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学习资料
2024年《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范本(3篇)

2024年《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范本一、学习目标在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过程中,我希望能够深入了解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体系,掌握相关法规的要点和实施细则,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高等教育工作。
二、学习内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是一部系统概述我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品,包括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条例、高等学校章程等内容,共分为七章。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真读完了每一章的内容,并进行了总结和思考。
三、学习收获1. 了解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和体系。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体系是由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起来的,这些法规为高等学校的组织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理解了高等教育法的核心要点。
高等教育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我深入学习了该法的各个章节,了解了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管理体制、办学自主权等重要内容。
同时,我还了解到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学校的管理原则和办学条件,对于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3. 掌握了高等学校章程的要点。
高等学校章程是高等学校的基本管理规范,我认真学习了该章程的内容,了解了高等学校章程的结构和编制程序,以及章程中涉及的组织机构、办学目标和规划、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4. 提升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在高等教育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合法合规地开展高等教育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学习体会1. 法律意识是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基本素质。
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守法办学、规范办学,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
只有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 高等学校章程是学校行为的基本依据。
高等学校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和规范办学的基本制度文件,对学校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办学目标和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教育政策法规讲义一、依法治教概述1、依法治教就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规范教育行为。
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具体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依法治教的范围:①国家机关管理教育的有关活动②国家、集体或个人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工作机构活动③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④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⑤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接受和参与教育教学活动⑥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和参与教育的活动即:举办学校、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育经费拨付、捐资助学等教育活动均应纳入依法治教的范围。
3、依法治教的依据依法治教的依据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包括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等。
4、依法治教的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权力机关(人大)、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不能把依法治教仅仅看成是政府的事情,更不能只看成是学校的事情。
凡是和教育相关的政府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可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管理、监督教育事业和有关教育的工作。
5、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①具备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a.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学位条例等教育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b.幼儿园管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普通高校设置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教育法规。
-------国务院制定c.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行政规章。
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资料题型:一、单选(10*1′)二、简答(3—5个)三、案例分析(2个涉及到违法行为的法条)四、材料或文本分析(法条分析)(1—2个)五、论述(1—2个)(一)受教育者的义务、权利(后面整理的法条里有涉及到,考试时大家根据具体的题目要求多论述论述)(二)依法执教(之前大家都做过作业,资料里就没涉及到这个问题)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概述1.教育政策定义(p17)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2.教育政策的基本构成要素(材料分析题)(p19)(1)教育政策主体。
(教育政策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教育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团体、组织或个人。
一般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权力机关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政策体现教育主体的意志,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2)教育政策客体。
(教育政策客体是指教育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包括所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和所要处理的教育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教育政策客体有赖于教育政策主体的认定,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3)教育政策的目标。
(目标是教育政策的出发点,也是教育政策评估的标准。
教育政策的目标为教育政策主体和教育政策客体的共同行动指明了方向。
)(4)一系列教育行动准则与规范。
(它规定着教育政策的主客体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或鼓励他们做什么,或限制与禁止相关的教育行为。
)(5)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
(教育政策是一种动态的行动过程,内含着政策制定、执行、评估与监控等一系列有序的活动。
)3.关于教育法规(应当会辨别教育法规的几种基本类型)(p19)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分为以下基本类型:(1)教育法律:指国家立法机构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法律,着重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有关教育的成文法。
教育政策及法规复习提纲

39、理解我国教育政策的内涵: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
40、理解我国教育法规的内涵及体系:教育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案例分析1、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2、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3、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4、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
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不合法。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5、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
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
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
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
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
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请回答: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6、自从重庆高考状元伪造土家族身份的事件曝光之后,就不断有关于是否应该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讨论。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第一章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第一节教育政策一、什么是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二、教育政策的类型?1.根据主体的制定范围不同:a.政党的教育政策b.国家的教育政策c.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2.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a.总政策b.基本政策c.具体政策3.根据范围效力不同:a.全局性总政策b.区域性总政策4.根据政策的作用不同:a.鼓励性政策b.限制性政策5.根据适用时间不同:a.短期政策b.中期政策c.长期政策三、教育政策的体系结构?指政党、国家和社会团体制定的有关教育政策的存在极其表现形式。
