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图审图规定
工程施工图审查规范

工程施工图审查规范一、总则工程施工图是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编制的详细施工图纸,是制订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作业、保证工程质量的依据。
因此,在进行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图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规范旨在规范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二、审查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等。
2.设计文件:施工图的内容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包括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设备方案等。
3.施工规范:审查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地方规范标准,如《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设计规范》等。
4.施工技术标准:审查应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如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验收标准等。
5.其他相关依据:针对不同工程特点,还可参考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料和标准。
三、审查流程1.提交审图申请:施工单位应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递交施工图纸审查申请,并提交相关设计文件。
2.初审:建设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审图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图纸的齐全性和合规性。
3.专家评审:对通过初审的图纸进行专家评审,确保施工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审定:完成专家评审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审定意见,标明审定图纸的具体内容。
5.反馈意见:如有需要,建设主管部门将审定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要求修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
6.重新审定:完成修改后的图纸再次提交审定,确保符合要求。
7.正式施工:获得审定意见后,施工单位可以正式启动施工作业。
四、审查要求1.合规性:审查人员应对施工图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包括图纸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2.技术性:审查人员应对施工图的技术性进行评估,包括结构安全性、建筑稳定性、设备配套等。
3.适用性:审查人员应对施工图的适用性进行考量,确保施工图与设计文件、现场环境相符合。
4.可行性:审查人员应对施工图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确保施工方案合理且可实施。
五、审查内容1.建筑方案:包括建筑平面布局、立面形态、空间功能等。
施工图审图规定

施工图审图规定本规定旨在明确施工图审图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及外部施工单位的施工图审图工作。
安全性: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规范和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合理性:审核施工图的材料、设备选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求。
规范性: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符合公司规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可行性:审核施工图的可行性,考虑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工艺的可行性。
经济性:在保证安全性和可行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图纸接收:审图部门接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并检查图纸是否齐全、规范。
初步审核:审图人员进行初步审核,检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详细审核:审图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核,包括结构设计、材料选用、设备选型、施工工艺等方面。
会审:审图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入讨论,解决审图中出现的问题。
审核意见:审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审核审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和整改情况得出最终的审核结论。
审图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法规和标准。
审图时应认真仔细,做到全面、细致,不遗漏任何重要问题。
审图时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反馈审核情况,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图纸,审图部门应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于重要的施工图纸,审图部门可以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和审查,确保图纸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审图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好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备查阅和追溯。
审图部门应定期对审图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审图流程和制度。
施工单位应按照审图部门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审图部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一、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的概念和意义建设工程施工图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它是建筑设计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现场实施图纸。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指的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审核,以确定图纸的技术规范和施工要求的合理性、准确性,保障施工质量,确保施工按照图纸的要求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的意义在于保障施工质量,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施工图纸不合理或错误而导致的质量问题和施工事故。
同时,通过审图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和工程质量。
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1.审图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的范围一般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给排水、供暖通风、电气、照明、消防等专业图纸,需要对各个专业的图纸进行全面审查。
2.审图内容(1)技术要求和规范:对施工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的审查,包括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施工质量要求等。
(2)设计图纸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施工图纸中的设计尺寸、剖面、结构强度等内容进行核对,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施工材料和构件的选用标准:对施工图纸中所用到的施工材料和构件进行核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4)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对施工图纸中的施工工艺进行审核,确定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3.审图要求(1)审图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
(2)审图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3)对于审图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要给出具体合理的修改意见,确保图纸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的流程和要点1. 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初审,对图纸的准确性、合理性进行核对和审核,并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修改意见。
2. 施工图编制阶段在建设工程施工图编制阶段,审图工作应当由建设单位或其他具有审图资质的机构组织进行,对施工图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和核对,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施工图审核标准完全版

