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全面改革的政策梳理及日常管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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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近年来,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持续推进,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资源税的意义、我国资源税制的历史、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改革前景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思考。

一、资源税的意义资源税是对用于采矿、开采、生产等活动中消耗自然资源所征收的税金,是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和规范开采的一种手段。

资源税的征收不仅可通过税负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还能促进可持续利用。

资源税的收入也可以作为补偿或基金用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二、我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我国实行资源税改革至今已有30多年时间,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其中,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政府开始征收资源税,以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不仅逐步建立了以资源税为基础的环保财政体系,还将资源税逐渐从传统的能源、矿产等资源扩展至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多方面。

同时,我国也逐步完善了资源税征收和管理的机构、程序和政策,提高了资源税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资源税制度已经存在多年,但当前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资源税与环保费等费用并存,征收标准复杂,管理机构不统一,导致征收不规范,存在问题难以解决。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因资源税缴纳不足而出现“各取所需”情况,导致征税效果大打折扣。

再次,资源税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抑制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四、资源税政策改革的前景针对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不断加强资源税制度的改革。

一方面,通过建立更合理的资源税收费标准,完善管理机构和监管程序等措施,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力度;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资源税征收和使用机制,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从长远来看,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为切实做好资源税改革工作,确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以下简称《改革通知》)有效实施,现就资源税(不包括水资源税,下同)改革具体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一)关于销售额的认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二)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中国资源税改革政策

中国资源税改革政策

中国资源税改革政策作者:冯立洋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4年第4期冯立洋(南开大学,天津300071)摘要:在我国,资源滥采、浪费等利用资源的不合理行为加剧了我国资源紧张的状况,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造成了阻碍。

笔者旨在通过把握中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沿革,进而分析其给相关利益主体带来的正负效应。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积极效应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2-0039-01一、中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沿革(一)1949-1978 年的资源无偿使用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单位、部门和个人无偿占用资源的事业型运作机制。

这一机制缺乏约束手段以及激励措施,造成企业效率低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无从谈起。

这种对自然资源无偿使用、国家统一开采和统一销售的制度整整持续到文革结束改革开放之际。

(二)1978-1993 年的资源税萌芽和初步调整阶段我国于1984 年开始对资源征税。

但由于当时的一些特殊原因,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只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大矿产能源,标志着我国资源税制度的正式确立。

在此基础上,1986 年又在征收过程中坚持“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

(三)1993-2010 年的资源税全面改革阶段1993 年开始我国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资源税制改革。

征税范围在三大矿产能源的基础上,扩大到了7 大类资源的领域,并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进行计税。

1993 年底的这次税制改革之后,我国资源税制度在很长时间内保持了稳定。

(四)2010 年至今的资源税不断完善阶段2010 年由以往的从量计征改为了从价计征,税率统一定为5%。

资源税的本次改革是自1993 年底资源税制改革后又一次较大规模的税改。

这种计征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源税调节收入分配、资源开釆的作用,切实体现资源税征收的环境补偿功能。

二、资源税改革效应的二维分析(一)资源税改革对政府部门的正负效应1. 资源税缩小地区与行业差距的功能有助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一般来说,资源开发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需要三个基本条件,即资源价格合理、培育吸纳就业和利润合理分配。

资源税改革及其影响

资源税改革及其影响

资源税改革及其影响[摘要]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条例将从2011年1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此次修改涉及到原油、天然气的计税办法,焦煤、稀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以及对外合作开采油气资源统一缴纳资源税等方面。

文章试图从资源税改革内容出发,分析其对社会各方面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影响国务院于2011年9月30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新条例将从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施行。

核心内容是对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的征缴方法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并相应提高原油、天然气的税负水平,同时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油气资源税收制度。

此次税制修订必将对促进资源节约开采利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资源税改革的背景2010年,中央决定率先在新疆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

自2010年7月1日起,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对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和3次采油实施减征资源税的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又将在新疆实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推广到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市。