结构分为:横向结构:不同领域内的教育政策,如高等教育政策、普通教育政策、职业和成人教育政策、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和残疾人教育政策。
纵向结构: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
依照空间的系列划分有教育总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一般教育政策;依照政策阶段性过程;来划分的有长期教育政策、中期教育政策、短期教育政策和即使教育政策。
四、什么是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教育政策制定是判定教育政策问题和对策方案进行选择的过程;其过程大致分为五步:a.认定政策问题b.确定政策目标c.拟定政策方案d.选择方案e.颁布方案。
五、确定教育问题目标一般要考虑那些因素?确定教育问题目标一般要考虑一下因素:a.方向正确b.抓住要害c.适度d.具体六、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依据?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依据主要从一下几个方面看:a.经济b.政治c.技术d.实施条件七、拟定教育政策的任务和阶段?任务: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寻找途径和办法。
阶段:a.调查研究b.预测八、教育政策方案颁布要经过哪些程序?教育政策方案颁布要经过一下程序:a.领导和专家意见b.征求有关部门意见c.模拟试运转d.正式提请上级部门批准第二节教育法规一、什么是教育法规?指有关教育方面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教育政策法规是规范我国教育行为、保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为了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子更好地了解、学习和应用教育政策法规,本文对教育政策法规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规的自觉性。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教育政策法规是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宏观调控手段,旨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具有以下特点:权威性、强制性、普遍性和针对性。
了解和掌握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教育工作者和学子来说,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教育政策法规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文件和教育部门规章。
1.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教育行政体制、教育活动的主体权益等。
2.教育政策文件:如《新时代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是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涉及到教育目标、改革举措、资源配置等方面。
3.教育部门规章:如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等,是对教育实践的具体规范,指导教育工作者和学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必背知识点总结1.教育法律法规条文:如《教育法》中关于教育行政体制、教育经费、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的规定;2.教育政策核心内容:如《新时代教育现代化2035》中提出的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战略举措等;3.教育部门规章关键点: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等。
四、如何学习和应用教育政策法规1.系统学习:教育工作者和学子应结合自身实际,系统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全面了解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的内容。
2.结合实际工作:将教育政策法规融入教育教学实践中,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
3.关注政策动态:密切关注教育政策动态,及时了解政策调整,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中国教育系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教育的目标、原则、体制和机制等内容。
要熟悉教育法的基本条款,包括教育的法律地位、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义务教育的实施、教育的管理体制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该法规定了民办教育的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了解民办教育办学的法律依据、审批程序、经费保障和课程安排等要点。
3.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针对学前教育阶段的教育特点和需求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了解学前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的定义、目标和任务、实施机构和管理办法等。
4. 《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国家对于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义务教育的实施、管理和保障等内容。
要了解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条文,包括义务教育的实施范围、免费教育的保障、家庭和社会的责任等。
5. 《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
要了解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管理体制、学术自由和管理责任等。
6. 《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是特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儿童和少年接受特殊教育的权益。
了解特殊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特殊教育的定义、特殊教育机构和师资队伍的建设、特殊教育的教育内容和方法等。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职业道德要求和培养机制等内容。
要熟悉教师法的基本条款,包括教师的法定权益、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等。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是中国职业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目标、体制、机制等。
了解职业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教育的定义、实施机构和学历证书的颁发等。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该纲要是中国教育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文件,明确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重点和措施。
要了解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等。
2024年教育政策法规试题答案资料

2024年教育政策法规试题答案资料1. 请列举三个教育政策的主要目标。
- 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推动教育创新和发展- 增加教育资源的投入和配置2. 请解释教育政策中的“素质教育”是指什么?素质教育是指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发展学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和创新能力的一种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
3. 请简要介绍《义务教育法》对学生权益保护的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因学生的民族、种族、地区、性别等原因进行歧视。
学生还享有受教育的免费、平等、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学校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4. 请简述《中等职业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法》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管理和办学条件、学生的招生和培养、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旨在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5. 请列举两个教育政策法规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
- 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6. 请解释教育政策中的“学校评估”是指什么?学校评估是指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师资队伍、学生发展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以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7. 请简要介绍《学前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学前教育法》主要包括学前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学前教育教师的要求和培养、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旨在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发展,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8. 请列举一项教育政策法规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预案,加强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运行。
9. 请简述《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和监督的要求。
