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710章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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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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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一、保险学的基本概念1. 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和古希腊时期。

在古代中国,人们用船舶互助来分摊船只被海难摧毁的风险;而古希腊则有风险平均法,通过汇集资源来帮助那些受到损失的人。

保险业的现代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伦敦,当时商人们在咖啡厅订立契约来分散来自海上贸易的风险。

保险业在19世纪迅速发展,成为了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

2. 保险的定义和特点保险是指一种通过互助方式,将多数人的保险金建立在种种风险上,对个人及财产的财务损失进行补偿的商业行为。

保险的特点包括共同风险、互助互保、合同约束和商业行为。

保险是建立在共同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互助互保的方式来分散风险。

保险合同是双方共同约束的法律文件,而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追求经济效益。

3.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险的主要功能包括风险分担、保障和储蓄。

风险分担是指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来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从而将个人风险转移到集体风险上。

保障则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事件发生时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

储蓄是指保险公司接受被保险人的储蓄,并通过投资运作实现财务增值。

保险的作用主要包括风险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承担风险、提供保障和储蓄等功能,保险对个人、社会和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保险学的发展与分类1. 保险学的发展历程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

最早的阶段是经验阶段,人们通过实践总结出一些经验。

随后进入理论阶段,保险学开始形成一些理论体系和模型。

今天的保险学已经进入应用阶段,通过数学、统计等方法来研究保险问题。

2. 保险学的分类保险学根据研究内容可以分为风险理论、保险市场、保险法律等不同领域。

根据应用对象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学和财产保险学。

根据保险行为可以分为保险经济学和保险管理学。

三、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目的、内容、条件、义务和权利等。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3.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4.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5.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7.产品责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有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两者关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产品责任以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8.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9.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0.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11.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12.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13.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14.保险经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保险经营成本,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保险保障服务,取得最大的有效成果。

15.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16.保险市场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17.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保险学是关于保险业和保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的研究。

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学科,保险学研究的内容既有专业知识,也包括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制度的分析和研究。

以下是保险学的重点知识汇总:一、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1.保险的定义、性质和功能2.保险的特点和分类3.保险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机制二、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形式2.保险条款的内容和解释3.保险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三、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1.保险市场的概念、组织和运行2.保险产品的分类和设计3.保险市场的竞争和监管四、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1.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2.保险业务的开展和管理3.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金融运营五、保险责任和理赔处理1.保险责任的确定和承担2.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标准3.保险欺诈和反欺诈措施六、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1.保险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2.保险监管的目标和机构3.保险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七、保险经济和风险管理1.保险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2.风险管理的概念和实践3.保险市场风险和系统风险的评估八、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1.保险伦理的原则和规范2.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3.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以上是保险学的重点知识汇总,涵盖了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保险责任和理赔处理、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保险经济和风险管理以及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知识对于从事保险业务和保险管理的人员来说是必备的,也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保险学重点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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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整理一、概念1.1风险管理: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1.2可保风险: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价的风险。

2.1保险:是以合同方式集合众多单位或个人的同类风险,通过科学计收分担金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所致的损害后果,给予经济补偿的社会互助制度。

2.2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3保险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按照保险制度经营风险,组织经济偿付,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仅是保险企业的一种。

4.1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4.2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3近因原则: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4.4损失补偿原则: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期限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

4.5代位追偿原则: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7.1责任保险: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保险。

属于广义财产保险的范畴。

7.2公众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的责任保险。

7.3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

基础是产品责任法。

7.4雇主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

保险学重点章节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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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魏华林版)复习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一节风险及其特征一、风险的概念: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第二节广义的风险强调风险的不确定性第二节狭义的风险强调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保险中的风险都是狭义的)二、狭义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2.损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保险是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而不是保证风险的不发生。

3.不确定性(空间、时间、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偶然性形成了经济单位与个人对保险的需求,而风险的不确定性使之成为可保风险。

4.可测定性可测定性奠定了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

5.发展性(风险的发展为保险的发展创造了空间)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要素,重点)1.风险因素(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分类:实质风险因素(有形)、道德风险因素(品行修养)、心理风险因素(心理状态)2.风险事故(风险事件):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

3.损失:非故意、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分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实质损失。

间接损失: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

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因果):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因为风险因素要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第二节风险的分类按环境分类:静态风险(与社会经济政治无关)、动态风险(有社会经济政治变动导致)按性质分类: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投机风险(有获利或损失机会)按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人身风险按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第三节风险管理(重点,简答)一、风险管理:经济主体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的处理,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 ?与课本知识点是一致的, 很重要, 很有针对性 ?第一章导论 ?1.P9 保险产生的原因中关于保险的分类, 着重注意按风险性质的分类、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按风险的性质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 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同一个风险可能兼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双重性质。

