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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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加强城市容貌管理,创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1.2城市中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涵、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照明、居住区、园林绿化、水域、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施工工地等容貌,均适用本标准。

1.3积极采用智慧化手段,通过系统性数据采集和分析,对影响城市容貌的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和实时管理。

1.4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设施设备应定期巡检,实施预防性维护,保障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和功能正常,发生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修复。

1.5责任单位和个人应保持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1.6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市区,各区县(功能区)参照执行。

2建(构)筑物2.1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应当体现泉城特色风貌,展现建筑艺术,其造型、装饰应当与环境相协调。

2.2现有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

破残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及时整修,清洗、维护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清洗维护质量要求》(GB/T25030)的规定。

2.3主体建(构)筑物外立面一般每3至5年粉饰一次,粉饰装修应保持原建筑物的色彩、造型和设计风格。

2.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外部改造装修或者对临街门窗进行变更。

进行外部改造装修或者对临街门窗进行变更的,应保持原建筑风貌,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建(构)筑物违法搭建附属设施。

2.6建筑物屋顶应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堆放杂物。

屋顶安装的设施、设备应规范设置。

屋顶色彩宜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2.7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雨篷、空调外机等附加设施的下沿高度及突出道路红线的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规定。

2.8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空中架设的缆线应规范有序、定向集束,不得散乱。

整理6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整理6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目录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目录前言11 项目背景 (1)2 评价工作过程 (2)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2)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8)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8)1 总论91.1 评价依据 (9)1.2 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 (13)1.3 评价标准 (14)1.4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7)1.5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确定 (19)1.6 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保护目标 (23)2 建设项目概况252.1 项目基本情况 (25)2.2地理位置与交通 (25)2.3项目组成与建设内容 (25)2.4 主要原辅材料 (27)2.5 主要生产设备 (27)2.6 产品方案 (28)2.7 公用工程 (28)2.8 总平面布置 (31)2.9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32)3 工程分析333.1施工期工艺流程分析 (33)3.2运营期工艺流程分析 (36)3.3营运期主要污染因素分析 (43)3.4 污染源强分析 (44)3.5 主要污染物汇总 (60)3.6 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 (61)4 区域环境概况624.1 自然环境概况 (62)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5)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4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74)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80)6 环境风险1066.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 (106)6.2 环境风险调查 (106)6.3环境风险潜势判断 (106)6.4 评价范围 (107)6.5环境风险识别 (107)7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137.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13)7.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17)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68.1环境保护投资 (136)8.2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简要分析 (137)9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399.1 环境管理 (139)9.2 环境监测计划 (141)9.3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清单 (142)9.4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总量控制指标 (143)9.5环境信息公开 (145)10 结论14610.1 建设项目概况 (146)10.2 相关情况判定 (146)10.3 环境质量现状 (146)10.4主要环境影响 (147)10.5公众参与 (149)10.6结论 (149)10.7要求与建议 (149)附图:附图1 故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2 交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 项目评价范围图附图4 环保目标图附图5 项目地理位置目标图附图6 项目四邻关系及大气、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7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8 地下水监测点位图附图9 土壤监测点位图附图10 基本信息底图附图11 项目基本信息图附图12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附图13 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附件3:故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渭南新六科技有限公司三高村生猪养殖项目的报告(故政字[2020]11号)附件4:交斜镇人民政府关于渭南新六科技有限公司五丰村生猪养殖项目的报告(故政字[2020]38号);附件5:渭南市临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渭南新六科技有限公司三高村、五丰村生猪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渭临自然资备字[2020]10号);附件6:渭南市临渭区畜牧发展中心关于渭南新六科技有限公司故市镇三高村建设生猪育肥场项目的意见书(渭临畜函[2020]7号);附件7:陕西华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环境现状监测报告(HJJC(监)202002-Z0003)附件8:浙江亚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编号:YK2003160201B)附件9:陕西渭南故市三高村育肥项目养殖场中水消纳协议书;附件10:陕西渭南故市三高村育肥项目《土地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1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件12: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件1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苏建函城管〔2018〕694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18〕694号各设区市城管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加快构建我省层级分明、系统完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目标。

