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02日

花府办〔2010〕26号

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

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花都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业经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花都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防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民住宅的规划和建设。

本办法所称的城中村,是指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或需以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的尚未实行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村庄;

本办法所称的近郊村,是指毗邻中心城区及各镇建成区,尚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而需要特别控制的村庄;

本办法所称的远郊村,是指中心城区或各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不需要特别控制的村庄。

第三条城中村、近郊村、远郊村的划定范围,应随经济及城镇建设的发展而有所调整,调整范围由区政府划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四条对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村庄的建设,需先编制历史文化村落规划,按照规划实施保护和建设。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宅基地,是指允许规划建设村民住宅和附属设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独户式住宅,是指在农村宅基地上单幢建设的,不高于三层(不含出屋面楼梯间)、高度不超过12米的住宅;

本办法所称的联排式住宅,是指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由不少于两幢二至三层并联而成并有独立门户的住宅;

本办法所称的公寓式住宅,是指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高于三层的具有多个单元,具有卧室、起居室、浴室、厕所、厨房等的住宅。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违法用地建设,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未取得用地许可手续而进行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违法建设,是指取得用地许可手续,但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或不按规划许可证所载的坐标、面积、高度等审批内容而建的行为。

第九条广州市规划局花都分局(以下简称“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主管部门;镇(街)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巡查、监督和规划管理。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花都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区村民建房和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的主管部门;镇(街)国土所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用地的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区村民建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镇(街)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建设监督管理。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我区城市规划区内(不含各镇村庄规划区)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制止和查处,配合镇人民政府查处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巡查、监控和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村民建房负有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个人建房安全质量的现场指导和检查。

发改、农业、环保、城市管理、公安及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新农办”)等有关行政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规划编制管理

第十条各村民委员会、自然村(庄)申报建设的住宅,应符合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应以镇(街)为单位编制镇(街)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布点规划,再组织编制各村相关地段的村民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以指导村民住宅的建设。

第十一条村庄规划由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各镇(街)村庄布点规划由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或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编制。镇(街)人民政府应当把村庄规划及村庄布点规划的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内,区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编制费用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村民收取任何费用。村民住宅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各村负责组织编制。

第十二条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村庄规划由区政府审批;村民住宅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各行政村编制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及村民住宅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在各村进行公示,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村庄规划、村民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标准,应因地制宜,区分控制;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应符合《花都区村庄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第十五条城中村村民住宅小区建筑间距按《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执行,近郊村、远郊村按下表要求执行。

附表一:近郊村、远郊村建筑间距规定

1、主朝向是起居室及主卧室开间朝向。

2、因用地紧张或旧村改造建筑物主、次朝向不满足要求时,间距可适当降低,但主朝向不得低于0.5H,次朝向应满足消防规范。

3、次朝向间距不足6米的建筑物墙体除了空调板外皆不许挑出任何构筑物,屋面除因造型需要飘出不大于0.5米宽的装饰构件外,均不可挑出女儿墙等构筑物。

第十六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农村村民住宅报建行政审批时,应根据住宅用地情况,充分考虑住宅的间距、采光、通风、消防、通行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联排式、独户式住宅原则上许可建设层数不宜超过三层,高度不宜超过12米(因造型需要的局部构建和出屋面楼梯间除外),建筑总面积不宜超过240平方米。

住宅屋顶设计应结合房屋的使用功能,采用造型新颖、利于绿化、美化的形式,尽可能采用坡屋顶。住宅建筑立面的装饰材料和色调处理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三章用地管理

第十七条在市未划定村庄规划区前,我区农村住宅建设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在市划定村庄规划区后,村庄规划区内的农村住宅建设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各村根据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或村庄布点规划,向镇规划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十八条城中村及近期纳入改造的近郊村村民原则上统一建设公寓式住宅小区。经规定程序确认为危房,近期建设公寓式安置房确有困难、且暂未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建设公寓式住宅的,可向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联排式或独户式安置房,除此以外,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建设联排式或独户式的住宅。

近郊村村民可申请建设公寓式或联排式住宅。远郊村村民可申请建设公寓式、联排式或独户式住宅。

鼓励暂未纳入改造的近郊村和远郊村村民兴建公寓式住宅小区。

第十九条具有近郊村、远郊村常住农业户口的村民,在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宅基地新建、扩建或迁建住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

(一)未达法定婚龄申请分户或其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二)转让或赠与住宅的村民和受让或受赠住宅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跨户籍所在地申请宅基地的(属于调剂安置的除外);

(四)申请的宅基地面积超过法规规定面积标准的;

(五)申请的宅基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的;

(六)申请的宅基地不符合村庄规划的;