大多数纯粹风险是可保风险。

(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 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界的异常变化所致损失的可能性, 由责任风险:对他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未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

如职业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 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即失信风险。

如美国国债风险。

2.P11 风险管理、P12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注意 P14 页的财1/ 3务法 ?(1)风险识别:受险主体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 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 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 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 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风险概率和损失程度是风险估测的主要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决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到何种程度。

(4)风险(管理)对策:在识别分析和估测风险的基础上, 根据风险性质、风险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的过程。

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有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控制法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 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它包括自留和转移两种。

A 自留风险有三种情况①对潜在损失估计不足②损失金额相对较低, 经济上微不足道③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 决定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风险。

保险学重点知识介绍(doc 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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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知识介绍(doc 20页)../temp/...../../temp/...../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 《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 《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 《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Shop/49.shtml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B转移风险①保险保险购买者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接受保费,建立基金以赔付特定损失。

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措施。

②对冲金融衍生工具常常用来管理风险(主要是价格风险,如商品价格、利率价格、汇率价格),如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

有些衍生工具开始用于管理纯粹风险(如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等),以后会用得越来越多。

③其他合同性的风险转移措施,如销售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保修条款等。

¤财务法、控制法的各种形式各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条件,现将不同风险损失类型及适应的处理方法列分析表如下:类型频率损失程度易处理的方法1 低小自留2 高小自留或避免3 低大避免、预防、抑制和分散4 高大转移、中和、抑制和分散(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检查和评估3.P15风险管理的条件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当然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可以通过保险转移出去。

☆1.可保风险的条件(6个)一般而论,作为保险人可承保的风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风险。

二,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三,发生是意外的。

保险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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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资料PS:二、七、八、十七章没有课件,也就没整;责任保险的案例在后面,另一个课件保险学案例没有答案,所以没粘。

内容很繁杂,序号有点乱题型:计算题;案例分析;简答;不定项选择;比较题目(概念);名词解释会考,可能出在简答里赵文茹第一章风险与保险1,风险的概念(加)风险的真正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风险的这种定义首先强调的是―损失的事件‖的存在。

※其次,定义中的―事件‖并非特指―不幸事件‖。

※再次,定义中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在含义上有一定的区别。

2,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3,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一)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指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方面的内容。

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风险源识别风险对象识别风险识别的方法:(二)风险衡量(估测)风险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三)风险评价定性评价、定量评价、综合评价(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五)风险管理效果评价4,可保风险的要件(一)风险不是投机的(二)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的偶然性是对个体标的而言的,偶然性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发生的可能性,不可能发生的风险是不存在的。

二是发生的不确定性,即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原因和损失程度等,都是不确定的。

(三)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的意外性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风险的发生或风险损害后果的扩展都不是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投保人故意行为引发的风险事件或扩大损害后果均为道德风险,保险人是不予赔偿的。

二是风险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因为可预知的风险往往带有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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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再保险本章主要内容再保险的意义与特点II再保险的种类与再保险合同II再保险的组织和市场第一节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入公司。

再保险支付的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由分入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或分保手续费。

二、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三、再保险的意义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控制责任,稳定经营、降低营业费用,增加运用资金、有利于拓展新业务第二节再保险合同一、再保险合同的概念又称分保合同,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独立的合同以原保险合同作为基础,其具有普遍意义的保险基本原则,也适用于再保险合同。

第三节再保险市场一、再保险的组织形式1•再保险公司也称专业再保险公司,其本身不直接承保业务,而是专门接受原保险人分出的业务,同时也将接受的再保险业务的一部分转分给别的保险公司。

2•再保险集团许多保险公司经共同协议联合组成的再保险组织,这种再保险集团有国家性的,也有地区性的,跨区域性的,其组织形式也各不相同,有的委托一个会员公司作为经理人,有的成立“再保险公司”由各会员公司集资。

3•兼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最早的再保险承保人组织形式。

在再保险业务尚不发达的时候,通常都是由直接承保公司兼营的。

第八章社会保险本章主要内容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意义与项目社会保险的特点社会保险的内容■ 我国社会保险第一节社会保险总论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在特定或特殊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而采取的各种社会措施的总和。

社会保障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政府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部分,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最核心的一部分,以其科学、经济的分散风险的理念成为各国为公民提供保障的基本方式。

二、社会保险的意义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当社会成员的老、弱、病、残、孕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发生时,许多社会成员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条件,成为社会的一种不安定因素。

