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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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等) 一部分民间组织被依法取缔,非政治性
开始成为中国民间组织的一个鲜明而重 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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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上,1950年9月制定了 《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经过 整顿后,中国的社会团体在50至60 年代出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时期。 据统计,1965年全国性社会团体由 解放初期的44个增加到近100个; 地方性社会团体发展到60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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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改革开放开始至今
在整个80年代,社团数量的增长呈现出空前的 势头。进入90年代,中国政府确立了“小政府、大 社会”的改革目标,社团发展出现一个新的高潮, 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得到迅速发展,一系列法律法规 发布和执行,中国民间组织的宏观管理逐步走上了 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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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6年,全国社会团体 已达到191,946个,年末职工人 数达到2,695,983,全国民办非 企业单位已达到161,303个,年末 职工人数达到1,540,476.
第一阶段:20世纪初至1949年新中国建立
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第三阶段:改革开放开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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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20世纪初至1949年新中国建立
行业协会(会馆、行会) 互助和慈善组织(互助会、合作社、协会) 学术组织(学会、研究会、协会) 政治性组织(学联、工会、妇联等) 文艺性组织(剧团、文工团、棋会、画社等) 会党、秘密结社(哥老会、洪帮、青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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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重管理
双重管理是关于中国非营利组织登记管 理方面的一项重要原则。指对非营利组 织的登记注册管理及日常性管理实行登 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 体制。和非竞争性原则
分级管理是对非营利组织按照其开展活动的 范围和级别,实行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 则。

第三章 国外的非营利组织(王智慧)

第三章 国外的非营利组织(王智慧)

四、德国
1. 德国非营利组织的历史进程
2. 德国非营利组织的范围
德国的非营利组织基本可以分为互益性和公益性两大类
3. 德国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制度
德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注重追惩和奖励。非营利组织要获得 政府的项目资金,应向政府有关部门递交详细的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 划。政府在审查时,主要评审非营利组织的目的、能力以及项目设计 实施的合理性,最后由市议会来决定。非营利组织可以帮助政府减少 社会事务工作的负担,帮助联系企业与公民,进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 率。同时,政府机构运作社会福利服务事务方面的成本比较高,非营 利组织能充分利用社会上丰富的人力资源并向社会募集资金。
二、国际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是由瑞士银行家亨利· 杜南(Henry Dunant)成立。1863年, 杜南与古斯塔· 莫瓦尼埃、吉勒姆-亨利· 杜福尔、路易斯· 阿皮亚及西奥 多· 莫诺瓦一通成立了“救援伤兵国际委员会”。 红十字运动一共有7项基本原则,7项原则分别为: 1)人道Humanity 2)公正Impartiality 3)中立Neutrality 4)独立Independence 5)志愿服务Voluntary Service 6)统一Unity 7)普遍 Universality
案例:
非营利组织是第二职业:罗伯特· 比福德 访谈录
这是一篇管理大师彼得· 德鲁克与罗伯特· 比福德一篇访谈录,罗伯特· 比福德 是布福德电视公司董事局主席和首席执行官。他创建了两个非营利性机构 ,即领袖关系网和彼得· 德鲁克非营利组织管理基金会。原文如下: 彼得· 德鲁克:鲍伯,当您决定在经营自己原有企业的基础上,再创建大型 非营利组织——领袖关系网,并亲自担任该组织的首席执行官时,您已经 40多岁。您认为自己需要学习哪些东西来适应这种转变呢? 罗伯特· 比福德: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学习如何对自己重新进行定位,从如何 经营企业——基本上是我一生的经验积累——转换到如何管理服务性社会 组织,在这里服务是组织生存的主要推动力。 彼得· 德鲁克: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已经改变了很多吗?或者你虽然还是在做 同样的事,但是做事的目的和方式已截然不同? 罗伯特· 比福德:我认为应该是后者。我发现我为公司所做的工作与为领袖 关系网所做的工作非常相似。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必须清楚组织的发展 远景以便引导组织其他成员成功地发挥作用以及进行团队合作;在这两种 情况下,我都必须在工作上鼓励和支持组织其他成员,不管是在企业还是 在领袖关系网,都必须使每个人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这两种情况下, 我都必须维持一系列重要关系,这会使我及时了解在这两个领域里所发生 的事情。