(七)现居住房屋建成不满十年,又不属于危房,申请迁建房屋用地的(实施旧村改造的除外);

(八)因征地等原因已接受调剂安置宅基地或安置房屋的;

(九)违法建房未处理结案的;

(十)原有住宅被法院判决用于抵债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宅基地应集中安排划分,新分配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所确定的面积(该面积不含公共配套建设用地面积和因建筑退让等占用的面积),全区每座宅基地限额为80平方米及以下。

第二十一条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新建、迁建住宅需要申请新的宅基地的必须退还旧宅基地,村委会应当与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人签订合同,保证按期交出超出面积的宅基地。申请人领取新建、迁建住宅用地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应交回旧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并注销原土地登记后方可办理新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二十二条鼓励各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空闲地、旧宅基地、废弃地集中规划建设住宅。各镇、街在编制村庄规划或村庄布点规划时,应对“空心村”开展调查清理工作,并对“空心村”改造提出具体方案,杜绝“建新不拆旧”现象。

第二十三条村民新建住宅应当向镇政府(街道办)、国土、规划等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建设,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根据本村住宅需求,向镇规划管理机构提出用地申请;

(二)镇规划管理机构根据经批准的村民住宅布点规划、村庄规划进行初审;

(三)经镇规划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村委会向区国土房管分局申请用地预审,村民资格的认定,需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属于联排式或独户式住宅的,应加具符合一户一宅的审核意见,属公寓式的应加具符合建筑面积标准的审核意见,若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转用手续;

(四)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的批复意见后,由镇规划管理机构报市规划局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村民在已取得合法权属的原有宅基地范围内申请新建、改建、拆建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村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建设,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持宅基地使用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等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村委会初步审核,并取得四邻同意意见后,向镇(街)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镇规划管理机构根据经批准的村民住宅布点规划、村庄规划进行复核;

(四)镇规划管理机构复核同意后,向区国土行政主管部申请加具符合“一户一宅”的审核意见;

(五)取得区土地行政主管部的批复意见后,由镇规划管理机构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二十五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各村的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时,应充分考虑村民住宅协调统一,采取高度、层数、屋顶形式、外墙材料及颜色等协调统一的外观风格。

村民住宅报批前应先由村集体确定农民新村的建筑风格。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多套公寓式、联排式、独户式新农村住宅标准样式方案供各村选用,未选用的村庄也可自行提供本村的住宅样式方案报批,该方案应符合新农村住宅标准样式方案的深度要求。侨房建设和改造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鼓励村民整合宅基地,联合建设公寓式住宅,节约下来的建设用地可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该住宅项目时,按照规划和用地条件适当放宽应配建的商业和住宅面积比例。

第二十七条选用新农村住宅标准样式方案的,在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同时提供拟建住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以及村委会确定选用新农村住宅标准样式方案的书面文件。

未选用本村确认的新农村住宅标准样式方案型号而自行提供设计方案的,除提供拟建住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外,还需提供单体建筑的建筑方案,该方案须经村委会及镇(街)规划管理机构同意并在本村公示无异议。

第二十八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农村住宅标准样式方案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选用新农村住宅标准样式方案建设住宅的免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未选用新农村住宅标准样式方案建设的2层及2层以上或单层跨度大于6米的村民住宅,应由村集体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委托有资质的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第二十九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及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施工监督管理。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村集体或个人应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条宽度为20米及以上的道路的沿线建筑物放线工作由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负责。除此以外的建筑物的放线工作,由镇(街)规划、国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有关人员在开工之日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并登记在册。

第五章竣工验收及房地产权登记管理

第三十一条农村村民住宅完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

公寓式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规定执行。

联排式、独户式村民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应由村委会代表、镇(街)建设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设计单位(如选用标准图集的可不参加)、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无需申报施工许可证的可不参加)组成验收小组,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镇(街)规划办有关人员必须查看住宅是否按照许可的内容建设,作为验收是否合格的一个条件。

如验收合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验收文件上加盖验收合格印章,并将验收结果送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验收不符合规定的,由镇(街)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村民凭验收合格文件向区国土行政主管部申请房地产权属文件。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镇政府、街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农村村民建房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制,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村民建房凡是没有经过审批、被认定为不可改正的违法建设的,其建筑物一律予以拆除,一律不予以补偿。

第三十四条下列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由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1、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未取得用地合法手续,侵占土地擅自建房的,由区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2、虽取得用地合法手续,但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新建、扩建、拆建、改建住宅时未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的,由镇政府、街道办、区规划、城管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但不按规划许可审批内容,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层数、高度以及移位建房,或不按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外立面装饰的裸体房,由镇政府、街道办、区规划、城管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集体建房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五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农村规划建设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管理、审批手续,不得假借各种名义收取费用。

