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交通事故致乘客受伤的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司机与乘客之间的权益平衡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司机与乘客之间的权益平衡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往往会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
在交通事故中,司机和乘客在责任划分和权益保护方面面临着不同的问题。
为了实现司机与乘客之间的权益平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乘客权益保护进行探讨。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保障司机和乘客权益平衡的基础。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应当以过错为基础进行划分。
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乘客也可能对交通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比如干扰驾驶员、违反安全乘车规定等行为。
因此,在责任划分方面,需根据具体事故的情况,综合考虑司机和乘客的过错程度进行公正划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司机和乘客在交通事故中的权益保护需要依法进行。
首先,司机和乘客在交通事故中应当享有相应的生命健康权益保护。
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受伤的司机和乘客都有权获得及时的医疗救助,相关费用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其次,车辆损坏问题也需要得到合理解决。
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应根据事故责任和保险条款的规定,对车辆进行损失赔偿。
再者,司机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司法机关的维护。
对于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民事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寻求救济,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司机和乘客在交通事故中的权益平衡还需要注重道德层面的考量。
驾驶员应当时刻保持对乘客的安全负责,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
乘客也有责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干扰驾驶员,以免造成交通事故发生。
双方都应当增强安全意识,互相尊重,形成司乘合力,共同维护行车安全。
在总结上述内容时,司机与乘客之间的权益平衡是保障交通事故双方权益的重要问题,需要从责任划分、权益保护和道德层面进行综合考虑。
只有通过明确责任、依法保护权益以及强化安全意识,才能在交通事故中实现司机与乘客之间的权益平衡,确保行车安全与人身安全的双重保障。
乘出租车受伤算工伤吗

乘出租车受伤算工伤吗乘出租车受伤是否算工伤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因为乘坐出租车受伤而产生了工伤纠纷。
那么,究竟乘出租车受伤是否算工伤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医疗、保险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而出租车是一种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乘坐出租车通常并非出于工作需要,因此在法律上,乘客乘坐出租车受伤是否算工伤存在一定的争议。
然而,也有一些案例表明,如果乘客是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乘坐出租车受伤,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比如,一些公司为员工提供出租车接送服务,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乘坐公司安排的出租车受伤,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我们来看看医疗的情况。
无论乘客是在工作需要还是个人原因乘坐出租车受伤,当受伤后需要进行医疗治疗时,都需要及时就医并取得相关的医疗证明。
医疗证明是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在受伤后,乘客应该第一时间就医并妥善保留相关的医疗证明,以便日后申请工伤认定和医疗保险报销。
再者,我们来看看保险的情况。
乘客乘坐出租车受伤,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出租车公司应当为其车辆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受伤,可以向出租车公司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
此外,一些乘客还可以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来获得额外的保障,这些保险在乘客受伤后也可以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赔偿。
综上所述,乘出租车受伤是否算工伤,涉及到法律、医疗、保险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在实际情况中,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乘客在乘坐出租车受伤后,应该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申请工伤认定和保险赔偿。
希望本文能够对广大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受伤的问题有所帮助。
出租车乘客险赔偿标准

出租车乘客险赔偿标准(最新版)目录1.出租车乘客险的概念2.出租车乘客险的赔偿范围3.出租车乘客险的赔偿标准4.超出保险公司赔偿标准的处理方式5.出租车乘客险赔偿的法律依据6.乘客维权途径正文一、出租车乘客险的概念出租车乘客险,又称出租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出租车乘客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依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二、出租车乘客险的赔偿范围出租车乘客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出租车乘客险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各地区的司法实践有所不同。
四、超出保险公司赔偿标准的处理方式如果乘客受伤后,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进行了赔偿,但乘客认为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其损失,乘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超出保险公司赔偿标准的赔偿。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五、出租车乘客险赔偿的法律依据出租车乘客险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乘客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向保险公司和出租车公司主张赔偿。
六、乘客维权途径当乘客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与出租车公司协商,寻求合理赔偿;2.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3.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赔偿。
出租车撞了人乘客有责任吗

出租车撞了人乘客有责任吗出租车发生车祸,乘客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但如果乘客处于醉酒状态,说胡话,手乱摆动,干扰司机正常行驶,导致交通事故,该乘客必然要负责任。
所以,负不负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那么你知道出租车撞了人乘客有责任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出租车撞了人乘客有责任吗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有没有责任主要依据以下两点来判断:(一)乘客对事故发生并没有过错的,乘客是不需要负责的。
(二)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因为乘客的过错造成的,那么乘客肯定要负责。
认定乘客有责任赔偿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未能协商一致的,可通过法院起诉索偿,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二、撞车处理流程一般是怎样的(一)在撞车后处理流程:1、打122通知交警,拿到事故处理单。
交警未到前不要移动受伤人员和车辆。
2、如责任人是你,在48小时尽快通知保险,让保险拍照取证。
(记住保险卡要随身携带,最好放在驾驶本里,保险公司联系人的电话要放在能找的到的地方)。
3、保险定损后,他们会指定维修厂或是维修费用,一般价格偏低。
因此上保险时要找个好的修理厂。
4、将维修后的发票和明细单交到保险公司。
一般确认后16工作日可拿到赔偿。
5、到保险公司定损要带齐:保单,驾驶证,行驶证,交警开的事故处理单。
撞车事故是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如若遭遇撞车,请保持理智清醒的头脑。
