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图书室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图书馆工作制度

医院图书馆工作制度医学图书室是医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性机构,是医院信息化德重要组成部分。
树立“以人为本”,“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健全服务体系,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图书室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1. 目的:医学图书室是医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性机构,是医院信息化德重要组成部分。
树立“以人为本”,“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健全服务体系,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图书室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2. 范围:全院职工(包括医务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来院实习和进修人员)在使用医院图书馆相关信息服务时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
3. 权责:3.1 在科教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3.2 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
3.3 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
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3.4 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3.5 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提供参考咨询和信息检索服务。
3.6 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细则,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4. 定义:无5. 作业内容:5.1 图书馆工作管理总则5.1.1 凡本院职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来院实习和进修人员凭借书证或临时借书证入馆,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予接待。
5.1.2 读者进入图书馆,不得携带书包、私人书刊入内需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带入,可将包存放图书馆办公室。
5.1.3 馆内必须保持安静、清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吃东西和乱丢果壳纸屑。
5.1.4 爱护书刊,不许涂写、印描、污损;严禁撕、剪、挖等不良行为。
5.2 借书证的领取与使用5.2.1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借书证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即来我馆登记挂失。
否则,发生冒用及其意外事故,概由原领证人负责。
5.2.2 读者离院前应将所借全部书刊还清,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院手续5.3 图书期刊借阅5.3.1 借书手续只限本人,家属及他人不能代办。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院图书馆设书刊借阅室和报刊阅览室两个服务窗口。
提供医学书刊外借和阅览等服务。
二、本院职工、进修生、实习生等读者可进入阅览室阅读或办理借阅书刊登记手续。
三、私人书刊、书包、皮夹、医院工作,服等不得携带入图书馆的各室,相关物品请放在人口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
四、入库(室)查阅书刊时,请不要乱架,阅读后应放在原来位置上,或由管理员归架,外借时须办理借阅手续。
五、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不要谈笑喧哗、随地吐痰,不要乱丢废弃物;禁止在书库、阅览室内进行会客和诊疗;禁止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
病房工作服不得带入,以免院内交叉感染。
六、爱护图书馆财产,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抹、剪裁、挖割、撕毁等,违者按章赔偿。
七、职工离院前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并进行注销登记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八、各科室医师外出进修或开会带回的资料,图书馆原则上不予收藏,事先未与图书馆联系所购买的专业图书概不提供报销。
九、读者进入院图书馆后,须再参照和遵守各室及服务项目的具体管理细则。
十、图书馆开放时间按院部规定执行。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图书馆的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医院职工学习、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本制度依据《医院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医院图书馆委员会是图书馆的最高决策机构,该机构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代表、医院图书管理员等构成,负责订立图书馆目标、规划和管理。
医院图书管理员是图书馆的具体管理者,负责图书馆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四条服务宗旨医院图书馆的服务宗旨是为医院职工供应优质的图书馆资源和知识服务,满足他们学习、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第五条工作原则医院图书馆的工作原则包含公平、公正、便捷、高效、保密和廉洁。
第二章图书馆资源管理第六条藏书目录医院图书馆应建立完善的藏书目录,包含纸质书籍目录和电子资源目录。
纸质书籍目录应依照图书分类进行编制,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电子资源目录应包含电子书籍、期刊、数据库等信息,并供应在线查询服务。
第七条藏书采购医院图书馆依据医院学科专业和职工需求,有计划地进行图书采购。
采购流程包含信息搜集、选题规划、预算编制、供应商招标、评审采购、验收入库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应重视图书的质量、应用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图书借阅医院职工可通过自助借阅设备或人工借阅服务进行图书借阅。
借阅流程包含查询图书库存、填写借阅单、归还图书等。
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可续借一次,但不得超出借阅期限的一半。
特殊情况下,借阅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九条图书归还医院职工应定时归还借阅的图书,逾期未归还的,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借阅、限制借阅、扣除信用分等。
第十条图书维护和修复医院图书馆应定期对纸质书籍进行维护和修复。
维护工作包含整理书架、更换书架标签、清除灰尘等。
修复工作包含修补破损书页、重装书籍封面等。
第十一条图书流通统计医院图书馆应定期进行图书流通统计,包含图书借阅量、归还量、逾期未归还量等。
医院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阅览室的管理,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提高医院职工的文化素养,满足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阅览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图书借阅、阅览、咨询、维护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阅览室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便民、高效、有序;3. 保障读者权益,维护阅览室秩序;4. 节约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阅览室布局与设施第四条阅览室应设置在安静、明亮、通风良好的位置,面积应满足读者需求。
