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流程图

病历复印流程图

病历复印流程图

住院病历提交归档pdca

出院病历出科情况监控与管理持续改进(PDCA) 首先科室质控小组学习如何利用质量管理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一科质控及临床路径管理小组: 组长:盛利 成员:林云滨美胡辉香 质控员:林云滨 PDCA 循环进行 PDCA循环就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步骤,由于是美国人戴明博士首先提出来的,所以也称“戴明环”。(见图) P是计划,D是实施,C是检查,A是处理。任何一个有目的有过程的活动都可按照这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计划Plan,是计划阶段。要通过调查、访问等,摸清问题,确定政策、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等。1、现状调查;2、分析;3、确定要因;4、制定计划。包括方针、目标、活动计划、管理项目等。 第二阶段是实施Do,是设计和执行阶段,即按照计划的要求去干。实施上一阶段所规定的容。根据质量标准进行产品设计、试制、试验及计划执行前的人员培训。

第三阶段是检查check,是检查阶段。主要是在计划执行过程之中或执行之后,检查执行情况,看是否符合计划的预期结果效果。检查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去干,哪些干对了,哪些没有干对,哪些有效果,哪些没有效果,并找出异常情况的原因。 第四阶段是处理Action。是处理阶段。主要是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巩固成绩,把成功的经验尽可能纳入标准,进行标准化,遗留问题则转入下一个PDCA循环去解决。即巩固措施和下一步的打算就是说,要把成功的经验肯定下来,变成标准。以后就按照这个标准去做。失败的教训也要加以总结,使它成为标准,防止以后再发生。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反映到下一个循环中去。 P计划、D实施、C检查、A处理这个过程,不断反复进行,一个循环接着另一个循环,每一次循环都赋予新的容,好象车轮一样,转动一次工作就前进一步。 整个企业的工作要按PDCA循环进行,企事业单位各部门、班组直到个人的工作,也要根据企事业的总目标、总要求,具体制定出自己单位和个人的PDCA工作循环,形成大环套小环,一环扣一环;小环保大环,推动大循环。PDC循环作为质量管理的一种科学方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各个环节、各方面的质量工作。

病历资料复印手续

如何办理住院病历资料复印手续 一、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 年版)》的通知关于住院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一)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二)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三)医疗机构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 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 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

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 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二、复印病历流程: (一)申请复印已归档病历的,申请人到医务科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医务科审批后到病案室,病案室核查复印申请手续并做好登记后给予复印病历相关资料,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交给申请者。《病案复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归入病案保存。 (二)申请复印未出科的病历,申请人到医务科办理申请复印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由科室派本科工作人员携带病历陪同申请人到病案室复印病历资料。复印完成后,病历原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本科室工作人员一同带回,待病历归档时一并转归病案室保存。 四、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可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三、受理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11:30 下午: 2:00 5:00

病历复印规定

江海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质控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附在病历上存查。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时,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病历不能交病人或家属携带。 四、病历复印的内容: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等申请复印病历,只能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主观部分不能复印,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五、病历复印的具体程序: 1、申请。患者或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向质控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质控科及病案室,经同意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8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3、复印。医院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病历,由病区指派专人将需要复印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并有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 4、核实、盖章。病历复印完毕后,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应当提交质控科,质控科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证明印记,除了在病历的首页盖1枚完整的章之外,还应该在所有病历的边缘盖上骑缝章(质控科专用章),以保证复印资料的完整。 六、复印病历,质控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 七、医生、质控科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时间或拒绝患方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 八、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病历复印地点:病案室。 十、复印费用按0.5元每张收费(A4纸、单面)。 【注意事项】

病案室的主要工作流程教学教材

病案室的主要工作流 程

病案室的主要工作流程 (一)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1、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3天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由值班人员送交出院者病案到病案室,病案室负责查收签字保管。 3、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审核归档。 4、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成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一周内送到病案室。 5、临床科室送(转)交病案室的病例,无病案室接收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有临床科室负责;已签字的由病案室负责。 6、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2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7、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医务科长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二)复印病例资料的制度及流程 复印病例资料的制度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公安司法保险机构 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1.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 请人与患者带离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 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1.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的死 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与其近亲属关系 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带离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医院应当在公安司法机构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办理 2、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包括: 住院病历首页、有既往史的次页、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3、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应按照规定缴纳工本费。 复印病历资料的流程 1、医院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后由病案室管理人员持病历在规定的复印地 点及时间,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复印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

