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7、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视为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中,未列之清单项目,其费用被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术语及说明1.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
(1)综合单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所需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不可预见及风险费等,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项目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并按照相应计算规则计算完成工程量。
1)人工费、材料费和机具费:是指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的相关要求执行。
主材设备单价:指主要材料及设备到工地安装后的工程结算价,包含采购、保管、杂运费、装卸费及主材设备的安装损耗,不包含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是指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相关规定执行。
3)风险费:是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投标人预计会对造价产生影响的其它因素等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水电费:在现场施工所用的用水用电由投标人敷设临时管线接入招标人指定驳接点,不设水、电表,控制价已扣除水电费。
2.综合合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内容,采取综合合价包干方式计费的项目。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变更-新增广园西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工程施工主梁计算主跨径为19-25m,桥宽为3.5m,梯道宽度为4.0m;天桥主梁采用16m+23m 连续钢箱梁。
(1)桥梁工程:新增广园西路交叉口人行天桥1座;2.工程特征:市政工程3.计划工期:按招标文件前附表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踏勘5.交通运输情况:投标人自行踏勘6.自然地理条件:投标人自行踏勘7.环境保护要求:周边的建构筑物、路树、管线等应保护完好。
8.其它:/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7月施工图设计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变更-新增广园西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等。
2.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粤价标函〔2019〕819号文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以及广州市住建委有关文件等。
3.参照广州市建委有关文件。
三、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
(整理)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总说明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作出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顺序执行:凡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已明确的须按该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未明确的按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和2006年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中均未明确的则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编制是依据国家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编制的。
2、本工程量清单系按分部分项工程提供的,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业主代表、财政部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依据(但一次性包死内容除外)。
11.2现场围挡等所有工作内容各供应商均应在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综合考虑,否则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3 采购人规定的工程量清单不允许做任何调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1.4供应商依据清单进行报价,清单中表述不清晰之处,以国家规范为准。
11.5在变更中出现清单中没有的属于市场通行报价中包含某些劳动力成本的项目,执行市场通行做法和价格。
11.8规费、税金应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取,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1.6施工期间围挡执行潍高办发〔2018〕38 号文件《潍坊高新区围挡设置监管办法》规定,该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一次性包死。
11.7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的取费根据鲁建标字【2016】40号《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函[2017]2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等取费标准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本项目应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税金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件规定,社会保障费费率执行鲁建标字【2016】40号文件规定。
9、承包单位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总额价中。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规定的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进行编制。
对于清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并补充进清单中。
措施项目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其他项目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预留金、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研究:基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视角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安排和质量控制等多方面。
因此,本文将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视角,深入探讨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重要性,并提出提高编制质量的方法和建议。
过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问题和改进方面。
一些研究表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计价不规范、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引发投标报价的不合理和争议,甚至导致项目的失败。
因此,许多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都提出了改进意见,包括加强编制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编制规范和流程、建立编制质量评价标准等。
本文的研究问题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是否是影响工程结算和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基于这一研究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假设:提高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可以有效减少工程结算争议和降低项目风险,从而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为验证以上假设,本文采用了以下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了50家建设单位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及其对工程结算和项目成功的影响情况;对参与问卷调查的编制人员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他们对编制质量的看法和改进建议;通过实地调研收集了3个实际建设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情况。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施工图计算的,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1.3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项目所述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及施工,工程量清单所述永久工程必须使用新材料、新设备。
1.4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应为综合性单价。
工程量清单和清单的综合单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图纸、资料等文件及招标文件、现场情况结合起来查阅、理解和计算。
1.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施工图设计的预计数量,结算与支付应以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而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
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应由承包人按项目指挥部认可的尺寸或断面计算进行计量,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
1.6工程量清单中应标价的细目的单价应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外的其它风险因素。
1.7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以及工程量漏项,均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总价中。
1.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1.9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亦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总额价中。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9、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施工图纸、图集规范,施工单位应自行深化设计,如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设计成果需取得原设计单位的认可,所涉及的深化设计费用请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增加;
园林绿化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下限为30.97%*30%=9.29%;
桥涵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下限为22.84%*30%=6.85%;
3、税金依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规定计取:税率为9%。
4、企业管理费的投标报价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文件规定由投标单位自主确定,但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杭建市发〔2018〕578号)”的规定,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报价≧∑对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具体如下: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市政土建、市政安装、绿化工程,具体以清单为准。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8)出口处驳坎不计入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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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山乐屿岛整体搬讦安置工程——配套三期工程项目
KO+065.5-KO+218路段右半幅路基土方; KO+021.3-KO+274.412路段右半幅路基土方; 6) 北一区纵二路 KO+021.3-KO+066.848路段左半幅路基土方; 7) 北一区横一路KO+005-KO+145.2路段左半幅路基土方; KO+020-KO+288.086路段左半幅路基土方; 9)外环路(北区)KO+070-KO+18路段左半幅路基土方; 10)北二区横三路 KO+232.4-KO+301.1路段右半幅路基土方。
2、路灯配电箱进线算至变配电房外墙处,另预留
20m 计入清单项
3、消防给水工程管网的管材按 PE100塑料给水管,接口为电热熔 连接,
管道与阀件间的连接采用法兰连接。
(二)深圳市国际印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 区山乐 屿新城片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中北一片区、北二片区
景观工程部分
1、 消防通道只计取在设计范围内,其余未计取;
2、 根据设计单位修改通知单1,车库入口铺装更改同车库入口 坡道做
法;
3、 根据设计单位修改通知单 2,编号M2014-01-C 编号M2014- 01-D ,景施部分北一区、北二区路沿石规格尺寸变更;
4、 根据设计单位修改通知单1,编号M2014-11,组团道路部分 北一
区、北二区道路伸缩缝增加传力杆施工图;
5、 根据设计单位修改通知单,编号 M2014-01,景观部分北一区、
北二区各区车库入口坡道的地面花岗岩铺装,取消花岗岩铺装,以
4)北一区横五路 5)北一区纵二路 8)北二区横一路
建筑出入混凝土坡道为准;
绿化工程部分
1、本工程的停车位的马尼拉草按一个停车位4平方草皮计;
2、养护期:存活率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6个月计;
3、在苗木平面图中的苗木数量与苗木表的苗木数量不一致,按平面
图的苗木数量计取;
4、根据设计单位修改通知单1,编号M2014-11,北一区、北二区景
观绿施苗木规格、苗木品种做相应变更。
宅间室外配套工程部分
1、消防给水工程管网按图计算到位,生活给水管网不计入本次工
程;
2、庭院灯计预埋管,电缆线及灯柱不计。
五、主要材料及设备
9、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无。
_
10、大型机械检测:无。
_
11、水上支架平台:本项目无。
(如有:招标图纸上已有设计院提
供指导性方案的费用包干,实际不同不再调整;招标图纸上没有设计院提供指导性方案的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
12、施工围挡:相应项目单价包干,长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
13、工程排污费:未计算噪音超标排污费,如有发生按有关规定按实结算。
14、劳保费率:投标按甲类,签订施工合同时按中标单位核定的类别计取。
施工期间劳保类别发生变动的,按劳保有效期内完成的工程量分段调整。
15、以上包干范围不含地质条件变化。
16、以上或其他按现行规定要求必须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措施费用, 按其论证后的方案及现场签证调整。
七、本项目补充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