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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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理学

森林经理学

第一章绪论1.森林经理学:它是为达到森林经营管理的目的,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原则,对森林资源进行区划、调查、分析、评价、规划、决策、信息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2.对象: 森林经营管理的对象是森林资源3.起源、发展:森林经理学理论十九世纪上半叶开始由德国传入俄国、美国、日本等主要工业化国家。

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经日本、俄国(苏联)和美国传入中国。

如森林经理一词就来自日语。

4.法律地位:《森林法》5.森林经理理论发展:森林永续利用20世纪80年代以前→森林可持续经营6.可持续发展是以保护自然资源环境为基础,以激励经济发展为条件,以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发展理论和战略。

7.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定义:森林作为生态系统具有多种经济利益和环境价值,以及决策过程中的广泛公众参与。

其目的在于保证森林连续有效满足当代人们的物质生产、文化精神生活和无形的利益需求,而且有利于长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第二章森林资源1、森林--森林是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具有一定面积和密度的木本植物群落,受环境的制约又影响(改造)环境,形成独特的(有区别的)生态系统整体。

我国要求郁闭度0.2(含0.2)以上天然林面积达0.1公顷,人工林面积达1亩以上。

2、森林资源作用①木材产品与林副产品②经济林产品③生态环境保护④能源⑤旅游、文化⑥生物多样性资源库⑦最大的生物量生产地3、主要的碳储库维护大气成分的平衡森林与森林生态系统关系:森林生态系统是森林群落与其环境在功能流的作用下形成一定结构、功能和自调控的自然综合体。

森林生态系统(Forest Ecosystem)是以乔木为主体的生物群落(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非生物环境(光、热、水、气、土壤等)综合组成的生态系统。

是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进行物质交换、能量流动的自然生态科学。

森林资源:森林能够为人类提供森林产品和服务的集合。

可分为直接和间接资源。

4、林地资源类型: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辅助生产用地。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技术规定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技术规定

附件1《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技术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清查体系,丰富监测内容,加强生态状况监测,深化清查成果分析,在《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林资发[2004]25号)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规定(试行)》(资调字[2005]10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技术规定。

第二条在乔木林调查中,将因人工栽培矮化而形成的,没有明显主干或树高达不到5米的乔木林另行编码记载,代码为118。

第三条在竹林调查中,将竹林细分为散生型竹林(代码1131)、丛生型竹林(代码1132)和混生型竹林(代码1133)。

对毛竹(含非竹林样地内毛竹)增加胸径检尺(精确到1cm)和竹度调查,并做标记,按保留竹(代码11)和新增竹(代码12)记载到“每木检尺记录”。

对全部竹林,选择3株平均竹,量测胸径、竹高和枝下高,记载到“平均样木调查记录”。

第四条对于因人工造林形成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的造林地情况做附属说明,即按宜林地造林的林地(代码10),迹地更新的林地(代码20),防护林带(包括田旁、村旁、渠(河)旁)造林的林地(代码30),耕地造林的林地(代码40),城镇、村庄及工矿区内造林的林地(代码50),公路和铁路征地范围内造林的林地(代码60),其他造林的林地(代码90)填写说明,记载到“样地因子调查记录”。

第五条在未成林造林地调查中,增加造林树种、造林年度、苗龄、造林密度、苗木成活(保存)率和抚育管护措施等调查内容,记载到“未成林造林地调查记录”。

其中:造林年度:按初始造林的实际年度填写;苗龄:按造林所用苗木的年龄填写;造林密度:按造林的初植密度填写,单位为“株/公顷”;苗木成活(保存)率:调查时成活苗木株数占初植株数的百分比;抚育管护措施:按灌溉、补植、施肥、抚育、管护等五种措施调查,分别用代码记载(有某项措施其代码为1,无措施其代码为2);树种组成:按十分法分别记载树种名称和株数比例。

国家森林资源续清查林种划分

国家森林资源续清查林种划分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林种划分|(一) 分类系统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将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分为5个林种、23个亚林种,见表18。

(二) 技术标准1.防护林: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1) 水源涵养林: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水源涵养林:①流程在500km以上的江河发源地汇水区,主流与一级、二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②流程在500km以下的河流,但所处地域雨水集中,对下游工农业生产有重表18 林种分类系统表森林类别林种亚林种代码生态公益林防护林水源涵养林111水土保持林112防风固沙林113农田牧场防护林114护岸林115护路林116其它防护林117 特种用途林国防林121实验林122母树林123环境保护林124风景林125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126自然保护林127商品林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231速生丰产用材林232一般用材林233 薪炭林薪炭林240 经济林果树林251食用原料林252林化工业原料林253药用林254其它经济林255代码。

