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拓展居间费用管理细则

市场拓展居间费用管理细则
市场拓展居间费用管理细则

市场拓展居间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

为广开渠道,有效利用社会外部资源,全方位拓展项目,促进公司发展及经营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为(公司)提供场所、项目信息、帮助获取项目的外部人员。第三条具体实施办法

1、居间人登记:有居间方的项目在初次上报信息时,必须上报居间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备监事会查证核实,如不及时上报,不予补充信息、不予支付居间费用。

2、居间协议:在我方与资产方签订协议前,完成居间协议的签订。

3、居间费用:由个体项目居间费、政府项目居间费两部分组成。对于提供社会零散房产租赁、产权出售、政府招投标项目等信息,最终达成合作的,每一个项目给予合同总成交额1-5%的居间费(根据实际谈判情况而定)。

4、为鼓励居间方积极收集政府幼儿园规划等信息,促成项目落地的给予额外每个项目总成交额的1%的奖励。

5、以下城市(主城区)项目获取的居间费用在原有基础上浮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苏州、杭州、南京、武汉、南通、济南、西安。

6、发放要求:居间费用不予提前支付,在项目落地或者股权变更完毕后一个自然月内,由市场拓展部申请,按授权体系规定经审批后按比例进行发放,详细付款节点参照居间合同的具体条款。

7、居间费受集团总部、控股监事会及审计部门审查,一旦发现任何弄虚虚假及徇私舞弊情况,严惩不贷。

市场开发管理办法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开发经营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的开发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城投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椐相关行业规定结合目前城投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投公司所有项目的开发工作。 第二章项目的评审和立项 第三条开发经营部及各子公司,在得到项目信息后,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和立项: 1、开发经营部人员及各子公司人员在得到项目信息后,要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写出书面材料形成项目建议书,并填报开发项目立项申请表(附表1),报公司领开发经营部进行项目前期调研,开发部部门会议通过后组织召开公司项目评审立项会,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开发经营部门自行组织评审和立项,需将立项结果报市国资委进行备案;500—5000万元的项目,由开发经营部门组织相关项目材料报请城投公司经理层评审后立项,并将评审和立项的全部材料报市国资委进行备案;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城投公司组织相关项目材料报请市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立项,将评审和立项的全部材料报市国资委进行备案。 2、涉及垫资和投资的项目,由城投公司副总经理组织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的意见报城投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城投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同意立项的项目方可立项。 第四条项目立项后,城投公司开发经营部要确定其项目责任人(项目开发经理)。由项目责任人填报开发项目工作计划表(附表2)。项目责任人全权负责在运作过程中的各项策划,前期费用的支出等工作,并且无论项目开发成功与否,都要进行单项核算,开发经营部统一协调各项目开发进度。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 第五条项目经城投公司领导办公会同意立项后,开发项目的组织由开发经营部全面负责。 第六条开发经营部主要组织公司各部门项目建设工作,对外对接市发改委、国资委、市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等相关单位。 第四章项目的评审 第七条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开发经营部门负责组织公司部相关部门对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经营目标、经营方案等进行评审,并报主管开发的经理批准立项;500—5000万元的项目,由市场开发部门上报公司领导办公会对项目的可行性、经营目标、经营方案等进行评审,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立项; 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城投公司组织相关项目材料报请市政府相关领导批示后进行立项,将评审和立项的全部材料报市国资委进行备案。 第八条各子公司自行开发的项目,应参照第七条的容执行。 第五章开发队伍的建设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主管经理同时负有项目开发责任,也可在实体单位中安排项目开发人员。 第十条每月由市场开发部牵头组织召开市场开发工作会议,各项目开发经理及开发人员参加。认真分析近期的开发工作情况,搞好各项目发展情况和市场情况的调研,分析项目的优势与劣势,明确开发指标和重点工作。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附件: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为加强光伏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严格控制规模,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应采取措施,逐步迁出。 (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

和改扩建多晶硅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二、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 (一)光伏制造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好、生产成本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 (二)光伏制造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太阳能光伏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产能的50%。 (三)光伏制造企业按产品类型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不低于3000吨/年; 2.硅锭年产能不低于1000吨; 3.硅棒年产能不低于1000吨; 4.硅片年产能不低于5000万片; 5.晶硅电池年产能不低于200MWp; 6.晶硅电池组件年产能不低于200MWp; 7.薄膜电池组件年产能不低于50MWp; 8.逆变器年产能不低于200MWp(微型逆变器不低于10MWp)。

