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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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派人员在外工作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驻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驻外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驻外人员选拔应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具备较强业务能力、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人员。

第五条驻外人员的派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驻外人员条件,提出派遣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驻外人员派遣前,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外派期间注意事项等。

第三章外派期间管理第七条驻外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驻在国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驻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九条驻外人员应积极配合驻在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条驻外人员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应遵守驻在国风俗习惯,尊重当地文化,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驻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性质、岗位要求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驻外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驻外人员回国后,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驻外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六条驻外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驻在国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驻外人员的行为和管理,保障驻外人员的身心安全,提高驻外任务执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驻外机构、项目单位所派遣的驻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或在国外居留工作、学习、旅游的机构工作人员。

第三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驻外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习俗,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本国形象。

第四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所在机构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的利益。

第五条驻外人员在工作之余,可以适当参加正当文化、体育、休闲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条驻外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证件、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被损坏。

第七条驻外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个人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违纪,不得参与腐败活动。

第八条驻外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所在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念。

第二章出国(境)前管理第九条驻外机构、项目单位在派遣驻外人员出国(境)前,应当向所在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所在机构应当对派出驻外人员进行出国(境)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隐患防范、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应当对出国(境)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情、风情、风土人情有一定的了解,妥善准备所需物品和资料。

第十二条在国家有关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出国(境)任务的前提下,才能离境。

第十三条因公出国(境)的驻外人员应当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应出国(境)条件。

第三章驻外期间管理第十四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宗教习俗和传统文化,不得从事危害所在国家、地区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驻外人员应当遵守使馆、领事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如实向使领馆报告自己的基本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驻外人员不得私自变更住所,不得私自变更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境返国。

第十七条驻外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证件、财务、物品,如遇到盗窃、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向使领馆报告。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驻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单位派驻外地的员工。

第三条驻外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4. 人文关怀,保障权益。

第二章驻外人员的选拔与派遣第四条驻外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驻外人员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4.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5. 符合驻外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驻外人员的派遣由单位领导层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进行决定。

第七条驻外人员派遣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完成驻外工作所需的能力。

第三章驻外人员的管理第八条驻外人员应在单位领导的指导下,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驻在国法律法规及我单位规章制度。

第九条驻外人员应按照驻在国的时间、工作性质和单位要求,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第十条驻外人员应定期向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应积极参与所在地的社会活动,树立我国形象,维护国家利益。

第十二条驻外人员应加强与我国驻在国使领馆、商会等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第四章驻外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驻外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

第十五条任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综合素质、适应能力、领导评价等方面。

第十六条对考核优秀的驻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驻外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召回处理。

第五章驻外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七条驻外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驻外人员享有与国内员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驻外人员应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医疗、保险等福利。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公司驻外人员的行为、提高驻外人员的工作素养和效率,特订立本《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驻外人员。

一、管理标准1.驻外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公司将依据驻外工作的实在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严格选拔和审批驻外人员。

•驻外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语言沟通本领、团队合作精神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本领。

•驻外人员应经过公司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资格以胜任工作要求。

2.驻外人员的合同与保密:•驻外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签证费用等实在事项。

•驻外人员在签约前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严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商业信息及其他保密内容。

3.驻外人员的待遇和福利:•驻外人员应享受与其在国内工作相等的待遇和福利。

•公司将供应合适的留宿条件,并负责支出驻外人员的留宿费用。

•驻外人员享有带薪年假,实在休假时间依据驻外工作的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4.驻外人员的工作标准:•驻外人员须依照公司要求,履行本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驻外人员应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敬重本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驻外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工时制度,严禁超时工作。

5.驻外人员的安全和风险管理:•驻外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驻外人员应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旅行警示和禁区规定,不得擅自前往高风险地区。

•驻外人员必需及时向公司汇报本地的安全情况,如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刻报告。

二、考核标准1.工作绩效评估:•公司将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评估,包含工作本领、工作表现、业绩成绩等方面。

•考核标准将依据驻外人员的实在工作任务和目标设定,旨在评估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驻外人员工作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和嘉奖的依据。

2.安全考核:•驻外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驻外领馆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驻外领馆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驻外使领馆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外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驻外使领馆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外交官、行政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驻外领馆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规范;(二)公平公正,奖惩分明;(三)务实高效,服务至上;(四)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驻外使领馆馆长负责本馆人员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行政、外交等方面。

