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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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司集团作为一个大型企业集团,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特制定本招标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集团的招标活动,确保供应商能够公平参预竞标,并选取最合适的供应商为公司集团提供商品和服务。

二、适合范围本招标管理办法适合于公司集团内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承包、服务外包等。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准备阶段a. 招标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招标需求,并明确招标范围、规模、技术要求等。

b.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部门根据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

c.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部门将招标公告发布在公司集团内部网站、行业媒体等渠道,以便供应商获知招标信息。

2. 投标阶段a. 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标部门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注册资金、经验、技术能力等。

b. 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c. 投标文件评审:招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3. 中标阶段a. 中标结果公示:招标部门将中标结果公示在公司集团内部网站、公告栏等渠道,以便供应商和相关部门了解中标情况。

b. 中标通知书发放:招标部门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4. 履约阶段a. 履约监督:招标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b. 绩效评估:招标部门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四、招标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公平,不得对任何供应商进行不公平待遇。

2. 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遵守合同约定。

3. 选择最优供应商原则:公司集团将选择最具竞争力、综合实力最强的供应商为合作火伴。

4. 风险控制原则:招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五、招标文件1. 招标公告:包括招标范围、规模、要求等基本信息,以及投标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1. 概述1.1 目的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流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招投标效率和竞争性,降低招投标风险,提高招标策划及实施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2 合用范围合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有关部门和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 招标准备2.1 招标文件编写组织招标活动前,需根据需要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格式、结构和内容的要求;(3) 要求参加投标的条件;(4) 投标文件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5) 合同条款及范本,以及技术标准。

招标文件编写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制定明确的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应当符合相关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资格审查应当保护投标人的商业保密和知识产权。

2.3 招标保证金管理招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交纳,为表明其对投标的真实意愿,保证其不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标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招标人应制定明确的招标保证金管理标准,确保保证金的使用和归还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

3. 招标实施3.1 投标人的提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疑义或者需要作出解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提问,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赋予明确答复。

3.2 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投标人的提问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基本条件。

3.3 开标开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应当有足够的监督和证据记录。

开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不得请求修改或者撤销招标结果。

4. 招标结果评审4.1 评审流程评审流程应当明确、规范,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公开、透明。

评审委员会应当选取有关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的决策应当表述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估性。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公平公正,保证集团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2. 总则2.1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达到优质供应商的选择,合理采购价格的确定,以及供应商关系的持续改善。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与招标采购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采购部门、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相关业务部门及供应商。

2.3 原则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坚持经济、合理、高效的原则。

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采购部门集团公司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公司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策略、组织招标活动、管理供应商关系以及进行价格谈判等工作。

3.2 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业务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投标文件的评审等工作。

3.3 相关业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应与采购部门紧密合作,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及采购合同的履行等工作。

4. 采购流程4.1 采购需求确认相关业务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后,采购部门进行需求确认,包括采购物品/服务的详细描述、数量、质量要求等。

4.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包括招标方式、采购预算、采购时间安排等。

4.3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模板等。

4.4 发布招标信息招标评标委员会负责发布招标信息,采购部门提供招标文件给潜在供应商,并确保公告的准确、及时发布。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评审潜在供应商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评审结果按照一定程序公示。

4.6 中标确定与合同签订招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由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一、概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是一项涉及到公司日常经营的重要事项,招标采购的质量与效率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声誉。

为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保障资金利用效率和公司经济效益,我公司制定了此办法。

二、招标资格认定1. 资格条件招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同时,在新增供应商时,需对其进行认证并审核其资格条件。

2. 评估机构我公司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来进行招标采购工作。

采购部门应该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3. 技术标准和条件我公司要求所有招标项目符合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以及我公司自身要求,并拥有相对应的资质和证书等。

三、公告发布1. 公告内容我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说明以下内容:1. 招标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描述、项目招标的采购方式;3.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开标的时间地点、开标时间;4.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性能保证金等要求;5.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2. 公告渠道我公司招标公告应当通过符合政府规定的各大媒体、公司官网、邮件等多种渠道发布公告,以确保广大投标人获知此次招标的相关信息。