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省政府“标准化+”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国家标准化管委会深化标准合作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省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各地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工作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各地要对照《标准体系》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要根据本地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基础上,合理制定相关标准。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国家和省尚未制定、地方率先制定的标准,要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国家和省已经制定的,要提高标准的相关要求。

江苏城管理标准体系

江苏城管理标准体系
CJJ150-2010
行标
现行
生活垃圾渗沥液膜生物反 应处理系统技术规程
CJJ/T264-2017
行标
现行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
CJJ90-2009
行标
现行
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 定化处理技术标准
行标
在编
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
CJJ 231-2015
行标
现行
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 标准
CJJ/T270-2017
CJJ179-2012
行标
现行
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CJJ64-2009
行标
现行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134-2009
行标
现行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184-2012
行标
现行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除臭技 术规程
行标
在编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 程
CJJ205-2013
行标
现行
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 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7-2012
行标
现行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 技术规程
CJJ/T109-2006
行标
现行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
CJJ/T156-2010
行标
现行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 维护技术规程
CJJ93-2011
行标
现行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 监管标准
CJJ/T213-2016
行标
现行
地方 文件
现行
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 统运行评估标准
苏建城管〔2016〕276 号
地方 文件
现行

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第一章项目总论 (7)一、项目名称和建设主体 (7)1、项目名称 (7)2、项目建设主体 (7)二、项目拟建地址及规模 (7)1、项目选址 (7)2、项目计划用地规模 (8)三、项目研究内容和依据 (9)1、主要研究内容 (9)2、可行性研究依据 (9)四、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和进度 (10)1、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内容 (10)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0)3、项目计划进度安排 (12)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3)六、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 (13)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5)一、项目背景 (15)二、项目建设意义 (17)1、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科学实践 (17)2、项目建设是解决区域资源短缺的有效路径 (18)3、项目建设是推进某某市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举措 19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20)1、项目是某某市和某某新区顺利建设的基础 (20)2、项目是提升和优化某某市发展环境的必备条件 (21)3、项目是某某市土地资源持续合理利用的必然选择 22第三章建设条件及市场分析 (24)一、项目用地条件分析 (24)1、项目拟用地选择要求 (24)2、项目拟用地选址方案 (25)3、建设条件分析 (26)二、项目市场分析 (28)1、国外建筑垃圾处理的技术与市场 (28)2、国内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市场前景 (29)3、项目预期市场分析 (32)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 (34)一、建筑垃圾生产工艺技术 (34)1、建筑垃圾成分分类 (34)2、目前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方法 (35)二、规划设计原则和依据 (37)1、项目定位 (37)2、规划原则 (37)3、规划依据技术规范及标准 (38)三、总平面功能分区规划 (39)1、建筑垃圾分拣区 (39)2、再生骨料生产区 (39)3、可回收垃圾处理区 (40)4、残渣和生产废水排放区 (40)5、再生建材生产区 (40)6、成品仓储区 (40)7、机械暂存修理区 (41)8、供配电设备服务区 (41)9、能源动力供应区 (41)10、综合办公服务区 (41)四、项目规划建设内容 (42)1、生产用地建设内容 (42)2、辅助服务性建设内容 (42)3、建设内容指标 (43)五、项目规划控制指标及分期建设计划 (46)1、规划控制指标 (46)2、项目分期建设计划 (47)3、主要生产设备 (47)第五章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50)一、建筑设计 (50)1、设计依据 (50)2、设计范围 (50)3、设计总则 (50)4、设计构思和方案特点 (51)5、建筑材料 (52)二、给排水 (52)1、设计规范和标准 (52)2、给水 (52)3、水原 (53)4、排水 (54)三、电力及照明 (54)1、设计依据资料 (54)2、需遵循的设计规范标准 (54)3、设计内容 (55)4、电源 (55)5、照明 (55)6、电缆敷设 (55)7、主要设备选型 (55)8、接地保护 (56)9、防雷及过电压保护 (56)10、通讯设计 (56)四、道路工程 (56)1、道路分类 (57)2、道路设计 (57)第六章计划进度及推进模式 (58)一、项目进度计划 (58)二、项目的管理 (58)三、施工进度安排 (59)第七章环境保护 (60)一、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 (60)二、环境保护治理方案 (60)1、建筑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要求 (61)2、飞尘及漂浮物的影响与控制措施 (61)3、噪声污染影响与控制措施 (62)第八章消防、节能、劳动安全与卫生 (63)一、消防安全 (63)1、设计原则 (63)2、设计依据 (63)3、工程范围 (63)4、消防设施 (63)5、生产加工厂 (64)6、物料及成品存放区 (64)7、消防机构 (64)二、节能 (64)三、劳动安全与卫生 (65)1、标准及依据 (66)2、安全技术措施 (66)3、卫生防疫措施 (66)第九章人员定编及项目管理 (68)一、机构组织 (68)二、技术管理 (68)三、运行管理 (68)四、定员编制 (69)五、人员培训 (70)六、人员管理 (71)第十章成本估算与经济评价 (72)一、成本估算依据 (72)二、其他费用计算相关标准 (73)三、项目投资成本估算 (73)1、土地成本 (74)2、建设成本 (74)3、项目建设其他费 (74)4、设备采购与安装费 (76)5、项目贷款利息 (76)6、项目不可预见费 (76)7、项目总成本估算 (77)四、项目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 (77)五、项目运营收益分析 (78)1、项目预期市场分析 (78)2、项目计划产销量及效益 (78)六、经济评价 (78)1、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79)2、项目投资经济评价 (79)3、项目预期风险及控制 (80)第十一章项目社会环境效益评价 (83)一、社会效益评价 (83)1、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土地浪费 (83)2、改善资源条件对关中地区发展建设的束缚 (83)3、优化某某新区发展环境,造福民生 (84)二、环境影响评价 (84)1、生产阶段环境影响 (84)2、项目建设环境影响 (84)第十二章结论 (85)一、结论 (85)二. 对下阶段工作的要求 (85)第一章项目总论一、项目名称和建设主体1、项目名称某某区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一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建设主体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是1999年成立的生产型实业企业,公司位于某某路6号,主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和生产销售活动。

