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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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516031166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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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研学位【2012】4号
关于报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已有一定规模,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学校决定设立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项目管理中心),挂靠该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设中心主任一名(总负责人,原则上由各学院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兼),其他人员二名(职务名称自定,其中一人负责教学秘书工作,一人负责专业学位点建设工作)。

现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人选,并于2012年3月8日前报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名单至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可先报电子版,过后补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名单)。

联系人:李传华lichuanhua@
联系电话:5846652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附件:我校具体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项目管理中心)和挂靠学院。

附:我校具体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项目管理中心)和挂靠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1.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细则》的
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细则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论文通讯评审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细则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论文通讯评审意见表。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附件2-2: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精神,根据《广西师范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目的(一)通过绩效考核,强化和规范研究生教学和管理,进一步推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检查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和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促进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优化和提升。

(三)考核二级学院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具体的“质”和“量”,定出级别,作为学校经费划拨、分配的依据。

(四)明确导向性,奖优罚过,调动各二级学院学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成效。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四、考核机构成立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成员构成如下: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副校长副组长:研究生学院院长成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

五、考核指标体系(一)考核指标体系由业务指标和附加项组成(详见附件)。

(二)业务指标。

主要考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绩效,主要观测点包括导师队伍、研究生管理、质量监控、学生思政及就业工作四个方面。

(三)附加项。

加大奖惩的权重,加分指标主要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亮点工作。

减分指标主要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涉及的重大失误。

加减分不设上限。

六、考核办法(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于每年12月上旬开始,至下一年的1月中旬结束,数据统计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程序1.部门自评每年12月中旬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照《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与等级标准》开展自评工作,计算该年度业务指标得分和附加项得分,统计业绩考核总得分,撰写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报告,形成自评结果,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提交研究生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师政科技〔2013〕0023号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科研机制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对原《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12月31日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以及广大教师、科研工作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科研层次和水平,促进科研经费增长,增强学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实现我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加快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步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一)为深化我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学院在我校科研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二)通过实施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着力提高反映学校科研工作能力、层次、水平的重要指标——科研经费、国家级项目、高水平成果、高层次获奖成果等的数量,切实提升学校科研实力。

(三)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按照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阶段性科研工作目标,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各学科原有基础,注重充分调动和挖掘学科的科研潜力,力求公正、合理、科学地下达目标任务,形成健康良好的科研氛围和激励机制。

二、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以各二级教学学院为考核对象,学院科研工作的计算为当年学院全体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管理部门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双肩挑专业技术人员按人数的50%计入相关学院考核指标)所取得的科研工作之总和。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暂行办法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暂行办法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暂行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的精神,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监管力度,减少和杜绝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决定对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送审前检测。

具体办法如下:一、检测对象除保密论文以外的所有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送审前必须提交系统检测。

需要保密不参加系统检测的学位论文,需在论文送审前两周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交研究生处备案。

二、检测办法1. 经导师同意后的学位论文方可送检。

2. 提交检测的论文电子版必须是Word、PDF、CAJ、HTML、TXT格式,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年级+专业+姓名”,例如,“2009基础数学张三”。

3. 各单位请指派专人将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汇总并检查无误后统一压缩打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校学位办,以供检测。

4. 校学位办将学位论文的检测结果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再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

5. 学位论文的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扩散。

三、检测结果的处理1. 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有关专业的导师对申请者的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论文是否送审。

2. 可以送审的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修改,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发表与否,无论纸质文本或电子版,应符合注释规范。

修改后的论文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送审。

3. 论文质量实行导师负责制,检测结果重合百分比小于20%者,原则上由导师审核,指导学生修改,并确定是否可以送审。

存在异议者应由导师组进行审核,作出是否送审的决定。

4. 检测重合百分比大于20%,小于40%者,应由导师组确定该论文能否送审。

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概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是我校重点建设学科,拥有一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智能数据处理实验室)。

在长期的教学、科研过程中,本专业形成了几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方向有:数据库、智能软件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研究方向。

数据库方向主要应用数据库方法与理论研究大型数据的处理以及从大型数据集中挖掘有用的知识,内容有多媒体数据库、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和数据挖掘。