3. 招标文件本公司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密封,发给投标人,招标文件不得外借外传。

四、评标方案制定1. 评标标准重点考虑的因素包括价格、维修、服务和质量等其他相关要素。

2. 评标委员会招标文件配套的评标委员会应该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公司人员组成,参加评标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3. 签字批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评标工作,并将评分、排名和评审意见签字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进行处理。

五、招标结束1. 中标结果我公司在招标后公开宣布中标人,并公布通知书。

2. 供货合同我公司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供货要求进行支付和供货。

3. 未中标处理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我公司应当在招标结束后及时通知并归还其投标保证金。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_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_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工程、物资(含设备)、药品招标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办职责:(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

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

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三)牵头召集纪委、工会、宣传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四)负责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管理。

通过经常性的市场调研,定期组织评审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并通过动态化管理不断筛选,优化准入商结构(《准入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五)负责组建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六)负责监督、检查招标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七)对招标后续工作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七条招标公司职责:(一)**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工程造价中心,分别是集团公司指定的物资、药品、工程招标的中介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独立从事招标活动;(二)接受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及招标办的业务领导,按照《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负责承办集团公司内部物资、药品、工程招标工作;(三)负责招标资料档案管理,对委托书、技术资料、发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或评标记录)、中标公告等招投标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标管理办法1、合同主体11 招标方: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12 投标方: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合同标的21 本合同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效率和质量,保障集团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2 具体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外包等。

3、权利义务31 招标方权利义务311 招标方有权制定招标规则、流程和标准。

312 有权对投标方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筛选。

313 有义务确保招标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发布。

314 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标和定标。

315 有义务保守投标方的商业秘密。

32 投标方权利义务321 投标方有权获取准确和完整的招标信息。

322 有权对招标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提出质疑和申诉。

323 有义务按照招标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投标文件。

324 应遵守招标规则和程序,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325 中标后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违约责任41 招标方违约责任411 若招标方未按照规定发布招标信息或擅自更改招标条件,导致投标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12 若在评标和定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应重新进行招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3 若未履行保密义务,导致投标方商业秘密泄露,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投标方违约责任421 若投标方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2 若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禁止参与集团公司未来的招标活动。

423 中标后,若投标方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招标方的损失。

5、争议解决方式5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合同义务。

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3篇)

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3篇)

第1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集团在经营活动中越来越重视对子公司的管控。

招标作为企业采购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集团内部资源合理配置、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原则、流程、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原则1. 法规遵循原则: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活动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参与方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3.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活动参与方应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虚假陈述等行为。

4. 效率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招标效率,缩短采购周期。

5. 优化配置原则:通过招标,实现集团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整体效益。

二、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流程1. 招标需求提出: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招标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采购预算等。

2. 招标方案编制:集团采购部门根据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

3. 招标公告发布:集团采购部门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5. 评标与定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

6.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集团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7. 合同履行与验收: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集团进行验收。

8. 项目总结与评价:对招标项目进行总结与评价,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三、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措施1. 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制定招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标程序、评标标准、合同管理等。

2. 加强招标文件管理:招标文件应包含项目需求、技术规格、评标标准等内容,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

3. 规范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应由集团内部人员和外部专家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4. 实施招标文件保密制度: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保密内容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泄露。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案1.0 目的为了规范控股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招标采购业务,保证招标流程的公正、公平、合法、透明,确保项目的有序推进,更进一步降低投入成本和缩减整体运营费用,快速实现公司的社会效益、品牌溢价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2.1 文件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控股集团各职能部门、产业集团的招标采购管理。

2.2 权力范围2.2.1事权业务或需求部门具有策划、规划、立项、增减、设计、变更、推荐供应商、供应商考查、供应商测评、技术对接、方案对接、供应商预选和主导技术评估、议价、商务评估、技术协议签署与履行、商务合同签署与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异常及纠纷处理等权力。

2.2.2 组织权招标采购部具有招标计划汇总、计划执行、招标信息发布、招标信息汇总、供应商考查的组织、组织预选与评标会议、预选与评标结果汇总、结果上报、议价过程监控、议价结果审核、议价汇总和上报、发布中标或废标通知书等的权力。