凡违法审批的,由有关机关承担法律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农村村民合法权益等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违法违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与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本办法从2010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重新评估并公布施行。

附件:1. 花都区村庄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2. 花都区城中村、近郊村、远郊村名录(2010-2012)

3. 农村建房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4. 农村住宅申请建筑施工许可的程序

附件1

花都区村庄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村民居住用地建设必须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强度,合理控制建筑密度,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新农村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城中村村民住宅小区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执行。

二、近郊村、远郊村村民住宅小区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标准:原则上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有关控制指标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报告并报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三、近郊村、远郊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设置标准按下表执行。

附件2

花都区城中村、近郊村、远郊村名录

(2010-2012)

一、城中村名单:

新华街:新街村、三华村、大华村、九潭村、官溪村、岐山村、朱村、马溪村、田美村、公益村、三东村、莲塘村、清布村、新华村、横潭村、五华村、乐同村、大布村、团结村、石塘村、东莞村、东镜村、广塘村、大陵村。

雅瑶镇:岑镜村、旧村、新村、三向村、邝家庄。

狮岭镇:罗仙村、石岗村、合成村、联合村、杨一村、杨二村、振兴村、前进村、新民村、益群村。

炭步镇:民主村、步云村、鸭一村、鸭湖村、东风村、石南村、石湖村。

花东镇:保良村、山下村、九一村、象山村、三凤村、九湖村、天和村、高溪村、凤岗村、南溪村、水口营村、港头村、吉星村、四联村、凤凰村。

花山镇:龙口村、新和村、东华村、小布村、坪山村、平西村、东湖村、两龙村。

赤坭镇:杨屋村。

梯面镇:无。

二、近郊村名单:

新华街:无。

雅瑶镇:无。

狮岭镇:长岗村、东边村、军田村、新杨村、新庄村、瑞边村、旗新村。

炭步镇:布溪村、茶塘村、石湖山村、水口村、塱头村、红峰村。

花东镇:石角村、李溪村、大塘村、永光村、竹湖村、秀塘村、河联村、七星村、镇东村、北兴村、大龙村、莘田村、鸿鹤村。

花山镇:洛场村、永明村。

赤坭镇:黄沙塘村、赤坭村、剑岭村、皇母村。

梯面镇:埔岭村。

三、远郊村名单:

新华街:无。

雅瑶镇:无。

狮岭镇:中心村、西头村、义山村、马岭村、联星村、集贤村。

炭步镇:社岗村、大坳村、环山村、三联村、平岭头村、新泰村、横岗村、藏书院村、华岭村、大涡村、骆村、唐美村、文一村、文二村。

花东镇:七庄村、联安村、利农村、珠湖村、塘星村、农光村、九子村、元岗村、阳升村、大东村、杨一村、杨二村、杨三村、京塘村、莘田二村、望顶村、狮前村。

花山镇:平东村、东方村、南村、铁山村、五星村、和郁村、布岗村、永乐村、花城村、城西村、儒林村、红群村、源和村、紫西村、福源村、狮民村。

赤坭镇:珊瑚村、西边村、东升村、国泰村、缠岗村、白石村、上连珠村、下连珠村、心和村、田心村、丰群村、石坑村、乌石村、锦山村、西莲塘村、瑞岭村、白坭村、竹洞村、门口坑村、鲤塘村、蓝田村、荷塘村、荷溪村、横沙村、集益村。

梯面镇:西坑村、红山村、五联村、联丰村、联民村、民安村、横坑村。

附件3

农村建房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批转转发性通知格式及

批转转发性通知格式及 导读: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格式及范文 (一)格式 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 正文须把握三点: 1、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 2、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 3、提出希望和要求。 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范文 1、批转通知例文 诚信公司批转诚信公司第一分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检查方案的通 知 各分公司、中心、部: 公司同意第一分公司提出的《安全质量检查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诚信公司 二00六年七月三十日

点评:本通知系批转通知。请注意批转通知的'标题是4个元素,除了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以外,又增加了“原发文机关”;标题中,还出现了“批转”字样。 批转通知正文的写作顺序是先“批”后“转”,先写批语“同意”,而后“转发”给下级机关。 2、转发通知例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点评:本通知系转发通知。请注意批转通知与转发通知在发文机关上的区别。本转发通知的发文机关是“国务院办公厅”,而不是“国务院”;也就是说,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将《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呈报上级机关国务院后,国务院表示“同意”,之后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里,本例文的发文机关与主送机关不是

