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最新版)目录一、废矿物油的定义与分类二、废矿物油的产生来源三、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四、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的环保要求五、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一、废矿物油的定义与分类废矿物油是指从机械、设备、汽车等中产生的失去原有性能的润滑油,它属于危险废物,编码为 HW08。
废矿物油可分为工业废矿物油和汽车废矿物油两大类。
二、废矿物油的产生来源废矿物油的产生来源主要分为以下两种:1.工业废矿物油:来自机械、设备等工业领域的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油。
2.汽车废矿物油:来自汽车发动机、齿轮箱、刹车系统等汽车零部件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油。
三、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主要包括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
应根据废油的含油率、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1.再生利用:通过过滤、加温、蒸馏等方法对废矿物油进行处理,以达到再生利用的目的。
再生后的废矿物油可作为润滑油、燃料油等使用。
2.焚烧处置:将废矿物油进行高温焚烧,将其转化为热能和废气。
焚烧处置方法适用于含油率较高的废矿物油。
3.填埋处置:将废矿物油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进行填埋。
填埋处置方法适用于含油率较低的废矿物油。
四、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的环保要求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废矿物油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体健康。
五、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环保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废矿物油产生量的逐年增加,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润滑油的性能分析及回收利用

润滑油的性能分析及回收利用摘要:我国是一个石油消费大国,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其中润滑油是世界石油产品总消耗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仅次于燃油的第二大石油产品。
因此废润滑油的回收以及再利用问题是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件大事。
首先从资源再利用角度出发,变废为宝;其次是保护周围环境,避免水域、土壤受污染,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因此开展废旧润滑油的再利用课题研究是利在当代的重要大事。
关键词:润滑油;性能;回收利用1、润滑油的组成润滑油包括基础油成分和添加剂成分。
其中基础油占润滑油成分的70%至接近100%,决定机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是弥补其中的不足之处以提高基础油的性能,赋予油品一些新的使用性能,是机油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础油分为矿物油和合成油两类。
矿物油主要包含高分子量的烃类以及非烃类混合物,一般由烷烃、环烷烃,带有烷基的芳烃,含氧、硫、氮有机化合物以及胶质、沥青质等。
矿物油由于不具有耐低温、耐高温、高真空、抗辐射以及抗燃等性能,因此不适于用在航空、航天和国防等特殊场合,此时需要采用合成方法获取一些具有特殊性能的合成油。
合成油主要包括聚乙二醇、聚α烯烃类、聚醚类、硅油类、双酯类、磷酸酯类、全氟烃类等。
2、废润滑油再生工艺技术目前,国内外废润滑油的再生工艺主要可归纳为3类。
第1类为有酸工艺,如:酸洗工艺、酸洗—白土补充精制工艺;第2类为无酸工艺,如:沉降—絮凝—白土精制工艺、白土高温接触无酸工艺、溶剂抽提—白土精制工艺;第3类为加氢工艺,如:薄膜蒸发—加氢工艺、溶剂抽提—蒸馏—加氢工艺。
2.1国外废润滑油再生工艺技术国外成熟的润滑油再生工艺有Meinken、IFP、Snam-progetti、KTI、BERC等。
Meinken工艺是德国Meinken公司开发的酸-白土精制工艺,通过强力搅拌混合器来减少硫酸的用量,从而减少酸渣的生成,然后再用白土精制。
该工艺提高了原料的利用率和再生回收率,减少了环境污染;法国石油研究院(Institute Francais du Petrole)研究开发的IFP工艺是通过丙烷抽提先除去部分杂质,油品精制后再除去H2SO4,从而降低硫酸和白土的用量,同时提高再生油的收率;意大利Snamprogeti S.P.A.司对IFP工艺进行了改进,在精制处理前先经常压蒸馏除去水、轻油,再经过丙烷抽提、真空蒸馏,获得润滑油基础油,残余组分用丙烷再抽提一次。
废润滑油再生具体实验方案

废润滑油工艺技术路线
试验过程
1.絮凝: 量取200mL的废油样于小烧杯中,置于一定温度的恒温水浴或加热炉上。
加入
一定体积的絮凝剂,搅拌适当时间后移入恒温烘箱中自然沉降一定的时间。
2.选择最佳测定波长
3.改变絮凝条件,测定透光率,选择最佳絮凝工艺。
取经沉降后的油样,用石油醚稀释一定的倍数,以石油醚做参比在一定的波长下测定其透光率( 透光率粗略的反映油品再生效果),以获取絮凝处理的最佳参数。
4.吸附工艺
取经絮凝处理后的油样,在一定温度下加入适量的活性碳,搅拌反应一定时间,恒温沉降一定时间后经真空抽滤,获得再生油。
取经活性炭精制后的油样用石油醚稀释一定的倍数,以石油醚做参比在一定的波长下测定其透光率,以确定活性炭精制的参数。
(活性炭精制单因素试验步骤:活性炭添加量、接触反应温度,搅拌时间、恒温沉降温度、沉淀3 h,讨论某单因素影响时其他因素不变,变动该因素。
)
5.最佳实验条件下处理油品的各种参数
郭佳雷,孙美阳:絮凝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吸附剂为活性炭