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

(123)CJJ134-2009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2013课程)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收集与运输;5.转运调配;6.再生利用;7.回填;8.填埋;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15弄ll 号,邮政编码:200232)。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同济大学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秦峰王雷张雪梅张卫东黄海冷发光赵由才郭树波许碧君杨德志李露倪道仁本规范审查人员:核更新柴晓利陈伟锋王新文徐雄增周永祥牛冬杰陶华陈朱蕾冯其林钱光人邹华陈家珑陈炜炜陈钧颐袁宏伟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促进建筑垃圾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保证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的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转运、利用、回填、填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1.0.3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建筑垃圾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O.1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拆除、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5-9节(CJJ134-2009)

5转运调配5.0.1暂时不具备回填出路,且具有回填利用或资源化再生价值的建筑垃圾可进入转运调配场。

5.0.2转运调配场的配置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规定,选址应根据当地建筑垃圾产量及资源化利用要求确定。

5.0.3转运调配场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建筑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可按设计总调配量与设计日处理能力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5.0.4新建的转运调配场用地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注:l、表用地不应含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其他功能;2、用地面积应含转运调配场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但不应含兼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化和园林用地;3、与相邻建筑间隔应自转运调配场边界起计算。

5.0.5转运调配场堆放区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2、建筑垃圾堆放区宜保证5d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于周围地坪不宜超过3m;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地坪标高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并应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4、堆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5.0.6生产管理区应布置在分类堆放区的上风向,并宜设置办公用房等设施。

中、大型规模的转运调配场宜设置作业设备与运输车辆的维修车间等设施。

5.0.7转运调配场应配备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配备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

