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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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是指专门为临床药师提供培训和教育的机构。

随着我国医药业的不断发展,临床药师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他们是医生、药师、患者之间的桥梁,负责协调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因此,建立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临床药师培训的重要性1.提高用药安全水平在临床实践中,药物治疗一直是常用手段。

然而,由于药物的复杂性和个体差异性,药物治疗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良反应风险。

培训临床药师,可以提高他们对药物的认识和把握,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用药安全水平。

2.优化用药效果临床药师具有丰富的药品知识和专业技能,可以通过药物的剂量、用药方式等方面的调整,优化药物治疗效果。

他们还能为药物治疗方案提供更加科学负责的监管,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治疗效果。

3.提高医疗质量随着医疗技术和药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对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在日益提高。

临床药师的存在可以提高医疗质量,减少患者痛苦、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提高医疗系统的整体服务水平。

4.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药品的复杂程度和使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培训更多的临床药师,可以让医药卫生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推广,促进医药行业的正常化和专业化发展。

二、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功能1.提供规范化的临床药师培训课程临床药师需要掌握复杂的药品知识和大量的专业技能。

为了提高他们的培训效果和教育质量,建设规范化的临床药师培训课程显得尤为重要。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可以采用在线课程、面对面授课等方式,提供系统化和专业化的培训课程。

2.提供实践培训基地理论知识只是临床药师必须具备的一部分,实践技能同样非常重要。

因此,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应该配备充足的实践教学设施和药物实验室,让学员们在实践中更好地掌握药物制备和配方的技能。

3.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技能沙龙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遇到案例复杂、困难和疑点多的问题。

关于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条件的补充规定

关于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条件的补充规定

关于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条件的补充规定各省(区、市)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自年原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总结时,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招生学员学历条件就进行了明确规定,应为:高等医药院校药学院系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此后,在有关临床药师培训文件中都有相同规定。

但随着临床药师培训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招生工作中遇到了问题与困难,比较集中的问题是:一方面我国高等院校药学教育专业设置复杂;另一方面,医院药学界对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药师的专业、学历及毕业学校没有统一规定,且各医院招聘药师时的条件也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医院药师队伍的学历背景复杂。

规范医院药师高校毕业学历背景、提高从事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实践能力,有利于医院药师队伍的健康成长和学科建设。

考虑到目前我国高等药学教育和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拟对报名参加临床药师培训药师的学历条件规定设置一个过渡期,为此,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和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调研和讨论,并在广泛征求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条件的补充规定》,请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认真执行。

一、《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关于“学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规定:报名参加临床药师培训的学员应是“高等医药院校药学院系”毕业,系指报名学员接受学历教育的学校应是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高等医药院校或者综合大学药学院系”。

二、关于“学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规定,报名学员应具有“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教育,其专业应是:(一)临床药学专业,修业年限为年,依据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专业代码分类为:。

(二)药学专业系指药学类下列个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修业年限为年,专业代码分类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

三、第一学历为临床药学专业或者是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及药理学、药剂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均为全日制)背景的学员,招生审核时应掌握以下条件:(一)第一学历为临床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年者,可报名参加通科或者专科临床药师培训;本科和研究生均为临床药学专业毕业的,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个月者,可报名参加通科或者专科临床药师培训。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渝中医〔2013〕37 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单位:为推进我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我局制订了《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度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可以独立申报,也可以1所三级中医医院为主联合申报。

主申报单位应至少具备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2/3的学科数量,联合申报单位不得多于2个。

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由三级中医医院联合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申报。

三、同一单位可同时申报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

四、各申报单位依据基地标准进行自评,填写《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就申报理由、基地条件、基地特色(专科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形成自评报告。

五、请申报单位于5月15日将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及自评估报告报送我局。

联系人:市卫生局中医二处刘璐联系电话:67706809电子邮箱:****************附件:重庆市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重庆市卫生局2013年4月19日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第一章基地总体要求一、基本条件(一)医院等级及规模1.医院等级为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

2.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规范临床药师培训

2.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规范临床药师培训

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是必要条件 领导重视、
领导重视
我院临床药学工作长期以来在医院领导和有 关职能处室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得以顺利开 展。 观念转变: 观念转变:医院领导已充分认识到开展临床 药学工作对提高医疗综合质量的重要性。 药学工作对提高医疗综合质量的重要性。 临床药学工作得到了临床医生、 临床药学工作得到了临床医生、护士以及病 人的广泛认同,也得到了医院领导的充分肯 人的广泛认同, 定。
国内动态
2002年1月由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 年 月由卫生部发布的 月由卫生部发布的《 理暂行规定》 理暂行规定》。
要求药学部门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模式, 要求药学部门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模式, 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 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逐步建 立临床药师制; 立临床药师制;
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
国内医院多数尚未开展系统的临床药学工作,专 国内医院多数尚未开展系统的临床药学工作, 业化的临床药师队伍严重匮乏, 业化的临床药师队伍严重匮乏,学科的发展速度 落后于其他药学专业, 落后于其他药学专业,与医院药学的发展趋势也 不相称。 不相称。
临床药学是今后医院药学发展的方向
带教临床药师
我院器官移植和抗感染两个专业负责带教的临床药 师,分别在器官移植病房和呼吸科病房长期定点工 建立了比较成熟的药学服务模式, 作,建立了比较成熟的药学服务模式,与临床专业 人员之间已建立起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 人员之间已建立起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 器官移植专科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器官移植专科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减少了 不良事件发生和移植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不良事件发生和移植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提高了移 植器官和病人的存活率。 植器官和病人的存活率。 抗感染专科临床药师在规范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和细 菌耐药性监测方面都作出了极重要的贡献。 菌耐药性监测方面都作出了极重要的贡献。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申请条件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申请条件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申请条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申请条件》我有个朋友叫小李,是个药师。