非营利组织管理(第四章)

非营利组织管理(第四章)
目 退 录 出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 ——新兴的力量
非营利组织管理
(一)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概况 (二)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点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社会背景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作用
目 退 录 出
(一)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展概况
非营利组织管理
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数字2001年年底为 8万余家,2002年5月底为9.6万余家,迄今为止, 已达到10万余家。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机构,与营利性 机构有两点重大的区别。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所 得不能在成员中分配,不能分红;二是民办非企业 单位解散时,其剩余财产不能让举办者带走,要用 于同类其他公益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 的区别于社会团体是按照会员的共同意愿集合而成 的群众组织,根据章程开展活动;而民办非企业单 位没有会员 ,但是有固定人员、固定专业,向社会 目 退 提供服务的实体。
目 退 业单位,有的成为企业。 录 出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作用
非营利组织管理
1、架设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促进社
会管理的科学化。 2、承担政府机构改革后的部分职能,填补政 府工作的空白和薄弱环节。 3、创造就业机会,为转岗分流和下岗失业人
员的再次就业提供服务。
4、参与国际合作,加快我国对外开放步伐。
目 退 录 出
本章主要概念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非营利组织管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团的双重性 学术性社团 行业性社团
专业性社团
联合性社团
基金会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目 退 录 出
第一次高潮是1949年;第二次高潮是1956年; 第三次高潮是1962年和1963年;第四次高潮是1979 年和1980年;第五次高潮是1986年;第六次高潮是 1989年;第七次高潮是1992年。

第十一章 非营利组织评估(王智慧)

第十一章 非营利组织评估(王智慧)
为了使方案成效得到验证,影响评估主要有两个焦点,一个重在成果的评估, 另一个则是方案执行过程的评估。
3. 项目工作逻辑模型
项目工作逻辑模型通过模型的内在逻辑,对项目工作的最终结果进行评估的 一种方法。换句话说,项目工作逻辑模式通过阐述项目工作设计背后的逻辑 方法,进而找出各部分之间相互社会作用的过程、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以 及产生最终的结果。你一旦阐明了项目工作的内在逻辑,你就能系统地、自 信地确定相关的评估指标。常用的绩效评估指标有资源指标、工作量指标、 产出指标、生产力指标、效率指标、服务质量指标、效果指标、成本——效 益指标、客户满意度指标、综合性指标等。
一、非营利组织评估的原则 非营利组织评估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客观、公正性和评估的科 学性。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的性原则。 第二,明确、公开的原则。 第三,科学性原则。 第四,客观公正原则。 第五,整体性原则。
二、非营利组织评估的特点
由于非营利组织独特的性质,这导致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和营利组织以及 政府组织的目标大相径庭,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由于缺乏明确、公认 的衡量指标,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全面、有效的评估是比较困难的。 非营利组织评估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 1. 评价指标的多元性。营利组织的绩效测定比较简单、明确而相对成熟; 而非营利组织服务无形,难以界定、测量到其自身是否成功实现目标。 2. 难以测量非营利组织的产出,缺乏产出最大化的竞争环境。捐赠是非营 利组织有效运作的一个障碍,因为捐赠被用于资助无绩效的运作。 3. 非营利组织种类繁多,评估体系设计通常只适用于一种环境,缺乏普遍 适用性。 4. 缺乏公共数据平台。目前,对非营利组织进行评估研究的理论分析较多 ,实证研究很少,缺乏相关的数据支撑,也难以进行比较。
第十一章 非营利组织评估

第二章 非营利组织的理论基础(王智慧)

第二章 非营利组织的理论基础(王智慧)