公司市场推广管理办法(节选1)

公司市场推广管理办法(节选1)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整体形象,以及所有压缩机和空调器产品销售、服务,及其它技术协作、新项目的市场推广行为的管理。 3.定义 市场推广是指包括公司整体形象,以及所有压缩机和空调器产品销售、服务,及其它技术协作、新项目的广告宣传工作,其形式包括参加展会、行业发布会,委托媒体广告(平面广告、行业期刊、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制作公司及产品的宣传册、宣传片等。 4.职责 4.1企划部 4.1.1负责公司整体企业形象推广工作。负责公司展会、平面广告、宣传册、纸媒(报刊杂志)、电媒(网络影视)等的参展策划、设计制作、组织实施,及其评估总结、宣传报道等工作。 4.2销售部 4.2.1负责公司全年产品市场推广、销售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并贯彻实施。 4.2.2负责公司市场推广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公司市场推广管理驻外机构。 4.2.3建立健全客户信息档案,并根据产品推广、配套销售等服务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和档案数据更新。 4.3研究所 4.3.1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或服务)的市场推广工作中的技术支持工作。 4.3.2负责新型号、新项目的市场推广计划、推广方案、推广主题(诉求点或宣传亮点)中技术参数的制定。 4.4财务部 4.4.1负责市场推广费用的审核并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4.5新产业推进办公室 4.5.1负责新产业压缩机的市场推广方案和推广主题。

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提出开展市场推广的申请,并为当前公司市场推广活动提供所需要的各类素材及资料。 5.工作流程 6.控制要求 6.1销售部、研究所、新产业推进办公室每年的11月30日前根据市场战略和工作需要制定下年度市场推广计划,应当遵循内容详细、主题鲜明、描述准确的原则进行编制。企划部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批准,纳入公司年度市场推广计划。 6.2对于年度计划外的推广需求,各部门可结合自己的工作需要、或受外部合作单位的邀请为依据,编制可行性报告,提出市场推广需求。企划部进行初审并且开展市场调研,拟定详细的市场推广方案及预算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 6.3由集团公司组织参加的市场推广,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具体安排执行。 6.4审批通过的方案由企划部与需求提出部门共同执行,完成市场推广工作,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6.5公司对各类市场推广计划的审批原则: 6.5.1进行各种目的的市场推广必须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6.5.2市场推广必须注重经济效益、企业形象、实力宣传,服务于公司的市场战略。 6.5.3 市场推广应呈现出专业化、定期化、规模化。 6.6实施与监控 6.6.1 为进行市场推广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合法、可控、可跟踪的原则。 6.6.2 公司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市场推广计划时,其它部门应积极协作,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作为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市场推广行为进行全面管理和负责。 6.6.3进行市场推广的各类宣传资料均应按照公司保密审查审批制度进行审查后方可对外。

市场开发实施方案(试行)

市场开发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市场开发工作,加大市场开发力度,规范公司客户管理,提升客户服务品质,促进员工积极参与市场开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部门负责与项目负责相结合 市场开发由各部门内部分工协作,并实行项目管理制,由综合管理部牵头协调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总体把握、分工负责、归口管理 公司领导总体掌握市场开发机制的布置和实施,各部门针对具体工作分工负责,并实行项目的归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一)公司领导 1.审定市场开发相关制度及措施;

2.确定市场开发对象和拓展项目; 3.负责市场开发预算签批。 (二)牵头部门 1.综合管理部作为客户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各部门客户信息的统计汇总; 2.建立公司市场信息沟通机制,协调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确保市场开发工作有序进行; 3.建立客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市场开发建议、意见及有关报告,组织公司市场开发会议; 4.负责公司市场开发方案、制度的修订工作。 (三)分属部门经理 1.指导本部门员工进行客户开发工作; 2.负责本部门市场开发经费的使用管理; 3.负责拟定部门市场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 4.平衡本部门员工市场开发职责与其他职责的关系,监督员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客户顾问 1.负责所分配的客户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按照公司统一

