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2日浙江省事业单位统考《综合应用能力(B类)》参考答案及解析

2016年10月22日浙江省事业单位统考《综合应用能力(B类)》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案例分析题(根据所给案例,回答后面的问题。50分)

材料一

一个轮子一块板,或者两个轮子一块板,人站在上面,随着身体重心的前倾与后仰,便能加速和减速……近几年,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街小巷。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出行的,多为年轻白领或者代驾司机。

然而,这种方便与快捷,今后可能会受到限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据新华社报道,北京交管部门8月29日宣布,对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上路行驶的将处以10元罚款,并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不得继续在道路上使用此类滑行工具。北京交管部门对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上海交管部门对在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50元;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一律处罚20元。深圳、厦门、武汉等多地均表示将依法处罚电动平衡车和滑板车的上路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上路必须符合速度、质量、尺寸的安全条件限制,目前电子平衡车、滑板车等并没有符合规定的生产标准。一位研究交通安全的专家表示,电动平衡车、滑板车靠身体重心移动来控制速度,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遇到崎岖不平的路面,特别容易出现翻车的危险。一旦行驶到大路上任何外力都可能打破这样的平衡。

北京市消协选取了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20多家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由于国内目前尚无相应的质量标准,消协委托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和展鴻教育参照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相关要求和试验方法对样品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的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19个样品在最高时速时,干态制动距离超过4米;两个样品蓄电池标称容量与实际相距较大。骑行风险较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家生产电动滑板车的企业负责人对展鴻教育老师介绍道:“由于国家对电动滑板车没有明确的规定,生产企业主要依据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其实多数生产企业都知道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没有上路权,我们也只是将其界定为休闲用品,一种娱乐工具。如果国家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出台的相关标准,生产企业肯定会按照标准来进行生产与检测。在标准出台之前,我们也会注意一下车速问题的。”

另一家生产电动滑板车企业的一位销售顾问表示,公司生产的电动滑板车平均时速大概在30公里左右,骑车时由消费者自己控制车速。厂家没有必要去刻意进行调整。“消费者需要什么样的产品,生产企业就会尽量向消费者的心理去靠拢。速度太慢的话,消费者可能不愿为此埋单,我们毕竟还是要考虑市场需求的。”不过,李军强调说,“我们在销售时会告诉购买者‘车子太小,不要骑太快,不安全’等。”

平衡车在许多国家都是禁止上路的。美国部分城市不允许平衡车上路;英国,平衡车被法律定为动力车辆,目前只能在私人地界经许可后行驶;日本,平衡车被要求必须配备有刹车与头灯、刹车灯、方向灯等辅助设备,车主也需缴税注册车牌并拥有驾驶执照。

材料二

2015年7月21日,郑某驾驶电动滑板车在上海凯旋路因刹车不及时,将一名行人撞死。司法机关的鉴定意见显示,当时郑某骑行的电动滑板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根本不是交通工具;2016年1月,广州发生平衡车伤人案,当事人王某驾驶某品牌平衡车,上缓坡时平

衡车忽然失去动力,导致车主右腿髌骨骨折;2016年3月23日,一男子驾驶电动平衡车,在北京市大兴区一购物商城二层转弯时,失控撞破一家商户的玻璃门,当场昏迷。

很多事故发生后,生厂商和销售商认为是用户操作不当所致,而消费者认为是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设计缺陷,由于没有国家相关标准作参考,责任认定将成为法庭审理的焦点和难点。

法律专家表示,在我国的交通法规里,责任主要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但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均不属于以上三种,若是出现违法现象并因此引发了人身损害事故,如何适用法律以及适用何种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来看,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监管,厂家往往以产品说明书来对产品的操作和安全保护进行界定,但是产品说明书上的东西非常模糊,比如产品说明书建议用户不要急加速,但是怎样加速才算是急加速,是以身体的前倾角度还是踩下踏板的力度,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致,让用户无所适从。

对于各地的禁令,也有专家认为,既然有这么多人使用,一定有其存在的价值,交通管理部门也应该考虑用户的这种需求,而不应该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一禁了之。

材料三

A市交管部门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做出了禁止上路的规定,对违规上路的处以10-50元不等的罚款,并加大措施整治违法上路问题。