关于印发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新人口…2012?25号 关于印发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委属各股(室)、站: 为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机关《日常工作制度》、《日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已经过委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各股室长要组织股室人员认真学习讨论,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并长期坚持,自觉遵守,从而共同努力提高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塑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一、日常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 (一)日常工作制度 1、机关日常工作采取序时负责制,由委里各位副主任轮流负责,每人负责一个月。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序时负责领导交接时间,由当月负责领导总结本月工作,下月负责领导安排次月主要工作。 2、各股室长应自觉遵守序时负责制,按照要求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将本月股室工作安排及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材料要真实、准确,时间、数据等内容详实,简明扼要,报委办公室。 3、委办公室建立“提醒制”,每月末提醒序时负责领导总结本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对各股室上报总结及安排进行简单整理汇总,提交序时负责领导进行总结、安排。 4、领导在序时负责期间,负责对机关工作、卫生、纪律等全方面进行协调、安排、督促、考核。各业务股室要按照序时负责领导安排,在分管领导指导下,做好各项工作。 5、每周一上午为机关固定例会时间。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例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参加会议人员要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关闭手机、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同时要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 (二)责任追究办法 1、各位副主任应认真履行序时负责工作职责,做好工作的安排、总结以及协调、督促、检查。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而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况轻重,经委党组会议研究,给予警示谈话或通报批评; 2、委办公室每月要将股室工作总结、安排情况进行公布。对无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贯彻的通知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贯彻的通知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国税发〔2009〕54号 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常熟不发)、市区各税务分局: 现将省国税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9〕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9〕21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和相关税收管理工作上的衔接,现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调整工作,加强学习和宣传。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把握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调整重要性的认识,对照前后政策变化组织好学习,并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凡政策调整涉及的纳税人应宣传到户,并做好相关辅导工作。 二、《通知》中规定的除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外,其他增值税优惠资格审批或备案等均按《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苏国税发[2007]127号,以下简称《省局优惠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三、调整《省局优惠管理办法》附录《流转税报批类税收优惠项目及报送资料》(附件一)、《流转税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及报送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1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监理部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施工生产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江委监理中心夹岩监理部及其所监理的水源工程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目标 3.1、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应策划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总目标,总目标应满足建设单位和公司的有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公布实施。总目标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包括轻伤、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指标。

灾事故和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事件)的损失指标。 3、职业危害控制指标:包括作业环境粉尘、噪声、毒物等控制指标。 4、环境保护控制指标: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废气、噪声(居民居住区域)、粉尘、毒物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固体废弃物处置;植被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环境美化,节能减排等。 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目标的制定 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和公司当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本项目安全管理总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公布实施。并将年度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以文件形式下达至监理部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操作技能培训率100%;事故隐患整改(控制)率100%;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率100%;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2、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要求(含负主要监管责任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 故、设备(含火灾、爆炸)事故、群体性健康事故等。 3、施工生产伤亡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包括亿元产值事故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等。

关于印发公司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安排公司值班人员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车间: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行,进一步强化管理,公司决定从2011年6月4日起安排谢艳军、张耀慧、赵子钧、闫军、杨保林夜间循环值班,现将值班管理制度、值班记录表、值班安排表下发至值班人员、各部室、车间,希望值班人员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2、值班记录表 3、值班安排表 榆林天泽洁净煤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四日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暂行) 一、值班要求与责任 1、公司实行政人员夜间轮换值班制度。 2、公司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8:00至至次日6:00。 4、公司值班地点设在保卫科值班室。 5、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 6、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在岗在位,严禁睡岗、离岗、脱岗、迟到或早退。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对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对其从严处理,如对财产和人生造成重大损失,并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值班人员代理并呈报,出差时也同,代理人员应负一切责任。 8、值班领导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尤其是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业务学习,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现场协

调能力。 9、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0、负责掌握并及时报告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重要特殊情况,并做好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 11、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岗位工作情况。 12、监督管理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卫和日常运行等内部事务。 13、在值班期间由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事故、财产等损失,值班人员应负全责。

通知书之转发性通知不能转发

通知书之转发性通知不能转发

转发性通知不能转发 【篇一:转发性通知标题写法】 关于转发类通知标题拟写问题的思考 如何写好转发类通知的标题?本人结合日常公文处理工作,谈谈以下六点。第一,避免滥用标点符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因此,我们在拟写标题时,尽量少用标点符号。转发类通知标题中一层又一层的书名号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第二,避免介词重复。当原文的标题中已经含有介词“关于”时,转发通知的标题就不再加上“关于”。例如“宜宾县工商局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对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切勿写成“宜宾县工商局关于转发宜宾市工商局关于对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的通知”。 第三,避免文种重复。若原文的文种为通知,转发通知的标题则不必在最后添加“的通知”。例如“宜宾县工商局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尾切勿写成“的通知的通知”。 第四,避免结构助词重复。若原文的文种不是通知,转发通知的标题一般会是“转发+原标题+的通知”这种结构,此时可以将原标题文种前的结构助词“的”去掉,使标题更通顺。例如“宜宾县工商局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通报的通知”,结尾切勿写成“的通报的通知”。 第五,避免层层转发。公文若层层转发,每级部门都是按照“发文机关+转发+原标题+的通知”的固定格式,势必又会形成“某县某某部门转发市某某部门转发省某某部门转发国家某某部门的通知的通知的 通知的通知”这种让人拗口费解的公文标题“奇观”,其实这种情况大可省略中间环节,直接转发初始发文单位文件。例如“宜宾县工商局