-社会保险的基本作用是分散劳动风险,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II社会保险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意外事件,如疾病、伤残、失业等,使其失去正常收入,造成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停顿。

而社会保险给予劳动者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使劳动力得以恢复。

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由于人们在文化水平、劳动能力等方面的差异,造成收入上的差距。

社会保险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给予补助,提高其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社会保险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社会保险更能体现出互助合作、同舟共济的精神。

三、社会保险的特征社会公平性 -公平分配是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

基本保障性-保障性即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从根本上安定社会秩序,这是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

II 互济性-社会保险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四、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比较第二节社会保险分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沿革1951年颁布《劳动保护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

II 1966年,社会保险制度转变成企业保险制度。

1984年,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改革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

经过20年的努力,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主要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养老社会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收入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

生育保险保证妇女劳动者在怀孕、生育期间以及在生育行为刚刚结束时期,因劳动能力暂时丧失而中断生活来源后,能够从国家和企业获得收入补偿,从而保障基本生活,顺利地渡过生育时期。

我国现行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享受待遇资格:女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规定,在法定生育休假期间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生育期间的住院、治疗、接生、医药等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按当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或本人标准工资100%支付;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因遭受本人所不能控制的失业而暂时失去收入时,提供失业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金给付条件:(1)必须为合法的劳动者;(2)必须为非自愿失业者,即有劳动意愿;(3)必须是愿意接受再就业者;(4)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在合法的就业指导所或者职业介绍所登记,要求重新就业或者能够出示合法证明,证明其主动积极地在寻求工作。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II 1999年1月22日发布并实施《失业保险条例》。

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使其再就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都是失业保险的对象。

II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给付种类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给付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II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被保险人因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伤害,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

四、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对被保险人非因工疾病或患病或伤残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收入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疾病津贴,指雇员(职工)在患病治养期间的生活补贴。

-医疗服务,指疾病患者接受医疗服务所开支的费用部分,包括门诊、住院费、医药费等。

-家属疾病补贴。

有些国家规定,除了职工外,其供养家属患病,也给予一定的现金补贴。

我国对国有企业职工所供养家属患病,在指定的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药物费、手术费等,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每次就医可报销一半。

-被抚养者的现金补贴,是雇员遭受疾病后,对患者所供养的家属予以的现金补贴。

有些国家规定以现金补助的形式,对其家属发放现金津贴。

我国实行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五、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定的年龄给付养老保险金的社会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以特定的劳动者为保险对象;-社会保险的给付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保障水平低,给付标准不固定;-保险费由三方负担,即雇员(职工),雇主(在我国是单位或者雇主)和政府财政共同负担;-强制实施。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

实行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财务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第九章保险市场本章主要内容I I保险市场的构成与分类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保险的需求与供给一、保险市场的含义狭义的保险市场:保险商品交换的场所。

广义的保险市场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现代意义的保险市场已突破传统的地理上的意义,是指促进保险交易实现的诸多环节,包括供给者、需求者、中介人、管理者在内的整个市场运行机制。

二、保险市场的构成三、保险市场的分类1•按保险业务承保的程序分类原保险市场,亦称直接业务市场,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直接建立保险关系的市场。

再保险市场,亦称分保市场,是原保险人将已经承保的直接业务通过再保险合同转分给再保险人的方式形成保险关系的市场。

2•按照保险业务性质分类人身保险市场,专门提供各种人身保险商品的市场。

财产保险市场,从事各种财产保险商品交易的市场。

国外常分为寿险市场和非寿险市场。

四、保险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个人保险组织、保险合作社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1.保险市场的需求保险需求是全社会在一定时期内购买保险商品的货币支付能力。

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风险因素-社会经济与收入水平-保险商品价格-人口因素-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强制保险的实施-利率水平的变化2•保险市场的供给保险供给是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保险市场可能提供给全社会的保险商品数量。

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保险资本量-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素质-经营管理水平-保险价格-保险成本-保险市场竞争-政府的政策风险因素第十章保险监管本章主要内容II保险监管的机构保险监管的目标II保险监管的方式II保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保险监管模式比较一、保险监管的机构II保险监管,是政府对保险业监督管理的简称。

II中国保险业监管的归属问题1980年以前,我国只有保险经营,没有实质上的保险监管。

1980年一1998年,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中间改为财政部领导,其后又转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是目前中国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中国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拟定保险事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批准设立保险企业,维护保险企业的合法经营,完善保险市场机构体系;-健全保险法规;-指导、监督保险企业的业务活动,并审查其财务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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