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规定
长期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长期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维护驻外人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国内外长期驻外工作的员工。
三、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驻外人员的选拔、派遣、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2. 驻外部门负责驻外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进度、质量、数量、费用控制等。
3. 驻外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驻外人员的选拔、派遣、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选拔与派遣1. 驻外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具备相应业务能力和良好心理素质的员工。
2. 驻外人员派遣前,需与人力资源部签订《驻外人员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驻外人员派遣前,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跨文化沟通、安全防范等。
五、工作与生活管理1. 驻外部门应根据驻外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
2. 驻外人员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公司形象。
3. 驻外人员应定期向所在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驻外人员应关注自身身心健康,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5. 驻外人员所在单位应定期了解驻外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训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驻外人员培训计划,组织驻外人员进行业务、文化、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2. 驻外人员培训期间,应确保完成培训任务,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驻外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合作、个人素质等方面。
七、福利与保障1. 驻外人员享有与国内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2. 驻外人员在外期间,公司提供必要的生活补贴、住宿安排、交通补贴等。
3. 驻外人员所在单位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手续。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监督驻外人员,确保其工作质量与个人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派遣第二条驻外人员的选拔应严格遵循岗位需求及个人能力标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全面评估流程,确保选拔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第三条拟派驻外人员需在出国前接受系统化的培训,涵盖工作技能、语言能力、文化差异等多个方面,并需深入了解并遵守驻外地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
第四条驻外人员需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与义务,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劳动关系。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五条驻外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规范:1. 恪守工作纪律,高效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2. 切实保护公司利益,严禁泄露商业机密及内部敏感信息;3.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驻外地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法违纪行为;4. 积极维护公司形象,言行一致,严禁发表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言论;5. 在工作中注重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避免对驻外地环境造成破坏或资源浪费。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六条驻外人员应高度重视个人工作安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严格遵守驻外地的安全法律法规与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2. 在驻外工作期间,严禁参与任何危险活动或高风险项目;3. 一旦发现工作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4. 严格遵守驻外地的交通规则,确保个人出行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七条驻外人员的工作绩效将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涵盖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业绩表现等多个方面。
第八条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驻外人员,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六章合规管理第九条驻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驻外地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严禁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十条驻外人员需及时向上级报告驻外地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事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与报告。
第七章处理投诉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应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汇报。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驻外人员的行为和管理,保障驻外人员的身心安全,提高驻外任务执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驻外机构、项目单位所派遣的驻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或在国外居留工作、学习、旅游的机构工作人员。
第三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驻外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习俗,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本国形象。
第四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所在机构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的利益。
第五条驻外人员在工作之余,可以适当参加正当文化、体育、休闲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条驻外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证件、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被损坏。
第七条驻外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个人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违纪,不得参与腐败活动。
第八条驻外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所在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念。
第二章出国(境)前管理第九条驻外机构、项目单位在派遣驻外人员出国(境)前,应当向所在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所在机构应当对派出驻外人员进行出国(境)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隐患防范、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应当对出国(境)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情、风情、风土人情有一定的了解,妥善准备所需物品和资料。
第十二条在国家有关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出国(境)任务的前提下,才能离境。
第十三条因公出国(境)的驻外人员应当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应出国(境)条件。
第三章驻外期间管理第十四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宗教习俗和传统文化,不得从事危害所在国家、地区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驻外人员应当遵守使馆、领事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如实向使领馆报告自己的基本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驻外人员不得私自变更住所,不得私自变更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境返国。
第十七条驻外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证件、财务、物品,如遇到盗窃、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向使领馆报告。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驻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单位派驻外地的员工。
第三条驻外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4. 人文关怀,保障权益。
第二章驻外人员的选拔与派遣第四条驻外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驻外人员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4.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5. 符合驻外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驻外人员的派遣由单位领导层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进行决定。
第七条驻外人员派遣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完成驻外工作所需的能力。
第三章驻外人员的管理第八条驻外人员应在单位领导的指导下,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驻在国法律法规及我单位规章制度。
第九条驻外人员应按照驻在国的时间、工作性质和单位要求,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第十条驻外人员应定期向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应积极参与所在地的社会活动,树立我国形象,维护国家利益。
第十二条驻外人员应加强与我国驻在国使领馆、商会等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第四章驻外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驻外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
第十五条任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综合素质、适应能力、领导评价等方面。
第十六条对考核优秀的驻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驻外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召回处理。
第五章驻外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七条驻外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驻外人员享有与国内员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驻外人员应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医疗、保险等福利。
驻外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驻外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 本条例旨在规范和加强对驻外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其正常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2.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被派驻到国外工作的公务员、外交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条:基本要求1. 驻外工作人员应遵守国际法和国际规范,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 驻外工作人员应尊重和遵守当地法律和俗,并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3. 驻外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