关于印发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教工委〔2012〕35号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江区教育系统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考试中心,电大(师范、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教学校: 现将《重庆市黔江区教育系统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明确我系统人员流动的基本条件、办理程序等要求,自觉按规定办理,确保人员有序、规范流动。 特此通知 2012年4月13日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系统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编制,合理配置各校师资,优化学科及人员结构,建立科学的教师流动机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进教师招聘办法 (一)定向考核招聘 按区政府审定的招聘方案,由区教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纪委及相关学校直接到指定的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且按招聘方案对应考核招聘到所应聘学校。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由区教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纪委,根据各学校教师数量及学科结构需求,统筹设置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且按招考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岗位内选择学校。 二、区内在职教师系统内流动办法 (一)乡(镇)学校调动到城区学校 由区教委根据需要,按当年区政府审定的遴选办法,根据需求计划,实行公开考试,并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其师德、业绩、年限等基本条件与本办法同类别学校教师调动的基本条件相同。 (二)同一类别学校之间的教师调动

1.范围。老城区学校:即人民小学、实验小学、民族小学、新华小学、育才小学、城东中心校、城西中心校、城南中心校;新城区学校:即舟白中心小学校、正阳中心小学校、万涛中心小学校、冯家初级中学校、舟白初级中学校;乡(镇)学校之间;城区中学之间原则上不调动;中学教师一律不能调动到小学任教;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可调动到中学任教。 2.调动办法。人事科根据学校岗位需要,经考核对符合调动条件的教师提出方案交教育工委会研究审定。 3.基本条件 (1)师德。近三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85分及以上,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2)业绩。近三年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初中同年级同学科在区内2/3(含2/3)名次前;在乡(镇)中心校任教的教师在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1/2(含1/2)名次前;完小教师在本乡(镇)2/3(含2/3)名次前;村小教师在本乡(镇)3/4(含3/4)名次前,本乡(镇)只有3个班级及以下者,中心校教师必须是第一名,村小教师必须不是最后一名)。同时任多个学科者(或多班者),以最好的一门学科名次(或班次)为准。艺体类教师由学区提供1/2(含1/2)名次前的证明;3年内有新接任班级的教师,若接任当年名次达不到规定标准,但在原基础上上升两个名次及以上者,视为达到规定名次标准(区统考学科成绩排全区前1/2(含1/2)者可视为合格)。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的通知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财企[2004]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改委(计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是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四年十月十四日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通知书之转发性通知主要用于

转发性通知主要用于 【篇一:转发性通知标题写法】 关于转发类通知标题拟写问题的思考 如何写好转发类通知的标题?本人结合日常公文处理工作,谈谈以 下六点。第一,避免滥用标点符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因此,我们在拟写标题时,尽量少用标点符号。转发类通知标题中 一层又一层的书名号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第二,避免介词重复。当原文的标题中已经含有介词“关于”时,转 发通知的标题就不再加上“关于”。例如“宜宾县工商局转发市工商局 关于对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切勿写成“宜宾县 工商局关于转发宜宾市工商局关于对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 查的通知”。 第三,避免文种重复。若原文的文种为通知,转发通知的标题则不 必在最后添加“的通知”。例如“宜宾县工商局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 步规范公文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尾切勿写成“的通知的通知”。 第四,避免结构助词重复。若原文的文种不是通知,转发通知的标 题一般会是“转发+原标题+的通知”这种结构,此时可以将原标题文 种前的结构助词“的”去掉,使标题更通顺。例如“宜宾县工商局转发 市工商局关于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通报的通知”,结 尾切勿写成“的通报的通知”。 第五,避免层层转发。公文若层层转发,每级部门都是按照“发文机 关+转发+原标题+的通知”的固定格式,势必又会形成“某县某某部门 转发市某某部门转发省某某部门转发国家某某部门的通知的通知的 通知的通知”这种让人拗口费解的公文标题“奇观”,其实这种情况大 可省略中间环节,直接转发初始发文单位文件。例如“宜宾县工商局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基层建设意见的通知”。如果最终转发的是规 章制度之类的文件,也可直接转发该规章制度。例如“宜宾县工商局 关于转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避免直接引用发文字号。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转发通知 的标题直接引用原文发文字号,例如“宜宾县工商局关于转发川工商 宜办〔2010〕xx号文件的通知”,阅读者就无法从这则标题中得知 公文的主要内容,因此要尽量避免直接引用发文字号。如果原文标