《高等教育法》要求高等教育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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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学习资料(2015春上半期)第一周学习内容:教育法与教育行政教育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动态过程,从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到学校对学生行为的规范引导,涉及教育领域的方方面面。
1.国家教育权与教育行政教育行政是同教育的国家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现代国家行政职能扩大化的产物。
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教育主要表现为个人之间的事情,与国家的关系并不明显。
教育虽然有时也纳入政府的管理范围,但当时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在范围、程度等方面都远不及现代。
2.教育行政机关教育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专门从事教育行政管理的国家机关。
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教育行政行为所谓教育行政行为,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对教育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教育行政行为的形式教育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的一个分支,承继了后者的一般特征,同时也表现出多种的形式,以下着重从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角度分析一下这种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二周学习内容:教育法与学校管理教育法对学校管理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它规范着学校管理的行为,督促学校在法令许可的范围内行事,推动着依法治校精神的落实,并对提高学校教育人员的法律意识起到极大的作用。
1.学校的设置(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学校的权利包括:(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9条,学校的义务包括:(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周学习内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教师有两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普通的公民,享有普通公民所应享有的权利,履行普通公民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有其特定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明确教师作为教育行业从业人员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对于教师管理活动的意义尤其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四周学习内容: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证制度。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它是公民成为教师的前提条件。
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意在藉此促进教师职业专门化,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从而更好地建设和发展教师队伍。
《教师法》和1995年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中,对教师资格作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
首先是教师资格的条件:①必须是中国公民;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③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进行教育教学所必要的身体条件;④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其次是教师资格的认定。
达到了上述教师资格条件,并不意味着自然取得教师资格,还必须经过法定机构的认定,才能取得教师资格。
第一,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第二,不同的教师资格分别有不同的认定机关,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机关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机关审查后,还要报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认定。
第三,认定机构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教育行政机关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第五周学习内容: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的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的教育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根据《教师法》,教师职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职务系列,一般分成四级系列;②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
每一种职务都有其相应的任职条件,如教师的工作量、相应的学科专长、相应的教学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工作任务等。
③教师职务的评审。
一般而言,各级教师职务的评审都是由相应的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来进行,评审依据为申报者申报的职务相应的任职条件。
第六周学习内容: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机关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而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执行这项制度必须注意:(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第一,学校聘任教师是一种法律行为,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聘任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第三,聘任有一定期限,聘任期满后,双方自主决定是否续聘。
目前,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大致有招聘、续聘、解聘、辞聘(即教师本人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行为)等。
第七周学习内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教育法》,在我国,受教育者的权利包括:(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者的义务包括:(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八周学习内容:教育的非营利性与学校收费管理教育事业体现着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学校则是公益性的社会组织,这决定了学校教育活动的非营利属性。
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其基本含义是,“不得把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作为举办者牟利的手段,无论在办学活动中还是办学停止后,都不能象设立企业一样,通过促进资产增值,获得投资回报和进行盈余分配。
”学校通过依法举办校办产业、开展社会服务、收费等方式可以获得部分正当合法的收入,但是这些收入都只能用于学校机构自身的建设和发展。
学费、杂费、住宿费等费用,在现有教育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是学校经费的有益补充。
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收费管理,也是现在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内容。
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问题都有相应的规定,如1996年12月,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项规定,对这些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第九周学习内容:学校事故及其预防(1)从诱发学校事故的主体或其成因方面讲,学校事故一般可归结为如下几种类型:①与学校的设施设备有关的学校事故,这主要是由于设施、设备不全或陈旧老化以及建筑物塌落、火灾等原因造成;②与教职员有关的学校事故,这是教职员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③与学生本身有关的学校事故,主要表现为课外活动或休息时间学生之间的嬉戏或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伤害。
从学校事故发生的时间或场合来分析,学校事故又表现为如下几种常见的类型:①运动伤害,主要是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过程中,由于器材、教师指导等方面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害;②课余伤害,是指课余时间学生在操场、走廊和楼梯旁嬉戏玩耍时,由于自己不小心,或是他人推搡打闹而引起的伤害;③课内事故,指上课期间由于教师疏于管理或其他因素而引发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④校外活动事故,这指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所发生的事故。
在校学生人身伤亡事故常常表现出几种特征:①后果的严重性。
②原因的复杂性。
③处理的特殊性。
第十周学习内容:学校事故及其预防(2)学校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在学校的安全管理方面,学校管理者应当尽可能做到:⑴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⑵学校教育工作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⑶学校的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⑷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⑸学校应建立卫生制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资料卡片或者健康档案;⑹对于残疾、体弱学生给予特殊照顾,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对体力或室外活动宜作适当安排;⑺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处理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