图纸审查控制要点、八前为了适应集团在房地产领域快速发展、日益壮大的需要,在营销定位准确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细致的设计管理体系,保证项目从方案、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技术把关工作有序、高效,消灭人为因素造成的设计质量差异,从而最大限度控制工作成本,彻底杜绝因设计造成的返工浪费。
特制定本标准来指导各地区设计管理部门的设计审查工作。
审图依据及目的:国家现行规范、政府规划部门设计要点及设计要求,最终实现控制成本的终极目标、建筑专业(一)初步设计审图要点、结构专业(一)初步设计审图要点(二)施工图设计审图要点2.地下室3.结构选型4.构件设计三、给排水专业(一)初步设计审图要点1.建筑分类2•给水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系统)(二)施工图设计审图要点1.给水系统3.室外消防给水四、电气专业(一)初步设计审图要点1.建筑分类3.住宅用电4.配套公建用电5.变配电房位置6•低压配电系统7.防雷、接地系统(二)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纲要2.图纸编排4.配套公建用电6•低压配电系统7.防雷、接地系统8•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五、弱电专业(一)设计质量控制纲要1•图纸编排TV监控系统1、 普通摄像机型号一一 ( 台)层间设备:□ a ――(台)□ b —— (台)前□ c —— (台)刖□ d —— ( 台)端 镜头型号配置:□ a 符合视场要求 □ b 、 不符合视场要求设 2、 电梯半球摄像机型号 ( 台)备3、 室内云台型号 ;数量 台4、 室外云台型号;数量台5、 室内解码器型号 ------ ;数量台6、 室外解码器型号 ------ ;数量 台传 1、 电源线规格 ----- □ a 、满足要求□ b 、不满足要求1、系统图 输 2、 视频线规格 ----- □ a 、满足要求 □ b 、不满足要求线视频线规格 -------- □ a 、满足要求 □ b 、不满足要求路3、 控制信号线规格一一 □ a 、满足要求 □ b 、不满足要求1、 矩阵主机 ------------( 台)中2、 矩阵键盘-( 台)中 央 3、 控制码分配器 --------( 台)央 控4、 报警输入/输出模块一- ( 台)制 5、 画面处理器(台)制 设 6、 录像机 - ( 台)设 备7、 监视器 -------------- - ( 台)8 I/O 点数匹配 □ a 、正确 □ b 、 不正确8 I/O 点数匹配□ a 、正确□ b 、 不正确2、1、 前端设备设置地点一一- ——□ a 、合理□b 、不合理 平面图2、 线路路由、官/线预留□ a 、合理□ b 、不合理3、 室外井/坑设置——-—□ a 、合理□b 、不合理1、 室内固定摄像机安装工艺:□ a 、满足规范口 b 、不满足规范2、 半球摄像机安装工艺:□ a 、满足规范口 b 、 不满足规范3、 设备安装大样图3、 室外立杆安装工艺:□ a 、满足规范口 b 、 不满足规范4、 室外摄像机安装工艺:□ a 、满足规范口 b 、 不满足规范4、 室内管线预埋路由、管径尺寸:□ a满足要求□ b 、不满足要求7•周界防范系统六、暖通专业(一)初步设计审图要点1•建筑分类2.本工程主要包含以下系统:各系统审查意见分述如下:。
工程审图制度

工程审图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工程审图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专业审查,确保工程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防止设计错误和缺陷进入施工阶段,减少工程变更,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
二、审图原则1. 合规性原则:审查工作必须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
2. 安全性原则:确保工程设计满足结构安全、防火防灾、环境保护等安全要求。
3. 经济性原则:审查过程中应考虑设计的经济效益,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4. 可操作性原则:设计方案应具备可实施性,确保施工阶段的顺利进行。
三、审图流程1. 提交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设计文件供审查。
2. 初步审查:审图机构对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要求。
3. 修改与回复: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修改后的设计方案。
4. 详细审查:审图机构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详细审查,确保无遗漏。
5. 审查报告:审图机构出具审查报告,明确是否通过审查及必要的后续措施。
6. 批准与备案:审查通过后,相关文件需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并进行备案登记。
四、责任与义务1.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准确、完整的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2. 审图机构负责按照专业标准进行审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的工作,确保审查流程的顺利进行。
五、质量控制1. 审图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经验,确保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2. 审图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审图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对于重大或复杂的工程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会,提高审查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六、监督与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审图机构的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2. 对于违反审查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七、结语。
施工图内审制度

施工图内审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施工图内审的程序、质量标准、审查责任、审查周期和审查记录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内审活动。
三、职责1、设计部门负责施工图的编制和提交,并对施工图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2、审核部门负责施工图的审核,并对施工图的审核结果负责。
3、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
4、质量部门负责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
四、内审程序1、设计部门在施工图编制完成后,应向审核部门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资料。
2、审核部门应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设计部门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后的施工图资料。
4、审核部门应对整改后的施工图进行复查,并对复查结果负责。
5、管理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6、质量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
五、质量标准1、施工图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施工图应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功能要求。
3、施工图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4、施工图应完整无误,包括必要的图纸、说明、计算书等。
5、施工图应符合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六、审查责任1、设计部门应对施工图的编制质量和完整性负责。
2、审核部门应对施工图的审核结果负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管理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4、质量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工程施工图审图要求

