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定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定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定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定

(2015年7月修订)

根据《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的新生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编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的精神,为了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生注册时,须配合学院及时做好个人档案的建立工作,真实填写个人资料。

二、完整的学生学籍档案包括成人高等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成人高考深圳大学考生信息表、学生履历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奖励或处分决定等。

三、学院每学期对转学、转专业、转班级、复学的学生进行一次档案的调整清理工作。

四、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五、毕业生领取档案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办理签领手续。若需委托他人代领,则学生本人与委托代领人须在档案统一发放之前同时持身份证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办理代领手续,再由委托代领人于档案统一发放期间办理签领手续。若学生本人已离开深圳,则需在其当地公证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委托代领人持公证书原件和学生证前来领取档案。未办理委托代领手续者一律不得代领。

六、毕业生个人档案须和毕业证书同时领取。

七、学生本人不得私自拆开档案封条,应交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保管、拆阅。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树立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风,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注册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如审查时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因病或应征入伍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

遇。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须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内如果病未痊愈的,可适当延长一年,但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四年。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在家休养的,可按第五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对学生做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应出具书面决定并送达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及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

学生档案管理系统

题学生档案管理系统 前言 面对中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学生档案管理系统是一个学校可以有效运行占据着 重要地位,它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他可以使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更高效率的管理学校事物。随着科学技术的的不断发展提高,传统的人

工的方式管理文件系统的弊端越来越突出,如效率低,保密性差,尤其是不能及时快捷的对数据进行查找,更新和维护。 使用计算机对学生档案信息进行管理,有着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检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储量大、保密性好、寿命长、成本低等。这些优点不仅提高学生档案管理的效率,也是企业的科学化、正规化管理, 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条件。 因此,开发一套对学生信息进行管理的软件是各个高校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将以开发一套学生档案管理系统为例, 谈谈其开发过程和所涉及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目录 前言 (2) 第一章.为什么要开发一个学生档案管理系统 (5) 1.1计算机已经成为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助手 (5) 1.2面对世界范围的信息化,以及计算机的普及,我们很有必要跟上世界的步伐, 普及中国的信息网络化 (5) 1.3开发一个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5) 第二章.怎样开发一个学生档案管理系统 (6) 2.1开发工具包:Visual Studio 2008 (6) 2.2Visual Studio 2008 是目前最热门的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里面有各种供 用户使用的控件 (7) 2.3数据库:SQL Server2005 (7) 第三章.使用Windows7操作系统下的Visual Studio 2008 (8) 3.1使用Visual Studio 2008 (8) 3.2C# 语言使用简介 (8) 3.3功能分析 (8) 3.4角色定义 (9) 第四章.使用SQL Server2005 数据库 (9) 4.1首先构建数据库 (9) 4.2SQL Server2005 为我们提供便利的数据库编写方 (9) 4.3构建数据表 (9) 4.4数据表的增删改查和更新 (9) 第五章.系统的具体实现 (10) 5.1功能层次设计 (10) 5.2模块设计 (11) 5.2.1 .用户登录模块设计 (11) 5.2.2.................................................................. 系统主界面模块设计11