5.0.8转运调配场总平面布置及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GB50187的有关规定,中、大型规模的转运调配场可根据需要增设资源化利用设施。

6再生利用6.0.1建筑垃圾作为生产再生建筑材料的原料时,应符合相应的再生建筑材料标准。

6.0.2分选处理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施工现场、转运调配场、填埋场或资源化处理厂进行。

6.0.3分选工艺应根据后续处理功能要求和处理对象特点合理选用不同组合的设备。

分选工艺宜以机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

建筑垃圾外运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垃圾外运专项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外运专项施工方案XXX工程2015年月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施组(方案)名称:建筑垃圾外运专项施工方案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施工方案(详见重要施工方案流程表)需以下人员签字:编制:项目工程师(或专业人员)编制并签字。

校核:项目经理、分公司项目管理科长签字。

复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签字。

会签:专业性强的方案增加会签栏,由专业人员签字。

其它方案不用该栏)。

审核:总工办负责人签字。

审批:公司总工程师签字。

2、一般专项施工方案需以下人员签字:编制:项目工程师(或专业人员)编制并签字。

校核:项目经理签字。

会签:专业性强的方案增加会签栏,由专业人员签字。

其它方案不用该栏)。

审核:分公司项管科科长或XXX科长签字。

审批: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签字。

3、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由有资质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至审批,报总包单位审查备案。

目录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三、相关内容及具体措施一、编制依据1、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146-2004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T188-20095、生活垃圾填埋技术规范GJJ17-2004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工程工程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建设单位:XXX勘察单位:XXX设计单位:XXX监理单位:XXX施工单位:XXX三、相关内容及具体措施无明显问题段落,内容涉及建筑垃圾处理、运输、填埋等方面,具体措施需要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环境卫生和安全。

简介:该工程为XXX在南宁市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00万平方米,设计标高为绝对标高79.700m。

由9栋高层住宅楼组成,施工场地平坦,供水、电到位,道路畅通,已具备施工条件。

相关内容及具体措施:首先,严格执行2012年2月23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的《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南宁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外出营运管理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2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l34—。

自 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8.0.3、8 0.1 3、9.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H月j日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汁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Z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收集与运输;5.转运调配;6.再生利用;7.回填;8.填埋;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一I'L-;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蓬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15弄ll号.邮政编码: 32j。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本规范参编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公司江苏中兴建没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同济大学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秦峰王雷张雪梅张卫东黄海冷发光赵由才郭树波许碧君杨德志李露倪道仁袁宏伟豢琏刊萼隶辱蓦示喜陈伟锋±名术冯其林昧嫱讳王新文钱光人陈钧颐薪著华生更差河象青笺【】冗\查审范规本目次1总则……………………………………………………………l2术语..........................................-............。

’’。

’’......一2 3基本规定 (3)4收集与运输 (4)4.1源头减量、收集 (4)4.2运输…………………………………………………………‘i5转运调配 (5)6再生利用……·………………………………………………’‘77回填……………………………………………………………lO8填埋……………………………………………………………ll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一l3本规范用词说明…………………………………………’……“1 5引用标准名录……………………………………………………l6附:条文说明……………………………………………………l76。

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对策

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对策王科林【摘要】The sources,production,treatment statu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construction waste in Chengdu were analyzed.On the basis of a comprehensive descrip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waste treatment practices in major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major domestic cities,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of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in Chengdu were put forward.%分析了成都市建筑垃圾的来源、产生量、处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在全面阐述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及国内主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理的可持续发展对策.【期刊名称】《环境卫生工程》【年(卷),期】2017(025)006【总页数】3页(P13-15)【关键词】成都市;建筑垃圾;垃圾处理【作者】王科林【作者单位】成都市城市环境管理科学研究院,四川成都61003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32;X799.31 成都市建筑垃圾现状1.1 建筑垃圾产生量成都市建筑垃圾主要来源:①开挖各类建筑地基、地下管网、道路基层及地下空间施工(如地铁、地下停车场)时产生的工程弃土;②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料、旧城改造产生的拆除垃圾;③零星的装修垃圾。