法律专家赞成对平衡车上路发出禁令,“平衡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使用者自身安全和机动车司机都会造成麻烦。”

在市中心某十字路口执勤的交警表示,近期处罚了多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违法上路的行为,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是遇到了许多问题。现在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人太多,而且存在车速快、灵活性强的特点,只能个别处罚,再说交警不可能时刻都围着骑平衡车的人转,罚款罚完了,人家换个地方还是照样骑。对于部分躲避处罚的,还不能紧追不放,那样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部分交警也对罚款存在疑虑。一名交警坦言,《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涉及行人规范的处罚一般都不重。“我认为目前只是官方表达一个禁止的态度,还没有接到其他管理细则,具体是一发现就立刻罚款,还是以疏导为主,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名平衡车的使用者表示,今年4月在网上花1700块钱买了一款平衡车,由于公司和住处相距不远,平时就骑着平衡车上下班,还会骑平衡车到附近超市买东西,对于禁止使用平衡车的消息,他表示很无奈。尽管对平衡车的安全问题心知肚明,“但我上班的距离太尴尬,打车觉得不值得,还容易堵车。周末出行时,平衡车还能搁在汽车后备箱,比较方便。”

某代驾司机表示,他们经常晚上一两点还会送客人回家,那时候地铁、公交已经停运了,只能使用电动滑板车回去。如果禁止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上路的话,必然给他们带来不便,目前自己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应对方式,深夜回家还是会选择骑电动滑板车,但另一位代驾司机对展鴻教育表示,自己也使用过滑板车,但发现的确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已经有一些代驾司机因此摔伤。作为代驾司机他个人反对使用电动滑板车。

不少市民也对穿梭在路上的平衡车表达了忧虑。一位市民表示,经常能看到平衡车来回穿行,“就一个人站在上面,前面一点儿保护措施都没有,看到了肯定得避开。”

某品牌平衡车生产厂家的公关部人员表示,目前他们也在等待官方的管理细则。“我们也是在媒体上看到罚款的消息,希望相关法规能早日完善,给这一新兴的代步工具提供合理的成长空间。”

有从业者表示,“我觉得在限制的同时,还要告诉大家可以在哪里骑,平衡车毕竟是新兴产业,限制生产销售是不科学的。”他建议,一是大力宣传平衡车的安全驾驶方式,二是做一些“地理围栏”,告之路人哪些地段不能骑,不能骑的地方从严罚款。

也有一些受访民众不是,“平衡车还是有一定便捷性的,只要在有效范围内发挥它的作用

就好了。”当然,即使在相对封闭的场所,平衡车的安全隐患也无法完全避免。在某项国际大赛中,就有运动员曾在跑道上被摄像师的平衡车撞倒,所幸并无大碍,但显露出平衡车的一些操作缺陷。

专家建议,生产商应该明确平衡车的使用方向,“如果平衡车本身的续航能力有限,比如不超过5公里、10公里,这样就不会有太多人把它当做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平衡车不应当进行长途行驶。”

材料四

A市是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生产和消费的大市,有几家知名的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生产厂家,而且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销售也特别火爆。

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2016年8月份消费者投诉分析》显示,电动平衡车已经成为了新兴的投诉领域。对于电动平衡车问题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交纳贷款后,商家逾期提供或以无车、价格标注错误为由拒绝提供商品;第二,保修期内,出现无法正常启动、行驶中突然断电、无法转弯、车体开裂、车胎破损等质量问题;第三,商家对平衡车的材质功能等方面夸大宣传,例如把一般材质的车宣传为采用顶级铝合金材质的车、把说明书注明的充满电可行驶20公里宣传为可行驶120公里。

对此,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议,目前电动平衡车相关的问题比较集中,希望相关厂商重视产品质量,让消费者使用更加放心。另外,按照《A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得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共同遵守,避免给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问题1:梳理多地禁止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上路的主要原因。(2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洁,不超过250字。

【参考答案】

(1)无路权。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也不能驶入机动车道。

(2)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目前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没有符合规定的生产标准,生产企业为了市场需求而生产超速车,骑行风险较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事故。

(3)“身份不明”出事故难定责。在我国的交通法规里,责任主体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均不属于以上三种。如果出现违法现象、因此引发人身损害事故,如何适用法律以及适用何种法律存在争议。(237字)