住院病历提交归档

首先科室质控小组学习如何利用质量管理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内一科质控及临床路径管理小组: 组长:盛利 成员:林云滨张美胡陈辉香 质控员:林云滨 PDCA 循环进行 PDCA循环就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步骤,由于是美国人戴明博士首先提出来的,所以也称“戴明环”。(见图) P是计划,D是实施,C是检查,A是处理。任何一个有目的有过程的活动都可按照这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计划Plan,是计划阶段。要通过调查、访问等,摸清问题,确定政策、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等。1、现状调查;2、分析;3、确定要因;4、制定计划。包括方针、目标、活动计划、管理项目等。 第二阶段是实施Do,是设计和执行阶段,即按照计划的要求去干。实施上一阶段所规定的内容。根据质量标准进行产品设计、试制、试验及计划执行前的人员培训。 第三阶段是检查check,是检查阶段。主要是在计划执行过程之中或执行之后,检查执行情况,看是否符合计划的预期结果效果。检查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去干,哪些干对了,哪些没有干对,哪些有效果,哪些没有效果,并找出异常情况的原因。 第四阶段是处理Action。是处理阶段。主要是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巩固成绩,把成功的经验尽可能纳入标准,进行标准化,遗留问题则转入下一个PDCA循环去解决。即巩固措施和下一步的打算就是说,要把成功的经验肯定下来,变成标准。以后就按照这个标准去做。失败的教训也要加以总结,使它成为标准,防止以后再发生。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反映到下一个循环中去。

P计划、D实施、C检查、A处理这个过程,不断反复进行,一个循环接着另一个循环,每一次循环都赋予新的内容,好象车轮一样,转动一次工作就前进一步。 整个企业的工作要按PDCA循环进行,企事业单位各部门、班组直到个人的工作,也要根据企事业的总目标、总要求,具体制定出自己单位和个人的PDCA工作循环,形成大环套小环,一环扣一环;小环保大环,推动大循环。PDC循环作为质量管理的一种科学方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各个环节、各方面的质量工作。 内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内1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

病案管理流程图样本

病案管理工作流程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 本规定增进病案管理正规化、电脑化。 二、合用范畴 病案订正、归档、借阅、登记、保存。 三、职责 1.经常检查病历书写状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回收、装订、录入电脑、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病案号,保证病案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关于记录报表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洁、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四、工作程序 1.寻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所有收回到病案室。准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顿、装订、核对。病案员将病案首页录入电脑;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 (6)每月病案录完后,做一次软盘备份,一次网络备份。及时为科室提供病案检索服务; (7)外单位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简介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8)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疗效分析。每月5日前将每个医生简介入院人数提供应财务作科室核算。

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提供科研分析用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要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状况可提供病案,但必要于当天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3.病案编目 (1)编目人员依照首页上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ICD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精确。 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所有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患者转账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4)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后交质控室审修,质控室审修完毕后送回病案室,交接时须办理签字手续。 (5)特别状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及时填写完病案,由科主任注明状况,可以在出院后3天内到病案室填写。 (6)送(转)交病案单位,无接受部门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由送(转)交病案单位负责;已签字,由签字单位负责。 (7)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补偿人民币10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步予以纪律处分。 (8)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状况,有权利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准时向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状况。 5.病案借阅

(完整word版)卫生部病历复印规定

卫生部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院办及医务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时,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榆林市第一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1、病历是国家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医院必须高度重视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际疾病分类办法对全院住院病历进行编码并集中保存和管理(门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2、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保管,病历应保持整洁、排列有序、符合要求,科室应对住院病历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毁损,未经批准住院病历不允许查询、复印或复制。 3、病案室负责全院出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各临床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组成。住院医师每周检查一次管辖病区现住院病历,并有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平时由各临床治疗小组主治医师重点把关,出院时治疗小组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医师)最后把关。患者出院时科室质控医师、质控护士应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次序、时间整理病案。 5、出院病历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2-3日内归回病案室,病案室回收病案时对病案内容进行核对,发现填写不全者不予归档;病案室与科室移交病历时要签字,以便明确责任。当患者出院时尚未发出检查报告的,其报告单要做登记,待取得报告结果后应及时归档并按归定对号粘贴到患者病历中。

