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ATA甲亢指南解读
ATA甲亢和其他病因甲状腺毒症诊治指南

2021版ATA/AACE?甲亢和其他病因甲状腺毒症诊治指南?解读A、背景2021年6月美国甲状腺学会〔ATA)和临床内分泌学会(AACE)在?Thyroid?上联合发表有关甲亢和其他原因甲状腺毒症诊治指南,共形成100条建议。
同时,配发了来自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述评。
两个机构此前一次诊治指南如下:n Singer PA, et al. Treatment guidelines for patients withhyperthyroidism and hypothyroidism. Standards of Care Committee,American Thyroid Association. JAMA. 1995; 273:808–12.n Baskin HJ, et al.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linicalEndocrinologists medical guidelines for clinical practice for the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of hyperthyroidism and hypothyroidism. Endocr Pract. 2002; 8:457–69.B、病因学诊断和对症处理n 对非GD甲状腺毒症患者应行碘-131摄取试验。
对结节性甲状腺病患者应加行甲状腺显像。
以下甲状腺毒症患者应给予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a.有病症的老年患者b.静息状态下心率大于90次/分c.合并心血管疾病n 对于所有有病症的甲状腺毒症患者均可考虑使用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
作用:减慢心率,降低收缩压,缓解肌肉乏力、震颤、精神过度兴奋、情绪不稳、运动耐力下降等C、显性GD的治疗显性GD的治疗方式可选择碘-131治疗、ATD治疗和甲状腺切除治疗中的任何一种。
选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方法的适应症、禁忌症及相关影响因素、碘-131治疗优先n a.方案4-6月后妊娠的女性患者n b.存在增加手术风险的合并症n c.有手术或颈部外照射史n d.缺乏高通量甲状腺外科医生n e.存在ATD使用禁忌症ATD治疗优先n a.缓解可能性大者〔女性、病情轻度、甲状腺轻度肿大、TRAB阴性或滴度低〕n b.老年、存在增加手术风险的合并症或生存期有限n c.无法遵守辐射平安规定的护理人员n d.有手术或颈部外照射史n e.缺乏高通量甲状腺外科医生n f.中、重度活动性GO手术治疗优先n a.有压迫病症或巨大甲状腺肿〔≥80 g〕n b.摄碘率相对较低〔<40%〕n c.疑心或已确诊甲状腺恶性肿瘤n d.无功能结节n e.伴发需要手术治疗的甲旁亢n f.方案在4-6月内妊娠者〔尤其是TRAB显著升高者〕n g.中、重度活动性GO禁忌症n 碘-131:妊娠、泌乳、伴发甲状腺癌、不能遵守辐射平安规定、方案在4-6月内妊娠n ATD:主要副作用n 手术:严重伴发疾病〔心功能减退、晚期癌症、衰竭〕;妊娠的第一、三阶段影响因素n 碘-131:注重根治甲亢、防止手术和ATD的潜在副作用;轻视终生甲状腺素替代、立即解除甲亢、GO 的发生和加重的潜在可能n ATD:注重缓解的可能和防止终生甲状腺素替代、手术和辐射;轻视ATD的潜在副作用、持续监测和复发可能n 手术:注重立即根治甲亢、防止辐射和ATD的潜在副作用;轻视手术风险和终生甲状腺素替代D、碘-131治疗GD治疗前准备n 对于由于甲亢加重〔病症突出或游离T4大于正常值上限2-3倍〕导致并发症发生风险增加者,应在碘-131治疗前给予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
关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诊治指南的解读新版

在妊娠早期血清TSH 比非孕时低,这可能是因为高水平HCG 对甲状腺刺激,经过反馈机制引发甲状腺激素分泌增加所致。所以,在妊娠早期评定甲状腺功效需要 结合四碘甲状腺原氨酸( T4) 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 T3) 。但在妊娠后期( 约16 周后) ,血清TSH 值下限值是有指导意义。