智能软件方向主要研究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方法及其应用,内容有机器学习、知识工程、近似推理、粗糙集理论及其应用、模糊集理论及其应用、遗传算法、神经网络和决策树等智能算法。

网络与信息安全方向主要研究新一代计算机网络的各种技术及其应用,内容有网络信息安全、网格计算、拥塞控制和复杂性网络。

图象处理方向主要研究图像处理领域的前沿技术及其应用,研究内容有图象检索、基于图像的信息隐藏技术和非真实感图像绘制等。

智能教学系统研究基于本体的领域知识库、基于描述逻辑的教学专家模型与基于本体与规范的通用智能教学系统模型,基于自然语言接口的智能问答、自动出题与自动判卷等智能系统,教学信息数据仓库的构建、教学信息中的知识发现与基于数据挖掘的学生学习行为分析。

计算机基础理论方向主要进行随机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数理逻辑等方面的研究。

二、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人才,通过硕士阶段的学习,较全面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础知识和理论,了解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能胜任在某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内从事教学、科研与开发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和学习年限主要研究方向有:1、数据库系统;2、智能软件;3、网络与信息安全;4、图象处理;5、智能教学系统;6、计算机基础理论。

一般三年,特别优秀的学生经批准可提前至两年半毕业。

四、学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3年,鼓励和允许学习优秀者提前半年或者一年毕业。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本人独立从事有创造性科学研究而取得的成果、或是具有新发现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结论,而以此为内容撰写的学术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用以申请授予相应学位的文件。

为了统一学位论文的撰写、编辑、印刷,便于处理、储存、检索、利用、交流、传播,根据国家制订的有关标准,特对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的编写格式提出如下要求:一、纸质版论文规范(一)学位论文封面制作要求(参见附件1或附件2)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封面采用200克象牙白色莱尼纹纸,颜色为象牙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200克浅奶黄色莱尼纹纸,颜色为浅奶黄色。

2.论文封面要严格按标准样本制作。

(参见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封面;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封面)。

3.论文封面内容(1)学校代码(10603);(2)学号(研究生)或学员号(同等学力人员);(3)密级(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共五级);(4)UDC(留空);(5)广西师范学院徽标;(6)学校名称;(7)论文中英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8)学科专业;(9)专业方向;(10)二级学院(使用学校统一的规范的全称);(11)年级;(12)研究生姓名;(13)导师姓名及职称;(14)完成日期。

注意:涉密论文需注明论文密级和保密年限。

4.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在论文封面右上角注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字样。

5.论文书脊打印内容: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论文题目、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年份、作者姓名。

(二)论文内容编排要求1.论文内容编排顺序中英文摘要用罗马数字连续编码。

6.目录:另起一页。

“目录”二字黑体,三号或小三号,居中。

目录所列内容按“论文内容编排顺序”,始于摘要,终于“后记/致谢”。

主体部分即引言、正文、结语至少需列出三级标题或提纲(引言、结语如无三级标题,则列至二级,以此类推)。

桂师院发[2001]24号

桂师院发[2001]24号

桂师院发[2001]24号广西师范学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研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全院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成长,提高我院整体的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加速教学质量和层次的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按年度设立科研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对1万元以下奖项进行奖励;对于1万元以上的奖项,根据获奖当年的情况,由学院另行拨款奖励。

第三条学院科研奖励的奖项以量化指标为主,科技处负责组织和办理奖励申报手续和奖项审核,奖励的最后裁定及有关争议事项由院学术委员会裁决。

第四条凡知识产权归我院的科技成果(即署名为“广西师范学院”或“Guangxi Teachers College”的科技成果),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均给予奖励。

为了鼓励跨校或跨单位的联合科技活动,对于合作成果,广西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奖金按相应奖项的100%给予奖励,第二完成单位的为60%。

第五条学院科研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只奖励受理年限内提出的奖项,漏报项目只允许跨一个年度补报。

第六条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项,不重复奖励。

第七条科研奖励设院、系两级奖。

院级奖着重对为学院创出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进行奖励;各系、部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科研奖励办法,对为本单位科研发展作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并报科技处备案。

第二章奖励类别及奖励标准第八条学院设立以下科研奖励类别:(一)政府科技成果类;(二)发明及应用性科技成果类;(三)著作类;(四)论文类;(五)科研立项类;(六)其他类。