此外,自今年4月1日起,国家统一大幅度上调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

上述改革实施以来,运行平稳,成效明显,全国资源税收入增长较快。

特别是西部省份,改革大幅拉动地方资源税收入,资源税改革增强地方财力的效应进一步显现。

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在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中,《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其中之一是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矿产资源的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

二、资源税改革的内容(一)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此次国务院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的重点内容是增加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资源税改革。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提要随着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渐明显,国家将对我国的税收制度进行一次重大的改革,而资源税是改革的重点。

我国虽对资源税进行过几次修订,但现实中的税制仍存在很多问题。

本文对我国资源税的现状、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源税制度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税率;对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这是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2009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将根据中央要求,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实施好结构性减税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了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例如出台燃油税、改革煤炭资源税等等,一切迹象表明,资源税改革已经轰轰烈烈地拉开帷幕。

资源税是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

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资源税条例(草案)》,自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三种资源正式以资源税命名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征税。

此后,历经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制度。

现行资源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但从2003年起,我国陆续调整了石灰石、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即对在我国境内开发的一切应税产品征收资源税;对因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通过实施差别税额标准进行调节。

现行资源税对保护资源、调节收入分配等具有积极的意义,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种种缺陷和不足。

一、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一)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调节广度不够。

资源税改革与管理方案

资源税改革与管理方案

资源税改革与管理方案引言:资源税是一种国家对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是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资源税的改革与管理方案是一个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课题,涉及到资源开发利用、税收政策、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从资源税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资源税管理的问题与挑战、资源税改革的原则与目标以及资源税改革的具体方案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资源税改革与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一、资源税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资源税改革的背景是我国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资源过度开发、环境破坏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资源税改革成为必然选择。

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资源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可以通过调节资源价格,引导企业和个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

2. 保护生态环境。

资源税改革可以通过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成本,限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 调整经济结构。

资源税改革可以通过调整资源价格,引导企业和个人优先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资源税管理的问题与挑战资源税管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与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征管难度大。

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众多,涉及到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征管难度较大。

此外,资源税的征收也容易受到各种非法逃税行为的影响。

2. 政府监管不力。

资源税管理中,政府监管的不力也是一个问题。

政府在资源税征收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容易导致资源税的滥用和浪费。

3. 资源税政策不够灵活。

当前的资源税政策体系相对僵化,很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革。

这使得资源税政策无法及时有效地适应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状况的变化。

三、资源税改革的原则与目标资源税改革的原则主要包括公平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是指资源税应当按照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程度来确定征收标准,使得资源开发利用者承担相应的税负。

税总解答资源税全面改革若干问题

税总解答资源税全面改革若干问题

税总解答资源税全面改革若干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税全面改革,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一份解答资源税全面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本文将会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资源税改革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首先,为什么要进行资源税全面改革?资源税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资源税制度不够完善、征收标准不合理、税收分配不合理等,已经制约了资源税的发挥作用。

因此,全面改革资源税是为了进一步优化税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资源税全面改革中,最关键的是如何制定合理的征收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意见,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将会根据资源类型、开采方式、地理区域等因素进行差异化。

这样的差异化征收能够更好地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危害性,为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资源税全面改革中,如何保证税收的公平性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平原则,实行层级差别税率,并建立差别扣除制度。

这意味着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将会有不同的税收负担,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保护小微企业的发展。

除了征收标准和公平性,资源税全面改革还要关注税收使用和分配的问题。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资源税与环境保护基金的衔接,推动资源税收入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提高资源税的社会效益。

另外,资源税收入的分配也应该更加合理,保证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平衡,进一步推动资源税的发展。

同时,资源税的全面改革还需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

指导意见提到要加强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效率和监管能力。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税务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交流,提升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推动资源税全面改革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政策宣传,向企业和公众普及资源税改革的意义和政策,增强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度。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引言资源税作为一种特殊的税收形式,是国家对资源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手段之一。

在我国,资源税的征收和管理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资源税的现状及改革思路,旨在完善我国资源税制度,提高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一、我国资源税的现状1. 税种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的税种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其他重要矿产资源。