关于印发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限公司文件 **电力综字〔**〕1号 关于印发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保障公司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有限公司 **年8月21日

**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维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管理,保证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务实、高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维公司公司章程、执行董事批准的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运维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运维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总经理办公会)管理。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是在执行董事授权范围内,经营班子讨论重要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性会议,是经营班子交流工作、统一思想、集智决策的重要平台。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上航电力”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参照航天机电《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定》要求。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经授权上航电力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采取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组织形式。

第七条经营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总支沟通,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进入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营班子的党总支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 第八条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由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决策应遵守以下要求:(一)太阳能联合党总支会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但参与决策人员三分之一以上不同意的,应慎重决定,待进一步听取意见和论证后再讨论决定。 (二)上航电力总经理办公会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表决时,参与决策人员三分之一以上不同意的,应慎重决定;二分之一以上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待酝酿改进后再上会讨论决定。 上航电力公司章程、董事会批准的总经理工作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业务部门应在会前提供立项和论证方案材料的说明,会议中汇报决策事项及有关情况,回答参会人员的询问。 (四)“三重一大”决策议题的分管领导重点阐述意见,并提出决策建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决策意见。 (五)出席会议的其他决策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

关于针对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合建建管[2008]38号 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县建管局,本市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制定出台的《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 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我委建筑业管理处联系。 1、自即日起,凡注册地在我市的首次申请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增项三级资质和劳务企业资质申请一律由建委窗口统一受理、发证。 2、注册地在三县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增项三级资质)及劳务企业资质由三县建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建委窗口统一受理。 3、建委窗口受理的资质申请范围不包括国务院、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铁路、民航、信息产业、交通、水利、消防、矿山、冶炼方面的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4、由国务院、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企业资质,其申请由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负责指导帮助或初审后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 5、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一律由建委窗口统一受理或办理,办理信息报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市新办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办事指南 2、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业资质管理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2008年4月9日印发 印数:10份 合肥市新办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办事指南 一、实施主体: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设部建市〔2007〕241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建建〔2001〕82号);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66号)。 三、办理范围: 1、市区企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增项三级资质)及劳务资质。 2、三县企业经县建管局初审后的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增项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及公司管理规定的通知 司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司字〔2014〕6号 公司车辆使用及司机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做到规范用车、及时安全、降低消耗、提高效能,充分发挥车辆在业务接待和业务联系中的服务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行政职能中心是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使用”的原则,对公司公务车辆的安排、保险、使用、保养、维修、年审、安检进行管理。公司车辆必须送至公司制定地点进行维修、保养,洗车等。 第三条 公司用车由行政职能中心指定车辆管理员根据本管理规定原则负责统一调度,主要用于: 1、公司领导固定用车; 2、公司级副总经理级别每天上下班及平时回家探亲接送机; 3、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含部门经理)平时回家探亲接送机; 4、业务部门业务需要用车; 5、接待客户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 6、运送公司活动所需物资; 7、其他用车; 8、所有用车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除特殊情况如:该车超出限载人员时由董事

长特准,可以不用专职司机驾驶。 第四条、车辆安排原则 1、车辆申请必需提前1-3天申请,临时突发情况除外。当天申请无法保证车辆 及时调配,行政部将积极协调解决。 2、不同时段(以半个工作日为一个时段计),按“先申请先安排”原则安排。 3、同一时段多人申请用车时,考虑路程远近、用车人数、事件轻重缓急等要素, 按以下原则安排用车: 4、业务需要优先,业务包括:销售,财务,接待,四大事业部等; 5、重要访客(客户及政府人员)优先; 6、董事长亲自交办事件优先; 7、合并办事优先(联合用车的情况); 8、有预约车辆的优先。 第五条、申请用车流程: 1、为便于查询用车情况,行政运营中心每周五发布下周用车安排给各相关用车 部门文员及负责人; 2、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1-3天在行政部填写《商务用车申 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填写《申请单》时,应详细填写用车人、用车事由、目的地及出车时间和使用周期; 3、车辆管理员按照上述第四条车辆安排原则审批用车申请,签批申请单; 4、用车申请人联系被派出车辆的司机确认用车,司机凭签批申请单到行政部取 钥匙出车; 5、若用车取消,用车申请人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及相关司机; 6、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临时用车,用车人员可将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事 由等信息编辑短信发给车辆管理员,经口头确认后由管理员安排司机出车。 用车申请人最迟必须在用完车的首个工作日,补交用车《申请单》;