关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诊治指南的解读新版
关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诊治指南的解读新版
关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诊治指南的解读新版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对ATD 分类均为D 类药品,表明在使用ATD 治疗过程中会对胎儿造成一 定影响。所以,在临床应用时需注意ATD 胎盘经过率及可能致畸作用。
第16页
四、妊娠期甲亢治疗
药品治疗
ATA 指南提议: 在妊娠前3 个月推荐服用PTU 治疗甲亢,假如服用MMI, 一旦证实妊娠,需在妊娠前3 个月换成PTU,3 个月以后再考虑换成MMI。
确诊妊娠期甲亢是否为GD,应进行TRAb 测定,尤其当妊娠期甲亢病因不明时。但要注意有约5%新诊疗 GD 患者可出现TRAb 阴性。因为TRAb 可经过胎盘刺激胎儿甲状腺,且其活性在妊娠期间连续存在,故 TRAb 转阴对改进母婴预后尤为主要。所以,对妊娠期新诊疗GD 或既往有GD 病史患者,应在妊娠20 ~ 24 周时检测TRAb。若在妊娠早期检测出TRAb 升高,还需在妊娠22 ~ 26 周复查,一旦发觉仍有高水平 TRAb,应亲密监测胎儿情况,并在生后3 ~ 4 d 和7 ~ 10 d 时筛查新生儿甲亢。
关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诊治指南的解读新版
第9页
三、妊娠期甲亢诊疗
妊娠期Graves 病诊疗:
妊娠期高代谢症候群和生理性甲状腺肿都与Graves 病十分 相同,这给Graves 病诊疗带来困难。假如妊娠期间出现体重不 随妊娠月数而对应增加、四肢近端肌肉消瘦、休息时心率在100 次/min 以上应疑及甲亢; 如血清TSH < 0. 1 mU/L,FT3、FT4升 高,可诊疗为甲亢。如同时伴有浸润性突眼( 为GD 主要而较特异 体征之一) 、弥漫性甲状腺肿伴局部血管杂音和震颤、血清 TRAb( 敏感度95%,特异度99%) 或( 和) 甲状腺刺激抗体( TSAb) 阳性,可诊疗为Graves 病。
2024ATA甲亢的指南解读

2024ATA甲亢的指南解读甲亢是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疾病。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甲亢认知的提高,针对甲亢的治疗指南也逐渐完善。
下面将对2024年发布的甲亢的指南进行解读。
甲亢的指南是由专家根据大量的研究数据和临床实践总结出的一系列规范化的诊疗方案,旨在推动甲亢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质量。
首先,2024年的指南对甲亢的诊断标准进行了细化。
甲亢的诊断主要依靠甲状腺激素水平的检测,包括甲状腺刺激素(TSH)、游离甲状腺激素(FT4)和游离甲状腺激素(FT3)的测定。
根据不同的激素水平,可以将甲亢分为亚临床甲亢、临床甲亢和重度甲亢等不同程度。
其次,指南对甲亢的治疗方案进行了详细说明。
对于亚临床甲亢患者,可以根据病情观察或予以抑制治疗。
对于临床甲亢或重度甲亢患者,则需要及时进行药物治疗或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主要选用甲巯咪唑(MMZ)或普鲁巴胺(PTU)来抑制甲状腺功能。
手术治疗主要是通过甲状腺切除术或放射性碘治疗来减少甲状腺功能。
此外,放射性碘治疗适用于年龄大、有合并症或手术禁忌的患者。
指南还对甲亢的治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描述。
对于甲亢患者,应定期进行甲状腺功能的监测,控制甲状腺激素水平在正常范围内。
治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评估患者的心脏状况、骨密度和妊娠等特殊情况。
此外,指南还特别提到了甲亢与精神疾病的关联,强调了甲亢患者及时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支持的重要性。
最后,指南还强调了甲亢的预防和康复护理。
预防主要是通过健康生活方式的改善,减少危险因素的影响。
康复护理则包括甲亢患者的长期随访和生活方式的调整,如控制饮食、适量运动、避免精神刺激等。
综上所述,2024年的甲亢指南对甲亢的诊断和治疗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化,为临床医生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帮助患者早日恢复健康。