要求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2.负责客户的日常管理,包括定期拜访,日常联络,业务资源信息收集等; 3.了解客户需求、愿望及经营变化,与客户的相关人员建立关系,能有针对性地制定业务拓展项目。 第五条市场开发流程计划 (一)客户顾问按照客户分配名单分工进行客户信息收集、调研市场、建立客户档案。 (二)分属部门总结客户信息,草拟客户服务计划。 (三)牵头部门汇总各部门信息,召开市场开发会议。 (四)公司领导参加市场开发会议,确定拟开发客户与项目,相关项目交归口部门负责实施。 第六条附则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二)本方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 客户档案模版 2.市场开发计划申请表

光伏规范标准图纸

(一)村级光伏电站组件排布图纸 根据现场图片进行设计 1

2 村集体光伏电站效果图1 村集体光伏电站效果图2

3 村集体光伏电站效果图3 (二)、详细说明 项目概述 本项目叶集区南依大别山,北连淮北平原,西临史河,东部丘陵,境内河流纵横,塘堰星罗棋布,林竹繁茂。全区共有森林面积71800亩,其中,孙岗乡28000亩,三元乡7400亩,平岗办事处30000亩,镇区办事处6400亩,本区树种以意扬、国外松、杉木为主,经济林有板栗、桃、枣、水蜜桃等。属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转换的过渡带,季风显著,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全年日照小时,平均气温,梅雨季节一般在6-7月间。全区年平均日照时数为小时,日照百分率为%左右,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中等的地区。除

梅雨季节外,太阳能资源具备利用的稳定性。本项目参考METEONORM 7 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太阳能资源分析,统计了 1991~2010 年累年各月的水平面总辐射值和15°斜面总辐射值,详见下表。 月份水平面辐射(kWh/m2) 一月63 二月75 三月91 四月120 五月143 六月133 七月154 八月135 九月115 十月95 十一月71 十二月61 合计1253 (行业标准Q XT-89-2008)制定的太阳能资源丰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 富程度等级划分,本项目站址所在地为资源丰富地区。 光伏电站根据现场安装状况进行组件及逆变器的配置,本村级光伏电站配备4个50KW的组串式逆变器,经逆变后进入一个交流配电箱,最终并入国家电网。 4

分布式光伏电站原理图5

各项经费管理办法要点汇总

各项经费管理办法 要点汇总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86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它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它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它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它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

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它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经费面 上、青 年 重点、重 大、仪器专 项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科学 基金/海外及港澳合作基金 国际合作≤15%≤ 10%≤ 20% 劳务费≤15%≤ 10%≤ 10% 管理费=5% =5% =5% 说明: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的劳务费用。 注意:经费预算中“仪器设备费”达到5万元及以上需在申报正文中附设备详细说明(含品牌、型号、单价、数量等信息);若有“协作费”,则需在备注栏中注明协作单位和协作内容。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

光伏行业年度运维介绍

目录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简介 (2) 2014年上半年光伏产业运行情况 (6) 2014年上半年光伏发电简况 (8) 201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品进出口情况 (10) 2014年上半年光伏产业宏观数据分析 (18)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简介 一、协会简介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PHOTOVOLTAIC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CPIA)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2014年6月27 日在北京成立。会员单位主要 由从事光伏产品、设备、相关辅配料(件)及光伏产品应用的研究、开发、制 造、教学、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 愿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光伏行业整体利益,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 业公平竞争;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各项活动 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服务;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统筹应对贸易争端。 截至2014年8月15日,协会会员数量已达家163家,包括了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专用设备、辅材辅料、配套部件、系统集成、光 伏发电等各产业链环节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研究机构、质量及检测认证机构、高校、地方光伏行业组织等。协会会员单位的多晶硅总产量 占2013年中国大陆总产量的95%以上,硅片占80%以上,电池片占70%以上,组件 占75%以上,逆变器占60%以上,代表着中国光伏产业界的骨干力量,具有广 泛的代表性。