高校学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高校学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对于学生而言,学籍档案无疑是证明其学习阶段的最佳证明。对于高校中众多的档案管理来说,学籍档案是其中最重要又复杂的一种工作。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高等院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靠的意见。 一、现阶段档案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 1.整理不规范在高校学籍档案中不仅仅有在读学生的档案,更包括已经毕业的学生的部分信息。尤其在近些年来,高校重组和改革的不断进行,导致了这些档案的混杂。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时间上的混乱。面对众多的学生信息,稍不注意便会混杂。其次,由于时间的变革和时代的进步,在学校发展的每个时期内,对于档案的规范要求都是不同的。这就导致了学籍档案及相关卷宗的混杂。同时,由于技术的局限,时间较远的学籍档案的装订存在很多问题。 2.管理不严肃在十年前的时代里,计算机在办公方面的应用还没有大面积普及,这就加大了了管理档案的难度。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进行大规模的牟利。这就导致了学籍档案中屡次被查出假档案的存在。在这一方面高校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在学籍档案的整理方面增加人手,加快这一工作的完成。 3.检索不先进在时代发展的推动下,高等院校很早就在档案管理方面做了改进,然而面对时隔久远的档案资料,高等院校除了加大力度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外,并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对于若干年前的杂乱繁琐的纸质档案,在查找和管理方面仍然很困难,极其费时费工。 二、解决措施 针对高校学籍档案目前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项解决措施。 1.提高重视程度,健全规章制度 在现代化的信息时代中,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无疑是重要的,各个行业之间的竞争无非是信息方面的竞争。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而言,挑选优秀的人才无疑能使企业的人力资源配备达到最优。在企业挑选人才的过程中,学籍档案无疑给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依据。面对这种情况,本着对学生的未来负责的想法,高等院校在学籍档案的管理方面必须足够重视。而学籍档案涉及学校的部门众多,这就要求学校加强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不必要的失误的出现。同时,高等学校中对这些管理人员要不断培训,增强他们的专业技能,避免业务技能不强而导致的错误。 对于高等院校的学籍档案管理人员来说,学校中沉积档案较多,而且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扩建和在其他地方创办分校的不断增多,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在不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规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方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社会力量举办的中专等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 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或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对因患有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名册报省或设区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均应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情节恶劣者,还应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六条在新生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由指定医疗单位诊断,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经学校批准,可以回家疗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原为职工者,按原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下学年开学前,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应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和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取消新生的入学资格,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并报省或设区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已注册的新生由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内容包括报名登记表、学籍卡、成绩记分册等材料,各类材料应由有关人员和部门签字或盖章。学籍档案由学校专人管理。学生(员)毕(结)业离校时,除将毕业生登记表和有关材料交学生(员)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外,其余学籍档案均由学校归档,长期保存。 第九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员)应按规定日期返校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交纳费用。因故不能如期返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条新生入学的年级为xxxx级,简称xx级,如一九九九级,简称九九级。毕业班为届,如二ОО一年的毕业生,简称О一届毕业生。 第 三章成绩考核 第十一条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员)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员)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定。考核成绩应记入学生(员)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学生(员)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学分制等记分评定方式(百分制与五级制相互转换的规定见附表)。学生学业考核成绩一般按学期记载。 第十三条学校可实行学分制,实行的具体方案由学校提出,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 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 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一章自费出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来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医院签署意见,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可以在下一年六月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完整)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 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心

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 (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 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

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计算机]电子科技大学学籍档案管理系统

[ 计算机] 电子科技大学学籍档案管理系统电子科技大学学籍档案管理系统 第一部分系统规划 一、概述 随着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学 籍档案管理工作则变得更加复杂,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等问题也显得更加重要,日益 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面对庞大的信息量,需要有学籍档案管理系统来提高学籍档案管理 工作的效率。因此,档案管理工作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学籍档案管理系统 的开发也正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学籍档案管理系统的开发是有一定社会意义的,也 是符合社会要求的。 二、组织机构 学籍档案管理两个职务: 管理员,操作员 三、组织目标 1、帮助学校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系统化、计算机化、规范化的管理,促进档案的完整、 准确和全面,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保障档案的安全性、保密性。 四、需求概要 1、保存来自学校各个学院的学生学籍基本档案,保存学生的派遣,招生,论

文信息, 在其他部门或个人需要时方便查询。 2、系统需要密码保护,防止不具备权限的人对系统以及信息进行修改 3、对档案馆的案卷进行管理。 五、过程流程图: 档案处理 学校各学院学生档案录入学籍案卷报送 案卷入库档案的查询六、组织职能域 将概要操作归入五职能域 1、毕业生基本信息的管理; 2、学生派遣信息的管理; 3、招生信息的管理; 4、学生论文信息的管理 5、用户管理; 6系统管理和系统维护; 七、过程法定义数据类 毕业生学—. - —-———— ---- ■------ - - --- ---- ----- ---尸V毕业先学需措息眾拉 灑遣俏息JE总 信息录入 本科生论文佰恳=5=p>本科生谕宜僧减征扁 冃础氏生论文常息汇总 八、可行性分析 1、经济可行性 本系统运行于原有的计算机软、硬件上不需要投入多少资金 本系统带来的好处: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015.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考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特设立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奖学金(简称新生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生奖学金资金来源为“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友教育基金”与“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安子奖助学金”,每年各提供奖金壹万元。 第二章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 第三条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当年录取并注册入学的品学兼优新生。计划每学年奖励20人,其中本科生10名、专科生10名。 第四条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人民币。 第三章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原则 第五条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为: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入学成绩优秀。第六条新生奖学金评选标准为新生的入学总成绩,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