这些资源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对其课征资源税,可以有效控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2. 征收方式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方式主要采用的是“计算公式法”。

即根据资源的产量和价格,计算出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这种方式相对简单,但也存在着缺乏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

3. 税率水平我国资源税的税率水平相对较低。

对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税率较低,而对煤炭等资源的税率相对较高。

这种差异税率的设置,旨在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4. 征收管理当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征收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存在偷漏税的行为;另一方面,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资源税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无法实时进行。

二、资源税改革思路1. 完善税种范围当前我国资源税的税种范围相对狭窄,应进一步完善。

可以考虑将一些重要的非金属矿产资源也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以更加全面地管理资源利用。

2. 创新征收方式目前的计算公式法征收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以考虑引入市场化机制,如拍卖、竞价等方式,来确定资源税的征收额度。

这样可以提高资源税的实际征收水平,减少企业可能存在的偷漏税行为。

3. 优化税率水平税率水平的合理设置,对于资源税的征收效果至关重要。

应通过综合考虑资源的稀缺程度、社会和环境成本等因素,来调整税率水平。

此外,可以对资源税进行差异化税率的设置,以更好地引导资源的利用。

4. 加强征收管理提高征收管理的效能是资源税改革不可或缺的一环。

可以通过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

同时,加大对资源税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征收管理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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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含金不同) 量
/克)
(吨)
1 234
5
6=5/4/3 7=1/6 8=7*5
9
10=8*9/11=10 10000 /2
关于折算率和换算比的思考
• 从上面金矿的两个换算比的设计和逻辑 来看,换算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 无论是折算率还是换算比都从一定 程度上否定了“让利”的存在,但从资源 本身处发,考虑税负合理统一,有一定 的道理。
设计逻辑和公式
以金矿为例,下面是金精矿---金锭的换算比
精矿到
单吨
金锭的
销售 数量 (吨)
销售 金额 (万 元)
精矿 含金 金属 量
冶炼 回收