第三条:职责和权限1. 驻外工作人员应按照派遣机构的安排,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 驻外工作人员应妥善处理涉外事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驻外工作人员没有超越权限的权力和行为,不得越权处理问题。
第四条:行为准则1. 驻外工作人员应以廉洁、规范和诚实的方式处理工作事务。
2. 驻外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贿赂、礼品或其他利益。
3. 驻外工作人员应保护和机密涉及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信息。
第五条:行为约束1. 驻外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职责和使命相抵触的活动。
2. 驻外工作人员不得从事非法或违法的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利益和形象。
3. 驻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派遣机构的规定和要求,服从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违反行为的处理1.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严重违反行为的,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3. 违反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第七条:附则1. 派遣机构应加强对驻外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于实施前的三十日内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为《驻外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的内容,旨在确保驻外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业务要求。
各派遣机构应积极配合执行和监督,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
驻外人事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驻外人事人员的管理,规范驻外人事人员的行为,保障公司驻外业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驻外人事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
第二章驻外人事人员职责第四条驻外人事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驻外机构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合同管理等;2. 协助驻外机构领导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3. 负责与驻外机构所在地政府、客户、合作伙伴等保持良好关系,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4. 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驻外机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驻外人事人员选拔与培训第五条驻外人事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驻外人事人员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业务知识;2. 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技能;3. 外语、计算机等技能培训;4. 驻外工作相关技能培训。
第四章驻外人事人员待遇与考核第七条驻外人事人员待遇应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第八条驻外人事人员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情况;3. 驻外工作期间的个人品德、团队协作能力。
第五章驻外人事人员管理第九条驻外人事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3. 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财物;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5. 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
第十条驻外人事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长期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长期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国内外长期驻外工作的员工。
三、驻外人员的选拔与派遣1. 驻外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业务能力强,具备所派驻外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环境。
2.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选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派遣。
四、驻外人员的职责与权利1. 驻外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驻外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
2. 驻外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务。
3. 驻外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2)享有与国内员工同等的培训、晋升、调岗等机会;(3)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4)享有正常的休假和回国探亲的权利。
五、驻外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公司设立驻外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驻外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保持与公司的沟通。
3. 公司对驻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工作完成情况;(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3)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4)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驻外人员的保障与支持1. 公司为驻外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通讯等保障。
2. 公司为驻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导,帮助其尽快适应驻外工作环境。
3. 公司关注驻外人员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驻外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我国驻外机构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维护国家形象,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驻外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驻外使领馆、办事处、代表处等各级别机构。
第三条驻外工作人员应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严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外事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努力为我国外交事业服务。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驻外工作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
第五条选拔驻外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意识;(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事务,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四)身体健康,适应长期在外工作。
第六条驻外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政治理论、外事纪律、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七条驻外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我国外交政策和方针,维护国家利益;(二)开展对外交往,促进我国与驻在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三)处理我国驻在国发生的重要外交事件;(四)维护我国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驻外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我国外交政策和方针,参与讨论有关外交事务;(二)按照职责要求,独立开展工作,享有相应的决策权;(三)获得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保密第九条驻外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严守外事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二)廉洁奉公,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四)遵守驻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十条驻外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五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驻外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应实行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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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发展需要,在外设立办事处或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对驻外人员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驻外人员考勤、差旅规定:
1、驻外人员前往办事(业务)机构由驻地机构负责人负责考勤,如驻外机构人员在2人以下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考勤,每日8:00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办公室报到并简要汇报前一天工作,便于办公室进行运行记录统计;
2、驻外人员每月可返家休假1趟计4天(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不满6小时按半天计算,休假时间当月有效,不得累积或分开进行),休假需提前2天向机构负责人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不记考勤;
3、驻外人员请假,需提前1天向机构负责人申请,按公司考勤制度逐级批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4、驻外人员因公(含休假)往返公司和驻外机构之间的车船票据实报销(不含出租车、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因公返回公司时按公司作息时间到公司考勤,办理完业务返回驻外机构时需通知办公室;
5、驻外人员因开展业务需到异地出差的,需通知公司
办公室登记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出差手续和差旅费用报销按公司差旅规定执行,差旅期间不再享受公司生活补助。
二、驻外人员生活补助规定:
1、长期驻外机构,公司以租赁的形式统一安排办公、住宿场所,公司未安排住宿的按公司差旅规定报销差旅费,在此期间不再享受生活补助;
2、驻外人员驻外期间,每天生活补助30元,按当月的考勤据实填写报销单据,不再享受公司差旅补助;
3、短期(10天以内,含10天)驻外行为,公司未安排住宿的按公司差旅规定执行,不再享受驻外人员生活补助。
三、驻外人员职责规定:
1、驻外人员在外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2、驻外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工作延误的扣发当月通信补助,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处罚。
3、驻外人员必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每周、每月作出相应的工作计划安排(也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4、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涉及公司市场政策、策略、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市场促动
计划、客户资料和财务信息等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机要文件,未经许可私自散布的,一经查实,追究责任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将按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驻外人员驻外期间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办公室、办公区和宿舍的卫生工作和安保工作,因个人工作疏忽发生公司财物丢失、被盗和损坏的,视情节和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
6、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在开展业务时,要注重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如出现毁坏形象和损害利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