市场推广活动管理办法

**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二级市场推广/促销活动管理办法保密:□是√否重要等级:√ A □ B 发布/更新日期:2013年8月19日 ---------------------------------------★★★★★---------------------------------------- 关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传递给目标消费者,激发和强化其购买动机,并促使这种购买动机转化为实际购买行为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二.核销范围:区域内广告制作、喷绘、大型的销售推广活动(如小区推广、大型的现场推介会等)、三级市场的门店装修(需达成门店建店半年内平均月动销不低于7台)等。 三.核销金额:按照签订的《2013年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合同》中市场推广费支持额度进行核销。四.市场推广活动申报、执行反馈及核销流程 1.活动申报:(1)活动申请:在活动开始执行前15天进行申请,填写《市场推广/促销活动申请表》, 总代副总级别以上审批、盖章后,方可执行;《市场推广/促销活动申请表》作为核销市场推广费的必要条件,如无总代审批的《申请表》,一律不予以核销。(2)活动费用确认:经过审批后的推广活动,活动区域必须提交活动所需各项费用明细(费用科目、金额及相关费用的详细数据),填写《推广/促销活动费用申请表》经省代副总级别以上批准后,方可投入费用的使用,否则,不予进行费用核销。(3)市场推广活动经过审批后,有涉及到终端制作,喷绘等制作的,必须先提交效果图到办事处、总代审批后,方可制作,否则,不予进行费用核销。 2.活动执行:在推广活动执行之日起,提供现场相应的图片反馈推广的执行,现场推广的图片应附带 当日报纸日期,以确保活动日期的真实性,活动执行的照片,亦作为市场推广费核销凭证之一,否则,不予以核销费用。 3.活动核销:以季度为周期进行核销(推广时间不足二月的,顺延至下一季度进行核销),按合同额 度对当季度所产生的推广费(如推广时间为整年的市场推广、按照季度所占费用比例进行核销)进行核销;各区域在核销季度的次月10号(超出时间,总代将不予以核销)之前提交核销资料(核销流程如下)至总代进行核销,总代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核销完毕。 4.核销流程:以下流程中如一项不能提供,将不予核销。 (1)总代审批的《市场推广/促销活动申请表》《推广活动费用明细表》 (2)推广活动签约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3)活动执行当日现场的照片至少四张,照片拍摄要求:要能体现局部推广的内容、整体的推广效果、照片中有当日报纸的版面日期(至少一张)。

市场推广人员管理制度

产融联盟市场推广人员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本公司全职市场推广人员及兼职市场推广人员。 第二条制度目的 为加强公司业务推广管理,达成推广目标,提升公司运营效益,规范业务推广人员的市场行为,充分调动业务推广人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权责部门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第二章市场推广人员组织架构

第三章全职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第一条出勤管理 市场推广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参与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公司工作的推广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在公司以外的市场推广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自行安排工作时间。 3.所有市场推广人员原则上在每周六须回公司参加工作例会,如因业务需要无法参加的应提前请假,但一月内不得请两次以上假,业务经理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场推广部请假,部门主管人员需向行政人事部请假。 4.对于每月提前完成业务指标的人员,可向公司申请休假1-3天,休假结束当立即回公司参与日常工作。 5.对于不遵照出勤管理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第四条费用管理 1.市场推广人员因业务支出的推广费用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对于未经批准支出的推广费用自行负责。 2.市场推广人员在业务推广中交通工具自行解决,除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公车。 3.对于平台服务费用,业务人员可以代表公司收取,但在规定收费时间内必

须收齐,在未经总经理同意的,迟交的费用从业务人员薪酬中扣除。 4.市场推广人员收取费用不得收取现金,一律转账,如有特殊原因要收取现金必须要征求总经理意见,而收取的现金2日内交至公司财务部。 5.市场推广人员的业绩提成费用在每月发工资时统一发放,相关奖金年终发放。 6.对于业务人员自己推广团队的相关费用自行解决。 股权管理 南德全创平台原始股东成形后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原始股东组成;负责合伙人股权的计算管理 第五条薪酬合伙人收益管理 全体合伙人除股权收益外作为市场业务人员对平台招徕业务有现金提成的收益,具体提成比率参见《业务提成表》 一、市场推广人员工资采取业绩定额制。 业绩定额制指将推广人员的收入分为固定工资(详见《薪酬制度》)及推广提成两部分,推广人员有一定的销售定额,当月不管是否完成销售指标,都可得到基本工资和推广额的提成,但是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给予降低基本工资15%或劝退。 二、其他待遇 业务推广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发放,具体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