然而,由于每个患者的病情不同,治疗方案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需要医生和患者共同决策,制定最合适的治疗计划。
2020妊娠期甲亢、甲减如何管理专家解读最新指南

2020妊娠期甲亢.甲减如何管理专家解读最新指南近年来,妊娠期合并甲状腺疾病对母体和后代的影响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进一步优化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管理是临床关注的重点话题之一。
近日,在广州举行的2020年罗氏诊断女性健康华南高峰论坛上,广东省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关海霞教授结合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和围产医学分会于2019年最新发布的《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第2版)》(以下简称"《指南》”),对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管理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妊娠期参考范围设定一一审时度势正确理解和把握一系列甲状腺相关激素在妊娠期间的变化规律是临床对甲状腺疾病进行准确、适当诊疗的基石。
关海霞教授指出:"女性妊娠期间甲状腺相关激素水平与非妊娠期表现不同。
在妊娠早期,母亲是胎儿甲状腺激素的唯一来源,因此这一阶段是关注妊娠期甲状腺疾病最关键的时期;此期内,与非妊娠状态相比,母体促甲状腺激素(TSH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时游离甲状腺素(FT4 )轻度升高, 总甲状腺素(TT4)逐渐升高。
到了妊娠中期,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开始逐渐建立,母亲的甲状腺激素仅作为补充;此时母体的TSH及FT4水平接近非孕期水平,TT4则升高至非孕期的1.5倍。
妊娠晩期时,胎儿的甲状腺功能独立发挥作用供给自身需求;而对应时期母体的FT4水平往往会低于非妊娠状态。
” 基于上述,妊娠期间的甲状腺相关激素水平不能用非妊娠期普通人群的TSH参考范围进行衡量,应充分做到审时度势。
此前,2.5 mIU/L-度被视为妊娠早期女性的TSH参考范围的上限,但越来越多的临床观察及相关研究表明,使用2.5 mIU/L作为TSH妊娠期间的正常上限会导致过度诊断⑴,因而2.5 mIU/L已不再是诊断妊娠早期亚临床甲减和临床甲减的截断值。
《指南》就如何建立甲状腺相关激素在妊娠期间的参考范围推荐了三种方法:—、本单位或者本地区建立方法特异和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
二、采用指南提供的试剂公司甲状腺功能指标的参考范围。
ATA 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断和管理指南解读

ATA 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断和管理指南解读妊娠期碘营养1. 17 版和11 版ATA 指南都提出,计划怀孕或处于妊娠期的女性,应该提前三个月开始在正常饮食的同时口服含150μg 的碘补充剂。
补碘形式应该碘化钾为宜。
而WHO 推荐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碘摄入量都是250μg。
2. 指南特别强调:单次尿或24 h 尿碘浓度并不能有效反应个体碘营养情况。
尿碘中位数虽然可以用于评估人群的碘状态,但是尿碘容易受到尿量和妊娠期间尿碘排泄波动的影响,24 h 尿虽优于单次尿碘,但是同样存在取样困难和不易操作的问题,所以并不能有效的反应个体碘营养状态。
3. 妊娠期和产后避免过量摄入碘:碘过量主要来自含碘药物,例如胺碘酮、含碘造影剂等情况。
甲状腺疾病患者的碘脱逸功能受损,可以引起甲减的发生。
胎儿甲状腺需要在妊娠36 周以后方能发育健全,所以碘过量也容易引起胎儿甲减。
(亚临床)甲减:管理/治疗依旧存争议大量回顾性及病例对照研究结果表明临床甲减对母儿都有不利影响。
虽然目前左旋甲状腺素L-T4 干预的前瞻性随机研究还很少,但从已有的实验数据仍然建议想要怀孕的甲减女性进行L-T4 口服治疗。
1. 对于妊娠期甲减患者不推荐使用如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和干甲状腺片。