三、出了车祸当时没有报案过了一天在报警还有用吗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过去过了一天还可以报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旅客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请求运输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车或者客车乘客发生交通事故可以选择侵权责任赔偿或违约责任赔偿就出租车和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受伤案件,如果发生在浙江,还可以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赔偿。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如果为10级伤残的话,城镇标准赔偿金额可以达到近20万,远远高于按照交通事故侵权案件获得的赔偿。
侯二朋律师解析。
【要点提示】在出租车或者客车乘客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中,乘客的请求权发生竞合时,乘客有权选择以违约或侵权为由提起诉讼。
乘客未予明确以何种请求权提起诉讼时,法院应当释明。
选择不同的请求权将会对乘客的诉讼请求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完全相反的结果。
【基本案情】原告诉称:2007年7月14日11时50分左右,原告乘坐被告雇员陈某(事故中已死亡)驾驶被告所有的苏MM4991号中型普通客车行至姜堰大道与溱湖大道交叉口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入住姜堰市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肱骨中、下段骨折、左横神经损伤。
原告两次住院治疗152天,并做整形手术。
2009年9月8日经司法鉴定,原告之伤构成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原告在本案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6960.1元(已扣除预借被告的医疗费10000元)、护理费144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36元、营养费2720元、交通费3405元、住宿费450元、残疾赔偿金4110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财物损失858元、鉴定费700元,合计74413.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对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责任认定,原告受伤后入院治疗的事实及原告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财物损失、鉴定费无异议,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原告主张的其他各项赔偿数额请求法院依法核定。
【审判】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二款,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原告有权主张相应的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热点争议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约车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网约车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问题,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本文将围绕一个热点争议法律案例展开讨论。
二、案件简介2019年6月,某网约车平台司机李某驾驶一辆网约车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乘客王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某将李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网约车司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即李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四、案件分析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的,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网约车司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2. 网约车平台的责任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网约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的管理,确保网约车司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
”因此,网约车平台公司对网约车司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交通安全负有监管责任。
3. 案件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李某作为网约车司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未能充分履行监管责任,对李某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足,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案例分析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本案中,李某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其作为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乘客王某在交通事故中也有一定过错,但考虑到其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过错程度相对较小。
乘客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问题

乘客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问题乘客乘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首先,乘客有权请求负有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份额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乘客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份额承担交通损害赔偿责任;(2)乘客也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本车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份额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3)乘客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和本车当事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乘客选择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受交通事故责任份额限制。
其次,乘客有权按照《合同法》第302条规定请求承运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一款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二款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但是,乘客选择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提示】①乘客乘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乘客未买票或者无法证明自己已经买票,均不影响乘客请求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②乘客请求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承运人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二者只能择一行驶,不能同时请求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承运人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基础系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侵权法律关系,事故责任者对他人承担的是一种侵权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依法对他人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侵权责任。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基础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两者的竞合,狭义上来说,就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广义来说,这种竞合除了狭义的范围之外,另有一种基于法律的特殊规定而产生的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竞合。
乘客受伤适用法律依据(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业日益繁荣,人们出行方式日益多样化。