(一)拟奖对象为本、专科类入学总成绩排名前十的新生;(二)本办法中的新生入学总成绩包含政策性加分; (三)如遇排名第十的新生有分数相同情况,则并列获奖。 超出名额获奖新生的奖金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 (四)如遇因各种原因放弃入学、放弃评选等情况的,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第四章新生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新生奖学金由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负责评审,有关资金由学院财务负责管理,其评审和经费使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继续教育学院校友基金会以及安子新家政公司的监督。 第八条新生奖学金评审结果经学院网站公告,并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和奖学金出资单位备案。 第九条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由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级新生开始施行。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民大校发﹝2009﹞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施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籍管理 一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录取为本校的学生必须持《中央民族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期来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含)。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退回原家庭户口所在地;情节恶劣者,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认为在一年内可治愈并达到体检标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因身体健康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下一学年开

学前持入学申请书、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和学校指定医院开具的身体康复诊断证明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并应在批准后一周内办理完离校手续。逾期不离校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必须按时凭学生证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准、或者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两周(含)不到学校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第六条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须按学校有关收费规定缴纳费用,未缴纳费用者,不得注册和修习课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二学制、学分与课程 第七条标准学制为4年的,学习年限为3-5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学习年限为4-6年。实行双学期制,每学年分为两个标准学期,一般每学期为20周,根据当年春节日期有所调整。学生毕业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 1.学生不能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可提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一年。 2.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在标准学制最后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向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经院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系统规划 1 系统概述 1.1系统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生注册管理软件是使用计算机科学管理的办法对学生的学籍、班级、课程、成绩、奖罚信息等进行管理。不仅具有检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储量大、保密性好、寿命长、成本低的优点,还使学生注册信息的实时性、精确性和学生注册工作的各个环节结合起来,极大地提高学生注册管理的效率,减轻了高校学生管理的负担。 现在我国的学校特别是大中专学校的学籍水平还停留在纸介质或半自动(由电脑处理一部分数据,由人工处理一部分数据)的基础上,这样的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为它浪费了许多人力和物力,在信息时代这种传统的管理方法必然被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管理所取代。软件作为一项强有力的工具,只能当此种工具,与我们的实践相结合起来的时候,才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及使用价值。因此根据学校目前实际的学籍管理情况开发一套学籍管理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1.2 系统介绍 学校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以往的手工操作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办公的需要。为了摆脱繁琐的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成为必然.开发功能完善及安全可靠的管理系统可以大大提高学校资源的利用率,及时,准确地获取需要的信息,充分发挥人员的工作潜力。因此,不难想象,正是咨询业的迅速发展使得人们从过去的手工劳动中得以解脱。同时,编写一套完善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任务就显得尤为重要。本系统分成了以下几个功能模块。信息录入功能:实现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注册情况、课程设置、班级课程信息、学生成绩的录入;浏览功能:包括浏览学生成绩、浏览班级课程、浏览专业名称;查询功能:包括学生查询、成绩查询、注册查询等;报表打印;特殊功能,如系统安全等。通过这几个功能模块的设计,基本上满足了学校的需求。 1.3 系统开发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它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

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 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最新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学英语4》所有测试答案

Unit 1 Vocabulary Exercises 一、单选题 (共100.00分) 1. A new town has grown up in this industrial _______. 正确答案: B 2. The company has _______ a new sales director. 正确答案: A 3. We should try to _______ all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正确答案: C 4. In given conditions, bad things can _______ good results. 正确答案: A 5. I’ll tell our manager about it and ask him to _______ you. 正确答案: D 6. She has long been hoping to become the _______ manager. 正确答案: A 7. The earthquake _______ several stores in the business area. 正确答案: D 8. I’ll let you borrow it _______ you lend me your bicycle in return. 正确答案: C 9. The writer used the image of corn silk(穗丝)to _______ the girl’s hair. 正确答案: B 10. He _______ in finance at Claremont Men’s College in California. 正确答案: B

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邵院政字[]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案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邵阳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须经学校招生部门批准方为有效。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各系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学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予以新生电子注册;待新生电子注册成功后,正式取得邵阳学院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情节恶劣的,由学校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由学校招生部门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并在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原单位或回家治疗,户口迁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两周向学校招生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清学费或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注册。 未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来校注册者,由学生所在系申请,学生工作处审核,报教务处按自动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籍管理 (一)新生入学 1、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新生资格审查和确定录取名单由学校领导把关,教导处具体执行。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2、凡经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患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但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周。凡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即申报上级教委普教科备案。 3、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冒名顶替或其它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即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4、新生取得学籍后,不得更换姓名。 5、新生一经编班,任何人不得随意换班。如发现随意换班经教育仍不回原班者,即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6、学生学籍由政教处负责管理。 (二)纪律与考勤 1、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2、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上课、自习、劳动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都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均记作旷课。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给予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4、学生请假,须由本人或家长写请假条,交班主任批准后方能生效。凡须请假一周以上者,应持有关证明,报政教处批准并备案。