问题2:假设你是A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针对材料中提及的问题,你认为下一步应重点开展哪些工作?(30分)

要求: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不超过400字。

【参考答案】

(1)交通部门应尽快制定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新兴代步工具的国家标准,对此类工具的属性、车速、制动能力等作出明确规定,从生产、销售环节就开始加强监管。

(2)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健全和完善交通法规,弥补交通法规中关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性质认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空白,填补这方面的法律漏洞。

(3)交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违法上路行驶展开集中整治。通过小额的罚款来提高违法成本,产生法律震慑力,让大家知道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这类产品是不允许上路的。

(4)将执法与普法结合起来。交警在进行处罚时,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向违法者讲解

关于滑行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危害性,让他们选择在正确的地方骑行。

(5)交管部门的宣传系统应该联合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市民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遵守规则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364字)

二、作文题(阅读以下材料,然后按后面的要求作答。50分)

从海昏侯的马蹄金到故宫的石渠宝笈,博物馆一票难求,人们在与文物的对话中感受历史;从《大圣归来》到《大鱼海棠》,电影院人头攒动,一年400亿元票房堪称奇迹……

这只是当代中国文化场景的两个“特写镜头”近年来,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为公众拓展了心灵空间、构筑起精神家园。“由人化文,以文化人”,人与文化的互动生长,正是一个最好的注脚,印证着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的判断——“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

结合以上材料,以“文化自信”为话题,联系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字数在1000~1200字。

【参考范文】

文化自信是由心而发的自信

“文以载道,汇则兴邦。”文化是一个国家的文明积淀,它承载着整个民族的精神追求和理想信仰。我国的文化不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更体现了改革开放进程中总结出来的创新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厚重的底蕴与巨大的潜能。拥有着这样璀璨的文化,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对自身文化价值进行肯定,理所当然地对民族的文化生命力充满信心!

以文化人,文化自信来自于对优秀传统的继承。我们的文化资源来自优秀的中华文化,古有商鞅“徙木为信”的诚信担当,岳飞“精忠报国”的爱国情怀;今有“两万五千里长征”的不畏艰险、艰苦奋斗,“改革开放”的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继承了这些优秀的文化传统,中华民族理应自尊自信,宠辱不惊。当然,要优秀传统一直传承,达到“以文化人”、感导教化的效果,需要我们通过丰富的文化创作,各式的文化活动,让其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得以传播,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渗透到群众的一言一行当中,使我们的优秀文化获得最广大的群众基础。

由人化文,文化自信源于人民对优秀文化的实践。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首次提出了“知行合一”的思想,即言行一致,一个人的行为可以反映出他接受的文化熏陶。中国自古就有谦逊、勤劳的优秀文化传统,言行举止温文尔雅就成了理所应当。然而,近年来,埃及陵墓上刻上“某某到此一游”、中国游客在国外机场大闹等等恶劣行为无一不显示了这些人的文化素质的缺失。文化不是停留在书本上的“礼仪之邦”,她更流露在我们的一举一动当中。在接受优秀文化的熏陶后,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应该因我们的文化自信而更加优雅,而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言传身教践行优秀传统,彬彬有礼创造文化风景,这样,我们的文化自信才有立足之基。

以文会友,我们要自信地向世界传播我国的优秀文化。文化自信不应该是“闭门谢客”“自娱自乐”的自信,而是走出国门,在世界范围内获得认同的自信。而要在国际舞台上一枝独秀,就需要我们将优秀的文化推送出去,打造强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将传统优秀文化的内涵同现代形式相结合,将中国文化打造成充满独特魅力的文化产品。让《大圣归来》《大鱼海棠》这样的优秀文艺作品纷涌出现,让梁祝、花木兰等动人故事在世界各地被歌咏、称颂。只有这样,才能让世界更好地认识中国,让世界感受到我们的自信。

中国是世界上惟一一个文明未曾中断的国家,我们理应为之自信、自豪!这是中华民族发展的见证,也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根基。“不忘初心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我们必须做好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当今文化发展虽面临各种挑战,但相信

只要与时俱进,坚守文化自信,中华文化一定能更加从容地走向未来!(10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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