对于亚甲减且自身受体阴性的女性,想自然受孕的情况下,L-T4 效果还未明确,不过可以考虑使用低剂量的L-T4(25-50mcg/d)。
2.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中提出进行IVF 或ICSI 的亚甲减女性应该进行L-T4 治疗,控制TSH<2.5Mu/L。
甲减或亚甲减女性,应该妊娠中期之前每四周检查一次TSH,妊娠近30 周时至少检查一次。
临床上应该告知育龄期的甲减女性,备孕需要增加L-T4 剂量的可能,一旦怀孕应该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分娩后LT4 应该减至孕前剂量,并于产后约6 周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
甲减得到充分治疗的孕妇,指南不推荐做孕妇或胎儿的相关检查。
充满荆棘的妊娠期甲亢治疗之路:对妊娠女性,MMI 和PTU 均有一定风险1. 在怀孕早期不推荐服用甲巯咪唑(MMI),而是选择丙基硫氧嘧啶(PTU)治疗。
2020年甲状腺功能亢进基层诊疗指南

2020年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基层诊疗指南、概述(一)定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hyper t hyroi d is m)指甲状腺腺体不适当地持续合成和分泌过多甲状腺激素而引起的内分泌疾病,简称甲亢。
甲状腺毒症(t hyro t oxicosis)是指任何原因导致血液循环中甲状腺激素过多的一组临床综合征,甲亢是其病因之一,临床上,需要与非甲亢性甲状腺毒症鉴别。
后者甲状腺腺体并无功能亢进,是山千摄入过量外源性甲状腺激素或甲状腺炎症破坏甲状腺滤泡,导致甲状腺激素释放至血液增多等病因所致,产生一过性甲亢。
(二)分类按照发病部位和病因可分为原发性甲亢和中枢性甲亢。
原发性甲亢属千甲状腺腺体本身病变,包括自身免疫性甲亢——Gr aves病(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多结节性毒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自主高功能腺瘤、礁甲亢。
而中枢性甲亢又称为垂体性甲亢,是由千垂体促甲状腺激素(thyroi d s t i mul ati ng hor m o n e, TSH)腺瘤分泌过多TSH所致甲亢。
在甲亢分类中,以Graves病为最多见,约占所有甲亢的80%[1],为本指南主要讨论内容。
按照甲亢程度可分为临床甲亢和亚临床甲亢。
临床甲亢的 甲状腺功能特点是血清T SH降低, 总甲状腺素(total throxine, TT4)、 游离甲状腺素(free throxine, FT4)、 总三磺甲状腺原氨酸 (total triiodothyronine , TT3 )、游离三碳甲 状腺原氨酸 (free triiodothyronine, FT3)升高;亚临床甲亢仅血清T SH降低, 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
(三)流行病学甲亢患病率受调查人群的年龄、 性别、 种族等因素影响而存在差异。
甲亢类型中以Graves病最为常见, 其发病特点是女性患病率高千男性, 高发年龄为30~60岁,但也可以发生在任何年龄段.美国第 三 次健康及营养状况调查(1988—1994年)在全美人群中抽样调查175353名居民(年龄?12岁), T SH诊断切点值为<0.39 mIU/L, 结果显示, 甲亢患病率为0.5%, 亚临床甲亢患病率为0.7% [ 4]。
2011版ATA_AACE《甲亢和其他病因甲状腺毒症诊治指南》解读

表现和生化指标的证据不足,”1I治疗前如予甲巯 咪唑治疗可能会延缓”1I治疗时间,并且有可能降 低”1I的疗效。由于锂剂使用尚未推广,且无足够 的推荐证据,因此目前尚不推荐治疗前使用。甲状 腺毒症患者若同时患有其他疾病,应在实施"1I治 疗前处理伴发疾病。 治疗应一次性给予足够剂量(一般为lO~15 mCi),从而使GD患者达到甲减。剂量的确定有固 定剂量法和计算剂量法两种。有证据表明,10
mg。