第九条政府科技成果类奖励办法我院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下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的科技成果奖(指国家星火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进步科技著作奖、国家社科优秀成果奖、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以及对应的省级成果奖),学院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一)获国家级奖励的冬类科技成果,已发有奖金的,学院在原奖金基础上按1:2加倍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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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师政教学〔2014〕230号
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
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
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体系,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规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现将《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
2014年12月31日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是培养研究生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体系,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规范、公开、公正地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位论文评审是检验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水平的重要工作,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必须经过专家评审。

第二条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按学校、二级学院两级开展,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组织、安排与落实事宜。

第三条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其中博士学位论文还必须通过各培养单位组织的预答辩),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各培养单位的论文格式规范审查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第四条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必须是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必须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第五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各环节应落实专人负责,学位申请者本人不能参与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的任何环节。

第六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不端行为监测。

对学位论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研究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已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撤销所授予的学位。

该研究生指导老师从下一学年开始取消招生资格3年。

第二章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
第七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隐去论文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及相关信息)评审方式。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采用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和常规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两种方式。

第九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名单采用规定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凡属下列“任一情况者”必须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1. 获得国家奖学金者;
2. 获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者;
3. 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养计划者;
4. 申请提前毕业者。

其余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
文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该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随机抽取盲审,随机抽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每个导师最多被抽检一篇。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抽检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统一随机交叉抽取。

研究生论文“盲审”抽检时间于研究生毕业学期初进行。

第十条非“盲审”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常规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条件许可下也进行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

第十一条每篇博士学位论文送5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硕士学位论文送2名外校同行专家评审。

博士学位论文、学校规定的和研究生学院组织抽取的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外送评审评阅费用由研究生学院支付。

第三章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
第十二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采用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和常规送外校同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每篇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学院送一份到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各学院送二份到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常规评审(其中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有一份送在中等学校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常规评审,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有一份送在同行业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常规评审)。

第十三条研究生学院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的评阅
结果是“同意提交答辩”或“修改后提交答辩” 的学位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才能进行常规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常规送审通过者才能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否则需要重新申请。

第十四条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并支付专家评阅费,常规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负责并支付专家评阅费。

第四章学位论文评阅结论及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论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中设有三项评阅结论,分别为:
A 同意提交答辩;
B 修改后提交答辩;
C不同意提交答辩。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中设有四项评阅结论,分别为:
A 同意提交答辩;
B修改后提交答辩;
C修改后重新送审;
D不同意提交答辩。

第十六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具体处理办法: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办法如下:
1. 在返回的评阅结果中为全部A的可以直接参加该次学位
论文答辩。

2. 在返回的评阅结果中有B的,申请人要认真修改论文,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导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答辩。

3. 在返回的评阅结果中有任何一个C的延期半年再送审一次。

但学生保留有申诉权,申诉合理可以重新送审,但本时间段只能重新送审一次。

如果送审后仍为C结论的直接延期半年送审。

直至评阅结果符合1和2两种情况才能直接或修改后参加答辩。

4. 学生提出申诉要求重新送审,必须由学生先写出书面申诉书,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同意后,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由研究生学院重新送审。

重新送审所需费用由学生个人或导师支付。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办法如下:
1. 在返回的评阅结果为两个A的可以直接参加该次学位论文答辩;
2. 在返回的评阅结果为一个A和一个B,或者两个B的,申请人要认真修改论文,并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说明,导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答辩。

3. 在返回的评阅结果中有一个A或B,另一个为C或者D 的都必须重新送审,但本时间段只能重新送审一次。

重新送审结果仍出现C或者D的直接延期半年送审。

直至评阅结果符合1和2两种情况才能直接参加或修改后参加答辩。

4. 在返回的评阅结果为两个C或一个C和一个D或两个D 结论的直接延期半年重新送审,直至评阅结果符合1和2两种情
况才能直接或修改后参加答辩。

5. 学生提出申诉要求重新送审,必须由学生先写出书面申诉书,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同意后,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由研究生学院重新送审。

重新送审所需费用由学生个人或导师支付。

第十七条研究生及其他人员不得干扰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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