三、契约失灵理论
所谓“契约失灵”(Contract Failure)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 仅仅依靠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契约难以防止生产者坑害消费者的 机会主义行为出现的现象。 汉斯曼认为,在再分配的慈善,提供复杂的个人服务、服务的购买 者和消费者分离、存在价格歧视和不完全贷款市场、提供公共物品 等制度条件下,都会出现契约失灵现象。如果这类商品或服务由非 营利组织来提供,生产者的欺诈行为就会少得多。这是因为非营利 组织受到了“非分配约束”(non-distribution constraint)。所谓“ 非分配约束”,是指非营利组织不能把获得的净收入分配给该组织 实施控制的个人,包括组织成员、管理人员、理事等。净收入必须 得以保留,完全用于为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
案例:黑格尔的公民社会理论
“公民社会理论”的开山鼻祖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把“ 自由意志”描绘成为一个自主发展的主体和过程。他认为“ 自由意志”的发展要 经历“ 抽象的法”、“道德”和“ 伦理”三个阶段,而“ 伦理”的发展又要经历 “ 家庭”“、公民社会”和“国家”三个阶段。 1)公民社会概念 黑格尔心目中的公民社会“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因而也就是在形 式普遍性中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 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公民社会 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它必须以国家为前提,而为了巩固地存 在,它也必须有一个国家作为独立的东西在它面前。” 2)公民社会的组成 具体来说,黑格尔所说的公民社会含有三个环节。第一为“需要的体系”。在这里 ,“通过个人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 ,个人得到满足。在这一体系中,有劳动、分工以及与分工相对应的社会等级, 即从事农业的实体等级、从事工商业的产业等级和在政府中任职的普遍等级。第 二为“司法” 。司法的职能是保护所有权。第三为“警察和同业公会”。通过警 察和同业公会,来预防遗留在上列两体系中的偶然性, 并把特殊利益作为共同利 益予以关怀。 3)作为经济领域的“需要的体系” 在黑格尔所指的公民社会中,“需要的体系”对应于经济领域。他明确指出政治经 济学就是研究这一体系的科学。他还盛赞政治经济学“使思想感到荣幸,因为它 替一大堆的偶然性找出了规律。

非营利组织管理第三、四章

非营利组织管理第三、四章
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及技术特长的人。 ● 二、志愿者的特点 ● 自愿性: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 ● 公益性:创造社会价值,服务他人 ● 不计报酬/以精神激励为主 ● 兼职性/非职业性 ● 来源的多样性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
● 三、志愿者的利与弊 ● 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讲,志愿者这种人力资本存在哪些利与弊? ● (一)志愿者的利 ● 1. 经济成本低 ● 2. 对于一些大型公益活动,可招到大量志愿者 ● (二)志愿者的弊 ● 1. 流动性大,招聘、培训时间成本高 ● 2. 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
● 四、志愿者的管理模式 ● (一)员工式管理 ● 志愿者成员相对稳定,项目定期开展 ● 老年协会 ● (二)项目式管理 ● 社工机构 ● 志愿者成员流动性大 ● (三)交叉式管理 ● 志愿者协会 ● 义工联
第四章 非营利组织的项目管理
● 第一节 项目申请 ● 第二节 项目实施 ● 项目具体实施与最初的项目方案计划会有所差异,但不能差异太离谱 ● 第三节 项目评估与验收 ● 一、评估主体 ● 政府部门 ● 第三方机构 ● 第三方评估的优点: ● 独立性 ● 专业性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的项目管理
● 二、评估时间 ● 中期评估 ● 最终评估
非营利组织管理
第三章 非营利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
第三章 非营利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
● 第一节 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
第四章 非营利组织的项目管理
● 第一节 项目申请 ● 第二节 项目实施 ● 第三节 项目评估与验收
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构成
层次
人员
上层 理事会成员
中层
管理人员

第一章 非营利组织概述(王智慧)

第一章 非营利组织概述(王智慧)

