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群众工作站组织、职责、制度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工作站的管理,保障居民权益,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社区工作站是为服务辖区居民而设立的公共机构,依法履行社区管理职责,协助社区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社区工作站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文化宣传、社区活动等。
第四条社区工作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区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社区工作站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六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做好服务对象的情况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反馈社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七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社区工作站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第九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确保信息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工作站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
第十三条社区工作站设立服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和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
第十五条社区工作站设立督查组,负责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安保组,负责维护社区安全和维护工作站秩序。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站设立信息管理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第十八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卫生组,负责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工作。
第十九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宣传组,负责社区宣传工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
第二十条社区工作站设立财务组,负责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
第二十一条社区工作站设立档案组,负责档案管理和资料整理。
第二十二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培训组,负责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二十三条社区工作站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协助解决法律问题。
社会工作站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站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社会工作站是为了满足不同群体的生活需求,提供各种社会服务和帮助的机构。
为了保障社会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制定和规范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社会工作站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工作站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和谐社区关系,增强社会福利功能。
三、管理内容1. 工作人员聘用与培训:社会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和任聘标准,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才。
并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2. 服务项目和范围:明确社会工作站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范围,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3. 客户管理:建立客户档案,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定期跟进服务效果,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
4. 资源管理:合理管理社会工作站的物质和财务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5. 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站的安全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绩效情况制定激励政策,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7. 客户投诉处理: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客户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投诉问题,提升服务品质和客户满意度。
四、管理流程1. 制定管理规章:制定社会工作站管理细则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规范工作行为。
2. 审批程序:设立审批程序,明确各项决策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管理决策的民主和透明。
3.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对社会工作站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风险。
五、总结社会工作站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工作站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福利权益。
各级社会工作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完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镇群众工作站组织、职责、制度

金沙镇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晓丹副组长:汪有红、周兴旺、胡蔚、张渭强、汪尚荣成员:程国祥、王胜法、汪光明、胡红玉、温喜娣、程永芳、汪智勇、姚贵荣、许纯、方秀玲、饶金斌、胡邦正、金建华、胡云彩、程晓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群众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镇群众工作站站长兼任。
金沙镇群众工作站:站长:汪尚荣成员:程国祥、王胜法、姚贵荣、胡光明、汪智勇、邵鸿、胡少虎、章薇、章欣。
金沙镇群众工作站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现场受理、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负责对群众诉求进行登记、分类、归纳及分析,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根据群众诉求事项,引导他们到相关单位现场办公地点,归口协调解决问题。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群众工作站工作职责1、关注、联络、收集、分析、问效社情民意。
2、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3、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4、向其它部门转交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协调解决。
5、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6、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7、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8、定期研究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9、负责协调、指导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工作站信访代办员工作职责1.加强对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及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学习。
2.主动了解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并与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共同与村民座谈、沟通,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村民,很好地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
3.主动与信访老户联系沟通,牵线搭桥,邀请其参加村、镇召开的座谈会、意见征求会,解开其思想疙瘩,转变对干部的态度。
4.对一些群众较为关注、与村民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咨询政策,解答疑难,对那些持怀疑态度的人,要主动向上级反映,上级部门安排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基层进行解答,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群众的误解,促进社会的稳定。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2、负责乡、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3、领导本乡工作。
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工作站制度

翟营乡工作站工作制度一、群众接待(一)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及每月6日、16日、26日(遇有节假日不变)必须按时到岗,接待群众。
(二)上岗时须配挂带有本人照片的上岗证,做到仪表整洁,形象良好。
(三)态度热情,真诚服务,文明礼貌,言行得体。
(四)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认真填写《群众工作站接待群众事项登记表》,提出处理意见。
同时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
二、群众事项办理(一)实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凡首次接待和受理群众事项的工作人员,对属于本辖区职责权限内的事项,负责全程跟踪、协调、督办落实处理意见,并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
对不属于本辖区职责权限内的事项,做好解释工作,及时转办、转送有关单位办理。
(二)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
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群众工作站站长协调解决,一般问题在一周内办结并向群众作出书面答复。
一周内不能办结的,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尽快办结。
(三)群众工作站及时、妥善协调解决所属群众工作室提交的疑难问题。
(四)对于群众工作站协调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交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召开调度会,可根据许要随时召开。
群众工作站负责跟踪、协调、督办议定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问题解决情况。
(五)对于跨乡镇(街道办)、跨行业部门的问题以及特殊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交县(市)区群众工作部帮助协调解决。
三、群众事项代理(一)经群众同意并书面委托后,工作人员对所接待事项负责代理。
(二)接受群众事项委托代理后,实行“谁代理、谁负责”原则,代理人员替群众或带领群众到有关单位反映和解决群众事项。
(三)群众代理事项办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换代理人员,因特殊情况变换代理人员必须经站长同意并向群众说明原因。
(四)群众事项复杂,短期内确实无法解决的,代理人员定期与群众沟通,及时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四、重要信息上报(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及时、广泛、准确的原则,,认真收集、上报群众反映的各类信息。
最新整理工作站创建工作方案.docx