要影响,其河流发源地汇水区及主流、一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③大中型水库与湖泊周围山地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1000m以内,小型水库与湖泊周围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250m以内;④雪线以下500m和冰川外围2km以内;⑤保护城镇饮用水源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2) 水土保持林: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地肥力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水土保持林:①东北地区(包括内蒙古东部)坡度在25度以上,华北、西南、西北等地区坡度在35度以上,华东、中南地区坡度在45度以上,森林采伐后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的;②土层瘠薄,岩石裸露,采伐后难以更新或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③土壤侵蚀严重的黄土丘陵区塬面、侵蚀沟、石质山区沟坡、地质结构疏松等易发生泥石流地段的;④主要山脊分水岭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修订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200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1)第二条调查周期 (1)第三条调查总体 (1)第四条总体抽样精度 (1)第五条复位精度 (2)第六条调查因子精度 (3)第二章技术标准 (3)第七条土地类型(地类) (3)第八条植被类型 (7)第九条湿地类型 (8)第十条土地退化 (10)第十一条森林分类 (13)第十二条区域划分因子 (18)第十三条地形因子 (20)第十四条土壤因子 (22)第十五条树种(组)划分 (23)第十六条龄组划分 (24)第十七条森林结构 (25)第十八条森林分级 (25)第十九条森林健康 (28)第二十条地类变化原因 (29)第二十一条其它样地因子 (31)第二十二条样木因子 (34)第二十三条其它标准 (36)第三章调查方法 (36)第二十四条基本方法 (36)第二十五条面积测定 (36)第二十六条固定样地布设 (37)第二十七条固定样地标志 (37)第二十八条固定样地调查 (37)第二十九条样地每木检尺 (43)第三十条其它因子调查 (44)第四章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45)第三十一条调查记录检查 (45)第三十二条数据输入 (46)第三十三条逻辑检查 (46)第三十四条立木材积表 (47)第三十五条统计数据预处理 (47)第三十六条森林资源现状及精度 (49)第三十七条森林资源动态分析 (51)第三十八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计表 (53)第五章质量检查 (58)第三十九条质量管理 (58)第四十条检查内容 (58)第四十一条检查数量 (60)第四十二条检查方法 (60)第四十三条质量评定 (61)第六章成果与使用 (62)第四十四条调查成果 (62)第四十五条成果使用 (63)附件: 1样地调查记录表2成果统计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任务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是以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为总体,通过对固定样地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二类调查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

二类调查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

国家林业局文件林资发[2003]6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颁发《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适应新时期林业跨越式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推进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我局依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对1996年颁发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1996年由原林业部印发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同时废止。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建设林业两大体系、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其成果是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依据,确保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质量至关重要。

各地要根据新颁发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并报我局备案。

为不断完善本技术规定,请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主题词:资源调查规定通知抄送:国家林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本局发送:各司局。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03年4月28日印发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二○○三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技术标准 (4)第三章森林经营区划 (19)第四章调查方法 (21)第五章统计与成图 (31)第六章质量管理 (34)第七章调查成果 (36)附表格式1.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2.各类森林、林木面积蓄积统计表3.林种统计表4.乔木林面积蓄积按龄组统计表5.生态公益林(地)统计表6.红树林资源统计表7.用材林面积蓄积按龄级统计表8.用材林近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按可及度、出材等级统计表9.用材林近成过熟林各树种株数、材积按径级组、林木质量统计表10.用材林异龄林面积蓄积按大径木比等级统计表11.经济林统计表12.竹林统计表13.灌木林统计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调查目的与任务为了统一全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技术标准,规范调查范围、内容、程序、方法、深度和成果等技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制定本规定。

农林牧渔《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修订稿

农林牧渔《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修订稿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修订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200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1)第二条调查周期 (1)第三条调查总体 (1)第四条总体抽样精度 (2)第五条复位精度 (2)第六条调查因子精度 (4)第二章技术标准 (4)第七条土地类型(地类) (4)第八条植被类型 (9)第九条湿地类型 (12)第十条土地退化 (14)第十一条森林分类 (18)第十二条区域划分因子 (24)第十三条地形因子 (27)第十四条土壤因子 (29)第十五条树种(组)划分 (30)第十六条龄组划分 (31)第十七条森林结构 (32)第十八条森林分级 (33)第十九条森林健康 (36)第二十条地类变化原因 (37)第二十一条其它样地因子 (40)第二十二条样木因子 (43)第二十三条其它标准 (45)第三章调查方法 (46)第二十四条基本方法 (46)第二十五条面积测定 (46)第二十六条固定样地布设 (47)第二十七条固定样地标志 (47)第二十八条固定样地调查 (48)第二十九条样地每木检尺 (55)第三十条其它因子调查 (57)第四章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58)第三十一条调查记录检查 (58)第三十二条数据输入 (59)第三十三条逻辑检查 (59)第三十四条立木材积表 (60)第三十五条统计数据预处理 (60)第三十六条森林资源现状及精度 (63)第三十七条森林资源动态分析 (65)第三十八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计表 (68)第五章质量检查 (73)第三十九条质量管理 (74)第四十条检查内容 (75)第四十一条检查数量 (77)第四十二条检查方法 (77)第四十三条质量评定 (78)第六章成果与使用 (79)第四十四条调查成果 (79)第四十五条成果使用 (81)附件: 1样地调查记录表2成果统计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任务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是以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为总体,通过对固定样地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森林资源清查

