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届福州市区学校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颁发福州市2013—2014学年度全日制普通中学校历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颁发福州市2013—2014学年度全日制普通中学校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3.14•【字号】榕教中[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颁发福州市2013—2014学年度全日制普通中学校历的通知(榕教中〔2013〕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学院、市属中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闽教基[2003]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04]13号)、《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6]30号)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的通知》(闽教基[2008]6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福州市2013--2014学年度全日制普通中学校历。
现颁布如下:一、校历安排普通初中第一学期2013年9月1日星期日(农历七月二十六日)秋季开学,9月2日星期一(农历七月二十七日)正式上课。
2013年11月6日--8日,期中考试时间。
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学期工作结束。
本学期共21周。
2014年1月25日星期六(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寒假开始,2月16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七)寒假结束。
第二学期2014年2月16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七)春季开学,2月17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2014年4月14--16日,九年级期中考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农历六月二日)期末工作结束。
本学期共19周。
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农历六月四日)暑假开始,8月31日星期日(农历八月七日)暑假结束。
普通高中第一学期2013年9月1日星期日(农历七月二十六日)秋季开学,9月2日星期一(农历七月二十七日)正式上课。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评选表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福州市“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榕教德[2013]6号【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3.03.11【实施日期】2013.03.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福州市“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的通知(榕教德〔2013〕6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要求,树立和宣传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2012-2013学年福州市“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和范围1.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2.市属民办学校推荐指标由市教育局民管办统筹分配;县(市)区所属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推荐指标由县(市)区教育局在下达指标内统筹。
二、评选条件(一)“福州市先进班集体”:1.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2.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成绩名列同年级前茅。
3.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合格率超过95%。
5.曾荣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二)“福州市三好学生”: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积极参加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6.06•【字号】闽教督[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闽教督〔2007〕7号)为了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促进中小学校依法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方案》(闽教督[2005]9号),在学校自评、申报,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申报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3月中旬组织评估专家组对福州市、泉州市、龙岩市、宁德市申报的25所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其中重点抽查了罗源实验小学、连江实验小学、闽侯一中、泉州培元中学、南安一中、永春三中、长汀二中、漳平永福第二初级中学、宁德师范附小、福安师范附小、古田县第一小学等11所中小学。
本着“简化程序,增强实效”的原则,本次督导评估重点抽查项目为《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方案》中的“教学常规”、“管理常规”、“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德育工作”、“校本教研和培训”、“办学特色”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主要采取听取学校汇报、随堂听课、座谈、现场察看、个别访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做法与成绩1.办学目标明确,管理运行机制顺畅高效。
此次被抽查的学校均能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办学思想和理念符合素质教育和课改精神,重视制度建设,学校运转有序,各个部门分工具体,管理层级职责清晰,信息传递与反馈渠道畅通。
各校实施素质教育均有整体构想,自我发展的愿望较强烈,能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分期工作目标,并在发展过程中实行有效的自我调控,扎实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办学水平。
例如宁德师范附小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为理念,沿着“实施主体性教育,培养发展型学生,创建精品型学校,形成学者型教师群体”的办学思路和“面向全体,重视个体,发掘差异,激活潜能,主动发展、全面提高,为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的教育目标,扎实探求素质教育新路,重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南安一中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办学宗旨和“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办学思想,确立“树素质教育之范,创名校品牌”的工作思路。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3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3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榕教财[2013]39号【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3.04.09【实施日期】2012.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3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教财〔2013〕39号)市属各有关学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及公用经费的通知》(闽财预[2012]185号)文件,现将2013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2945万元下达给你们。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从2012年秋季开始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55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各非市教育局经费拨款的市属民办学校附拨款账号到市教育局计财处办理拨款手续。
专此通知附件:2013年提前下达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福州市教育局2013年4月9日附件:2013年提前下达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合计15461384682945.0一、公办学13928261752157.0校一附小207855091二附小189155083三附小2331550102四附小38755018乌山小学207155090群众路小学214555093金山小学3025550131三中金山校128075076区四中桔园洲1516750分校。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1.25•【字号】榕教[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榕教[2013]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现将《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总结》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认真谋划、推动新一年教育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总结福州市教育局2013年1月25日附件: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总结2012年,全市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年度工作计划,扎扎实实抓质量、促特色、保稳定,不断实现了省会城市教育事业持续、科学发展: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37%,其中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9%,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9.49%,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1%。
顺利推动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率先在全国开办服务自闭症儿童的福州星语学校;开放部分省一级达标高中校向省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四;市教育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并在市直机关首批“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位居第三名。
一、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一是优化德育工作平台。
完善德育体系建设。
制定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促进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
改扩建市级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加快县(市)区心理辅导站、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完善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
