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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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邯郸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天津渤天化工有限公司宿舍楼住区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天津市汉沽区东风里社区汉沽化工厂宿舍楼

1.3工程内容:图纸内全部工程量

1.4承包范围:贰十栋楼

1.5包工包料,甲方指定分包除外

1.6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造价暂定陆仟万元。根据图纸要求,执行天津市08修缮定额直接费加税金,作为造价结算依据。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月日之前必须验收合格。第三条:工程延误与工期奖罚。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顺延工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的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的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予以答复,工期可顺延。停工责任在甲方的,工期相应顺延,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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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要处理时; 3.3.4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宅等自然灾害、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雪、雨、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3.6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3.4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工期的完成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拟定如下条款:

3.4.1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扣罚乙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本公司进津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4.2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3甲方在开工前3天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4.4甲方组织设计院、由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5甲方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如乙方破坏,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按月向甲方报送完成工作量清单(工作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报送日期为本月28日前)。

5.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施工期间水、电费乙方自挂表计量,相关费用自行缴纳(水电费含在总价中)。

5.3乙方应在施工前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4乙方必须按此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5已竣工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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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是同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6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7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5.8乙方负责协助、配合甲方分包队伍的施工给其提供施工相应必备条件并负责相应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验。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款支付:

6.1.1经双方商定合同签订后当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垫交的100万元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时间参照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规定执行。

6.1.2乙方进场7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5%作为预付款。

6.1.3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完成部位付款:临建房的搭建甲方向乙方支付搭建费用10万元(壹拾万元整)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夹层板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5%;第二次付款时间为主题封顶完工备案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的75%;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内外檐全部装修完工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的90%;第四次付款时间为全部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件后三个月内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的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核实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本金无利息)。 6.2合同价款的调整:如有变更及政策性调价材料均于工程进展过程中以证方式及时报送并经甲方审批认可,其价款的调整与交付结算时一并完成。

第七条:次啊聊、设备供应

7.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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