4. 按照组织性质分类
1)动员资源型。 2)公益服务型。 3)社会协调型。 4)政策倡导型。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原因及作用
一、非营利组织兴起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1. 非营利组织兴起是保障公民结社权利的需要 2. 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是弥补政府失灵的需要 3. 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是提高社会效益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4. 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是社会多元化的需要。 5. 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是缓解社会发展危机的需要。
本书将非营利组织定义为:
正式的、不以营利目的、通过志愿行为 想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能够独立运行的社 会组织。
二、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最具代表性的且为多数人所接受的是美国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非 营利组织国际比较研究中心负责人、著名非营利组织实证研究教 授萨拉蒙和恩尼尔(Salamon & Anheier)描述的特征,他们认 为,非营利组织的特征如下: 1. 正式的组织(Organized)。 2. 民间组织(Private)。 3. 非营利且不能分配利润(Non-profit distributing)。 4. 自我治理(Self-governing)。 5. 志愿性(Voluntary)。 6. 公共利益属性(Public benefit)。
社会教育者:非营利组织通过出版刊物、举办活动、专业训练课程 、研讨会、图书设施及提供咨询等方式,负起传递各种信息的责任 ,藉以提供新的观念,促使大众(包括决策者在内)注意和了解社 会问题,改革社会大众或决策者对社会的刻板印象或漠视的态度, 补充正规学校教育体系的不足,并间接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 改革与倡导者:非营利组织往往从社会各层面的实际参与中,实际 了解政府政策的偏斜,洞察社会的脉动和需求,并运用服务经验展 开舆论和游说,促成社会态度的变迀,并引发政策对法规的制定或 修正,扮演整个社会体系与政府组织的监督者与批评者的角色。

第十三章 非营利组织危机管理(王智慧)

第十三章 非营利组织危机管理(王智慧)