(三)转学与借读 1、学生转学、借读和休学必须符合山东省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户口变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持有关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给转学证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凡有正当理由且又合乎条件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前申报,带齐学籍档案及有关证件,经政教处审查,学校同意后方能报到注册。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3、从严控制借读学生。凡有特殊情况需借读的必须先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缴纳规定的费用。借读生不属本校正式学生,其学籍由原学校保留,会考一律回原学校参加,由原学校办理毕业证和会考合格证。 4、每学年开学前,凡在本校借读的学生必须办理延期借读手续,由本人向政教处提出申请,由分管校长批准,然后由年级组通知到班,否则不予借读。 5、借读生必须严格遵守本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随时取消其借读资格。 6、凡未取得正式学籍的新生或在原校受处分未取消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转学或借读。 (四)休学、复学与退学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领导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准予休学;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名,学校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准予休学。 2、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如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继续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限从批准之日算起。 3、学生休学期满,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学习。如休学期间能坚持自学,经学校考试、考核达到同年级条件者可跟原班级升级就读。 4、休学学生不得随意提前复学或降级就读。如休学期间病恢复很快,经医院证明确可提前复学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经领导审批后可适当提前,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德、智、体及家庭政治、经济状况的以个人为单位组成的书面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录选、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材料资料,是国家和社会选拔任用人才的重要根据,也是干部(工人)档案形成的基础,为加强对学生档案的科学和规范化管理,现根据学生档案形成和管理的特点,学习省内外同类规模学校的经验,并参照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一九九一年颁发的关于《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事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四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 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工作,在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档案馆进行行政领导,并在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分配联络处和校团委的共同支持下由人事档案室全面 负责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学生档案的连续、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生档案实行人事档案室统一归口指导并由专人管理,行政和业务工作接受档案馆领导,同时接受校内有关领导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学生档案种类多(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自费、委培)、流动性强、利用率高、工作量大,因此应在档案馆内配备一至二名专职人员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责 (一)保管学生档案为学校和社会积累个人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四)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五)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六)调查研究学生档案工作情况,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的分析统计工作; (七)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八条建立学生档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经历和实际情况建立,并真实地、历史地、全 面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及其有关的情况。 第九条学生档案的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毕业生登记表; 第二类学生个人自传;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生成绩卡(表)、学位证书、论文评语;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及学生升学政审材料; 第六类加入中国共产党、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含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等);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以下是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范本,学校可以进行参照,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新生人学,必须持本学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人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者,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人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返回当地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1个月即8月20日前向学校学生处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9月10日前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如下一年度该专业同学制班不招生,则不予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报到,交费注册上课。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提出正当理由并出具相应证明,经批准后

方可缓期注册,否则当旷课论处,未经批准逾期2周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须经补考后才能决定升、留级的学生,可预先报到,待决定升、留级后再补办注册手续。 在籍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姓名手续。 第五条新生人学后,在1周内,由所在系将新生注册名单汇总到学生处统一办理学生证。 第六条凡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一经发现,由学生处取消其在本校的学籍。 二、考勤与纪律 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第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考试、实习、实验及学校规定的其他集体活动,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者,均以旷课论处。 学生出勤、缺勤按学时计算;缺勤时数按实际上课、劳动、集会学时数计算。离开学校,1天按4学时计算。 第九条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5天以内者,需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系主任批准,6天以上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系主任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事后补假无效(急病或者紧急事故除外);考试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学生请假期满,需按时销假。 第十条因故迟到、早退应向任课教师说明原因。无故迟到或早

优课在线uooc-大学英语3(深大继续教育学院)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分) 1. I’m going to __________ and cancel my reservation. A. get away B. call up C. stay away D. stay away 满分:分 得分:0分 你的答案: C 正确答案: B 教师评语: 暂无 2. He was __________ with compliments on his excellent performance. A. put B. given C.

D. filled 满分:分 得分:分 你的答案: C 正确答案: C 教师评语: 暂无 3. Leaving the court (法院), the families all tried to __________ a brave face. A. put out B. put away C. put down D. put on 满分:分 得分:0分 你的答案: B 正确答案: D

暂无 4. It’s my girlfriend’s birthday party. She will be very upset if I don’t _____ _____. A. call up B. go away C. show up D. come up 满分:分 得分:分 你的答案: C 正确答案: C 教师评语: 暂无 5. John Major __________ the idea of a classless society. A. promoted B. promotion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教育部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1983年1月20日,教育部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必须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在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中,坚持健全管理制度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因材施教,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使其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现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过复查、注册的,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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