最全光伏政策汇编

光伏政策汇编 目录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3)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14) 《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 (19)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21)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26) 《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9) 《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32) 《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38)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43)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46)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5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5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55)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64)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光伏电池制造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位居世界前列,光伏电池制造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多晶硅冶炼技术日趋成熟,形成了包括硅材料及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及控制设备的完整制造产业体系。光伏发电国内应用市场逐步扩大,发电成本显著降低,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当前,在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增速减缓、产品出口阻力增大、光伏产业发展不协调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光伏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同时,我国光伏产业存在产能严重过剩、市场无序竞争,产品市场过度依赖外需、国内应用市场开发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技术装备和材料发展缓慢,财政资金支持需要加强、补贴机制有待完善,行业管理比较薄弱、应用市场环境亟待改善等突出问题,光伏产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光伏产业当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既是对产业发展的挑战,也是促进产业调整升级的契机,特别是光伏发电成本大幅下降,为扩大国内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毫不动摇地推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政策,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国内市场有效需求,努力巩固国际市场;健全标准体系,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着力推进产业重组和转型升级;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技术进步,着力提高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作出贡献。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 . 附件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规学院财经行为,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行政事业单位部控制规(试行)》(财会〔2012〕21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支出预算管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所有经费支出均纳入学院预算,并围绕年度绩效目标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各部门申报资产或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零星工程维修时,首先需确认有无经费预算。 第二条经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批复后的学院支出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院的各责任部门具有同等约束力,学院及各部门应维护其肃性和权威性。学院及各部门负有格执行学院预算的责任,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增加支出。 第三条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上级政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对经费支出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由经费支出归口管理部

门提出申请;院财务处提出预算调整建议;50万元及以下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核,超过50万元,报党委会研究审核;报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审批。 第二章支出审批管理 第四条支出审批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的原则。根据经费预算支出的金额和性质,划分审批权限,建立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层层审批的经费审批制度。 (二)坚持“一事一批”的原则。一件事项所需经费不得分割申报、审批处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对审批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负直接责任,学院领导对直接主管工作的经费审批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预算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学院预算经费是指学院年初预算经费及年度追加预算经费。预算经费单项开支或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1000元(含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和院长共同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院长签字批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党委会研究批准,院长和党委书记会签批准。 (一)四系一部经费支出审批 - 2 -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简介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简介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成立于2010年5月17日,英文名称为 China Photovoltaic Industry Alliance (简称光伏联盟或CPIA),总部(即联盟秘书处所在地)设在中国北京。光伏联盟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积极投身于光伏产业,从事光伏产品及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光伏联盟的22家发起单位由中国光伏产业的精英组成,涵盖了光伏产业链中的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应用系统及专用设备等,同时还包括了部分产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光伏联盟成员单位的多晶硅总产量占当年中国总产量的70%以上,太阳能电池总产量占当年中国总产量的50%以上,代表着中国光伏产业界的骨干力量。 联盟致力于贯彻执行中国关于光伏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协助政府提升产业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及制造水平,促进在中国建设完善的光伏产业链和成熟健康的市场,维护产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促进光伏产业内部及与其他产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并完善光伏产业链; (二)推动制定光伏产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使其在本行业和其他相关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成员的愿望和诉求,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联盟成员推动光伏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搭建光伏产业共享信息、培训交流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有效整合与利用,对外开展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活动; (六)扩大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中国光伏产业的利益和形象; (七)组织联盟成员防止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应对国际纠纷; (八)开展有益于光伏产业发展的公益事业。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市场营销人员管理办法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纪业务市场营销人员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纪业务市场营销人员(以下简称市场营销人员)规范化、科学化治理和考核,建立和培养专业化的市场营销队伍,促进经纪业务持续健康进展,操纵业务风险,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市场营销人员治理的差不多原则:积极进展、规范治理、严控风险、优聘劣汰。 第三条市场营销人员在从事客户开发、产品营销及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超越权限开展业务。 第四条释义 1、市场营销人员:指专门从事客户开发、产品营销、客户服务、营销队伍治理等工作,并按其客户开发业绩、产品营销业绩、客户服务成效、营销队伍治理成绩计算薪酬的职员。市场营销人员分为营销系列、治理系列人员。 2、营销系列人员:指依照销售业绩领取酬劳、不治理团队的市场营销人员。营销系列人员包括客户经理助理、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首席客户经理。