第五条驻外使领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馆长开展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驻外使领馆人员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外交政策和国际惯例,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我国外交政策,维护国家利益;(二)开展外交活动,促进双边友好关系;(三)处理领事事务,保护我国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入职与离职第七条驻外使领馆人员录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八条驻外使领馆人员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馆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九条离职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妥善处理未了事宜。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条驻外使领馆应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政治理论教育;(二)外交政策和国际形势;(三)领事业务和行政事务;(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驻外使领馆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职称、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工作纪律与保密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十四条驻外使领馆人员不得参与与我国外交政策相违背的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形象。

第十五条驻外使领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确需离岗应提前向馆长请假。

第六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六条驻外使领馆人员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驻外使领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外交政策和国际惯例;(二)泄露国家秘密;(三)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四)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恶劣。

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至国内外分支机构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驻外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3.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派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外派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法律法规;2. 积极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3. 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4. 加强与当地员工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业务发展;5. 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外派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活动,提升自身素质;4.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权益;5. 在工作中,主动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

第四章外派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八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待遇:1. 外派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2. 外派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3. 外派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4. 外派期满后,公司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九条外派人员保障措施:1. 公司为外派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2. 外派期间,公司负责安排住宿和交通;3. 外派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公司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

第五章外派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外派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表现;2. 业务能力;3. 团队协作;4. 遵纪守法;5. 公司形象。

驻外人员定位管理制度及流程

驻外人员定位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驻外人员管理,确保驻外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驻外地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3. 驻外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管理。

四、制度内容1. 驻外人员定位(1)驻外人员需在出发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行程,包括出发时间、目的地、预计停留时间等。

(2)驻外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到达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

(3)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报告驻外人员的位置信息。

2. 定位方式(1)驻外人员需携带公司统一配备的定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2)驻外人员需定期开启定位设备,确保定位信息的准确性。

(3)公司可采取多种方式对驻外人员进行定位,如GPS、手机定位等。

3. 定位信息处理(1)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驻外人员的定位信息。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查阅驻外人员的定位信息。

(3)驻外人员定位信息仅限于工作需要,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4. 定位异常处理(1)驻外人员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定位,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2)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定位问题。

(3)若驻外人员长时间无法定位,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五、流程1. 驻外人员报备(1)驻外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提交《驻外人员报备表》。

(2)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备信息,确保无误后签字同意。

(3)人力资源部备案《驻外人员报备表》。

2. 定位信息收集(1)人力资源部定期收集驻外人员的定位信息。

(2)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阅驻外人员的定位信息。

3. 定位异常处理(1)驻外人员报告定位异常。

(2)部门负责人采取措施解决定位问题。

(3)如无法解决,部门负责人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公司能够对驻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驻外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驻外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我国驻外机构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维护国家形象,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驻外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驻外使领馆、办事处、代表处等各级别机构。

第三条驻外工作人员应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严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外事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努力为我国外交事业服务。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驻外工作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

第五条选拔驻外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意识;(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事务,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四)身体健康,适应长期在外工作。

第六条驻外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政治理论、外事纪律、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七条驻外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我国外交政策和方针,维护国家利益;(二)开展对外交往,促进我国与驻在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三)处理我国驻在国发生的重要外交事件;(四)维护我国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驻外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我国外交政策和方针,参与讨论有关外交事务;(二)按照职责要求,独立开展工作,享有相应的决策权;(三)获得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保密第九条驻外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严守外事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二)廉洁奉公,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四)遵守驻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十条驻外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五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驻外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应实行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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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扬晨食品有限公司
驻外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

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

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

超额部分自付。

(4)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7)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

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发票,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
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

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

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

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

驻外业务人员每月领取出差补助300元。

4、驻外业务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考虑调离业务人员岗位,直至解聘。

第六条工作要求
1、驻外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与信誉。

2、驻外人员应遵守当地工作时间,外出时没有他人监督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3、公司与客户达成的意向或协议驻外人员无权擅自更改,特殊情况下必须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4、驻外人员应按要求建立好客户档案,认真做好客户维护、质量信息反馈等工作,完善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记录每家客户的进、销、存货物及款项结算情况的台帐,及时结算货款;做好市场信息反馈工作,积极调查、开辟市场,所见所闻包括市场供求状况、客户需求趋势、与要求竞争对手的营销动态、价格变动动态、新产品开发情况等及时向公司反映。

5,驻外人员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驻外业务人员执行周工作计划和周工作总结制度,通过电脑或传真向公司传递销售情况、工作内容、工作计划。

每周六上午完成,提出需要商讨的问题,在公司例会上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公司通过传真或其他网络传递给各驻外人员。

7,驻外人员应不定期接受公司业务及技术培训,主动配合公司其他活动。

第七条考核奖惩办法执行公司《业务人员考核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将及时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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