选矿比 情况 (100
克金需
销售数量对 应的金数量
(克)
单价克格克金()市元场/ (模锭收万拟销入元金售)
换算比
(克)
精矿数
量)
12
3
4
5=100/ 4/3
• 市场行情和资源税缴纳情况
• 2015年全市共有17家膨润土企业,缴纳 资源税170万元。每户10万元,按照10元/ 吨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一户平均一年才开 采销售1万吨。一万吨是什么概念?
• 难道市场如此萧条?没有开采积极性?
• 2012年年初市场膨润土的价格65-85元/吨 ,到了2015年价格已经涨到了180-250元/ 吨。按照10元/吨的税额标准,当年膨润 土的税率已经达到了12%左右。若还继续 从量计征,如今的税负仅4%不到。
资源税全面改革的 政策运用及日常管
理的变化
劳财税科 邸伟
• 内容提纲: • 一.资源税改革政策解读 • 二.征管中的风险点和难点 • 三.征免税管理和减免税的要求 • 四.加强资源税管理的建议 • 五.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 六.资源税的未来 • 七.财产行为税的未来
资源税改革政策
• 基本原则。
• 一是清费利税。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税费重叠、功能 交叉问题,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适当并入资源 税,取缔违规、越权设立的各项收费基金,进一步理顺 税费关系。
• 其次,来看看销售收入明显偏低,现金交 易明显的矿种
• 最明显的就是膨润土
• 先了解一下膨润土是什么?
• 膨润土是以蒙脱石为主要矿物成分的非金 属矿产,也叫斑脱岩,皂土或膨土岩.
• 用途有哪些呢?
• 铸造用膨润土高温真空铸造,钻井泥浆用 膨润土冷却钻头,铁矿球团用膨润土提高 强度,活性白土是用膨润土石油化工行业 ,膨润土干燥剂,猫砂(颗粒膨润土)宠 物清洁,污水污便处理回收高效肥料,建 筑工程膨润土防水防渗,食品中作食品添 加剂及乳化剂,造纸工业用作多功能白色 涂料等等。
• 我市2015年入库铜矿资源税3437.5万元, 占全省的88.9%。
• 从价计征之后,铜矿要求按照精矿的销售 额进行征收,我市铜精矿的销售主要掌握 在有色集团内部矿山,矿山企业不是独立 核算纳税人,销售的精矿不开增值税发票 ,且移送给下游冶炼企业(比如金昌冶炼 厂)时的价格是按照内部结算价来确定。 比如2015年市场铜精砂同品位单价是 29700元/吨,而有色内部结算价是2530026000元/吨。下浮14.2%-17.4%。价格如 何确定是重点。
• 适度分权集中体现在税率的确定,换 算比的测定和减免税政策的备案审批 上。
• 备案审批目前还在斟酌
• 目前税率的确定以及换算比已经在省 政府和省财政省局层面上确定下来了 ,下面来简要介绍一下拟定的税率和 换算比计算的初衷和逻辑。
• 税 率:
• 相对于换算比和折算率来说,税率 的确定还是较为简单的,但是遇到 如石灰石这样的要求按照原矿征收 但实际当中大部分无原矿销售收入 的情况,税率的测算就很难了。总 体上来说,我们还是按照总局文件 的要求,坚持税费负担平移,尽可 能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来测算的 。和周边各省的资源税相比较,我 省总体的税率水平是不高的。我市 主涉及到的应税矿种的税率情况如 下:
铜矿:4% 金矿:3% 石灰石:6% 硫铁矿:2% 膨润土:7% 铅锌矿:3% 建筑砂石:
铁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折算率或换算比
• 简单的说折算率就是精矿折成原矿,就是 资源税从价计征要求征收原矿资源税但市 场上出现销售精矿的行为。这时就要用折 算率将其精矿的销售收入折算成原矿的销 售收入来计征资源税。
• 那么换算比就是反之,这次在设计和推演 的过程中,可以说除了石灰石需要折算率 外,都是换算比。
• 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同时,将全部资源品目矿 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 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

二是合理负担。兼顾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 和承受能力,借鉴煤炭等资源税费改革经 验,合理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 ,增强税收弹性,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 负担。
6=1*5
7
8=6*7/1 0000
9=8/2
• 下面是金原矿---金锭的换算比
原矿
单吨
原矿到精 销售
单克
(销数吨售量)销金(元售额万)原含金量矿金属
采回率选收金采吨量选 精(后 砂克单 含)矿 比 各 选的 ( 企 后选 根 业 精矿 据 采 矿
数量 金精矿 金市 模拟金 对应 含金金 场价 锭销售 换算 的精 属量 格 收入 比 矿数 (克) (元(万元)
征管中的风险点和难点
•我市主要是以上八个矿种,下面我们将 逐个矿种来介绍和说明一些与征管有关的 一些问题,说一些自己的想法。
•首先,以铜矿石为例 •全省铜矿2012年-2015年年均销售收入 20.9亿元。2015年实现资源税3864万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3368万元,铜陵销量占 全省88.12%,销售额占全省近90%。
• 二 无论是多方取数调研,多年度综合 ,典型性调查等,最终得出的实际换算 比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区间,而不是简 单的一个比值或数值。
• 但是,如果要考虑各矿山实际,采选 方式,入炉批次,冶炼水平,感性定 价,每批次矿物成分等等,再将这些 因素累积到一个月,叫纳税人精确计 算,谁也做不到。因此,我们只能采 取折中取其恰当的方式,来确定一个 矿种的全省适用折算率或换算比。
这点我个人有一点几个观点:
首先,税费负担的平移只能对一个企业做 到,但对一个矿种基本做不到。
其次,费,本身有其不规范性,税制的设 计和制订不能建立在这些不规范性上。
最后,要解释一下税费负担和税率的区别
• 三是适度分权。结合我国资源分布不 均衡、地域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在 不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前提下,赋 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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