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实施方案
银行信息整合方案

银行信息整合方案概述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生成大量的数据和信息。
这些数据和信息散落在各个系统和数据库中,给银行的信息管理和业务运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提高信息管理和业务运营效率,银行需要实施信息整合方案,将分散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统一、高效的信息系统。
目标银行信息整合方案的主要目标是:1.实现银行各个系统和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处理;2.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3.简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处理的速度和质量。
方案设计银行信息整合方案的设计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点:1. 数据整合首先,需要对银行各个系统和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整合。
这包括将散落在不同系统和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收集、清洗和整合,建立一个数据仓库或数据湖。
数据整合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可以通过数据抽取、转换和加载(ETL)工具实现数据整合的自动化处理。
另外,为了确保数据的质量,可以引入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清洗的机制。
2. 信息标准化在数据整合的基础上,需要对信息进行标准化。
这包括统一命名规范、格式规范和编码规范等。
通过信息标准化,可以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同时,也方便信息的检索和分析,为银行的决策提供支持。
3. 业务流程优化除了数据整合和信息标准化外,还需要对银行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
这包括识别和消除冗余、重复的业务流程,简化手工操作,提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
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可以缩短业务处理的时间,减少错误和风险。
同时,也可以提升客户体验,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动。
4. 技术支持为了实施银行信息整合方案,需要借助相应的技术工具和平台。
这包括数据集成工具、数据仓库、数据湖、数据分析和挖掘工具等。
同时,也需要有相关的技术团队进行技术支持和维护。
他们负责系统的建设、升级和维护,确保信息整合方案的稳定运行。
实施步骤银行信息整合方案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需求分析:了解银行信息管理和业务流程的需求,确定信息整合方案的目标和范围。
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实施方案

附件1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实施方案为顺利开展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推广工作,明确推广任务,细化工作职责,考核推广绩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与单位参与系统推广的单位包括江苏辖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省内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赋予14位金融机构编码的金融业机构(含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等)。
二、推广内容系统包括公众版APP和专业版APP,推广的主要内容为:人民银行面向辖内分支机构用户推广公众版及专业版APP,金融业机构面向社会公众推广公众版APP、面向辖内分支机构用户推广公众版及专业版APP。
APP下载:苹果手机用户在App Store里搜索《金融网点通》(公众版APP)和《金融数据汇》(专业版APP);Android手机用户在安卓市场里搜索《金融网点通》(公众版APP)和《金融数据汇》(专业版APP);如手机未安装《安卓市场》,请先手机百度搜索下载《安卓市场》,再进行上一步操作。
三、推广目标通过江苏辖内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金融业机构的宣传推广,力争实现公众版及专业版APP在江苏辖内人民银行和金融业机构从业人员100%全覆盖。
公众版APP在全省的用户规模数达到5万人。
四、推广工作安排系统推广分为人员准备、数据准备、全面推广及总结4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一)人员准备阶段人员准备阶段,各单位上报系统推广工作的联系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完成中心支行系统管理员注册工作。
1.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科技部门指定一名推广工作人员,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开展推广工作,4月20日前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系人业务网邮箱。
2.各金融业机构指定负责系统推广工作的业务和科技人员各一名,填写《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4月27日前将报送至辖区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联系人处。
银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银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银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目标、原则和实施方案。
目标
银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目标是提高银行业内信息共享的效率和质量,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和创新。
原则
为了达成上述目标,银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 独立决策:本制度的决策应独立进行,不依赖用户的协助或干预。
2. 法律简约:制定的策略和方案避免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争议。
3. 确认可信内容:不引用无法确认真实性的内容。
实施方案
银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实施方案如下:
1. 制定统一标准:建立银行信息共享的统一标准,确保各银行之间能够顺畅地进行信息共享。
2. 建立信息平台:建立一个安全、便捷的信息平台,供银行间进行信息共享和交流。
3. 提高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支持,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和可靠性。
4. 加强保密措施:确保银行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5. 定期评估和改进:对银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以上是银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简要概述,旨在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金融行业信息化方案