者能否断药。甲巯咪唑治疗完成一个疗程后仍出现 甲亢,应考虑选择”1I治疗或选择甲状腺切除术, 偏好甲巯咪唑者可考虑更长时间的低剂量治疗。在 美国,12~18个月的ATD治疗获得的缓解率仅为 20%~30%[引。有分析n01显示,进一步延长ATD 治疗时间并不能提高缓解率。其中,男性、吸烟者、 TRAb持续升高、甲状腺肿大显著(>80 g)或血 流丰富者缓解率较低。 ATD治疗过程中应警惕不良反应的发生。甲巯 咪唑导致的肝脏毒性主要是胆汁淤积性黄疸,肝细 胞性黄疸少见。新生儿头皮发育不良很少见,孕妇 在妊娠的第一阶段服用甲巯眯唑可能导致胎儿后鼻 孔和食管闭锁。丙硫氧嘧啶可引起抗中性粒细胞抗 体(ANCA).阳性小血管炎,也可引起暴发性肝坏 死,后者为致死性。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都可能 导致关节病和狼疮样综合征。 ATD治疗期间如有发热和咽炎,应检测自细胞 分类计数,但不建议常规监测白细胞计数。服用丙 硫氧嘧啶者若出现皮疹、黄疸、浅色便或深色尿、 关节疼痛、腹痛或腹胀、厌食、恶心或疲乏等症状 需检测肝功能和肝细胞完整性。常规监测肝功能有 助于防止发生严重肝脏毒性。若转氨酶超过正常值 上限2~3倍且l周内复查无改善者应停用丙硫氧 嘧啶,其后每周监测肝功能,无明显好转者尽快转 消化科或肝病科诊治。ATD治疗期间如有轻微的皮 肤反应可加用抗组胺药物处理,但不必停用ATD。 若该皮肤反应持续存在,应停止ATD治疗,改用 131I、手术或另一种ATD治疗。由于两类药物存在 交叉反应,ATD治疗期间若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禁 止进行药物间互换治疗…J。 2.3手术治疗 下列患者优先考虑手术治疗:患者有压迫症状 或巨大甲状腺肿(甲状腺腺体重量≥80 g);甲状 腺摄碘率相对较低(<40%);怀疑或已确诊甲状 腺恶性肿瘤者:甲状腺结节为无功能或功能低下; 伴发需要手术治疗的甲旁亢;计划在4~6个月内
2024年ATA指南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管理要点

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是指在怀孕期间或产后产生的甲状腺相关疾病,包括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 disease)、甲亢伴突眼病(Graves' ophthalmopathy)、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癌等。
妊娠对甲状腺功能有显著影响,因此对于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2024年美国甲状腺学会(ATA)指南对于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管理要点。
首先,对于妊娠期女性的甲状腺功能评估,ATA建议进行全血中的甲状腺刺激素(TSH)和总甲状腺素(T4)测定。
妊娠期的参考范围与非妊娠期有所不同,TSH参考范围通常为0.1-2.5mIU/L,而T4参考范围通常较高。
如果TSH低于正常范围,且T4在正常范围内,则可能存在甲状腺过度活动。
ATA还建议在TSH超过10mIU/L的情况下,进行甲状腺自身抗体检测,以排除自身免疫甲状腺疾病。
其次,对于已知甲状腺疾病的妊娠期女性,如甲亢、甲减或甲状腺结节等,ATA提供了相应的建议。
对于已诊断为甲亢的孕妇,ATA建议使用抗甲亢药物,但需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甲状腺切除术在孕妇中较少进行,但对于无法耐受抗甲亢药物的患者或有严重甲状腺眼病的孕妇,可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对于甲减孕妇,ATA建议在孕前及孕期进行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以确保甲状腺功能正常。
对于已知甲状腺结节的孕妇,ATA建议通过超声检查进行评估,如疑似恶性肿瘤,可考虑进行细针穿刺活检。
再次,对于产后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管理,ATA提供了一些建议。
产后甲状腺炎是产后常见的甲状腺疾病之一,通常在分娩后6-12周内发生。
产后甲状腺炎通常表现为甲状腺疼痛和甲状腺功能异常,通常是短暂的。
对于已知或疑似产后甲状腺炎的患者,ATA建议进行甲状腺刺激素的监测,并根据病情做出相应的治疗决策。
对于产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患者,ATA建议进行甲状腺激素的替代治疗,以维持正常的甲状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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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 正常
