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派员工的管理,保障外派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包括外派至国内外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伙伴或其他单位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员工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派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派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3. 具备完成外派任务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4. 符合外派单位的要求。
第五条外派程序:1. 由用人部门提出外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情况,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3. 评估合格后,与外派员工签订外派协议;4. 外派员工参加外派培训,了解外派单位情况;5. 外派员工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外派任务。
第三章外派期间管理第六条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外派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外派单位的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外派单位的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3. 保持与公司、外派单位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工作情况;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享有以下权益:1. 享有与原单位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2. 享有与原单位相同的晋升、培训机会;3. 享有外派期间的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4. 外派期满后,享有返回原单位的权利。
第四章外派期满与考核第八条外派期满后,外派员工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 外派单位对外派员工进行考核,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与外派员工协商签订续约或返回原单位协议;3. 外派员工按照协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为加强集团公司外派合资公司员工管理,维护集团公司的投资利益,促进合资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1 本规定所称的外派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按照合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决定长期派驻合资公司,并在合资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职务,但仍与集团公司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
1.2 兼职董事、兼职监事、外派普通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1.3本规定不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独资公司。
二、聘任和聘期2.1在合资公司组建中,集团公司根据所占合资公司股份比例及有效实现投资目标,确定相关岗位,委派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
2.2 集团公司与股东他方在共同制定合资公司章程后,根据章程的约定和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办法产生外派管理人员人选,并按章程规定程序向合资公司董事会推荐。
2.3外派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聘任后,应当与合资公司签定聘用合同,接受合资公司管理,工作上(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合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外派管理人员同时应按本规定接受集团公司管理,对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工作。
2.4,外派人员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其外派期限一致,外派期限结束后,其劳动合同期限同时终止。
三、职责和义务3.1 外派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遵守合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2 外派管理人员应认真维护集团公司在合资公司的合法权益,担负有以下职责:3.2.1 按月向我方委派该合资公司的董事和监事报告合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汇报;3.2.2 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向我方董事和监事提出合理建议,并按我方董事或监事指示提供会议事项的有关资料;3.2.3 对股东他方或其派出人员对合资公司做出的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定的行为及时劝止,且按自身职责要求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予以汇报;3.2.4 督促合资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各种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或其他文件材料;3.2.5 按合资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的决定处理重大事项时,应事先向我方董事报告。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定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定稿引言外派人员是指公司内部员工被派遣至外部机构或单位工作的人员。
外派人员的管理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拓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的平衡,公司制定了本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1. 外派人员的定义和范围1.1 外派人员是指公司内部员工根据公司的安排和需要,被派遣至外部机构或单位进行工作的员工。
1.2 外派人员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销售和市场拓展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
2. 外派人员的选拔和任命2.1 外派人员需经过公司内部的选拔程序,并由上级领导审批任命。
2.2 选拔程序包括个人申请、面试、综合评估等环节,以保证外派人员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2.3 上级领导应根据外派任务的要求和员工的能力、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外派人员。
3. 外派人员的权益和义务3.1 外派人员享有与其在公司内部工作时相同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福利、培训等。
3.2 外派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3.3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应保持公司内部工作时的职业操守,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4. 外派人员的管理与考核4.1 外派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上级领导进行定期考核。
4.2 外派人员应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4.3 上级领导应定期与外派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和指导,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4 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调整。
5. 外派人员的保密和资产管理5.1 外派人员应严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
