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0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湘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为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国情省情,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推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机制基本形成,管理体制机制和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基层适用性和紧缺性人才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医学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
到203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湖南优势的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科研创新和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服务健康湖南的能力显著增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5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5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2018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
2020年,医联体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符合实际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定型。
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基本符合功能定位,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双向转诊流程更加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以基层能力提升为核心,以重大疾病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大型医院优势专科、信息通信技术等平台,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医联体,建立和完善医联体内运行机制,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打造专科专病专治联盟和专业医师服务团队,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由竞争关系向分工协作转变,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湘政办发〔2022〕52号•【施行日期】2022.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3日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夯实基层基础,让全省城乡居民生活更加美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湘政发〔2021〕7号),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党建引领不断深化。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5.9%,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占36.6%,区域化党建格局基本建立,党群连心为民服务机制普遍推行,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是服务设施显著改善。
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41.1平方米,就业、养老、医疗、托育、助残、文体等专项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号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居民健康卡是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的信息载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居民健康卡的普及应用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和工作目标试点范围: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为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区域。
工作目标:到2016年上半年,试点地区完成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卡环境改造,人人拥有居民健康卡,用居民健康卡全面取代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类诊疗卡,实现居民看病就医、经费结算、全程健康管理"一卡通",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质量的医疗、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
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医保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便民惠民。
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城乡居民利用居民健康卡办理卫生计生相关公共服务业务,接受更加实惠、便捷、精准和个性化的健康服务,有效落实党和政府的卫生计生惠民政策。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年2020年)2015年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3年底,我国有医疗卫生机构97.44万个,其中医院2.47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54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2万个;卫生人员979万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21万名;床位618万张。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55张、执业(助理)医师2.06名、注册护士2.05名。
2004—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每年39.91亿人次增加到73.14亿人次,年均增长6.96%,住院人数由每年6657万人增加到1.91亿人,年均增长12.42%。
但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
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45%;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10%。
二是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
西部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
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
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近90%。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公布日期】2006.06.01•【字号】湘发[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2006年6月1日)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合理调整和配置城市卫生资源,促进优质资源进入社区,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以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
2006年,地级城市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以办事处辖区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008年,地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有条件的县级市达到60%。
到2010年,在地级城市和县级市城区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长沙、株洲、湘潭等地级城市要加快发展,力争提前实现上述目标。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与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03•【字号】湘政办发〔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3日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统称两业)融合发展,实现两业共进,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推动我省两业融合共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以两业融合发展为着力点,强化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鼓励制造行业发展服务业态,支持服务行业向制造领域拓展应用,推动产业链拓展延伸、创新链精准适配、供应链安全可靠、价值链高端跃升,实现两业共进,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省两业融合共进取得明显成效,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融合共进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不断涌现,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两业之间的技术嵌入、要素耦合、业务关联和市场整合不断深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全省规模工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超过53%,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45%,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家以上,新增国家级两业融合共进试点单位50家以上,省级两业融合共进试点单位1000家以上,建成150个左右省级工业旅游基地,发布200个两业融合共进典型案例。
医改新形势下医院机遇与挑战

让三甲医院成为医学研究的带头人,从医学研究上转化出更多的收益。
重视人才培养的工作。
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 医院院长王晨:上午关于分 级诊疗的报告给大家传递的 信息非常清晰,中央的决心 非常大。到2017年的庞大 的门诊量会发生转移。在人 力资源的成本控制上和与社 区的衔接上,三甲医院应该 做好准备。
《意见》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 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奖惩,并与财政补助力 度、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总体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等挂 钩。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并作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 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各地将绩效评价结果、程序等以适 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系列 1, 向下转诊增长 率(年), 10% 系列 1, 远程医疗覆盖
率, 50%
系列 1, 两周患病基层 首诊率, 70%
系列 1, 县域就诊率, 90%
系列 1, 基层诊疗量占
比, 65% 系列 1, 基层医疗机构 建设达标率, 9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院长王 晨:中央的决心非常大。到2017年的庞大 的门诊量会发生转移。应该把大医院的门 诊开到社区,而不是让社区把病人送到大 医院管。社区将成为大院的连锁机构或者 分支机构,大医院的慢病专家、内科专 家、常见病多发病的专家要辐射下去。