3. 危机解决后的阶段─恢复重建 在危机解决后,非营利组织首先要对危机管理系统进行评估 和调查工作,以确认危机发生的真正成因。 其次是恢复机制的设计与启动。 第三是从教训中学习、积累经验,不断优化危机处置计划。
五、非营利组织危机管理其它工作
首先,非营利组织的决策者应居安思危,平时就要拟定危机管理计 划。 其次是投保意外险,分担风险。 第三是及时沟通信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四是需有负责任的态度。
2. 危机对非营利组织的影响
危机对于非营利组织会产生下述五种影响: 第一是决策权威的集中。 第二是信息流程的紧缩。 第三是对危机僵化的反应。 第四是加大处理危机的压力。 最后是加大资源管理的压力。。
第二节 非营利组织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
一、非营利组织危机管理的重要性
如果非营利组织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面临诸如善款被挪用、安置的服务对 象被虐待、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及人身的安全等危机事件,若处理不当, 这些危机可能影响到非营利组织的存在价值,对组织成员造成自我价值错 乱,服务对象身心重创,甚至使非营利组织倒闭的严重后果。
善后工作。第三是相关社会资源的支持,除请教专业人士如律师、医师、保险公司 、调解委员会、民意代表、丧葬业者等外,来自县市政府、基金会董事、会本部、 义工、其他家扶中心的持续心理支持与经验分享,尤其是法律顾问贤伉俪的义务鼎 力协助,让嘉义家扶在焦虑不安中,仍勇于面对问题,解决危机,得到家属的谅解 。 第四是决策者的态度, 儿童家属每次莅临嘉义的接待,小队辅作笔录、出庭的 陪伴,县府长官莅临医院的招呼,有关谈判、资源运用等诸事的参与;对掌握正确 信息,消除家属反感,皆有相当的作用。最后是危机处理的善后工作,续对参加营 队的儿童,利用家访、电访持续追踪辅导;对组织人员的安抚照顾及对儿童家属的 持续抚慰。 -----资料来源:沈明彦, 非营利组织之危机管理实务分析─以CCF嘉义家庭扶助中心 为例 .tw/19/quarterly/data/11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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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募基金发展迅速 2007年4月,“王振滔慈善基金”在北京启动,这是中国民营企业家首 个非公募慈善基金会。该基金会以2000万元作为创始基金,主要用于宣 传慈善事业、向社会贫困群体提供帮助、奖励为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人 才。目前,该基金会已在浙江、湖北设立了两个1000万元的大学生助学 专项基金。 近年来,我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 有公募基金会795个,比上年增加3.1%;非公募基金会349个,比上年增 加71.1%,在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社区、扶贫等领域社会公益事业 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最新统计,2007年新启动了腾讯公益慈 善基金会、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等一批非公募基金会。 “非公募基金会的迅速发展,体现了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为困难 群体分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开辟了新的途径。”民政部民间组织 管理局局长孙伟林说。 “随着基金会运作规范、透明度增加以及社会影响力加大,会有更多 企业家加入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的队伍,从而促进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 促进中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探讨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发展之间关系问 题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政府深化改革的思潮不断涌动,加快 国家民主化建设的脚步不断前行,非营利组织的蓬勃发展将是国 家与政府实现这些目标的重要参与者与贡献者,政府要积极培育 非营利组织,进一步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 面的能力和作用,与政府一道共同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历史使命。
2. 第二个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 则》。根据办法和细则,各级政府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社会团 体进行了整顿,一部分封建组织和反动组织被新政权依据新的法律 规定而加以取缔,其中包括会党组织和反动政治团体,也包括一些 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互助组织和慈善组织,以及部分宗教性的组织 民间组织被依法取缔,另一方面,还有一部分民间组织在中国共产 党依据社会主义原则的引导下逐渐政治化,其中一些政治倾向明显 的团体被定义为“民主党派”从民间组织范畴当中脱离出来,转化 为政党组织,如民盟、九三学社等。自此,非政治性开始成为中国 民间组织的一个鲜明而重要的特征。
四、我国现行非营利组织法规体系的缺陷
1. 我国相关法律十分不完善 由于我国并无违宪审查制度,所以宪法规定在法律实践中没有直接的 意义。主要由地方发布的规范性条例解决。 2. 对非营利组织法律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不足 门槛高、限制多、监管不力。各业务主管单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3. 法律内容和技术上的缺陷 首先是实体法的缺失,其次从立法内容来看,行政管理的内容规定占 据了绝大多数,而更为核心的有关非营利组织的内部组织、财产关系等 民事规定,则极少涉及。尤其是财务规范的缺失给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带 来许多困难。 4. 现行条例规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十分繁杂 绝大部分非营利组织往往成立时规模较小,加上中国国情复杂,特别 是在在某些欠发达地区这种条件往往太过苛刻,再加上行政审查的繁琐 和严格。我国大量的非营利组织处于未经注册的状态,实际上即属于非 法组织。
五、改善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律政策环境的政策建议 1. 构建更加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的法律体系 2. 降低非营利组织的准入门槛,加强法律制度的监督 3. 尽快出台非营利组织基本法并完善专项法规体系 4. 尽快落实有关公益捐赠减免税方面的法规政策
第四节 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对策
一、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
学习目标: 1. 了解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过程及特点; 2. 掌握中国非营利组织活动领域及作用; 3. 熟习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法律制度环境; 4. 理解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节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一、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雏形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并非始自今日,而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漫长的 过程。中国的文化中历来就有慈善、助人和互助的传统,民间结社和民 间公益活动的历史源远流长。如先秦的“社邑”、“朋党”,隋唐的“ 同年会”、“怡老会”、“行会”,北宋的“合会”、“文社”,明末 的“善堂”、清末的“会党”、“公所”,近代的“学会”、“商会” 等。这些早期的民间组织虽不能称为现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但却是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雏形。
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在 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承担部分政府职能,架起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 填补因政府能力不足而存在的“公益真空” 3. 有效实现社会整合,协助政府提高行政效率 4. 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互促互惠目标 5. 实现“社区自治”,推动我国公民社会的培育