张海芝,王猛: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和尼纳尔复配絮凝剂吸附剂为活性炭(絮凝工艺中增加复合萃取剂最佳配比实验)。
探讨废润滑油回收再利用及再生工艺

探讨废润滑油回收再利用及再生工艺中国对润滑油的需求量的逐年上升,2017年,我国润滑油消费量673.9万吨,同比增长12.98%。
按照该速度来计算,中国将在2020 年对润滑油的需求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润滑油消费国。
润滑油使用量的增加必然会造成废润滑油产量的增加。
废润滑油如果不能得到再生处理不仅会严重破坏环境,还会造成石油资源的浪费。
所以对废润滑油进行再生处理变的越来越重要。
标签:废润滑油;精制;再生工艺正文一、我国废润滑油市场份额及未来市场潜力分析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像汽车业、工程机械业、钢铁冶金业等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从而带动了润滑油工业的快速发展。
在消耗大量润滑油的同时也势必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润滑油。
一般在可供回收的废润滑油占消费量的40%-5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废润滑油市场发展迅速。
废润滑油主要来自于机动车辆和工业生产领域。
我国润滑油生产和使用的模式通常是:石油资源-----炼制润滑油产品------废油抛弃。
但是随着全球资源的危机加剧和环保经济的兴起,必须对废润滑油进行再生回收再利用。
废润滑油进行再利用,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还能节约资源,所以废润滑油再利用是可行、必要的选择。
但是我国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较国外企业有着较大的差距,废润滑油再生利用技术还有待提高,有着较大的提升和发展空间。
二、润滑油品质劣化原因及防治措施1、原因:机械和设备工作时,由于长期与金属接触,受到周围空气、温度、湿度、压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油中外来杂质逐渐增多,结果水分、灰尘、颗粒、金属粉末等就会混入油中,一起搅拌,长期使用就会氧化,就会产生氧化物或生锈,产生变质物和有害杂质,这时油的色调变褐色,粘度增加,最终可能发出刺激性味道,腐蚀有色金属,使其性质与使用前完全不同。
比如像我们北营公司热连轧生产线,污染物进入润滑系统的途径主要有:(1)齿轮、轴承磨损物通过齿轮箱、减速机的润滑管路直接进入润滑站油箱;(2)水通过机械设备的密封处、旋转部位、管路连接处进入润滑站油箱;(3)其他杂质在设备安装时、设备检修更换零部件时通过润滑管路进入润滑站油箱等等。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T 17145-1997)(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2月12日批准 1998年7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与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油单位和个人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的回收、再生、销售及管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61-1983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GB/T 3536-1987 石油闪点和燃点测定法(克利夫开口杯法)GB/T 润滑剂和有关产品(L类)的分类第一部分总分组GB/T 8030-1987 润滑油现场检验法GB/T 8978-19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废润滑油 used oil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的氧化、热分解作用和杂技污染,其理化性能达到各自的换油指标,被换下来的油统称废润滑油(以下简称废油)。
废油再生re-refining of used oil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除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技,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废油回收率rate of recovery废润滑油回收量与原用油量的百分比。
4 分类更换下来的废油按GB/T 进行对应的分类和命名。
回收利用的废油包括:a) 废内燃机油;b) 废齿轮油;c) 废液压油;d) 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1)、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等)。
5 分级根据废油的变质程度、被污染情况、水分含量及轻组分含量等来划分等级。
废旧润滑油再生资料

国内废润滑油主要再生工艺1. 蒸馏—酸洗—白土精制工艺这是一条传统而古老的工艺路线 ,目前国内约有2/ 3的厂家采用这种工艺 ,该工艺流程较为简单、设备费用较低 ,可以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废油 ,H2 SO4加入量因油而异 ,一般在 10 %以下 ,白土用量也因油品质量和对再生油所要求的质量而异 ,一般亦在 10 %以下。
再生油的收率一般在 80 %以下 ,再生油质量不高 ,仅能作较低档油品。
这种工艺所产生的酸渣问题迄今未完全解决 ,形成了废酸渣和废白土、水的二次污染2沉降—酸洗—白土蒸馏工艺这条路线是 70年代由上海市石油加工厂开创的 , 其主要特点在于将蒸馏和白土精制合并为一个工序 , 和前工艺比较 ,减少一个加热高峰 ,节约了热能 ,工艺亦较简单。
但它酸洗沉降较缓慢 ,洗油中可能含有一定量的酸渣 ,白土蒸馏后亦可能影响油品质量 ;特别是目前中高档油品比例增加 ,更增加了使用此工艺的难度 ,其它弊病如前工艺。
目前 ,全国约有 1/ 3工厂使用此工艺。
3 沉降—蒸馏—酸洗—钙土精制工艺该工艺亦是 2. 2. 1的变异 ,其主要特点是在白土精制前 ,先用石灰石粉加入酸洗油中 ,使其中和游离H2 SO4和石油磺酸 ,以减少价高的白土用量 ;待反应结束后再加入活性白土进行吸附精制。