中国联通
3G(Wcdma)、固网、宽带、 专线、集团信息化产品。 利用iphone抢占大量高价值 客户和集团客户 保有原固网用户,有针对性 拓展关系客户 3G技术最为成熟,推广速度 快 融合原网通固网+wcdma, 强强组合,具备全业务经营 能力 摆脱C网牵制,资金集中
竞争优势
三、政府信息化需求分析-竞争对手集成类项目情况 钦州市政府电子政务系统 钦州市平安城市项目 钦州保税港区联检大楼电路出租项目 钦州港联检大厅电路出租项目一期 灵山县政府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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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化需求分析-IT环境分析(信息化应用)
政府门户网 站信息更新 慢,互动性 差。
信息管理系 统和决策支 持系统较少 ,没有形成 良好的使用 习惯。
信息化应用
信息资源的 开发利用程 度明显提高 ,但利用率 仍较低、共 享性差
各级领导对 信息化重视 不够,各部 门信息人才 水平不高甚 14 至缺乏。
话音:固话、手机
数据:上网、直连 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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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化需求分析-业务流程分析(案例: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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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化需求分析-基于行业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应用需求分 析(城管)
B-B-E (Business - Business - Employee)
城管问题现场上报:将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实时 上报。用户可以发送包含表单、位臵信息、照片和声音 等多媒体资料。
招标需求--科技部门 +财务部门
初步设计--科技部门 +业务部门
可研审批--党组+发 改+财政
采购申请--采购中心 +财务部门
家校互联 互通平台 招标公示--采购中心
评标定标--采购中心 +专家组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0]175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贯彻实施《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文印发),加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
附件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促进金融业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升共享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金融业机构信息,是指在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金融业机构相关信息。
本规定所称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据《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开发,提供注册、维护、查询金融业机构相关信息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以下金融业机构信息的新增、变更和撤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当局、监管当局及其境内外派出机构。
(二)境内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及其境内外具有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
(三)交易结算类金融机构及其境内分支机构。
(四)境内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
(五)国外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经营许可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有关金融机构。
以上所称“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第二章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管理与使用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实时公布”的原则对金融业机构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和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和地市级分支机构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管理金融业机构信息,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当局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负责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和代报机构分类名录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负责中国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金融信息共享实施方案

金融信息共享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金融信息共享成为了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金融信息共享是指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其他行业之间,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共享客户信息、风险信息、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通过金融信息共享,可以实现风险的分散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
通过金融信息共享,可以更好地识别和评估风险,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降低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率,提高资产质量。
2.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金融信息共享可以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 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金融信息共享可以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实施步骤。
1. 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客户信息、风险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这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2.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金融信息共享涉及大量敏感数据,需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3.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金融信息共享需要依托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权限和责任,规范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行为,保障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
4. 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
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金融信息共享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信息共享的安全和稳定。
四、实施效果。
1. 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
金融信息共享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准确地评估客户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提高风险管理的精准度和及时性。
2.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金融信息共享可以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2)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规范金融业机构对客户信息的管理,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强化金融业机构对客户信息的保密责任,根据金融业务的特点和现实需求,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业务机构。
本规定的目的是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对客户信息的合法获取、使用和保护,并明确了相关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二、信息管理基本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金融业机构在信息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客户信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遵循合同约定原则:金融业机构与客户之间建立的协议和合同,对于客户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等方面应当明确约定,遵循合同约定原则。
3.保护客户隐私权:金融业机构应尊重客户的隐私权,合法收集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篡改、销售客户信息。
4.提供客户信息的自主选择权:金融业机构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才能收集、使用客户的信息。
三、信息管理流程1.信息获取:金融业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之前,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信息的获取目的、范围和方式,取得客户的同意。
2.信息存储:金融业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信息存储系统,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同时,金融业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存储期限,超过存储期限的客户信息应及时删除或销毁。
3.信息使用:金融业机构在进行信息使用时,应根据业务需要选择合适的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或扩大使用范围。
4.信息共享:金融业机构在进行信息共享时,应明确共享目的、共享方式,并获得客户的同意。
同时,金融业机构应对接收到的共享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四、安全保障措施1.信息安全责任制:金融业机构应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信息安全技术措施:金融业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篡改。
3.信息安全培训:金融业机构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开封市加强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意见