转发文件通知范文

转发文件通知范文转发文件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那么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转发文件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 篇一 XXX: 现将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水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xx办发〔20xx〕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xx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7月11日 篇二 XXX: 根据《xx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函〔20xx〕148号)和《xx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州政办函〔20xx〕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年二月二十七日

篇三 XXX: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工作通知〔20xx〕8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办公室 年11月6日 篇四 XXX: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30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对20xx年6月30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17件,其中主要内容与科技有关18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主要内容与科技有关4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现将主要内容与科技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省科学技术厅 年11月13日 猜你喜欢: 1.通知的格式及范文英文版 2.转发公文格式范文 3.公司内部推荐员工奖励通知范文 4.表彰大会通知范文 5.公司员工任命通知范文

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 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 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 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4.自采申请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 (一)全资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

关于印发公司部门职责的通知 (1)

中铁海西人﹝2013﹞48号 海西公司关于印发《中铁资源集团海西煤业有限公司部门职责》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中铁资源集团海西煤业有限公司部门职责》已经过公司2013年3月21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报青海公司审核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公司有序高效运转。

附件:中铁资源集团海西煤业有限公司部门职责 中铁资源集团海西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2日 抄送:青海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中铁资源集团海西煤业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5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 中铁资源集团海西煤业有限公司 部门职责 (一)综合部(董[监]事会办公室)部门编制定员:68人 岗位设置:

一、董(监)事会日常事务管理 1. 负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处理。 2. 负责根据公司章程以及上级要求,起草或修订董事会、监事会有关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并报董事会、监事会和上级公司审议批准后执行。 3. 负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报告撰写、议案收集、组织实施、记录整理及纪要和决议的编发工作。 4. 负责跟踪以及反馈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5. 负责董事会、监事会经费预算报告拟定,建立完备的董事会、监事会资料档案。 6. 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等事项。 二、行政工作 (一)文秘管理 1. 负责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报、年检、管理和使用工作;安全资质、生产资质的证件管理。 2. 负责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章、介绍信的管理。 3. 负责公司行政工作总结、领导讲话、行政公文以及重要文字材料起草。 4. 负责公司行政口上级荣誉申报、对下级单位通报表彰、外部单位贺信以及荣誉表彰的收集管理。

关于修订施组管理办法的通知_20100525155049322

中铁六太〔2010〕号 关于修订《太原铁建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 公司各项目部、分公司: 根据集团公司5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顶桥、顶涵、顶管专项方案评审、备案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现将《太原铁建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相应条款作相应修订,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太原铁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办法(修订)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修订施工组织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公司机关各部室、中心。 中铁六局太原铁建公司办公室 2010年5月20日印发

太原铁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办法(修订) 1、施工组织上设计管理的目的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总体筹划和安排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文件,是沟通设计和施工的桥梁,是组织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的基本依据,也是确保工程项目工期、安全、质量、环保和效益等目标全面实现的基本经济、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阶段划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阶段)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阶段),该处所指的施工组织设计指中标后施工阶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管理程序,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明晰各部门的职责,使施工组织设计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据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和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的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三标”体系要求,同时满足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的层次划分 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三层,第一层为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即针对中标的整个合同段编制的,含标段所有工程专业的综合性整体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层为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即针对大型、复杂、技术含量高、施工风险大的工程项目,需要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对第一层施工组织设计的解释与细化;第三层是单位工程(或分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即是对第一类施工组织设计的解释与细化。 4、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项目 (1)集团公司下发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中要求的项目 ①长度在2000m以上的单线隧道,1000m以上的双线隧道,500m以上的三线隧道和多线隧道,以及特殊地质的隧道(如黄土、风积砂、软岩、风化破碎围岩隧道)等。 ②特大桥;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桥;35m以上的新型高墩桥、跨度等于或大于60m的桥;新型结构桥梁。

(工作规范)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保密工作,现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有关保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1、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2、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3、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4、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5、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

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6、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7、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8、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二、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 1、成立定密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单位法人代表或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为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国家秘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和审核。 2、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文稿、报表及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像)带等磁介质载体,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范围规定》,及时确定、调整密级和保密期限。 3、确定、调整国家秘密必须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由承办该事项工作人员,根据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提出确定、调整的初步意见,报定密工作指导小组和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4、单位自行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若发现不符合保密