3、治理系列人员:指除履行营销系列人员职责外还要履行治理职能的市场营销人员。治理系列人员包括团队经理、高级团队经理、市场部经理、营销总监。 4、营销团队:指由若干市场营销人员组成的差不多业务单元,以下简称团队。 5、育成团队:指团队经理直辖团队的市场营销人员晋升为团队经理后所成立的团队。 6、托管资产:指客户账户内股票(A、B 股)及权证市值、封闭式基金净值、资金、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总值。不含其他开放式基金、债券及托管的上市公司法人股等。 7、有效户:指资金账户开户后3个月内日均资产达到五千元以上的账户(从帐户中首笔资产到位之日起计算)。 8、有效人力:指名下客户资产50 万元以上的市场营销人员。 9、净佣金=(佣金收入-交易规费)×0.945。 第二章市场营销治理体系及组织架构第五条市场营销总部为公司经纪业务营销工作及营销队伍治理的职能部门,各营业部负责本部门的营销队伍建设及营销工作开展。 第六条营业部总经理全面负责本证券营业部的市场营销工作,并服从公司市场营销总部等部门的治理和协调。营业部合规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本证券营业部市场营销工作的风险治理。 第七条营业部可依照本方法规定设立若干团队,依照营销

市政集中供热市场开发流程与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图

5.2、业务流程标准 一、项目分类(项目类型) 1、集中供暖项目:集中供热是指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其中某些区域热用户供应热能的方式。目前已成为现代化城镇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城镇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热电联产:是指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即同时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较之分别生产电、热能方式节约燃料。以热电联产方式运行的火电厂称为热电厂。对外供热的蒸汽源是抽汽式汽轮机的调整抽汽或背式汽轮机的排汽,压力通常分为0.78~1.28兆帕(MPa)和0.12~0.25MPa 两等。前者供工业生产,后者供民用采暖。热电联产的蒸汽没有冷源损失,所以能将热效率提高到85%,比大型凝汽式机组(热效率达40%)还要高得多。 3、工业园区蒸汽:根据压力和温度对各种蒸汽的分类为:饱和蒸汽,过热蒸汽。蒸汽主要用途有加热/加湿;还可以产生动力;作为机器驱动等。重点是工业园区生产需求。 项目分类(项目合作模式) 1、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2、pp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

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3、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4、兼并指合并等。 5、工程类项目泛指承建的集中供暖范围内的项目。 二、项目开发(信息获取) 1、招商引资信息:通过负责区域地方招商局、发改、建设等部门获取最新的招商引资信息。 2、行业信息推介:行业关联的第三方信息来源(网络、同行等) 3、设计院及社会资源:市政设计院、自身培养社会资源等 项目开发(项目预判) 1、项目预判:根据业主需求,充分了解采集项目信息,结合项目 信息采集表(附件)进行预判。 2、项目本部报审:根据项目采集信息收集预判后填写项目跟进审 批表进行报审。 3、项目跟进/放弃:结合项目审批表同意或放弃进行项目跟进。

近年来国家光伏产业政策大盘点

近年来国家光伏产业政策大盘点(综合版) 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顺利并网、金融服务、增值税优惠、补贴额度和补贴方式细则等政策相继推出,国内光伏市场加速启动。 自200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来至2012年,真正意义上的鼓励支持国内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几乎没有出台,执行力度也无从谈起,这也是为什么国内光伏市场规模极小,大部分产品极度依赖出口的重要原因。2012年开始,数百亿美金的光伏产值已经被国家纳入战略新兴产业,针对国外市场的日益萎缩、国内市场低迷的境况,国内光伏市场被迫启动,一系列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的不断出台。历史遗留问题如并网难、补贴额度不够、行业发展持续紊乱等开始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顺利并网、金融服务、增值税优惠、补贴额度和补贴方式细则等政策相继推出,国内光伏市场加速启动。 2013年国家出台的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 2014年光伏政策盘点 2014年12月1 2 3 【国家】 1月 13日,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能源局部署十大任务。 下旬,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相较于11月发布的《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意见》,此次全国装机量总规模由12GW增加到14.05GW,其中地面电站由400MW上升到605MW,分布式800MW保持不变,其中浙江、江苏、山东并列分布式前三位。2月,国家