开封市加强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市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云平台作用,推动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建设和城市公共数据共享,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智慧产业、智慧城市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大数据战略为指导,加快数字经济和智慧产业、智慧城市发展为目标,以数据信息开放共享为主线,以强化政务信息化集约建设管理、提高资金资源要素使用效率为抓手,着力打破城市数据信息资源壁垒,推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服务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加快智慧开封数字经济建设,把开封打造成为数据信息收集、开放、共享的样板市,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1.集约建设,共建共享。
统筹规划建设包括全市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基础数据库、大数据中心等在内的统一的城市信息化支撑体系,为相关(市直)各部门提供网络、计算、存储、灾备等关键基础设施,以及统一、实时、准确的城市基础数据等服务。
相关各部门应在全市统一的城市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
2.创新引领,协同发展。
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作用,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动力和智慧城市建设活力。
坚持以应用需求为导向, 积极推动“应用、数据、技术”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加快云应用集约建设和数据信息资源整合,促进系统大集成、数据大开放、业务大协同,进一步提升城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3.全面共享,规范运行。
按照“一数一源、无偿提供、平台归集、按需共享”的思路,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安全支撑、网络支撑、应用支撑平台,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共享交换体系和政务信息采集、维护、共享工作机制。
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强化平台安全,提升城市信息化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可靠水平,建立完善的容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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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推广工作,明确推广任务,细化工作职责,考核推广绩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与单位
参与系统推广的单位包括江苏辖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省内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赋予14位金融机构编码的金融业机构(含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等)。
二、推广内容
系统包括公众版APP和专业版APP,推广的主要内容为:人民银行面向辖内分支机构用户推广公众版及专业版APP,金融业机构面向社会公众推广公众版APP、面向辖内分支机构用户推广公众版及专业版APP。
APP下载:苹果手机用户在App Store里搜索《金融网点通》(公众版APP)和《金融数据汇》(专业版APP);
Android手机用户在安卓市场里搜索《金融网点通》(公众版APP)和《金融数据汇》(专业版APP);如手机未安装《安卓市场》,请先手机百度搜索下载《安卓市场》,再进行上一步操作。
三、推广目标
通过江苏辖内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金融业机构的宣传推广,力争实现公众版及专业版APP在江苏辖内人民银行和金融业机构从业人员100%全覆盖。
公众版APP在全省的用户规模数达到5万人。
四、推广工作安排
系统推广分为人员准备、数据准备、全面推广及总结4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准备阶段
人员准备阶段,各单位上报系统推广工作的联系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完成中心支行系统管理员注册工作。
1.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科技部门指定一名推广工作人员,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开展推广工作,4月20日前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系人业务网邮箱。
2.各金融业机构指定负责系统推广工作的业务和科技人员各一名,填写《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4月27日前将报送至辖区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联系人处。
各金融机构专业版APP账号由当地人民银行统一创建并下发。
(二)数据准备阶段
4月20日至5月11日,各金融业机构下载APP,组织辖区内分支机构开展系统中机构信息的录入、核查和更新工作。
1.数据录入。
各机构网点基础数据录入采取微信小程序收集的方式(微信小程序下载方式及使用说明见附件3),各金融机构推广
工作人员需将数据录入工作分配至每个网点,要求网点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上传本网点地理位置信息、受理业务类型、门面照片等网点数据信息。
2.数据核对。
确认公众版APP中有关本网点的详情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地图定位、地址和电话等与服务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查看方法可参见《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公众版_V1.1_操作手册》(附件4)。
若机构信息有误,登录专业版APP,进入“机构信息更新”模块进行信息更新。
机构信息更新操作详见《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专业版_V1.1_操作手册》(附件5)中2.2.16机构信息更新章节。
3.其他说明。
APP中的机构信息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同步,当各机构新增分支机构后,需要同步在APP中完善新增机构的地图定位、业务种类等信息。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督促辖内金融业机构完成机构信息的核对更新,并检查辖内机构信息的更新情况,及时通报未更新、信息更新不准确的机构名单。
(三)全面推广阶段
2018年5月中旬至6月底,全面推广阶段各单位重点完成系统推广任务,同时做好问题及建议的收集上报工作。
1、系统宣传推广工作要求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科技部门负责在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内推广公众版和专业版APP。
积极主动向业务部门宣介APP,关注业务部门的使用体验,同时启发业务部门(特别是调查统计、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支付结算、货币信贷、反洗钱、征信管理等部门)发现新需求,对业务部门提出的新需求进行初步评审,在可行性、价值度等方面评估通过后,将需求说明书上报南京分行。
各金融业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及辖区内分支机构人员全面推广公众版APP,在网点放置系统安装二维码、通过电子屏推送系统介绍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系统知晓度。
指导社会公众及辖内区分支机构人员安装、使用系统,提升APP下载安装及使用率。
对于机构内用户,要求安装后必须通过APP的意见反馈功能填报下载安装人的姓名和单位,后期将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公共版APP将提供例如网点排队预约叫号等功能链接接口,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需求,如有能与APP相结合的已有移动应用,应及时与辖区人民银行沟通接入可行性。
2、问题及建议上报要求
各参与单位应于每月15日集中上报系统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至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系人邮箱,如遇节假日或周末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四)总结阶段
各参与单位总结工作成效,撰写总结报告,于6月30前报送至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系人邮箱。
报告格式不限,内容必须具体,有统计数据做支撑,切忌空话套话。
五、绩效考核
(一)信息质量考核
金融业机构应确保系统中机构所有网点的信息真实准确,若人民银行多次收到机构信息错误的反馈,一经核实将进行通报。
(二)推广成效考核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定期统计下载安装量,总结系统推广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公布各单位推广情况排名。
(三)总体工作考核
系统全面推广阶段结束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统计相关数据,评估系统推广效果,通报系统推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