2.2.3 评标权招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组成的成员(控股总裁、控股副总裁、董事长助理、董事办主任、审计监查部总监、财务中心总监、成本控制部总监、招标采购部总监和控股集团下属各产业集团的总裁、副总裁、院长、副院长、总监等)在招标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具有对各自项目的评标权力,对评标前与评标后的结果负责。

2.2.4决标权公司最高行政与决标机构为董事长,董事长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结合公司总体格局进行决定中标方,并签署意见后下发至招标采购部执行。

2.2.5 标底和清标权控股财务中心成本控制部根据项目的需要,具有核定标底和清标的权力,并对其核定的标底和清标的结果负责,将汇总后的标底和清标的结果分别上报董事办。

2.2.6 审计监查权控股审计监查部具有对招标的任何项目具有审计和监查权力,并出具审计监查的意见与报告;对重大项目具有组织内审与外审的权力;对所有审计与监查的结果负责,将审计监查的结果上报董事办。

3.0术语和定义3.1 招标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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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集团公司
招标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
(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
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工程管理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基建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基建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基建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基建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煤炭产业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煤炭、化工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煤炭、化工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煤炭、化工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煤炭、化工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其他业务主管部门除负责管理范围内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管理范围内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外的相关职责:
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项目是否纳入规划。

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项目是否纳入投资计划。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资金使用计划。

审计部负责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监察部负责对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分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分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制定分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二)负责二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三)配合一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四)监督三级招标采购工作。

第十条基层企业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基层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二)负责三级招标采购工作;
(三)编制上报招标采购需求计划;
(四)配合一级和二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五)组织开展合同谈判。

第十一条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应明确招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第三章管理范围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系统必须招标范围:
(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物资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三条机电产品的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国际招标:(一)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国家融资项目需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三)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三级管理范围: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列入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内需要招标的,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平台操作。

二级集中招标采购:列入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内需要招标的,由分子公司
公司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平台操作。

三级招标采购: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需要招标的,由基层企业组织。

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分别由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编制,以文件形式下发,动态调整。

第十五条集中招标采购采取合同分签和合同统签(集采配送)两种方式。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采取合同统签方式的,由集团公司确定范围,物资公司作为招标人;二级集中招标采购采取合同统签方式的,由分子公司确定范围及招标人。

第十六条集中招标采购(含国际招标)实行统一招标平台,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负责实施。

第十七条对采用EPC建管模式的项目,按EPC合同约定执行。

由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单位承包的EPC项目,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招标,由集团公司管理。

第十八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集团公司系统招标工作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审批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单位批准。

采用国际邀请招标的,应当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商务部备案。

使用国外贷款的,还应经国际贷款机构同意。

第十九条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已明确规定供应商等特殊情况,按照招标管理范围经相应管理单位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标。

第四章招标计划
第二十条集中采购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集中采购计划分为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需求计划由采购需求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执行计划由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采购权限编制并逐级下达。

执行计划中需要招标的,按照招标管理程序实施采购。

第二十一条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为年度计划。

需求计划以年度综合计划或财务预算以及项目进度安排为基础编制;执行计划以需求计划和相应的采购方案为基础编制。

采购方案以发挥集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为原则确定。

第二十二条需求计划上报和执行计划下达
(一)基层企业编制上报一、二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上报时间及要求由分子公司自行规定。

(二)分子公司下达二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需求计
划,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集团公司。

其中:工程类和服务类需求计划报业务主管部门;合同分签的物资类需求计划报物资管理部;合同统签的物资类需求计划报送物资公司,由物资公司汇总后报物资管理部。

(三)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一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管理权限编制下达执行计划,其中:工程类和服务类执行计划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下达,物资类执行计划由物资管理部负责下达。

第二十三条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下达后,在标的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需要对采购时间、采购方式等进行调整的,由分子公司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提交调整计划申请。

第二十四条因特殊情况,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内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或未列入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需要新增采购需求,由分子公司提交追加计划并作出说明。

追加计划按照需求计划管理流程,经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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