有一天他跑来跟我说:“哥们,我想申请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可这申请条件就像一团迷雾,我完全摸不着头脑呢。

”我一听就乐了,我告诉他:“这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申请啊,就像游戏里的升级挑战,它可是有一套严格规则的。

”这不,今天我就来详细说说。

首先,在硬件设施方面得达标。

培训基地得有教学场所吧,这可不是随便找个小房间就可以的。

比如说得有能容纳一定人数的教室,教室里得有齐全的多媒体设备,投影仪、音响啥的都不能少。

有一次我去一个比较正规的医院交流,他们给那些申请想成为临床药师的人培训,那个教室宽敞明亮,设备超齐全。

这就好比是战士训练要有个好的训练场一样。

其次,师资力量那也是重中之重。

临床药师培训需要有经验丰富的带教老师。

这些老师本身得是资深的临床药师才行。

就像学武功要找个厉害的师傅。

这些老师得熟悉各种临床药物知识、治疗原则等等。

而且他们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不然光自己厉害,不会把知识清楚地教给学员,那也白费。

我曾经听过一位老师讲课,那真的是深入浅出,不管多复杂的知识经他一讲就变得简单易懂。

再来说说课程设置这一板块。

要涵盖全面的内容,什么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这些基础的必须有。

而且还要根据实际的临床需求设置一些实践课程,比如临床病例讨论、药物治疗方案设计等。

这就像是一场厨艺培训,不但要讲食材知识,还得让学员真刀真枪地做菜。

还有,培训基地得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学员的考勤啊,考核机制啊都要明确。

不能让学员太散漫,得有一定的压力和标准,不然怎么保证培训出来的药师有真本事?在我看来啊,申请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或者相关机构一定要先对自己做个全面的评估。

想一想硬件设施是不是真的够格?师资力量能不能支撑起来整个培训过程?管理制度是不是完善合理?然后再去着手准备申请材料。

不要仓促行事,毕竟这关系到药师的成长和药物治疗的质量等大事。

总之,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申请条件是一个多方面的考量。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2015 年 4 月13 日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一总则(一)为规范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速临床应用型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文件的精神,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为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提高临床药学服务能力与实践技能,以及临床带教能力,按照规定进行认定与管理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

基地培训应坚持应用性、实践性和服务性的培训原则。

(三)培训基地分为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两类。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接受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学员的岗位培训或者药学专业毕业学员的转岗培训;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接受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选派符合条件的临床药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

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四)三级、二级医院(含民营医院,下同)以培养专科临床药师为主,脱产培训时间为 1 年。

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下同)以培养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评估能力、感染性疾病和慢病药物治疗通科临床药师为主,脱产培训时间为 6 个月。

二培训基地的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初步具备独立胜任临床药师工作的能力,在思想认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上达到以下目标:(一)对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的认识及其基本理念有较深刻的理1解。

(二)初步掌握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与沟通技能,知晓临床药师应具有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路径。

(三)培养树立临床药学思维,初步掌握药学查房、药学监护、审核评估处方或用药医嘱、药历书写、案例分析、规范记录和资料整理等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

(四)初步具有参与临床会诊、疑难疾病与危重患者救治,以及协助临床医师选择最佳的药物治疗方案的能力。

(五)具有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者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能力,并能陈述其理由。

(六)具有掌握相关信息与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的能力,并具有提供药物信息和用药教育的技能。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1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充分发挥药师保护患者用药权益的作用,更好地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通过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准入标准、配备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模式、岗位职责以及临床药师工作的评价体系,促进临床药师制的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一)临床药师的准入标准与配备标准。

试点医院根据临床药师任职专业技术基本要求(附件1)选配临床药师,并根据床位数和医疗服务量确定临床药师数量,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3名。

(二)临床药师根据工作职责(附件2)开展工作,工作中注意探讨总结积极有效的工作模式。

三、试点安排(一)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

(二)启动阶段:20xx年10月-12月。

召开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会议,布置试点工作,对试点医院临床药师进行集中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试点医院按要求进行试点。