6、病案室要认真做好病历质量的初查工作,重点把格式、项目、文字“三关”;积极配合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做好病历质量的全面检查工作,发现有缺陷病历及时反馈临床科室,临床科室必须在质控人员通知3日内将病历根据规范修改并评价等级,及时送交病案室,杜绝有严重缺陷的病历归档,确保“A 级病案率”在90%以上。病案室按月统计病案审核及返修情况报质控办兑现奖惩。医务科、质控办应不定期检查住院病历及出院病历书写质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7、病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病案室工作制度,做到病案不丢失、不涂改、不损坏、不泄露,特别是确认有纠纷或差错事故的“特殊病历”,更应专人专柜保管,并严格执行“特殊病历”登记制度。 (1)特殊病历是指因公伤、车祸、打架斗殴、医患纠纷等引发当事人与第二人或单位形成了经济责任关系的病历。 (2)凡是特殊病历,在病人出院时,主管医师必须在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特殊”字样,并由科主任签字。科室出入院病历登记本也需标注“特殊”二字。 (3)归档特殊病历,也要在病历袋上标注“特殊”二字并由专人、专柜保管。

病案室的主要工作流程

病案室的主要工作流程 (一)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1、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3天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由值班人员送交出院者病案到病案室,病案室负责查收签字保管。 3、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审核归档。 4、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成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一周内送到病案室。 5、临床科室送(转)交病案室的病例,无病案室接收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有临床科室负责;已签字的由病案室负责。 6、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2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7、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医务科长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二)复印病例资料的制度及流程 复印病例资料的制度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公安司法保险机构 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1.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 人与患者带离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 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1.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的死亡 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带离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医院应当在公安司法机构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办理 2、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包括: 住院病历首页、有既往史的次页、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3、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应按照规定缴纳工本费。 复印病历资料的流程 1、医院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后由病案室管理人员持病历在规定的复印地 点及时间,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复印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流程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天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本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2、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及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病案室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并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按照规定末完成的病历复制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六、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住院病历管理制度、流程图-样张

主题住院病历管理制度

1 产生的目的 为保证住院病历的质量,,规范住院病历的管理,特制定住院病历的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全院医务人员 3 住院病历管理制度 3.1 运行病历的管理 3.1.1 病人入院后,由病区护士为其建立病历,当日责任护士负责将病历送至值班医生处书写病历。 3.1.2 医生书写病历、开医嘱、写病程记录、会诊记录或进行病案讨论时,病历的安全由带出医生负责,医生应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及时将病历送回护理站,严禁将病历随手放在办公室、值班室、病房。 3.1.3 上级检查、会诊如需带(离开医院)病历,须上报由医务科批准,并负责其安全。 3.1.4 严禁医务人员私自将病历交给病人进行复印,如有特殊情况需复印,应须医务科批准,去病案室复印,并加盖专用章。 3.2 病人出院后病历的环节管理 3.2.1 病人出院后,病历经上级医师及科主任审核签字,由主管医生当日(特殊情况次日)将病历交病区护士长,由护士长送至医务科。 3.2.2 医务科登记后交专家组审核、审核病历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审核修订结束后再次送至医务科。 3.2.3 医务科将病历及专家审核整改意见一同反馈给住院部科主任、护士长。由科主任安排相关医生对病历缺陷经行整改后,科主任审核、签字确认。 3.2.4 由住院部护士对病历护理各种表单复查后,交护士长审核。最后科护士长将整理好的病历上交病案室,存档。 3.2.5 上述移交过程应有病历登记和移交签收手续,在移交病历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病历的部分丢失。 主题 ***医院住院病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WXJG-YW -ZD —043 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07日 版本 00 页数: 3 of 6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步骤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的步骤如下: ◆患方准备好有效证件 ↓ ◆患方提出复印封存要求 ↓ ◆医疗机构为患方复印客观病例资料 ↓ ◆患方将病历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 ↓ ◆医患双方将全部病历资料封存 ↓ ◆患方检查后在封存袋上骑缝签字 ↓ ◆医疗机构在封存袋上骑缝盖章 ↓ ◆医疗机构保管封存袋并出具封存证明

1、患方准备好有效证件 患者本人申请,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2、患方提出复印封存要求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可以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一般是医院的医务科或医务处)提出要求,医疗机构通常会有固定的申请表格,患方逐项填写即可。 如医疗机构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患方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处理:(1)向医院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 (2)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3)向医疗机构提出复印、封存的书面要求,要求医疗机构说明不能复印、封存的理由。 复印、封存的书面要求示例如下:

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申请书 申请人:张××、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申请事项: 要求复印、封存患者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你院住院期间的所有病历资料(包括全部的书面病历资料、病理切片及影像资料等)。 此致 ××医疗机构 申请人:张××(签字) 日期和时间:××年××月××日××时××分 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理由是: 医疗机构签章: 日期:

病案流转流程图(初稿)