5.2 外派人员应妥善管理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文档、信息等,不得私自处理或外借。
6. 外派任务的变更和终止6.1 外派任务可能因公司业务需要的变化而发生调整或终止,公司将提前通知外派人员并协商解决。
6.2 外派任务终止后,外派人员应及时返岗,重新安排工作。
恒大恒大万科集团出差管理规定修订稿

恒大恒大万科集团出差管理规定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万科集团出差管理办法(MHKG-ZG-ZD-011)1.目的为了对本公司员工出差事宜加强管理,节约差旅成本,规范员工出差审批、费用标准等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3.定义出差是指本公司员工到京外并须在外地夜宿执行公务。
公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研、开会、交流、培训、讲课。
4.职责4.1.集团综合管理部4.1.1.制订和修订万科集团出差管理办法。
4.1.2.负责出差人员的票务预定工作。
4.1.3.协助出差人员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4.2.集团财经部4.2.1.参与制订和修订万科集团出差管理办法。
4.2.2.负责审核出差人员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其职级标准,并按规定报销。
5.程序和内容:5.1.出差审批。
各级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表)。
普通员工出差应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并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部门经理出差应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出差应报总裁审批。
5.2.出差费用标准:5.3.如到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四城市出差,无论职级,住宿标准均上浮100元。
5.4.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伙食补贴)在出差费用标准范围内凭当地发票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5.5.公司提倡员工出差乘座火车,如因旅途较远、公务紧急或其它工作需要,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5.6.二人或以上员工同行出差时,可住同一酒店,一般应住标准间,住宿费标准按其中最高标准执行,伙食补贴仍按各自职级标准执行。
5.7.在北京及外地住宿地点至机场、火车站、港口的往返交通,在外地市内因公交通,均可乘坐出租车,凭发票实报实销。
5.8.出差日期自员工离京之日起至员工到京之日起计算。
5.9.出差如属于对方招待,员工实际未支出交通、住宿、伙食费用者,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五、外派待遇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地产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地产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的行为符合公司规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派驻分公司、项目部和合作伙伴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权限、待遇、考核和奖惩等,为外派人员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从公司内部或外部招聘。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选拔程序如下:1. 确定外派岗位需求;2. 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3.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4. 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5. 拟定外派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任用程序如下:1.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2. 明确外派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期限等;3. 外派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履职。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合作伙伴单位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所派岗位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2. 积极与合作伙伴单位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3. 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项目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4. 参与项目风险防控,确保项目安全、合规;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与合作伙伴单位的相关事务;2. 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调配所需资源;3. 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4. 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四章外派人员待遇与考核第九条外派人员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工作态度;3. 团队协作;4. 个人素质。
第五章外派人员离职与交接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分公司、子公司、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发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命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司选拔标准,优先考虑工作表现优秀、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的员工。
第五条外派人员选拔程序:1. 员工自愿报名或公司推荐;2. 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筛选;3.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笔试等环节;4.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任命外派人员。
第六条外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3. 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适应能力;4. 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外派人员管理第七条外派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公司派遣,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执行任务;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信息;4.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外派人员管理包括:1. 人事管理: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社保等由公司统一管理;2. 考勤管理:外派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打卡,如实记录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3. 考核评价:公司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晋升、奖惩等依据;4. 派驻单位管理:外派人员应服从派驻单位的管理,积极参与当地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章外派人员福利待遇第九条外派人员享受以下福利待遇:1. 工资待遇:外派人员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 社保待遇:外派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3. 节假日待遇:外派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4. 考核奖励:外派人员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派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外派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管理人员,包括派驻分公司、子公司、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外派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服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外派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结合个人能力、业绩和综合素质进行选拔。