期间,卫生部医政司将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医院进行中期评估、专项检查和督导工作,实施阶段未期组织专家组对经过自评的试点医院,进行复评(附件3)。

(四)总结阶段:20xx年1月~2月。

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讨论完善临床药师制的相关工作制度,起早有关规范化管理文件。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2为加强对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保证培训质量,特制定以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通过试点,建立一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建立临床药师培养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培训模式,切实加强临床药师实际工作能力培养;总结交流培训经验,逐步扩大试点推动临床药学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临床药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二、试点目标1、建立临床药师培训基地30-50个;2、培养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临床药师300-500人;3、拟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三、试点内容(一)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通过单位申报(医院或高等学校)、专家评审,遴选目前已经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并取得较好效果,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环境条件,具有符合带教要求的师资力量的医院设置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确定培养规模。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设立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设立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设立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7.09.30
•【字号】渝卫[2007]146号
•【施行日期】2007.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设立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的通知
(渝卫〔2007〕146号)
各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全科医学培训体系,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我市决定设立一批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

2007年9月,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重庆市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的医院,从基本条件、师资队伍、组织与管理、社区基地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验收。

通过专家综合评估,各申报医院符合重庆市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标准。

经研究决定,同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7所医院作为重庆市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
望各医院认真履行全科医学培训基地职能,进一步树立全科医学观念,加强培训基地基础条件建设,建立稳定的社区基地,完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制度,重视师资队伍管理,充分利用其优质、丰富的临床教学资源和经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全科医学人才,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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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建设标准
(试行)
一、培训基地(医疗机构)基本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医疗服务质量。

2.医院建立体现临床药学专业地位和学科价值的核心医疗工作制度。

3.医院已取得国家或省级相关临床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

4.现阶段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本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4%,在3年内达到6.5%以上,力争5年内达到8%。

5.医院应制定明确的药学人才培养规划,配备与药学服务要求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达到每100张床位配备符合条件、专职从事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实践的临床药师人数≥0.5名,承诺3年内达到≥1名、5年内达到2名。

二、培训基地药学部门基本条件
1.药学部门具有高级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药学学科带头人,部门主任、副主任对临床药师制和培训基地建设的认识及基本理念清晰、实施措施积极可行。

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

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数量,应不低于所在部门药学专业技
术人员总数的28%。

3.药学部门组织体制架构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

药学部门管理和药学服务基础技术工作扎实,教学能力和管理体系完备。

科室领导能团结全科同志,积极向上、具有创新精神。

患者对药学服务满意度较高。

4.药学部门设置有临床药学室(科),有适宜的临床药师工作室;开展临床药学工作7年以上,运行良好。

5.经培训合格的在岗临床药师≥5名、经培训合格的临床药师师资≥3名。

6.可同时开展3个以上专科的临床药师培训带教工作。

7.凡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均应当配备抗感染药物专业临床药师;儿童医院培训基地还应当在新生儿病区、重症医学科、儿内科、儿外科等配备临床药师;肿瘤医院培训基地应当配备能覆盖肿瘤化疗及辅助药物治疗的临床药师;妇产医院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应重视妊娠与哺乳期药物治疗、妇科内分泌用药。

三、设备设施要求
1.科室设置、诊疗能力和专业设备可满足培训相关的临床、培训和科研需求。

2.教学设备、教学场地及临床实践培训科室等教学设施能够满足集中授课、线上授课和临床实践培训需要。

3.招生专业相应的临床科室需具有驻科临床药师单独使用
(或与医务人员共用)的办公场地。

4.具有适宜的信息检索系统与网络信息平台,能提供学员学习、工作所需的相关医疗信息系统。

5.能为学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四、带教师资要求
根据临床药师培训内容和项目任务,合理配备师资队伍。

相关培训基地均需配备1名基地主任承担培训组织管理任务,以及若干名带教师资负责学员带教。

(一)培训基地主任。

由所在医疗机构院长担任培训基地主任,药学部门主任或负责临床药学工作的主任担任副主任,副主任具有药学本科或药物治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目前从事临床药物治疗管理、实践、教学、科研工作,掌握药学专业学科发展的前沿知识,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

(二)临床药师带教师资。

1.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药物治疗经验、较强的带教能力、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具有中级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重庆市临床药师师资师资证书或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师资资格。

五、组织管理
(一)组织架构
1.培训管理机构健全。

所在医疗机构院长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培训项目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的药学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管理。

2.培训科室职责明确。

培训基地副主任负责培训有关事务,履行对学员的培训和管理职能。

药学部门设有专职或兼职教学秘书,协助开展学员培训和管理工作。

3.有运行高效的多学科协作与支持机制。

(二)管理制度
1.有培训基地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流程和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专业负责人及带教师资岗位工作职责等。

2.有学员登记管理记录以及系统的培训方案、实施计划和考核方案。

3.有学员培训效果和培训师资带教质量评价机制,将临床药师培训任务作为考核科室建设和带教师资绩效的重要指标。

4.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组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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