病案流转流程图

备注: 科内质控小组需将病历中的以下几点常见问题,排除在病案室归档之前。 1.首页项目填写不全或错误 2.病历版式不规范 3.漏签字或有电子签名处未手签 4.逻辑性错误如,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历抬头等常见问题 5.病历中有缺项的如,入院协议、入院告知、护理院医保病人(入院评估单、阶段评估单) 如以上问题通过科内质控加以解决,将极大的缓解病案室及临床的工作量与返修率,望各病区科级质控小组成员认真对待附件:《病历书写时限规定》

附件: 病历书写时限规定 病历书写时限是指完成病历书写内容所规定的时间范围。评价病历书写及时与否的根本依据是时限质量,这也是评价病历书写质量的关键内容之一。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中,对不同的记录规定了严格的时限,需要临床医师严格遵守。其中对病历书写时限在23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书写时限要求 一、入院记录 1、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24小时内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二、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如果暂时无主治医师时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首次查房﹚。 2、患者入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3、主治医师每周不少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1次;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四、日常病程记录 1、对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参加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续3天(包括手术当日)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 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录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算在内)。 五、交接班记录 1、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六、转科记录 1、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2、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七、阶段小结:连续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每月作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八、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应即时据实补记;如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有创诊疗操作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病案管理目录

一、管理组织 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 三、病案保管制度 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 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 六、病案质控标准 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X》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09〕05 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XX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二)职责 (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 (3)监督病案管理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 (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 (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 (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 ①准确使用病案号。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④实行

出院病历管理流程

Λ无锡国济康复医皖 .■WLIXn hl |[] Il Hl=I lArllLl ∣ ATloN KI耳PIT Al a 出院病历管理流程 流程的关键点是确定了病历的出科时间,将纸质病历于患者出院72小时内提交,保证了临床医生完善病历和科室实施质量控制的时间,提咼出科前病历质量;实行费用网络预审,提高工作效率;病案室直接收取病历,并现场质控,提高病案的归档率和归档质量。 一、出院病历流程 下“明日出院”医嘱 (出院前一日) 收费处收取病历部分资料 (出院前一日) 收费结算处、医保办网络审核费用▲ (出院前一日) J 患者结账 (出院当日) J 科室质控病历▲ (出院三日内) J 病案室下科室收取纸质病历、病历归档▲ (出院第三日) 注:1. ▲为流程关键点; 2.收费处收取的资料有:“出院证”、“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带药 处方”、“医保患者医患协议书”(医保办);

3?收费结算处、医保办对电子病历费用进行网络预审。 二、关键时间点(实行24小时制) 1.患者入院时间:为患者真实的入科时间;入科时间跨零点时,由住院登记处协助修改入院时间;实施抢救患者,入院时间应为开始实施抢救的时间。 2. 下“明日出院”医嘱时间:出院前一日8:00?10:00 O 3.病人出科时间:出院当日7:50,护士在计算机上将病人信息提交出科。 4. 病人结账时间:出院当天8:00以后,医保患者10:30以后。 5. 执行科室记帐截止时间:执行当日16:00之前。 6. 病案室收取纸质病历时间:出院第三日8:00?17:00。 7. 科室完善病历时间:下“明日出院”医嘱?出院第三日8:00。 8. 质控科检查病历时间:全程。 9. 收费结算处审核出院费用时间:出院前一日16:00?出院当日8:00。 10. 收费处收取部分资料时间:出院前一日15:00之前,于16:00之前送达收费结算处、医保办。 三、具体要求 1. 出院医嘱分为:明日出院、今日出院、自动出院三种。明日出院:常规出院 病人,于出院前一日10:00之前下临时医嘱;今日出院:患者因紧急情况或 要求立即出院的,下临时医嘱;自动出院:患者自动离院等情况,下临时医 嘱。 2. 各类跟费用相关的检查、检验、治疗项目必须下医嘱, 手术医嘱、麻醉医嘱为“明日在*** 麻醉下行*** 手术”医嘱。 3. 下达“明日出院”医嘱后,患者仍需治疗用药的,下临时医嘱。 4. 若因病情或特殊情况临时取消出院,由主管医师告知护士,在护士站作废出院医嘱,“出院带药处方”等医疗文书由科室电话通知收费处取消。 5. 出院病历归档后不再返修。 6. “临时出院”按出院时间后延48小时收取病历,死亡病历于出院后第7 日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流程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流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天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本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2、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及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病历归档管理规定和流程图