目前成都市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中,约47%可通过回填、绿化或作为建筑原材料直接利用,仅2%可通过再生利用生产建筑材料,其余约51%需填埋消纳。

据统计,目前成都市年产生建筑垃圾总量为6.265×107m3,其中中心城区为3.035×107m3,郊区(市)县为3.23×107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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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2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l34—2009。

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8.0.3、8 0.1 3、9.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H月j日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汁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Z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收集与运输;5.转运调配;6.再生利用;7.回填;8.填埋;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一I'L-;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蓬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15弄ll号.邮政编码:200232j。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本规范参编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公司江苏中兴建没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同济大学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秦峰王雷张雪梅张卫东黄海冷发光赵由才郭树波许碧君杨德志李露倪道仁豢琏刊萼隶辱蓦示喜蔫家凌陈伟锋±名术冯其林昧嫱讳王新文钱光人陈钧颐薪著华生更差河象青笺【】冗\查审范规本目次1总则……………………………………………………………l2术语..........................................-............。

’’。

’’......一2 3基本规定 (3)4收集与运输 (4)4.1源头减量、收集 (4)4.2运输…………………………………………………………‘i5转运调配 (5)6再生利用……·………………………………………………’‘77回填……………………………………………………………lO8填埋……………………………………………………………ll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一l3本规范用词说明…………………………………………’……“1 5引用标准名录……………………………………………………l6附:条文说明……………………………………………………l761.0.1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促进建筑垃圾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保证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的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转运、利用、回填、填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1.0.3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建筑垃圾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O.1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拆除、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2转运调配transfer and distribution将建筑垃圾集中在特定场所临时分类堆放.待根据需要定向外运的行为。

2.0.3回填backfiII利用现有低洼地块或即将开发利用但地坪标高低于使用要求的地块.以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替代部分土方,弥补地坪标高的行为。

2.O.4建筑垃圾处理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rit对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转运、调配、处置的全过程。

3基本规定3.0.1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纳入当地城镇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3.0.2建筑垃圾应按不同的产生源、种类、性质进行分别堆放、分流收运,分别处理。

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与危险废物。

3.0.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应行驶至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

3.0.4建筑垃圾类型与处置方式宜按表3.0.4的规定确定。

注:其他建筑废物包括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3.0.5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均应配备计量设施。

4收集与运输4.1源头减量、收集4.1.1建筑垃圾减量应从源头实施,并宜就地利用和回收。

4.1.2建筑垃圾宜按不同的种类和特性逐步实现分类收集。

收集方式应与末端处置方式相适应。

4.2运输4.2.1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封闭方式,不得遗洒、不得超载。

4.2.2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宜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2厢盖与车厢前、后栏板缝隙不应大于50ram;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lOmm。

4.2.3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应外观整洁、标志齐全,车辆底盘、车轮应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

4.2.4建筑垃圾水上运输宜采用集装箱运输形式。

集装箱的环保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集装箱后盖门应能够紧密闭合、防止垃圾散落;2集装箱内壁应保持平整,减少垃圾残余量,便于清洁。

4.2.5建筑垃圾采用散装水上运输形式时,应在运输工具表面有效苫盖,垃圾不得裸露和散落。

4.2.6建筑垃圾转运码头宜与生活垃圾转运码头合建,并宜根据船舶运输形式选择装卸工艺及配置设备。

此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采用集装箱运输形式时,应配备集装箱桥式起重机、专用叉车和专用运输车等;2当采用散装运输形式时.宜配备卸料平台和散装卸料机构等。

5转运调配5.0.1暂时不具备回填出路.且具有回填利用或资源化再生价直的建筑垃圾可进入转运调配场。

5.0.2转运调配场的配置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规定,选址应根据当地建筑垃圾产量及资源化利用要求确定:5.0.3转运调配场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可按设计总调配量与设计日处理能力分为大、巾、小型三类。