三、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原则
我国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上目前的两个重要原则是分级管理和非 竞争性原则。 所谓分级管理原则,就是对非营利组织按照其开展活动的范围和级别, 实行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所谓非竞争性原则,就是为了避免非 营利组织之间展开竞争,禁止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 相似的非营利组织。 分级管理原则和非竞争性原则,都和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有关, 在某种程度上它们是计划经济体制在非营利组织管理上的复制。
1.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存在着较为紧密地依附性关系 2. 非营利组织法律体系不完善 3. 非营利组织自身发展能力弱 4.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力度不够,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调整措施
中国社会正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 一方面非营利组织要不断逐步规范,完善自己;另一方面,国家 要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1. 加强立法建设,保障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 2. 积极扶持和培育非营利组织,向非营利组织转移部分社会管理 职能 3. 完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体制,提高非营利组织自身的自治能力 4. 加强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 5. 建立非营利组织的监督机制,提高自身公信力 6. 拓展非营利组织的筹资渠道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制度框架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行法规
在基本法层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有结社自由,法律保护公民 的结社权。《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在普通法律层面,1987年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2年颁布 的《工会法》,以及1993年颁布的《红十字法》等,这些法律对村委会、 工会、红十字会的职能、地位和性质等,都做出了专门的规定,从而使 政府认为最重要的非营利组织获得了一定的法律制度保障。 在行政法规层面,最早的法规是于1950年由政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 登记暂行办法》。改革开放以后,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办 法》,1989年6月和10月先后颁布了《外国商会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会 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目前这几个法律除《外国商会管理暂行办法》尚 在执行外,其余都已废止。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新的《社会团体登 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3月, 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挑理》。
第二节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活动领域及其作用
一、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方式
第一条道路可称之为“自上而下的自治化道路”。 第一是补充形式 第二是协调形式 第三是执行形式 第二条道路可称之为“自下而上的自主化道路”。 基本特征是:具有转型时期典型的多样性、自发性和随意性。 具体表现为:活动领域及方式的多样性,组织管理及运作的 自发性,制度设计及约束的随意性。
案例
“人人可慈善”:中国热心慈善的人多了
自己的日子过好了,希望别人也过好日子——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慈善意 识正不断增强。
慈善组织不断增加 “看着袋中的造血干细胞,想到它会拯救一个人的生命,我就有一种特 别神圣的感觉。没想到自己的一点点付出,可以得到如此大的回报。那 种快乐,不是用言语可以表达的。”这段话来自于阳光骨髓库第二例捐 赠者的亲笔日记。 阳光志愿者协会是一个由北大学生社团发展起来的慈善组织,目的是 帮助需要骨髓移植的血液病患者。成立5年来,阳光志愿者协会已拥有志 愿者100余名,在北京、河北、广东等省市建立了30余家高校伙伴社团, 所建立的阳光骨髓库目前拥有1436份HLA数据,帮助50余位患者找到了 匹配的骨髓,给3位患者提供骨髓完成了拯救生命的骨髓移植,成为中国 大陆地区规模最大的民间骨髓库。 据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统计,2007年民间组织数量显著增加,目前已达 到35.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约19.4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3万个,基 金会1245个。很多民间组织专门从事着慈善事业。1996年至2006年,民 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共接受社会捐助款物400多亿元,使近5亿人次受益。
三、中国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发展非营利组织,有助于改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提高 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更好地推进公共治理社会化。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就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因为政府是国家权力的代表,直接行使管理政治、经济、社 会等各项权力,实施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可见,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首先要改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推进公共治理 社会化,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完善社 会中介系统,培植各类社会管理主体,这样才有可能为政府 职能外移,权力转移,提供承接的载体;其次,培育发展非 营利组织,可以维护社会经济的良好秩序,发挥非营利组织 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二、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制度
我国政府为了对各种类型非营利组织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实行的 一项基本制度是双重管理制度,它最初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进 行社会团体归口管理的实践中提出来的,后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 的颁布执行,先后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登记 管理实践中加以贯彻,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 的一项基本制度。 所谓双重管理,是指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登记注册及日常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籍贯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体制。1998年颁布 的两个条例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范围内非营利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登 记管理机关负责非营利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或者备案, 对非营利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对非营利组织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给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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