工程施工图审图要求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图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和效率,同时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经济和环保,特制定本工程施工图审图要求。
一、审图的基本原则(一)合规合法性:工程施工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城乡规划和环保要求。
(二)合理性和可行性:工程施工图应合理设计,符合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和施工工艺要求,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质量可控性:工程施工图应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可控。
(四)安全可靠性:工程施工图应提供工程施工安全和可靠性控制的要求和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五)经济可行性:工程施工图应提供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使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济成本最小化。
二、审图的主要内容(一)基础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图单位等相关基础信息。
(二)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设备图等施工图纸。
(三)技术资料: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求、材料规格、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环保要求等相关技术资料。
(四)审图标准:审图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城乡规划和环保要求,符合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五)审图要求:审图要求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包括审图的程序、要求、标准和标准。
三、审图的具体要求(一)综合要求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审图单位等基础信息应齐全准确。
2、施工图纸应完整、清晰、准确,内容和要求应一致。
3、技术资料应真实、全面、具体,内容和要求应一致。
1、平面图应绘制规范,符合比例尺要求,标注明确,内容应规范。
2、土建结构平面图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布置合理,建筑周边环境应符合规划要求。
3、装饰平面图应符合设计要求,布置合理,装饰要求符合环保要求。
(三)立面图要求1、建筑立面图应符合设计要求,内容和要求应一致。
施工图纸审查管理制度