该工艺可以减少价高的白土用量 ,还有人认为生成的石油磺酸钙有助于内燃机油的质量提高。
国外废润滑油再生工艺主要有:1.Meinken工艺, 酸—白土精制工艺, 把添加剂从油中分离出来的较简单和投资较少的办法该办法目前在国外并未全部淘汰 ,仍然在有的国家使用. Meinken工艺改变了 H2 SO4混工艺 ,采取了强力搅拌混合器 ,减少了 H2 SO4耗量和酸渣量 ,含酸油加入 2 %白土在减压塔中加热分馏 ;热量用导热油供入 ,装置部分自动化。
令人头痛的酸渣与废白土混合被送去水泥厂作燃料。
2.IFP工艺法国石油研究院 ( IFP)开发的工艺 ,即用丙烷抽提废油以除去其主要杂质 ,再用 H2 SO4精制 ,使 H2 SO和白土耗量显著减少 ,再生油收率提高 10 %。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GB/T 17145-1997 )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7年12月12日批准 1998 年7月1日实施)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与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油单位和个人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的回收、 再生 及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 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 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61-1983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GB/T 3536-1987 石油闪点和燃点测定法(克利夫开口杯法)GB/T 7631.1-1987 润滑剂和有关产品( L 类)的分类 第一部分 总分组 GB/T 8030-1987 润滑油现场检验法 GB/T 8978-19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废润滑油 used oil 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的氧化、热分解作用和杂技污染, 其理化性能达到各自的换油指标, 被换下来的油统称废润滑油 (以下简称废油) 。
3.2 废油再生 re-refining of used oil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 除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技, 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添加剂, 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3.3 废油回收率 rate of recovery 废润滑油回收量与原用油量的百分比。
4 分类 更换下来的废油按 GB/T 7631.1 进行对应的分类和命名。
回收利用的废油包括: 废内燃机油; 废齿轮油;废液压油; 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 1)、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等) 。
5 分级5.1 根据废油的变质程度、 被污染情况、 水分含量及轻组分含量等来划分等级。
a) b) c) d)1)对含有多氯联苯的废变压器油,应按有关环保要求集中处置。
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

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润滑油在机械设备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随着润滑油的使用,大量的废润滑油也随之产生。
废润滑油的处理和再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废润滑油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研究废润滑油的再生工艺,实现润滑油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主要包括废润滑油的收集、预处理、再生和产品加工等环节。
首先,废润滑油的收集是再生工艺的第一步。
收集废润滑油可以通过与润滑油使用单位合作,建立废润滑油回收系统,或者由政府部门进行统一收集。
其次,废润滑油的预处理是再生工艺的关键环节。
废润滑油中可能含有水分、机械杂质、氧化产物等,需要经过脱水、过滤、脱色等处理,以提高再生油的质量和稳定性。
再次,废润滑油的再生是再生工艺的核心环节。
再生工艺主要包括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两种。
物理方法主要包括蒸馏、萃取、吸附等,化学方法主要包括加氢、裂解、重整等。
最后,再生后的润滑油可以进行产品加工,生产出各种规格的再生润滑油,用于再次投入使用。
目前,废润滑油再生工艺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在废润滑油的再生过程中,采用了许多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如高效脱水设备、分子筛吸附技术、加氢裂解反应器等。
这些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使得再生后的润滑油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可以满足不同领域的使用要求。
同时,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也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建设。
然而,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废润滑油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较高,再生工艺中的废水、废气处理问题仍然值得关注。