森林资源清查
要进一步增加造林投入,推动造林工程的发展;加大科技支撑,科技 是第一生产力,有了科技的支撑,可以有效的提高造林成林率,为森林资 源增长奠定基础。
我国森林资源对策实施
三是搞好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动力。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改革和创新集体林采伐管理 、资源保护、生态补偿、税费管理等相关政策机制。积极稳妥 地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及森林 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对林权流转交易的监督管理。大力推 行林业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改革,强化林业执法监管职能,规 范审批行为。 四是做好森林科学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在森林经营方面要充分利用科学知识,才能提高森林质量, 使得森林的效益最大化。如建立科学合理的采伐措施,不仅可 以最大限度提高木材量,还有利于林地的可持续发展。
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分析
森林资源清查中应用的技术
在前三次清查中,调查人员使用的仪器基本上就是罗盘仪、测绳 和围尺,这些科技含量低的工具大大地增加了工作量,提高了工 作难度。近几次的清查中,高科技的测量工具逐渐的被应用。比 如3S技术、全站仪、电子经纬仪、数字电子罗盘等。
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分析
可以提供全球范 围从地面到9000 公里高空之间任 一载体的高精度 三维位置、速度 和时间信息,并 且具有良好的抗 干扰和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我国的森林资源清查周期较长,成果时效性差。
自 1973 年我国开展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以来,到现在共进行过 8 次 清查,第九次正在进行。第一次间隔是 4 年,其余 7 次间隔期均是 5 年。现已形成制度,每 5 年进行一次清查,并且全国每年只有 1/5 的省参加调查,最后的数据是通过整合 5 年中全国各个省的数据,得 出的结果实际上是全国跨越 10 年的资源变化情况,当最后的全国范 围森林资源调查汇总资料出来时,第一次参加森林资源调查省份的数 据早已不能映当前的森林资源状况,信息反馈效应严重滞后。

技术规定修订说明

技术规定修订说明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修订说明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二○○三年十一月目录一、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现状 (1)二、“技术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2)三、修订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3)四、主要技术依据 (4)五、主要修订内容 (5)1 总则部分的修订 (5)2 技术标准部分的修订 (5)3 调查方法部分的修订 (7)4 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部分的修订 (8)5 质量检查部分的修订 (8)6 调查成果部分的修订 (9)7 样地调查记录表格的修订 (9)8 成果统计表的修订 (9)六、修订过程说明 (10)《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修订说明《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于1994年颁布实施,用于规范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9年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开始时,国家林业局又制定了《〈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补充规定》,其后还多次以文件形式对“技术规定”陆续进行了部分补充。

从2004年起,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即将全面展开。

目前,我国林业已进入由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重大转变,这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对新世纪林业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决定对原“技术规定”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的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一、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现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调查”,是以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为抽样总体,利用固定样地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它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实行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全国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即“四五”清查)从1973年开始,至1976年结束。

本次森林资源清查采用的标准是农林部颁布的《全国林业调查规划主要技术规定》,它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的,侧重于查清全国森林资源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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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
国家林业局
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条调查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条调查周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条调查总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条总体抽样精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条复位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条调查允许误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技术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条土地类型(地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条植被类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条湿地类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条土地退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条森林分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条区域因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条地形因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五条土壤因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六条树种(组)划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七条龄组划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八条森林结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九条森林生态功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条森林健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一条生物多样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二条地类变化原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三条其它样地因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四条样木因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五条其它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调查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六条前期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七条基本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八条面积测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九条固定样地布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条固定样地标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一条固定样地调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三条其它因子调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四条调查记录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五条数据输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六条逻辑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七条立木材积估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八条数据预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十九条森林资源现状统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条森林资源动态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一条统计数据汇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二条成果统计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质量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三条质量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四条检查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五条检查数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六条检查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七条质量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调查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八条成果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九条成果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1样地调查记录表
2连清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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