能源局正式宣布,2014年中国将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占60%),并公布31省市装机规模。 2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4]38号 2月 17日,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4〕10号 3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光伏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4]116号 能源局印发《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10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强光伏产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13号) 4月 《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 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389号 6月 6月3号,工信部公告第二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52家)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信息统计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53号 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荐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的通知》 7月 《关于加强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国能综新能[2014]514号 8月 20日,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太阳能等产业所得税15%。 财政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财建[2014]489号 9月

某公司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办法

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档案存档范围 1.1合同 (1)以公司资质签订的购销、工程合同复印件、合同审批单复印件 (2)经销商协议复印件 (3)广告、宣传制作、媒体制作合同复印件; (4)其他合同。 注:以上合同的原件由综合管理部存档 1.2客户资料档案 针对每个客户都须按照附件1到附件4的规定进行记录归档,形成《_________客户档案》: 附件1 客户基本情况表 2 关键人物的个人情况资料 3 关键人物关系图 4 购买决策中关键人物角色作用表 1.3项目销售记录档案 为了使项目销售全过程可查、可追溯,将项目销售中的文件进行归档,形成《_________项目销售记录档案》: (1)项目销售重要事件记录表,见附件5 (2)向客户报送的技术方案、价格表 (3)与客户之间的正式往来信函 (4)立项书、会议记录 (5)其他重要的文件资料 1.4内部管理档案 (1)市场营销部内部管理档案:各项管理制度、通知; (2)周、月、季度、年度工作报告、统计表等;

(3)会议记录。 1.5内部往来文件 (1)发往各部门间的日常函件; (2)收到公司各部门的往来文件。 1.6 公司对外宣传资料 (1)纸质宣传品; (2)多媒体宣传资料:PPT、宣传视频等; (3)各类宣传活动的录像及照片。 (4)资质及检测报告 第二条归档及保管要求 2.1严格按归档范围对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2.2档案资料分类应清晰、全面; 2.3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入档; 2.4档案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资料盒; 2.5应建立清晰、明了的检索工具便于检索。 2.8项目销售记录档案必须做到每周整理,及时更新。 2.9设立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日常管理,相关人员需及时、主动向档案管理员报送材料。 第三条档案的借阅 合同、客户资料档案、项目销售记录档案属于公司核心机密,需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以上档案的借阅应有严格的借阅制度,必须经市场营销部部长同意后借阅。 第四条档案的保管 4.1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份数、张数、规格验收必须符合要求的,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入档; 4.2各类档案材料,应按管理规范要求分类、编目、立卷,放入档案盒或档案夹内上柜保管; 4.3档案存放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排柜方式要省时、醒目、便于查找;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规范要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规范要求 为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建设,规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保障光伏项目安装质量及后期维保,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国能监管〔2013〕459号)、《AA省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能源〔2014〕450号)、《AA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AA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号)和《AA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13〕28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AA县范围内承担享受县财政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安装和运维企业(以下简称“光伏企业)提出以下规范要求: 一、光伏企业基本要求 1、需注册在AA范围内,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光伏系统设计、安装、运维(维护)等相关内容。(出具营业执照、代理授权书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 2、在县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有售后服务网点。(出具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不动产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3、企业员工需达5人及以上(至少2人具有电工上岗资格证书)。(提交AA县域范围内连续缴费社保证明。) 4、具备光伏项目的设计、安装、运维等相关资质,或与具备相关资质企业有项目承包合作关系。400k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光伏系统设计单位必须要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电力(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光伏安装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机电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光伏运维的企业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出具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光伏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且须向用户开具发票。协议或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光伏组件提供10年工艺质保和25年功率有限质保;并网逆变器不低于10年的质保;不低于10年的一切意外险承保、因电站引起的房屋渗漏维修义务;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细则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电研院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费,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单位自主投资经费。 第三条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为科研服务的其他经费,均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 第二章支出范围 第四条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四)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 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六)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七)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八)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九)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 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 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 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十)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项目申报部门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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