xxxxxx医院 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病历的及时完成、及时归档,是医疗质量管理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培养医务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养成良好工作习惯的需要。我院是二级专科医院,病历管理必须规范化。鉴于近期病历管理较混乱,甚至出现病历遗失、互推责任等现象,医务科经研究并报院长审核同意,制订本规定: 1、在架住院病历,统一按《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所要求的时限,完成相关记录。未按时完成者,每发现一次记1个中度缺陷。 2、出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当天归入病案室,病案室登记、编号(时间2天)后,由科质控员到病案室借出病历质控,科质控时间为6天(含医、护质控),质控完成后由科质控员将病历送还病案室。上述未按时完成者,每份病历每天记1个轻度缺陷。质控借阅病历必须认真履行借出、归还的登记手续。关于病历归档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附件《病历归档流程图》。 3、病历未完成严禁归入病案室,否则记为重度缺陷。 4、医师个人借阅病历,必须自借出之日起48小时內归入病案室,未按时归还者,每份病历每天记1个轻度缺陷。 5、确定每月6日,为上月月末病历完成质控后归档的最后时限,每月7日病案室将查病历归档情况并报医务科,凡未按时归档者,将按每份病历记一个轻度缺陷予相应扣分。上述凡质控扣分均以科室医生的总绩效为基数进行。 6、该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医务科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病历归档流程图 医嘱病人出院主管医师于病人出院当天完成病历 当天下午17:00前将病历交主班护士主班护士立即交护士长护士长清点病历,立即送病历至病案室 ,病案室依每日报表核实名单交医务科长。医师自送病历至病案室登计、编号科室医疗质控员借出病历 医疗、护理质控(各限48h完成)科主任审核(限48h完成) 医疗质控员归还病历给病案室(借出后6天内)病历上架 注意: 1、医嘱病人12:00前出院,17:00未交病历者;12:00后出院,第二天17:00未交病历者,均按中度缺陷扣分; 2、特殊情况病历不能按时归档者,征得科主任同意后可缓交1天; 3、其它相关要求见《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出院病历管理流程

出院病历管理流程 流程的关键点是确定了病历的出科时间,将纸质病历于患者出院72小时内提交,保证了临床医生完善病历和科室实施质量控制的时间,提高出科前病历质量;实行费用网络预审,提高工作效率;病案室直接收取病历,并现场质控,提高病案的归档率和归档质量。 一、出院病历流程 下“明日出院”医嘱 (出院前一日) ↓ 收费处收取病历部分资料 (出院前一日) ↓ 收费结算处、医保办网络审核费用▲ (出院前一日) ↓ 患者结账 (出院当日) ↓ 科室质控病历▲ (出院三日内) ↓ 病案室下科室收取纸质病历、病历归档▲ (出院第三日) 注:1.▲为流程关键点; 2.收费处收取的资料有:“出院证”、“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带药 处方”、“医保患者医患协议书”(医保办); 3. 收费结算处、医保办对电子病历费用进行网络预审。

二、关键时间点(实行24小时制) 1.患者入院时间:为患者真实的入科时间;入科时间跨零点时,由住院登记处协助修改入院时间;实施抢救患者,入院时间应为开始实施抢救的时间。 2.下“明日出院”医嘱时间:出院前一日8:00~10:00。 3.病人出科时间:出院当日7:50,护士在计算机上将病人信息提交出科。 4.病人结账时间:出院当天8:00以后,医保患者10:30以后。 5.执行科室记帐截止时间:执行当日16:00之前。 6.病案室收取纸质病历时间:出院第三日8:00~17:00。 7.科室完善病历时间:下“明日出院”医嘱~出院第三日8:00。 8.质控科检查病历时间:全程。 9.收费结算处审核出院费用时间:出院前一日16:00~出院当日8:00。 10.收费处收取部分资料时间:出院前一日15:00之前,于16:00之前送达收费结算处、医保办。 三、具体要求 1.出院医嘱分为:明日出院、今日出院、自动出院三种。 明日出院:常规出院病人,于出院前一日10:00之前下临时医嘱; 今日出院:患者因紧急情况或要求立即出院的,下临时医嘱; 自动出院:患者自动离院等情况,下临时医嘱。 2.各类跟费用相关的检查、检验、治疗项目必须下医嘱,手术医嘱、麻醉医嘱为“明日在***麻醉下行***手术”医嘱。 3.下达“明日出院”医嘱后,患者仍需治疗用药的,下临时医嘱。 4. 若因病情或特殊情况临时取消出院,由主管医师告知护士,在护士站 作废出院医嘱,“出院带药处方”等医疗文书由科室电话通知收费处取消。 5.出院病历归档后不再返修。 6.“临时出院”按出院时间后延48小时收取病历,死亡病历于出院后第7日收取。 7.检验、检查等辅诊科室,每日16:00前完成当日住院病人计费工作(涉及检验科、放射科、超声室、病理、核医学、手术室等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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