第五条阅览室应配备以下设施:1. 阅览桌椅:数量充足,舒适宜人;2. 图书架:按类别分区摆放,便于读者查找;3. 报刊架:摆放各类报刊,满足读者阅读需求;4. 搜索电脑:供读者查询图书信息;5. 休息区:供读者休息、交流;6. 消毒设备:定期对阅览室进行消毒,确保卫生。
第六条阅览室布局应合理,确保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会相互干扰。
第三章阅览室开放时间第七条阅览室开放时间应与医院工作时间相一致,具体时间为:1.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2. 周末及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第四章阅览室管理制度第八条阅览室实行免费开放,读者凭医院工作证或身份证借阅图书。
第九条读者进入阅览室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2. 不得在室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3. 不得在室内奔跑、追逐、打闹;4. 不得损坏阅览室设施;5. 不得擅自移动图书位置;6. 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第十条图书借阅制度:1. 读者可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5册,借阅期限为30天;2. 借阅图书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填写借阅单;3. 借阅图书逾期未还,按每册每日1元的标准收取滞纳金;4. 读者归还图书时,应检查图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十一条阅览室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阅览室日常管理,确保阅览室整洁、有序;2. 负责图书的分类、上架、整理、修补等工作;3. 负责读者咨询、借阅、归还图书等服务;4. 定期对阅览室进行消毒,确保卫生;5. 配合医院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学习和阅读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是医院提供的为医护人员及患者提供学习、阅读、借阅书籍等服务的场所,由医院图书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大声喧哗等行为,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安静。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阅览区、借阅区、自习区等功能区域,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引导用户借阅书籍、解答咨询、维护秩序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会定期开展文献展览、讲座等活动,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文化服务。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八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收藏有医学相关的书籍、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用户可在规定时间内自由借阅。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提供免费的复印、打印、扫描等设备,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自习区域,用户可在此学习、备考,但需保持安静。
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电脑终端,用户可查询文献、阅读电子资源等。
第十二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专业人员提供文献检索、信息服务等支持。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用户必须持有效的医院工作证件或身份证明登记后方可借阅书籍。
第十四条用户应遵守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各项规定,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损坏设备等。
第十五条用户在图书馆阅览室内应爱护馆藏书籍,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用户离开时应及时归还所借书籍,逾期未还的将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第十七条用户可提出借阅书籍建议、意见等,图书馆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图书馆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设有监督电话、投诉箱等途径,提供用户对服务的反馈。
医学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医学图书资料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本医院设立医学图书资料管理制度,旨在有效管理医学图书和资料的借阅、归还、维护以及防止损失与滥用,为医院员工和学术研究人员供应良好的学习和研究资源,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2. 责任部门和人员(1)图书馆管理部门负责医学图书资料的采购、分类、编目、借阅和归还的管理工作;(2)各临床科室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医学图书的借阅、归还和资料维护。
3. 图书资料采购(1)依据医院的需求和学术研究的发展需要,图书馆依照采购计划进行医学图书和资料的采购;(2)采购的图书和资料应当具备学术性、应用性,并符合医院的发展需求;(3)采购的图书和资料应当有版权,绝不购买盗版图书或非法出书物;(4)图书馆应当保持与出书社和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及时更新图书和资料。
4. 图书资料分类和编目(1)采用国际通用的医学图书分类编目标准对图书进行分类和编目;(2)编制图书目录,方便读者查询;(3)对每一本图书进行标识,包含编号、名称和条形码。
5. 图书借阅与归还(1)全部医院员工和学术研究人员均具有图书借阅和归还的权利;(2)借阅流程:—借书人持有效员工或研究人员证件到图书馆借阅柜台填写借阅申请;—清点借阅图书;—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记录借阅信息;—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3)归还流程:—借书人在借阅期满后,应当及时归还图书;—借书人在还书柜台办理归还手续,图书馆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图书完整性并归档。
6. 图书资料维护与损失(1)图书馆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图书和资料,保持其完好;(2)如图书显现损坏或遗失,借书人应当全额赔偿或依照图书馆规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3)对于有恶意损坏图书和严重迟返图书的借书人,图书馆有权暂时停止其借阅资格或采取其他必需的纪律措施。
7. 图书资料查阅与利用(1)医院员工和学术研究人员可以在图书馆内阅览和借阅图书和资料;(2)对于需要长时间利用的医学图书和资料,借阅者可以申请留览;(3)利用图书和资料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时,必需注明出处,并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图书馆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馆是医院的重要文化设施,是为了满足医务人员和患者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而设立的。
医院图书馆的宗旨是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支持和服务。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的管理机构为医院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图书馆的管理、维护和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图书馆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对外服务对象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服务时间为医院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周六、周日为闭馆日,节假日根据医院安排。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服务只针对医院的员工和患者,借阅者必须出示有效的借阅证件。