甲功正常的高甲状腺激素血症:
• TBG功能紊乱导致血清TT4 (通常TT3 , TBG )而 无甲亢表现
• 影响T4向T3转化的药物或状况,如胺碘酮、高剂量心得安、 极高海拔、滥用安非他明等
TSH 正常或升高
• FT4 时需进一步排除“甲功正常的高甲状腺激素血症”后, 需考虑TSH介导的甲亢,如垂体瘤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甲状腺功能正常 甲亢复发 发生甲减
<1.0
1.1-2
2.1-3
3.1-4
4.1-5
>5
MMI停药时血清TRAb值(UI/L)
30
r=0.38; p<0.03
20
10
0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甲亢复发的时间(周)
#指125I标记TSH 结合的抑制百分比
14 Laurberg P et al. Eur J Endocrinol 2008;158:69-75
2016版指南强烈建议应重视GD患者妊娠期的TRAb监测
2011 ATA1
2016 ATA2
推荐75:在孕前使用放射碘或甲状腺切除术 治疗Graves病,需在妊娠22-26周或早孕期 开始并在妊娠22-26周再次使用敏感的方法监 测TRAb水平。
TRAb=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
12
1. Bahn RS, et al. Thyroid. 2011 Jun;21(6):593-646.; 2.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亢复发相关
GD患者MMI停药后结局 MMI停药时血清TRAb值(UI/I)
3. Polak M, et al. Best Pract Res Clin Endocrinol Metab, 2004, 18:289–302.; 4.Donnelly MA,et al. Obstet Gynecol, 2015, 125:1059–1062.
主要内容
疾病评估
以患者为中心的最佳诊治策略
• 意大利一项研究,回顾性分析58例接受MMI治疗的GD患者,评估18个月治疗停药后TRAb水平与预后的关系。结果 显示甲亢复发的发生率及甲亢复发时间均与停药时TRAb水平有关
13
Carella C, et al. Thyroid, 2006, 16:295–302.
TRAb阴性的患者,停药后复发率更低
甲状腺肿大的程度、阻塞症状及 Graves眼病的严重程度
可与甲亢的程度及症状不符
• 对所有已发现的或怀疑甲亢 的患者均应进行系统全面的 问诊和体格检查
• 甲亢症状的严重程度并不与 FT3和FT4存在很强关联性, 反而与年龄成负相关
FT3=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 FT4=游离甲状腺激素
6
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343-421.
• 有研究显示胎儿甲状腺在 12周开始分泌甲状腺激 素,在20周时甲状腺TSH 受体开始对TSH受体抗体有 反应3。
• 而另一个病例报道,发现胎 儿早在18周即可由于母体 TRAb的存在而出现GD4。
15
1. Bahn RS, et al. Thyroid. 2011 Jun;21(6):593-646.; 2.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343-421.;
(强烈推荐 低质量证据)
推荐94:妊娠前接受ATDs治疗者,一旦妊娠 或者妊娠期间出现GD应立即检测TRAb水平。 如果阳性,应在妊娠18-22周复查。
(强烈推荐 低质量证据)
推荐95:在妊娠18-22周TRAb仍阳性者,应 在妊娠晚期(30-34周)复测TRAb水平,用于 指导新生儿监测。
(强烈推荐 低质量证据)
2016 ATA
推荐数量 引用参考文献
2011版1 100个 358个
3
1. Bahn RS, et al. Thyroid. 2011 Jun;21(6):593-646.; 2.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343-421.
2016版2 124个 678个
甲亢复发组与甲功正常组在药物治疗18个月中TRAb的变化
50
40
两组相比*p<0.05
30
应用18个月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后的复发率
100%
89%
80%
60%
血清-TRAb#
20
18个月时TRAb阳性率:
甲亢复发(n=16)为50%
10
***
甲功正常(n=30)为3.3%
0
-3 0 3 6 9 12 15 18 (月)