关于转发文件标题格式的规定汇总

关于转发文件标题格式的规定 在转发式公文标题的拟制中,时常遇到这样一种难以处理的情况,如《XX县政府关于转发XX行署关于转发XX省政府关于XXX (事由)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在这种标题中,介词一“关于”;动词一“转发”;文种一“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出现,令人不知所云。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技术处理。 一是省略法。当批转、转发、印发(颁发)原文标题中已有“关于”一词时,新拟标题可省略介词“关于”和文种“通知”,如(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速发展淡水渔业的报告)。当原文标题中没有“关于”一词时,新拟标题新拟部分中再加介词“关于”。但在“关于”和文种的省略时,要注意两点:第一,当新拟标题的新拟部分无介词“关于”时,标题新拟部分不可带有文种。如《转发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转发XX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和惩治走私罪的两个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上二例最后“的通知”三字应删去。因为这种标题属动宾结构式标题,“转发”为动词,以原文标题为宾语而组成。如再加上文种,不仅不合语法,且易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即:不知批转或转发的是“报告”“规定”还是“通知”了)。第二,当新拟标题中新拟部门有介词“关于”时,文种不可省略,如《XX关于颁发安徽省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这类标题属介词结构式标题,不可拟成《XX关于颁发安徽省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替代法。当采用省略法也无法避免“转发”“关于”“通知”的重复出现时,即可用发文字号作为新拟标题的事由,以替代原文标

题。如《XX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发〔1989〕1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倘若不如此替代,新拟制的标题就会变成:(XX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通知),又是一个标题中出现两个“关于”和两个“的通知”。采用替代法时,要尽量不搞“迷宫”,在标题中最好标明事由主旨,让人一目了然。如《***安徽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7〕21号文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出国问题的通知》(皖发〔1987〕28号),这样的标题就很好,即避免了重复出现“关于”和“的通知”问题,又标明了事由主旨。 三是直转法。当某一重大问题,中央发了文件,省委转发,地委转发,县委还要转发时,标题就更难拟制。采用省略法、替代法均不合适,这时可采用直接转发最上一级文件的办法。如XX省委就社教工作发了通知,某地委转发后,某县委又需转发,这时就可采用直接转发省委通知的办法,将标题拟成《转发XX省委关于抓好社教工作的通知》。如若上级在转发它的上级文件时,均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则可将上级的转发意见连同最上一级文件作为“附件”附在正文之后,主题词之前;当上级转发最上一级文件时,没有提出具体意见,则不必将中间级转发文件附上,可在导语中说明,也可不提及。 转发类公文标题正确使用方法 在公文处理过程中,我们常常要转发来自上级、下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很多同志由于不了解转发类公文的标题形式,常常

通知书之转发性通知例文

转发性通知例文 【篇一:转发性通知范文】 转发性通知范文 转发性通知是指用来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 文的通知。转发性通知范文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 《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9 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 业部、中发办、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基础,也是提高农民 科学文化素质的依靠力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通过改革得到稳定 和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予以重视并给予必要 的支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 为农民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对目前一些地 方出现的非法拍卖、转租、侵占、平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财产,随意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安排非专业人员等做法,要立即予以 纠正,以保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 转发性通知范文二: 陕政办发〔1997〕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 电〔1997〕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 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 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 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国务 院办公厅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百度文库 1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8年11月修订) 全体员工: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实现高效率,保证公司日常工作用车,有效规范管理公司机动车辆,杜绝公车私用,修订本规定。 一、公司车辆配置 1.1、公司配置车辆仅限于公务使用,非公务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司车辆。1.2、各公司除总经理、大长江汽车总公司各总监和指定的业务营销人员配置专用车辆外,各公司其余职务管理人员确需配置专用车辆或上下班需用车,必须另打报告,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配置专用车辆或上下班用车。 1.3、公司车辆必须保证外来宾客的接送和财务人员到银行存取款用车。 二、车辆管理 2.1、行政部保管车辆档案、证件及保险材料,并负责年检、缴纳规费。2.2、驾驶员在接送公司客人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准时、主动、大方、有礼貌。2.3、除专用车辆或经批准的仅用于上下班的车辆外,公司车辆集中停放公司停车场。行政部统一管理,该车驾驶员(或指定人员)负责保养维护。 2.4、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外借,车辆外借需通过总经理的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2.5、春节放假期间,公司所有车辆一律集中停放公司停车场。特殊需要用车须经董事长批准。 三、车辆使用规定 3.1、除专用车辆外,各部门外出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将《派车申请单》交给行政部,由行政部视轻重缓急和车辆出勤情况调度派车(含自驾)。 3.2、驾驶员(含自驾)应按派车单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更改行车路线。实际办事须变更行车路线不受此限,但事后应按事实说明并改签派车单。无正当理由更改行车路线,以驾驶员和用车人非公务用车处理。营销人员专用车辆,未经总经理指派或参加会议,不准跨区域行驶。 3.3、执行公务车辆外出,应主动向保安人员(或公司指定人员下同)出示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