5.0.4新建的转运调配场用地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转运调配场用地指标注:l表f^】用地不啦奢垃墩分党、铤源网收等其他功能J{}j地;2用地面积应禽转运洞配场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仉不啦舍梭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化和园林用地;3与相邻建筑间隔应自转运桶配场边界起计算。

5.0.5转运调配场堆放区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2建筑垃圾堆放区宜保证5d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于周围地坪不宜超过3m;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地坪标高不小于1 5tin,堆放区四倒应设置排水沟,并应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4堆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5.0.6生产管理区应布置在分类堆放区的L风向,并宜设置办公用房等设施。

中、大型规模的转运调配场宜设置作业设备与运输车辆的维修车间等设施。

5.0.7转运调配场应配备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配备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

5.0.8转运调配场总平面布置及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中、大型规模的转运调配场可根据需要增设资源化利用设施。

6再生利用6.0.1建筑垃圾作为生产再生建筑材料的原料时,应符合相应的再生建筑材料标准。

6.0.2分选处理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施工现场、转运调配场、填埋场或资源化处理厂进行。

6.0.3分选工艺应根据后续处理功能要求和处理对象特点合理选用不同组合的设备。

分选工艺宜以机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

6.0.4分选工艺根据原料品质,可采用单级或多级串联方式,也可采用多条生产线并联方式。

6.0.5废旧建筑混凝土生产混凝土用再生骨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垃圾中的废旧建筑混凝土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主要产品应包括混凝土用再生细骨料和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2废旧建筑混凝土生产再生混凝土骨料的工艺可包括破碎、分选、清洗等环节;3再生混凝土骨料质量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

6.0.6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生产再生骨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块可用于生产公路路面和桥涵工程用再生骨料;2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生产再生骨料的工艺宜按照本规范第6.0.5条的有关规定选用;3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再生骨料用于公路工程时,应预先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其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1)用于路面混凝土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的规定;2)用于桥涵混凝土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规定。

6.O.7再生砖和砌块生产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垃圾中废砖瓦及混凝土可用于制造再生砖和砌块,基本生产工艺可包括分选、破碎、计量配料、搅拌、振压成型、养护、检验出厂等环节;2生产再生砖和再生砌块的胶凝材料宜选用水泥;3再生砖的性能及用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非烧结垃圾尾矿砖》JC/T 422、《蒸压灰砂砖》GB ll945、《蒸压灰砂空心砖》Jc/T 637的有关规定:4再生砌块的性能及用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 823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l5229、《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ll968、《装饰混凝土砌块》JC/T 641的规定。

6.0.8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垃圾中废沥青可用于生产再生沥青混合料;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骨料温度应控制在180℃~l90℃,沥青温度应控制在145℃~lj5℃,搅拌时间应为32s~37s;生产过程中,应将新旧骨料混合后再加入新沥青拌合至颜色均匀一致后出料,再生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应为l40℃~l 60℃;2沥青路面资源化再生时,应保证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稳定,旧沥青的比例应小于25%;3使用再生沥青铺路时,沥青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Gl3/‘F l5180、《道路石油沥青》SH 0522、《建筑石油沥青》GB/T l叫的规定。

6.0.9其他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垃圾微粉可作为原材料取代石英砂,并可按照相关工艺制备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其各项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ll968的相关规定;2废木材再生前应分离附着在木材上的金属、玻璃、塑料等物质;经防腐处理的术材.应视防腐剂毒性及含量进行妥善处理;3废弃的管道应按材质分类,金属(含复合管中金属)应进入金属回收利用途径;化学化合物管道、管件应进入塑料回收利用途径;4钢架、钢梁、钢屋面与钢墙体宜按拆除后的板、型材分类,板类(去除可能混杂的保温夹层)可直接送有关部门处理;5建筑垃圾中碎砖、碎混凝土块、碎石及水泥拌合物等可用作载体桩原材料.载体桩设计、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载体桩设计规程》JGJ/T l3j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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