年)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
知》 可以预测未来的5年医院顺从改革大方向,提前布局,会有大发展。
1
总结起来与医疗市场相关的关键 词:分级诊疗、医院绩效评价、 医疗控费、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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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年)为促进我省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市州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年)的通知》(国办发〔〕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现状。
.医疗卫生资源状况。
截止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含行政村卫生室)个,其中,医院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万张,其中医院床位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万张;卫生技术人员万人(其中执业及执业助理医师万人、注册护士万人)。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张、执业(助理)医师人、注册护士人。
全省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资源利用情况。
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入院人数分别达到亿人次、万人。
其中,医院分别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占、,其他医疗机构分别占、。
每百居民就诊、入院人次数分别为、人次。
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为,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天。
.居民健康状况。
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万,婴儿和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问题。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特别是优质资源相对不足,服务效率有待提高。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我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
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分别为、。
效率不高,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较低。
.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
我省不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多数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不足、设备设施落后。
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
专科医院发展较慢,康复、老年护理、儿科、精神卫生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资源要素结构失衡,全省床护比为,医护比为。
公立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达,没有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突出,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多达个,整合难度大;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建立,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无序竞争;在全省乡镇、行政村区划调整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整合问题突出,基层机构群众健康守门员作用亟待加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连续的健康服务模式没有建立,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还不到位,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能力不强。
公立医院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协调性不够,以药补医机制尚未有效破除,科学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
规划的统筹作用和调控效力有待增强,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权威性与约束性不足、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等问题。
(三)形势与挑战。
.时代新目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推进健康湖南建设”。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谋划时代新目标。
.事业新要求。
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四大板块协调发展,建设“一核三极四带多点”的发展新格局,提出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和人均均量“三量齐升”,这就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医改的不断深化也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形势新变化。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我省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均衡与快速城镇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更大挑战。
当前,我省快速老龄化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老年病专科服务等需求日益增长,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为凸显。
实施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后,大中城市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居民主要的疾病负担,加之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多元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呈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
.发展新机遇。
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带来了新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围绕“健康湖南”目标,坚持资源总量适度增长、资源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资源利用效率和体系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统筹作用和调控效力,进一步发挥卫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推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数量、规模和布局,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
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切实落实政府在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主导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系统整合与分级分类管理相协调。
加强全行业统一规划和属地管理,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三)总体目标。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三、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见图示)。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
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县办医院、市办医院、省办医院、部委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根据属地层级的不同,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县办、市办和省办三类。
(一)医院设置。
.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案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规划设置要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
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专科医院。
()部委办医院。
主要向跨省份区域提供疑难危重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和技术支撑,带动医疗服务的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
目前,在我省的部委办医院有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和湘雅三医院。
()省办医院。
主要向全省或若干个市州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全省根据区域划分片区,并依据常住人口数,每万人口规划设置-个省办综合医院,同时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病、职业病以及口腔、康复等省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部分属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但在市州注册管理的公立医院,纳入所在市州“其他公立医院”范畴。
()市办医院。
主要向市州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在市州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万人口设置-个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下同)。
其中,每个市州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个市办中医类医院。
根据疾病构成、居民医疗服务需要和跨地区卫生服务特点,可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康复、口腔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县办医院。
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个县办综合医院和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下同)。
中医类资源缺乏,难以设置中医类医院的县可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或民族医科室。
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社会办医院。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对社会办医院,放宽举办主体要求,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
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均向社会资本开放。
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市州区域内符合居民健康需求、医疗资源短缺的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