施工图纸审查管理制度年月日施工图纸审查管理制度施工图纸审核是工程建设前期的重要环节,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施工图纸现场核对的目的是了解设计标准、设计规模、设计意图、工程特点;核对设计图示尺寸,复核设计数量,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差错,改善设计,满足工程顺利开展。
施工图,是表明工程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的外部形状、内部布置、结构构造、内外装修、材料作法以及设备、施工等要求的图样,认真审查施工图纸是施工准备阶段重要的一环,也是为施工阶段创造良好的条件,认真审查施工图纸是监理工作事前控制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设计图纸审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监理部。
一、施工图纸审查方法1.1、当领取施工图纸后,由总监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图;1.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查看图纸目录,查看是否有缺页的地方;1.3、仔细阅读设计总说明,设计总说明中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1.4、查看轴线位置标注是否合理,轴线是否明确,尺寸及尺寸界线是否清楚,尺寸是否有漏标的地方,以及尺寸界线是否有不明确的地方;1.5、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是否一一对应,优其剖面图是否详细、全面;1.6、图纸中各个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施工现场按照设计图纸中设计的做法,是否可以实现,对于设计图中不符合现场实际的情况提出合理性的建议;1.7、设计中是否满足实用功能,符合实用功能的要求。
特别注意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工艺,一定要详细提出;1.8、图纸中的各个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是否与设计说明对应,有没有存在矛盾的地方,选材是否合理;1.9、根据实际施工经验,有没有更好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如果有,提出建议,在各方会审的时候共同进行确认;1.10、对于图纸中所标注的材料,查看使用位置是否合理,材料的特性是否符合本工艺中的使用要求及年限;1.11、监理机构将各个专业审图情况收集整理,所有图纸问题应书面记录。
二、图纸会审2.1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牵头召开;2.2图纸会审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2.3会议审图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再由设计单位相关专业设计人员现场作答,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所提出的建议,与设计人员商议,并将最终确定的方案记录在图纸会审记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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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送审资料(1)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一式二份(本中心留存一份)(2)民用建筑节能报审表一式二份(本中心留存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本中心留存)(4)盖有规划部门审图专用章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建筑专业平、立、剖面施工图一份;(5)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总平面图纸文件二份;(6)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不需做初步设计的工程5、6两项资料不需要);(7)批准的初步设计文本一份;(8)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四份;(9)结构计算书一份;(10)节能计算书一份;(11)建筑专业电子图档一份。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4号令)和《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审查范围及内容(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须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范围的项目:1、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地下工程,三层及以上的住宅工程(含建制镇、集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公共建筑;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方可承接的构筑物;4、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水、排水、燃气、道路、桥隧、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涉及城镇生命线的低于30万元或300M2的建筑物和构筑物;6、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等专项工程。
凡列入重点审查范围的项目,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加盖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作为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的依据。
(二)施工图审查包括下列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节能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2、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是否损害公众利益;4、是否执行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二、审查机构及人员管理(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和技术审查人员实施认定制度。
审查机构或技术审查人员经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或《技术审查人员认定证书》后,方可从事施工图审查。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机构的认定实行总量控制。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地房屋建筑建设规模和审查技术力量情况,结合各地提出的审查机构发展初步计划,进行合理测算,控制全省审查机构总数和各市设置数量,并定期予以调整和公布。
(五)审查机构应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实体,不得兼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不得审查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的项目,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六)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为两类。
一类机构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承接认定范围内的审查业务,等级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只可在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承接认定范围内的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一类、二类机构以及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设立条件按建设部第134号令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技术审查人员(以下简称审查人员)包括专职审查人员和兼职审查人员。
专职审查人员是指只受聘(含退休返聘)于审查机构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兼职审查人员是指从勘察设计单位聘用的兼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
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
兼职审查人员不得审查与本人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企业完成的施工图。
(八)审查人员分为两级。
一级审查人员负责审查相应专业的项目,范围不受限制;二级审查人员可以负责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审查工作。
一级、二级审查人员应当分别符合部134号令关于一类、二类审查机构规定的审查人员条件。
(九)审查人员应当参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以及与施工图审查相关的技术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其学时数在《审查人员认定证书》上予以记载,并作为再次认定的必备条件。
(十)对于技术复杂或重点工程项目,审查机构因审查工作需要,在报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临时聘请外省或外地具备审查能力的相关技术专家参与施工图审查,并参照本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十一)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认定有效期为两年。
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提出申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结合审查质量抽检结果,进行重新认定。
符合相应条件的,认定其相应类(级)别;不符合原认定类(级)别条件的,降低其类(级)别或不予认定。
有效期届满而未进行重新认定的,《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技术审查人员认定证书》自行作废。
三、审查业务的委托和承接(十二)建设单位可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委托合同。
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在设区市范围内委托审查,积极鼓励中型及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跨市委托审查。
(十三)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得选择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审查机构审查,特殊情况确需选择省外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的,应在征求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方可委托。
(十四)对于特大型或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项目,按项目管理权限,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满足施工图审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对施工图合理分段并委托同一审查机构审查。
(十五)审查机构应当在认定范围内承接业务。
未经认定或超出认定范围从事审查的,所出具的审查合格书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审查机构收回审查合格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施工图的审查时限应在审查委托合同中明确,自正式受理审查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不包括需由建设单位责成勘察设计企业对原施工图的修改时间):1、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2、施工图设计文件,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
报请复审和重新报审的施工图,其审查时限不得超出上述规定的时限。
四、审查程序及结果处置(十七)施工图审查分两阶段进行,先期进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方可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有关程序详见附件)。
(十八)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项目全套施工图(包括须经审查的设计变更文件)的每一张图纸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审查合格书应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审查不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当出具审查意见书。
审查意见书应将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建筑节能设计)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逐一列出。
对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建设单位应责成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调整,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复审。
(十九)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企业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原则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企业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作出复查结论。
(二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
确需修改的,凡涉及实施意见规定的审查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对于修改内容涉及实施意见附件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内容和建(构)筑物总平面布置发生较大变化的,建设单位还应先期重新报审工程勘察文件。
五、备案及信息报送(二十一)审查机构应在审查委托合同、审查意见书和审查合格书签订或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抄送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审查机构应当通过审查意见书的形式报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书应采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
(二十二)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查机构应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施工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2、未取得资质(资格)证书、超越本单位(个人)资质(资格)等级进行勘察设计或执业的,转让、出售、出租或者伪造图签图章、印章、资质(资格)证书等违反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和注册执业管理规定的;3、施工图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厂、供应商的;4、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未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
(二十三)施工图审查数据信息实行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
审查机构应当及时记录、整理审查项目的数据信息情况,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报送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时汇总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数据信息,并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六、职责与监督(二十四)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图审查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应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应积极配合审查。
因弄虚作假、报送材料不及时等原因产生的后果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二十五)审查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查职责,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但不替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施工图经审查通过后,仍有未查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
(二十六)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质量责任和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审查意见书及合格书等全套审查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二十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报告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等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核查,作为不良记录予以公布,或对有关单位或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