第五条外派管理人员的任用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任命。
第三章外派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外派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政策在派驻单位的贯彻落实;2. 指导、监督派驻单位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3. 建立健全派驻单位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派驻单位健康发展;4. 协调公司各部门与派驻单位的关系,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5. 及时向公司汇报派驻单位的工作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外派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对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2. 对派驻单位的人事、财务、业务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3. 对派驻单位的不当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要求改正;4. 对派驻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公司报告。
第四章外派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公司对外派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管理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公司将给予批评、警告、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五章外派管理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条公司保障外派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十一条外派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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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规定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MHKG-RL-ZD-007)1.目的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外所属公司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分一般人员。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用人单位(各子公司)4.1.1.提出外派人员需求4.1.2.推荐外派人员4.1.3.参与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4.2.集团人力资源部4.2.1.形成外派人员需求计划4.2.2.组织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4.2.3.安排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4.2.4.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考核4.2.5.负责外派人员的岗位工资的发放4.3.用人单位董事会/总经理4.3.1.对提名的外派人员进行聘任4.4.集团人事行政副总裁4.4.1.推荐外派人员4.4.2.组织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4.4.3.审核入围外派人员4.4.4.参加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4.5.集团总裁4.5.1.审批外派入围人员4.5.2.对外派人员提名4.5.3.审批外派人员需求计划5.程序和内容5.1.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管理5.1.1.外派人员的选拔标准5.1.1.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万科事业;5.1.1.2.服从万科集团管理,贯彻执行集团下达的指令;5.1.1.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处事公正;5.1.1.4.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5.1.1.5.具有创新精神,思维灵活,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提出新设想、新方案的能力,或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能力。
5.1.1.6.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管理经验,尤其对本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与经验;5.1.1.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1.2.外派人员需求信息的确定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
5.1.3.确定入围人选5.1.3.1.集团人力资源部、外派人员需求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岗位职责描述,确定岗位职责及选拔标准。
5.1.3.2.确定候选人。
候选人的确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推荐;人员需求单位的推荐;集团人才库中在任人员选择产生。
5.1.3.3.候选人资料收集。
人力资源部向相关部门收集候选人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候选人的《标准简历》,历年的绩效考核纪录、能力素质评价结果等。
5.1.3.4.考察候选人,提出考察意见。
集团人力资源部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附表1),并确定入围人选。
5.1.4.候选人筛选与审批5.1.4.1.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总裁报送入围者的背景资料。
背景资料包括《外派人员需求表》、入围者《标准简历》、绩效考核结果、能力素质评价结果、《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等,由总裁进行审批。
5.1.4.2.候选人员多于三人时,可安排内部竞聘的方式进行筛选。
5.1.5.任命/提名。
根据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实际情况确定直接任命还是提名,如提名,由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5.1.5.1.对集团全资子公司的人员任命,通过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由总裁直接任命。
5.1.5.2.集团参控股公司高管人员,由总裁进行提名,提交参控股公司的董事会。
由参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审议、批准。
5.1.5.3.集团参控股公司其它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名,由参控股公司的总经理任命。
5.1.5.4.外派人员的任命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在正式任命下达的同时,通知各外派人员主管部门和外派人员部门。
5.1.6.上岗前培训。
根据需要,人力资源部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组织培训。
5.1.7.派出前谈话。
外派人员派出前,人力资源部组织总裁、人事副总裁、主管副总裁及其他相关人员与拟外派人员进行派出前谈话。
谈话内容包括:介绍拟派单位基本情况;提出要求和期望;提供的支持、指导;外派人员个人的认识和表态等。
5.1.8.任命的宣布。
根据外派人员的岗位不同,集团总裁、人事行政副总裁或人力资源部经理到拟任职单位宣布任命或提名决定。
5.1.9.上岗后的动态考核。
外派人员上岗后,集团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绩效管理。
