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单位】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布日期】19990705【实施日期】19990705【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业企业间的分包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建设工程中进行综合总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总包企业)和分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在一项建设工程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业企业间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本办法所称分包企业指经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和本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或经外省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资质审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其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受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保护和约束。
第五条本市对分包企业实施许可证制度。
【章名】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颁发〈〈天津市分包企业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分包施工许可证》)。
市建委授权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流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分包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办法;(二)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各区(县)对所辖区域内分包企业的确认工作;(三)确认分包企业资格,核定承担分包范围,颁发〈〈分包施工许可证》;(四)为总包企业提供充足数量和适应我市工程建设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源;(五)接受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的咨询,为进入交流中心的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六)负责分包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核发有关证件;(七)设置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交易场所,为总、分包企业双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相关服务,办理合同登记;(八)调解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在履行工程建设分包合同中的争议。
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JF-2015-072)

合同编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1)1. 一般约定 (11)1.1 词语定义与解释1.2 语言文字1.3 法律1.4 技术标准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 联络1.7 严禁贿赂1.8 保密2. 发包人 (18)2.1 发包人一般义务2.2 发包人代表2.3 发包人决定2.4 支付合同价款2.5 设计文件接收3. 设计人 (20)3.1 设计人一般义务3.2 项目负责人3.3 设计人人员3.4 设计分包3.5 联合体4. 工程设计资料 (23)4.1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4.2 逾期提供的责任5. 工程设计要求 (24)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2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4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26)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2 工程设计开始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4 暂停设计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31)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31)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34)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34)10.1 合同价款组成10.2 合同价格形式10.3 定金或预付款10.4 进度款支付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0.6 支付账户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37)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38)13. 知识产权 (38)14. 违约责任 (39)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15. 不可抗力 (41)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15.2 不可抗力的通知15.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6. 合同解除 (42)17. 争议解决 (43)17.1 和解17.2 调解17.3 争议评审17.4 仲裁或诉讼17.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46)1. 一般约定 (46)2. 发包人 (48)3. 设计人 (49)5. 工程设计要求 (51)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51)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52)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53)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53)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53)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54)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55)13. 知识产权 (55)14. 违约责任 (55)15. 不可抗力 (56)16. 合同解除 (56)17. 争议解决 (56)18. 其他 (57)附件 (5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03-0213)模板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03-0213)模板一、合同双方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下称“本合同”)草拟本,于____________(年、月、日)在____________(地点)签订本合同。
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工程性质:____________工程难度:____________三、工程范围本合同的工程范围为____________。
四、工程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为工程合同应付款项,____________元为质量保证金。
五、工程实施时间本工程实施时间为____________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___日期,本工程完成之日自该日起属于完工状态。
六、工程质量保证乙方应按合同要求负责本合同的工程质量,应按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指定的技术协议或其他文件的要求,对工程提供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限为____________。
七、工程保险乙方应按法律及甲方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分包工程计算机工程施工和施工过程中损失,按要求投保相应的工程保险。
八、工程施工监理甲方依法委托____________为工程建设监理工程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依法监督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遵守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和义务。
九、工程施工现场及生产管理乙方应按合同的工程要求,合理组织生产和施工,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并在驻地办理生产和施工许可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和环保。
十、工程施工交付时间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本合同的工程施工,并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程序,将施工条件完好的工程无条件地移交给甲方,交付完工文件,工程完成验收后,乙方无条件接收。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在天津市的建设领域中,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明确了劳务分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还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合同的主体与背景劳务分包合同的主体通常包括发包方(通常是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和劳务分包方(具备相应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或组织)。
发包方负责将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分包给具备能力和资质的劳务分包方。
在天津市的建设大环境下,各类建设工程如住宅、商业综合体、基础设施等不断涌现,劳务分包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这就要求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必须严谨规范,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1、工程概况明确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结构形式等基本信息,让劳务分包方对所承担的工作有清晰的了解。
例如:“本工程为位于天津市____区的____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包括____栋住宅楼和配套的商业设施。
”2、劳务作业范围详细列出劳务分包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种、工序、作业区域等。
比如:“劳务分包方负责的作业范围包括主体结构的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以及二次结构的砌筑、抹灰等工作。
”3、工期要求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时间要求,确保工程进度的有序推进。
像这样:“工程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开工,____年__月__日竣工,其中主体结构封顶的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
”4、质量标准明确工程质量应达到的标准和验收要求,一般参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例如:“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确定合同的总价款以及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节点。
价款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其他合理的计价方式。
比如:“本合同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发包方将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每月__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作量的__%。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筑[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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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筑【2014】1号)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一四年元月三日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以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活动,是指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依法将其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分包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招标范围内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得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分包给指定单位,不得将分包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分包行为进行审核确认和检查。
第六条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其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单位进行管理。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其承包范围内对施工活动负总责,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
天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
九
32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过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方式解决:
+-
3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
3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
码:
合同管理办公室意见:
(章)
专用条款
一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3.1本合同出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的标准、规范:
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4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保合同作为本合
天津市
建设工程
(GF-1999-0201)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日期: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及天津市相关规定,两方依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经充足磋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工程概略1.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编号施工允许证号资质等级1.4 工程内容:1.5 分包范围:1.6 承包方式:1.7 工程限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动工,至年月日止所有完工。
经两方磋商,按合同工期每提早一天完工,甲方按付给乙方工期奖。
发生以下状况,经甲方确认,乙方办理工期签证,顺延合同工期:1、人力不行抗拒的灾祸而被迫歇工者;2、甲方更改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者;3、甲方未如期拨付工程款影响施工者;4、暂时停水停电一天以上者;5、其他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者;1.8 工程质量等级:1.9 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1.10 乙方按入施工人数:人。
1.11 分包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附后)分包工程人工单价表(附表二)(附后)1.12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第二条工程质量2.1 甲方依据国家质量查收规范和评定标准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查收,肩负因技术交底要求不正确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任。
2.2 乙方依照国家颁发的施工查收规范和质量查验标准以施工图纸、设计更改,甲方交底说明为依照,精心组织施工,所有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质量商定为优秀的,要达到优秀标准,甲方肩负相应花费。
2.3 严格履行隐蔽工程查收制度,凡隐蔽工程达成后,乙方一定经查收、记录后,方可持续下一工序施工。
对重要、复杂隐蔽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查收,办理隐蔽工程查罢手续。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GF-2003-0214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2)7、总(分)包合同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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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GF-2003-0213)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工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编号: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年月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7)己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别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己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担保额度: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提供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7.2 双方约定本合同份,其中,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38、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