第八条医院图书馆的藏书种类主要包括医学类、护理类、人文类和社科类等,借阅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查阅借阅。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的阅览室提供阅读、研习、交流等多功能服务,可供借阅者自由使用。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的网络资源部分可提供医学数据库和网络检索等服务,借阅者可以在指定终端进行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对所有借阅者的借书行为进行登记和管理,借阅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归还。
第十二条医院图书馆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借阅者如涉及书籍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要有礼貌、热情、耐心地为借阅者提供服务,保证服务品质。
第十四条医院图书馆对所有借阅者的个人信息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五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者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予以警告、封禁或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医院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需修改,须由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后,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阅图书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阅览室图书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减少图书资产的遗失,提高图书利用,规范阅览室使用。
二、适用人群适用于全体医院职工、规培生、进修人员、在院学生。
三、工作要求(一)阅览室管理制度1.阅览者原则上于规定时间(中午12:00-1:30,下午16:30-21:30)方可进入阅览室;2.医院职工、规培生、进修人员凭工作证或钉钉APP职工证明,在院学生凭学生证方可进入阅览室;3.阅览书刊时,严禁涂面、拆页,阅读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携带出室外;4.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保持肃静、整洁。
(二)借阅管理制度1.出借图书必须做好图书借阅登记表(附件)登记,约定归还日期,借阅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天,过期不还者一律停止借阅资格。
图书借阅到期,还需继续借阅者,如无他人借阅,可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过期归还停止借阅资格。
2.图书馆图书、报刊资料是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护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涂划、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必须赔偿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报刊,不得以其它图书刊物抵冲,如无法获得相同书刊,则按以下办法赔偿:(1)遗失书刊赔偿:普通图书遗失的,需图书原价赔偿;其他重要文献资料遗失者,按套价的5倍赔偿;读者借阅书刊逾期4个月未还者,停止其借阅权,并按遗失规定处理。
(2)损坏书刊赔偿:轻微污损(磨破、沾污、折页、卷角)、批注、圈画、水湿的图书,根据破损程度赔偿原书价的 10%—50%;认定为严重损毁的图书,按遗失规定处理。
(3)未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私自将书刊带出者,按规定补偿外,处以书刊价10倍罚款,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4)借阅者应对所借书刊进行表里检查,发现问题向图书管理员说明,否则借阅者自负。
四、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规范(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得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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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室管理工作制度
一、本馆在医务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工作日开放,双休日及周三夜开放。
三、开放范围:本院职工、进修实习人员,本院职工家属可进入本室阅览。
非上述人员不得进入本馆。
四、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禁止吵闹、喧哗,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保证图书馆安全、卫生和安静。
五、请爱护图书,不要在图书上随意涂画,更不能撕、剪损坏图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七、本馆提供图书资料查找、复印和电子检索服务。
八、借书证管理
1.本院职工凭人事管理处通知办理IC卡。
实习进修人员不办理IC卡,凭医务部及护理部通知办理在院期间借书登记。
2.借书证请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一人持多证。
3.借书证遗失或损坏后,先到财务管理处支付IC卡成本费,再到本馆办理补证手续。
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在电脑中消除原证条形码,并将原证借阅图书转录到新卡上。
4.职工因调动、离退休、辞职等原因办理离院手续时,应还清所借书籍,收回借书证,并冻结。
实习进修人员离院前,须还清所借图书,并注销登记后告知护理部或医务部后方可离院。
九、图书借还管理
1.读者来馆借阅书刊,一律凭本人借书卡。
借书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旦发现,应予扣证,由本人来领取。
2.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
参考工具书、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总可借5册。
4.外借期限为3个月。
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6.凡借出的书刊,遇有特殊需要时,读者须和本馆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
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
十、期刊管理
1.医学期刊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文艺类期刊除当期外,可出借,每人每次限借3册。
2.当年期刊期满后合订成册,合订本放入书库,可供借阅。
3.本馆提供期刊资料查找和复印服务。
十一、书刊赔偿
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遗失等情况,应赔偿原书,也可估价按收款收据注销。
估价标准如下:
1.敞开供应的原价赔偿。
2.绝版、限量的原价加倍。
3.全套书刊遗失一本者,根据以上两原则,按全套价格赔偿(最高价不超过四本书)。
4.内部书刊无价目的,估价加倍。
十二、电子阅览室管理
1.本阅览室仅供检索医学文献及阅读电子读物用。
严禁进行与本院业务无关的计算机活动,如上网聊天、打游戏、收看影视节目等娱乐性活动,由管理人员实施管理,一经发现按规定处以罚款。
2.不得更改破坏计算机的设置;不得进行一切与机房功能无关的计算机活动。
3.上机前请检查计算机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说明。
下机前由管理人员检查、确认正常才能离开。
4.做到一人一机,服从管理人员调配,不得串机。
5.保持室内安静、清洁,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