3. Bahn RS, et al. Thyroid. 2011 Jun;21(6):593-646.; 4. 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343-421.
与2011版指南相比,2016新版指南增加了推荐及证据数量
2011 ATA & AACE
心脏评估可能必要,尤其 对年长患者,包括:
• 超声心动 • 心电图 • 24小时动态心电图或心肌
灌注方面的检查
生化学评估
怀疑 甲亢
初筛: 测血清TSH水平
高度怀疑 甲亢
初筛: 测血清TSH+FT4+TT3
TSH<0.01mU/L
• T3型甲亢:血清T3 而TT4和FT4正常,常在疾病早期 • 临床型甲亢:TT3、FT3和FT4升高,甲亢表现明显 • 亚临床型甲亢:T3、T4正常,可有或无甲亢表现
• 当有甲状腺结节性疾病时,应 当加做甲状腺核素显像
• 当临床表现提示为毒性腺瘤或 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时,应行 123I or 99mTc核素显像
TRAb=促甲状腺受体抗体; TMNG=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 TA=毒性腺瘤; GD=Graves病
11
1. Bahn RS, et al. Thyroid. 2011 Jun;21(6):593-646.; 2.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343-421.
2016 ATA指南建议对可 能患GD的人群(对称性甲 状腺肿大、中重度甲亢或 新发眼病)开始便行TRAb 测定,更划算、方便,同 时还可避免放射性碘暴 露。
——更加依赖抗体试验
2016版指南强烈建议TRAb作为患者是否停药的预测指标
2011 ATA1
推荐20: 建议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前复 查TRAb水平,以预测患者是 否可以停药,且水平正常提 示缓解的几率更高。
GD诊断直接总成本
GD误诊总成本
每10万实验者成本(USS)
每10万实验者成本(USS)
TSI检测的应用(%)
GD诊断支付总成本 (直接成本+误诊成本)
每10万实验者成本(USS)
TSI检测的应用(%)
GD=Graves病;TSI:促甲状腺激素免疫球蛋白
9
Amy McKee, et al. Am J Manag Care. 2012, 18:e1–14.
做出最终的决定。”
4
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343-421.
主要内容
疾病评估
以患者为中心的最佳诊治策略
5
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343-421.
治疗方案选择
全面评估GD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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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 DS, et al. Thyroid. 2016 Oct;26(10):1343-421.
治疗方案选择
加强与GD患者沟通以更好选择个体化治疗方案
2016 ATA 甲亢指南亮点解读
CHN/THYR/0817/0027 有效期至2018.10
过去二十年,美国共发布了4版甲亢/甲状腺毒症相关指南
ATA
《甲亢和甲减患者 的诊疗指南》1
AACE
ATA & AACE
ATA
《甲亢和甲减的评估和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其它原因 《甲状腺功能亢进和其他原因导致 诊疗临床实践指南》2 引起的甲状腺毒症诊疗指南》3 的甲状腺毒症诊断和管理指南》4
1995
2002
2011
2016
.
• 根据最新循证医学证据,定期更新临床指南,对规范甲亢 的诊疗及甲亢患者的临床实践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ATA=美国甲状腺学会; AACE=美国临床内分泌医师协会
2
1. Singer PA, et al.JAMA. 1995 Mar 8;273(10):808-12.; 2. Baskin HJ, et al. Endocr Pract. 2002 Nov;8(6):457-469.;
评估胎儿/新生儿 Graves病甲亢的风险
2016版指南新增TRAb测定用于病因诊断
2011 ATA1
• 当有甲状腺毒症的临床表现, 但不能诊断为GD者,应当进行 以下检查 ➢ 放射性碘摄取率
2016 ATA2
• 如果根据临床表现和生化学检 查的结果不足以诊断GD,则应 当考虑做以下诊断性检查 ➢ TRAb测定 ➢ 放射性碘摄取率 ➢ 超声测定甲状腺的血流
40%
20%
0%
TRAb阳性者
29% TRAb阴性者
• 2008年Peter Laurberg等发表的一项研究,共纳入179例新诊断GD患者,年龄在20-55岁,随机分入抗甲状腺激素药物治疗组、甲状腺切除术 治疗组和放射性碘治疗组(年龄>35岁),在适当时机予左甲状腺素钠以维持甲功正常。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在18个月后停用。从治疗起始前到治疗5 年后监测血清TRAb水平,评估不同治疗方法对TRAb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