然而,在享受便捷出行的同时,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受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对于此类事件,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为乘客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从乘客受伤适用的法律依据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乘客受伤适用法律依据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我国关于侵权行为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受伤,可以依法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乘客与承运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当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受伤时,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和乘客在道路上的权利和义务。
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受伤,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受伤,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其中规定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
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受伤,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乘客受伤适用法律依据具体分析1. 《侵权责任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乘客的人身安全负责。
若因承运人的过错导致乘客受伤,承运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运输义务,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运输义务未能履行,给乘客造成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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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1年9月,25岁的田某出资15万余元从镇江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公司”)买断一辆桑塔纳后挂靠在汽车公司名下从事出租车营运业务,田某按合同约定每月向汽车公司交纳相关费用。
田某一个人忙不过来,便雇用亲戚赵某帮其开出租车。
2001年11月26日5时30分左右,赵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着出租车沿镇江市中山西路由东向西行驶,刚开到黄山路口,没料到与史某驾驶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撞了正着,两车都不同程度地被损坏,而三摩上的乘坐人毛甲和毛乙两兄弟均受伤。
赵某见状急忙打的将毛甲和毛乙送到医院治疗。
毛甲被诊断为:急性颅脑挫伤、左大腿软组织伤。
毛乙被诊断为:急性颅脑挫伤,头皮挫裂伤。
毛甲和毛乙在医院住院治疗18天。
2001年12月14日,两兄弟同时出院。
毛甲出院时医嘱建休6周,而毛乙医嘱建休3周。
两兄弟住院期间的医疗费6240.30元均由田某支付。
2001年12月5日,镇江交警支队对史某与田某的交通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出租车驾驶员赵某与三摩驾驶者史某分别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而毛甲和毛乙不负事故责任。
交警支队经过两次调解,几方当事人均未能达成协议。
2002年7月24日,镇江交警支队因调解未果作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毛甲与毛乙跟赵某、史某等人协调未果,便于2003年4月诉到镇江市润州区法院,要求赵某、史某和汽车公司共同赔偿毛甲和毛乙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6254元。
在法院受理后,毛氏二兄弟得知赵某系田某雇用的驾驶员,而且田某已经买断出租车,于是又申请追加田某为被告。
(二)法院在审理中,毛甲提出其本来在黄山市场作个体生意,由于出交通事故,致使其至少两个月未能作生意,而摊位费则每月必须交830元,两个月就是1660元,这笔损失应由田某等人来赔偿。
毛氏两兄弟还提出由于交通事故,两人身上的衣服也被撞破,因此还要求赔偿衣服损失费600元。
包括其它的误工费、交通费等总共6000多元。
史某认为是赵某的出租车撞他的三摩的,他不同意赔钱,而且自己也没有钱。
田某则认为,交警支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认定,史某与赵某分别负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关于毛氏二兄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应当依法由法院来确定,在法院认定的损失中,由史某和自己各自承担一半,而自己所支付的费用远远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不同意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另一半的损失应当由史某来承担。
毛氏两兄弟则要求田某与史某、赵某及汽车公司共同赔偿。
因几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调解未果。
(三)2003年7月,法院审理后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赵某驾驶的出租车与史某驾驶的三摩发生碰撞,致三摩乘坐人毛甲与毛乙受伤,且赵某与史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毛氏二兄弟不负事故责任。
因赵某与史某共同侵权致毛氏兄弟受伤,故赵某、史某应根据各自所负事故责任连带赔偿毛氏兄弟的相关损失。
由于赵某系田某所雇用的驾驶员,根据雇主责任原则,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雇佣活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由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赵某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应由田某来承受。
故田某应与史某各半连带赔偿毛氏兄弟的相关损失。
又因赵某驾驶的出租车是田某挂靠在汽车公司名下从事营运业务,而汽车公司则对挂靠人田某收取相关费用,根据运行利益归属原则,汽车公司就与田某承担连带责任,即汽车公司应当对田某因运行车辆造成他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毛氏兄弟要求赔偿营养费即住院伙食补助费之请求,应根据其实际住院18天,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每天18元计算,其主张的护理费可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以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来计算,误工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期,按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其主张的摊位费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其主张的衣服损失费因无证据证明,也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依照我国《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田某、史某各半连带赔偿毛甲和毛乙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9649.29元;汽车公司对田某应赔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驳回毛氏二兄弟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是一起特殊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上的乘坐人受伤,应当由谁来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
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出租车与三摩负有同等的交通事故责任,乘坐人毛氏二兄弟不负事故责任。
毛氏两兄弟的人身损害理应由史某与赵某各赔偿一半,这属于按份责任。
若是这样处理的话,毛氏二兄弟只能要求史某和赵某承担其自己应赔偿的部分责任,无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史某和赵某中的一人无赔偿能力的话,毛氏兄弟的损失便很难得到全部赔偿。
而毛氏两兄弟的伤害却是由史某和赵某的共同的行为造成的,从民法理论上讲,史某与赵某的行为应当属于共同侵权行为。
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史某和赵某对毛氏兄弟的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两人之间则承担按份责任,即各自一半。
毛氏兄弟可以要求其中的一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的人可以向另外一人追偿超出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发生交通事故时出租车的实际驾驶者赵某并不是车主,而是车主田某雇佣的人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雇主应当对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他人人身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赵某所承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由田某来承担。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一方面分清了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另一方面,有效地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