其次,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投资成本较高,运行成本也较大,需要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再次,废润滑油再生产品的市场需求和认可度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最后,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标准和规范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再生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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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T 17145-1997 )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2月12日批准1998 年7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与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油单位和个人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的回收、再生、销售及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61-1983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
GB/T 3536-1987 石油闪点和燃点测定法(克利夫开口杯法)
GB/T 7631.1-1987 润滑剂和有关产品(L 类)的分类第一部分总分组
GB/T 8030-1987 润滑油现场检验法
GB/T 8978-19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废润滑油used oil 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的氧化、热分解作用和杂技污染,其理化性能达到各自的换油指标,被换下来的油统称废润滑油(以下简称废油)。
3.2 废油再生re-refining of used oil
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除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技,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3.3 废油回收率rate of recovery 废润滑油回收量与原用油量的百分比。
4 分类
更换下来的废油按GB/T 7631.1 进行对应的分类和命名。
回收利用的废油包括:
a)废内燃机油;
b)废齿轮油;
c)废液压油;
d)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1)、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等)。
5 分级
5.1 根据废油的变质程度、被污染情况、水分含量及轻组分含量等来划分等级。
1)对含有多氯联苯的废变压器油,应按有关环保要求集中处置。
5.2 废油分级指标见表1, 一级废油变质程度低,包括因积压变质及混油事故而不能使用的油,二级废油变质较高,本表所列油品外的各类废油可按蒸后损失的百分比划分等级,w 3%为一级,W 5%为二级。
表1废油分级
5.3 二级以下的废油称为废混杂油。
6回收与管理
6.1各产生废油单位应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废油的回收工作。
6.2回收的废油要集中分类存放管理,定期交售给有关部门认可的废油再生厂或回收废油的部门,不得交售无证单位和个人。
6.3废油回收率见表2。
表2废油回收率(%
6.4回收的废油按第4、5章要求分类分级并妥善存放,防止混入泥沙、雨水或其他杂物。
严禁人为混杂或掺水。
6.5废油回收部门和废油管理部门都应作好回收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各单
位及个人私自处理和烧、倒或掩埋废油。
7再生与利用
7.1废油再生厂必须具备的条件
7.1.1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7.1.2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7.1.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7.1.4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防设施。
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GB16297、GB8978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
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7.1.5废油再生厂所产生废渣废液的处理
废油再生厂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渣、废液等,应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应按环保部门规定妥善处理,达标排放。
7.2再生油的利用
7.2.1国家鼓励废油的回收、再生和使用再生油,并制定优惠政策。
7.2.2凡废油再生厂生产出来各种符合国标准的再生油品,石油产品经销部门可按质论价进行收购,供应市场,凡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再生油品,石油经销部门不予收购。
7.2.3对生产销售劣质石油产品的再生厂和石油产品经销部门,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要依照国家法律严肃查处。
7.2.4企业中自收、自炼、自用的废油再生车间所生产的产品应在本企业内使用,如对外销售其产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摘自(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2月12日发布1998年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