进一步拓展福州数字青少年宫德育品牌的吸引力和覆盖面,丰富特色栏目和网上活动,新建127个数字青少年宫活动室,基本完成年度覆盖50%学校的目标。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1.17•【字号】榕教[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榕教〔2014〕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现将《福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总结》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认真谋划、推动新一年教育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福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总结福州市教育局2014年1月17日附件:福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总结2013年,福州市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有效促进了福州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落实之年,全市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福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始实质性筹建,福州在2013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评估中位居第七名。
着力提高学生体育、艺术及科学素养,广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成功主办“点亮金秋”2013全省庆祝教师节文艺晚会和“放飞青春梦想,共筑阳光体育”我市第50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探索实践幸福教育,广泛开展寻找“我的微幸福”体验活动,并在师生中产生积极影响。
推动福州教育学院成功改制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鼓楼、台江、晋安、福清、罗源五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验收;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建成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校企合作、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等有了新的进展。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福州二中等普高学校自主招生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福州二中等普高学校自主招生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4.22•【字号】榕教中[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福州二中等普高学校自主招生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榕教中〔2013〕1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初中学校和相关高中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让这些学生能够进入适合其个性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学习,2013年,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格致中学、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福州高级中学和师大附中实行部分名额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自主招生。
考生根据初三市质检考试成绩及各招收学校的条件要求,参加招收学校考试,经招收学校测试确定,由市中招办审核后提前录取,不能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
为做好自主招生审核推荐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1.福州二中、格致中学和师大附中各50人;招生对象为:户籍在福州五城区的应届考生;学籍在五城区的港、澳、台、国外户籍的应届考生。
2.福州三中100人,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200人;招生对象为:户籍在福州五城区的应届考生;学籍在五城区的港、澳、台、国外户籍的应届考生;三年学籍(2010年9月1日至初中毕业,下同)在五城区的非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考生。
3.福州四中鸿志班50人,福州高级中学100人〔市区50人,七县(市)共50人〕;招生对象为:户籍在福州五城区的应届考生;学籍在福州港、澳、台、国外户籍的应届考生;三年学籍在五城区的非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考生;户籍在七县(市)且在当地报名中考的应届考生;在七县(市)中考报名且三年学籍均在报名所在地的外地户籍应届考生。
福州市中招办关于2013年福州市中考中招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中招办关于2013年福州市中考中招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4.23•【字号】榕中招[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福州市中招办关于2013年福州市中考中招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榕中招〔2013〕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学: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和谐,确保我市基础教育可持续、和谐发展,现将我市2013年中考中招政策调整方案公布如下:一、中考时间: 6月10日-12日二、择校生比例:占总招生数的15%。
2015年秋季开始全面取消高中择校生。
三、定向生比例:占正常缴费生数的50%。
四、进一步放开省一级达标学校的报考限制2013年,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高级中学和福州八中向三年学籍在市区的省内、外户籍考生开放;福清一中、长乐一中和连江一中、连江尚德中学分别向三年学籍在福清、长乐和连江的省内、外户籍考生开放。
新晋级为一级达标的屏东中学、师大二附中和闽侯一中继续向非本地户籍考生开放且不受学籍年限限制。
2014年向三年学籍在本地的随迁子女开放所有的省一级达标高中。
五、普高部分名额实行提前自主招生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州高级中学和师大附中部分招生名额实行提前自主招生;福州一中向七县和平潭实行“追梦”计划,招收50名以内三年学籍和学习均在乡镇及农村地区中学的孝敬长辈、常怀感恩之情、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的学生。
六、五年制高职投档办法在最低投档控制线上若生源不足,未招满额的学校,可逐10分降低投档线,按考生志愿轮转投档,一般五年制高职投档线最低降到264分(含264分),提前批师范类五年专和第二批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投档线最低降到168分(含168分)。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及各项获奖名单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及各项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2.28•【字号】榕教体[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及各项获奖名单的通知(榕教体〔2013〕1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12]3号)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的要求,福州市教育局于2012年3月至10月举办了福州市第十一届校园艺术节活动。
本届艺术节活动紧紧围绕“阳光下成长”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喜迎十八大胜利召开,展现我市中小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了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艺术节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取得良好效果。
在此基础上推荐、选送一批优秀艺术表演类节目和作品参加福建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示活动,也取得良好成绩。
根据本届艺术节的活动方案,共评出优秀组织奖15个;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17个,二等奖16个,三等奖13个;艺术作品类一等奖18个,二等奖32个,三等奖65个;优秀摄影作品16个;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12篇,二等奖18篇,三等奖40篇;优秀校长论坛9篇;获一等奖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奖。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通报表演。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通过艺术教育和实践活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不断发展,提高全体学生的艺术修养,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属民办中学2012年度年检评估优秀名单的通知-榕教民[2013]46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属民办中学2012年度年检评估优秀名单的
通知
正文:
----------------------------------------------------------------------------------------------------------------------------------------------------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属民办中学2012年度年检评估优秀名单的通知
(榕教民〔2013〕46号)
各市属学历制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福州市民办学校201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榕教民[2013]5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委托福州闽海民办教育评估中心和福州广达教育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对市属20所民办学历制学校开展2012年度年检工作。
经现场评估,福州三牧中学等10所市属民办中学评估成绩优秀,现将年检优秀的市属民办中学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福州市属民办中学2012年度年检评估优秀名单》)
专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属民办中学2012年度年检评估优秀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
福州市属民办中学2012年度年检评估优秀名单
2012年度年检评估90分以上的学校
福州三牧中学
福州时代中学
福州黎明中学
福州文博中学
福州华伦中学
福州阳光国际学校
福州华南实验中学
福州英才中学
2012年度年检评估85分以上的学校
福州日升中学
福州励志中学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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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届福州市区学校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
评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教中[2013]54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11.19
【实施日期】2013.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届福州市区学校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
(榕教中〔2013〕54号)
各区教育局,市直完中、初中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3年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榕教中[2013]3号)文件精神,经过相关部门认真核实,2013年荣获“福州市区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优胜奖”的学校共35所,现将2013届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优胜学校
1.市属中学:福州屏东中学、福州第十一中学、福州第十八中学、福州第十九中学、福州第二十二中学、福州闽江学院附属中学、福州八中鳌峰初级中学、福州第六中学、福州外国语学校、福州第十六中学、福州三中金山校区。
2.区属中学:福州延安中学、福州杨桥中学、福州第十五中学、福州第三十六中学、福州第三十八中学、福州城门中学、福州盖山中学、福州第十二中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