5.2.外派人员的培训管理5.2.1.各子公司负责人的培训管理工作,纳入到集团高层管理的范畴之内,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见《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5.2.2.其他外派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据所在子公司的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5.3.外派人员的绩效管理5.3.1.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三个部分:管理绩效(10%)、周边绩效(10%)与任务绩效考核(80%)5.3.2.管理绩效考评5.3.2.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由被考核人的上下级进行评价。
5.3.2.2.考核的维度包括:沟通效果、工作分配、下属发展、管理力度。
5.3.3.周边绩效考评5.3.3.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由被考核人的同级进行评价。
5.3.3.2.考核的维度包括:主动性、解决问题时间、信息反馈及时、服务质量。
5.3.4.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务绩效考核5.3.4.1.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务绩效考核通过其对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
5.3.4.2.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中的指标,结合述职报告由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从“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任务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5.3.5.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助理的任务绩效考核5.3.5.1.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助理的任务绩效考核通过其对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
5.3.5.2.根据年初公司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通过与总经理沟通制定相应的《工作责任书》,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
5.3.5.3.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责任书》和述职报告,从“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任务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核。
5.3.6.集团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务绩效考核各部门负责人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为年初与总经理签订的《工作责任状》。
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两个考核主体构成:所在公司的领导班子(60%)和集团相对应的职能部门(40%)。
5.3.7.集团子公司一般人员的任务绩效考核集团子公司一般人员的任务绩效考核与所在公司一般人员的绩效考核相同。
5.3.8.“德能勤廉”考评5.3.8.1.主要是对被考评人的品德、能力素质、敬业、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评;5.3.8.2.德,政治素质、理论修养、道德品质、是否符合企业理念;能,运用理论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与管理能力;勤,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3.8.3.通过对与被考核对象工作关系联系紧密的上级、同级与下级进行书面评价;同时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来对被考核者进行“德、能、勤、廉”方面的考察。
5.3.8.4.考评的主体由被考核者的上级、同级、下级共同组成。
5.3.8.5.考评的结果作为集团对外派人员考察与调配的重要依据。
5.4.外派人员的薪酬与福利管理5.4.1.外派人员的薪酬结构与标准集团外派人员原则上按原薪酬标准执行,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结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确定,具体参考《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5.4.2.外派人员的薪酬发放凡外派人员原薪酬标准(包括交通费补助)高于子公司相应标准的,其工资按所属公司工资标准发放,高出部分由集团给予补差。
原薪酬标准低于子公司的,按所属公司的工资标准发放。
5.4.3.外派人员的社保关系外派人员原社保关系在北京的,按原关系保留,个人应缴纳的相关社保费用,由集团统一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5.4.4.驻外津贴集团对外派人员采取驻外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参照附表《万科集团外派人员驻外津贴标准》。
驻外津贴由各子公司根据集团标准直接发放。
5.4.5.交通费补助作为薪酬总额的一部分,集团对外派人员的交通费补助分为职务补助与使用补助两类。
子公司配车的外派人员不享受使用补助。
5.4.6.租房补助集团采取统一租房的方式为外派人员解决住房,房屋统一要求为普通民宅、中等装修,具体租房事宜由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相关标准如下:如有特殊情况,超过所定标准的,需上报集团进行审批。
5.4.7.通讯费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的通讯费由各子公司实报实销,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
其它人员的通讯费按子公司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5.4.8.探亲费外派人员驻外工作期间,利用节假日或会议可享受每月一次的回家探亲路费报销(包括集团参加会议或活动)。
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子公司实报实销,并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
外派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每年可享受两次探亲路费报销。
探亲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子公司实报实销,并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
外派人员及外派人员配偶和子女的探亲路费标准,参考集团员工出差相关标准。
5.4.9.其它福利待遇集团本部员工享受的购房无息贷款、购车无息贷款以及内部住房基金,外派人员仍然正常享受,具体办法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注:由子公司本地聘用且享受外派人员待遇者,薪酬福利按本法执行,但不享受驻外津贴、租房补助、探亲费等福利。
5.5.外派人员的回任管理5.5.1.外派人员因公司情况变化、个人提出离任申请及未通过公司考核等原因调回集团,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调配。
5.5.2.外派时间终止后,集团下属公司对外派员工的表现进行鉴定,并填写《员工外派期间鉴定表》。
5.5.3.对于合同到期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其填写就职意向表:继续担任外派职务或申请到其他部门工作,并上报总裁审批。
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或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
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
5.5.4.对于因未通过下属公司考核而调回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其填写就职意向表:申请其他外派岗位或其他部门,并连同其考核资料一同上交总裁进行审批。
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
5.6.附则5.6.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施行5.6.2.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并修改6.支持性文件:无7.相关记录7.1.《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MHKG-RL-BD-0317.2.《员工外派期间鉴定表》MHKG-RL-BD-0327.3.《外派人员驻外津贴标准》MHKG-RL-BD-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