最新整理工作站创建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镇党委开展的“进千家门,访千家友,解千家忧”的走访活动,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各村进行群众工作站创建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xxxx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xxx,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建立“机构前置、重心下移、培育抓手、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广泛开展群众工作站创建活动,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开展群众工作站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是:1、促进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发现影响稳定的苗头因素,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稳控工作。
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和谐家庭、和谐乡村建设。
3、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使干部了解群众疾苦,掌握基层实际,增强决策和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执政为民的能力。
三、组织领导官桥镇群众工作站领导小组组长由官桥镇党委书记唐建国担任,副组长由镇长李恒海,人大主席刘赋辉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大主席刘赋辉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群众工作办公室下设农技服务队、司法调解队、民生代办队、经济服务队、城建规划队,由中层干部任队长。
此外,官桥镇各村设立工作站,工作站站长由村书记担任,由镇党委选派一名指导员,另加一个机关干部,并由各村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吸收党代表、党建联络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级后备干部、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协会人员或有一定威望的人士担任群众工作联络员。
社会工作站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站管理制度1.引言社会工作站作为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社会工作站的管理水平,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和服务的质量,制定并落实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全面介绍社会工作站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旨在为社会工作站的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2.管理责任2.1 站长社会工作站的站长是全面负责站点的管理和运营的主要负责人。
站长应具备相关的专业和管理背景,并拥有良好的领导才能和组织协调能力。
站长应确保站点的正常运行,负责制定站点的整体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
2.2 团队成员社会工作站的团队成员包括专业社工人员和志愿者。
专业社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开展社会工作。
志愿者应经过招募和培训,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任务。
团队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相互协作,共同推动社会工作站的工作开展。
3.服务内容和流程3.1 服务内容社会工作站的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社会问题咨询与辅导、社会案件处理与协调、社会服务需求评估与制定个案计划、社区公益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
服务内容应根据当地社会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拓展。
3.2 服务流程社会工作站的服务流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接待与登记、问题核实与评估、制定个案计划、执行与监督、评估与总结。
流程的具体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4.管理机制4.1 内部管理机制社会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等。
各项管理机制应根据站点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4.2 外部合作机制社会工作站应积极与相关机构和组织进行合作,建立健全的外部合作机制。
可以与社区居委会、社工教育机构、专业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
5.培训与评估5.1 培训社会工作站的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与处理、沟通与协调技巧等方面的内容。
群众工作站工作职责

群众工作站工作职责
1、加强对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及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学习;
2、负责宣传党的群众工作政策,积极接待群众,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并提出完善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3、主动了解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并与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共同与村(居)民座谈、沟通,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村(居)民,很好地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
4、主动与信访老户联系沟通,牵线搭桥,邀请其参加村(社区)、镇(街道)召开的座谈会、意见征求会,解开其思想疙瘩,转变对干部的态度;
5、对一些群众较为关注、与村(居)民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咨询政策,解答疑难,对那些持怀疑态度的人,要主动向上级反映,上级部门安排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基层进行解答,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群众的误解,促进社会的稳定;
6、对有上访意愿的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主动争取上访人员的信任和理解,及时稳定上访群众的情绪;
7、负责收集和报告本村(社区)信访信息工作的情况,确保信访信息的畅通。
对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集体上访和恶性信访事件及带有普遍性问题的信访信息要及时报送。
发现治安信息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即获即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从源头上遏制重大集体访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
要“把问题查清在初期,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作为工作目标;
8、把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群体纠纷的潜在因素,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解决矛盾、防范激化的预警信息,立足于“抓小、抓早、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9、上下沟通,参与调处,共同参与涉及本村(社区)信访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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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石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秀春
副组长:仇大冬、邹傛、曾传寿、叶建彬、王红霞
成员:孙映红、蒋良珍、徐永富、陈先端、姜子明、胡良翠、熊洪川、徐夏军、朱润天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群众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乡群众工作站站长兼任。
穿石乡群众工作站:
站长:熊洪川
成员:孙映红、蒋良珍、徐永富、徐夏军、朱润天
穿石乡群众工作站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现场受理、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负责对群众诉求进行登记、分类、归纳及分析,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根据群众诉求事项,引导他们到相关单位现场办公地点,归口协调解决问题。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群众工作站工作职责
1、关注、联络、收集、分析、问效社情民意。
2、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3、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4、向其它部门转交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协调解决。
5、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6、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7、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8、定期研究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9、负责协调、指导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工作站信访代办员工作职责
1.加强对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及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学习。
2.主动了解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并与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共同与村民座谈、沟通,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村民,很好地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
3.主动与信访老户联系沟通,牵线搭桥,邀请其参加村、镇召开的座谈会、意见征求会,解开其思想疙瘩,转变对干部的态度。
4.对一些群众较为关注、与村民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咨询政策,解答疑难,对那些持怀疑态度的人,要主动向上级反映,上级部门安排有关单位
和部门下基层进行解答,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群众的误解,促进社会的稳定。
5.对有上访意愿的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主动争取上访人员的信任和理解,及时稳定上访群众的情绪。
6.负责收集和报告本村信访信息工作的情况,确保信访信息的畅通。
对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集体上访和恶性信访事件及带有普遍性问题的信访信息要及时报送。
发现治安信息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即获即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从源头上遏制重大集体上访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
要“把问题查清在初期,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作为工作目标。
7.把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群体纠纷的潜在因素,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解决矛盾、防范激化的预警信息,立足于“抓小、抓早、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8.上下沟通,参与调处,共同参与涉及本镇信访问题的处理。
穿石乡群众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群众工作站首问责任制度
1、群众工作站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
2、凡第一位接待和受理群众来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跟踪服务。
3、对反映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送交分管领导审批,迅速组织调查、答复。
4、对群众提及的不属于本辖区职责权限内的要求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设法接转或指导前往有关职能部门。
5、对主要领导安排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的群众投诉、求助事项,要及时了解办理过程、结果,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者。
6、首问责任人接转群众时要文明礼貌,诚恳热情,不得为难群众。
7、首问责任人的工作应接受镇纪委的检查和监督。
二、群众工作站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按上级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不重视群众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反映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办法追究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
①、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但因责任单位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拒不作为从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
(2)有下列情形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
①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群众反映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
②对群众反映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群众重大损失以及严重社会影响的。
③在处理群众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或冤假错案的。
④对群众集体上访、静坐、游行或上访人员寻衅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