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宝贝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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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晓十二款最佳单项保险产品奖

揭晓十二款最佳单项保险产品奖

揭晓十二款最佳单项保险产品奖1、最佳投连险产品平安人寿——平安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平安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设立“货币投资账户”、“发展投资账户”、“基金投资账户”、“精选权益投资账户”四个投资账户,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调整各账户间的分配比例或在账户间自由转换。

如果投保人为男性,该产品保障成本以年龄划分为每千元危险保额~元不等,女性则在~元之间。

除此之外为了鼓励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观念,平安还特设持续交费奖励。

该产品的特点是双重保障,保额可变,投资灵活,缓期交费时保障不变;资产运作透明公开。

2、最佳车险中国人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投保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澳港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核定座位在9座以下的客车,保障期限一年。

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该产品保障全面,投保人可约定驾驶人员并享受保险费优待。

灵活、保障条例清晰全面。

3、最佳医疗险平安人寿——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此产品可附加于平安现有任何一款终身寿险上;投保年龄宽泛,0-50岁的客户均可购买该险种,保障期间为终身;产品以份为单位销售,每份最高提供2万元的医疗津贴。

该产品第一个特点是终身保障,不像其他医保产品只保到一定年龄。

第二个特点是保障完善周全,该产品涵盖多达8种医疗保险金。

三是增设高龄项目,特别为65岁以上的客户多设了3个项目。

提供终身医疗保障,医疗保障项目多,付费方式灵活多样,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种类丰富。

4、最佳寿险太平人寿——太平“福寿连连”两全保障(分红型)太平“福寿连连”两全保险具有交费灵活,返还迅速,收益期久等优点。

目前设有5年、10年、20年三种交费方式,交费期限长短搭配。

客户无论选择哪种交费方式,无须等到交费期结束,每隔一年即可领取10%保额的长寿金。

人寿保险案例

人寿保险案例

2岁小孩的意外、疾病、教育综合保障计划2010-12-17 13:12 | 75次浏览收藏本案例客户资料:小朋友,2岁,学龄前儿童,月均收入0元年缴保费:3052元客户需求:父母想为女儿买一份保费不要太高,至少要包含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大疾病的保险。

并且,他们希望女儿在成长过程中也能享受到此保险方案带来的收益,换句话说,他们希望此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帮补到孩子的教育费用。

(一)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5万元保费:2732.5元/年交费期:20年类型:储蓄型●保险利益:1.生存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三年领取 2000 元生存保险金,直到80岁。

若现金领取,一共可以取 5.2万元,若累积生息,一共可以领取 19.5万元。

2.分红理财以领取保单红利的方式,不必费心即可安享专家理财的收益。

既能现金领取,也可以累积生息,为家庭稳健理财早做打算。

若按中等红利水平预测,到80岁时一共可以领取红利20.3万元。

若按高等红利水平预测,到80岁时一共可以领取红利35.5万元。

3.重疾保障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一旦患条款所列12种重大疾病之一,无需医疗费用单据,只凭诊断书即可按基本保额的300%,获得7.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及时得到求治的费用,延续宝贵的生命。

4.养老保障到80岁时,按基本保额的300%,一次性领取祝寿养老金7.5万元,为老年生活锦上添花,让您尽享安乐晚年。

合同终止。

5.身故保障80岁前,若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额的300%,一次性赔付身故保险金7.5万元。

●此方案所保重大疾病如下:癌症(恶性肿瘤);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瘫痪;严重帕金森病;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

(二)阳光宝贝吉祥卡●保额:17.9万元保费:260元交费期:一年(可续保到25岁)类型:消费型●保险利益:1.意外伤害身故:10万元。

1.2.7商品说明(意外险:阳光宝贝)

1.2.7商品说明(意外险:阳光宝贝)

(促成)张先生,相信每天8毛钱,对您来
说算不了什么,但就是利用这么丁点小钱却办 了大事,体现了您对儿子的关爱,解除了您的 后顾之忧。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和值得做的事 情。张先生,您孩子多大了?

• • •
(商品介绍方式一:画图讲保险) 这样一个计划,就如同大多数家庭一样, 在家里准备一个急救小药箱,以备不时之 需。很多时候,一年过去了,也许很多药 都过期了,我们都没有用上,但还是要买。 其实,我们一年所支付的300元,就像家里 的小药箱一样,一年的时间里也许没用上, 但是我们享受了一年的保障,您说,是不 是这样呢?
• 给大家5分钟的时间,自己尝试着边讲话术 边画图。 • (停顿) • 好,时间到。刚才看到很多伙伴画的非常 认真,也画的不错。其实,很多时候,这 种画图谈保险的方式简单、易学、能给客 户直观的感受,便于客户接受。同时,我 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为客户介绍产品。
(商品介绍方式二:彩页讲解)
各分公司根据新彩页进行调整
(商品介绍方式二:彩页讲解)
我们每日只需存0.8元,就可以在保险公司开设一个账 户,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得到赔付: 1、假如不小心发生了意外,公司会立即给付5万元;假如 发生了磕磕碰碰,在5万元范围内,按残疾级别得到赔偿; 2、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要治疗费用支出,最高可以获 得1万元医疗费用补偿; 3、因意外或疾病而需要住院导致的必要费用支出,0免赔 后,85%赔付,最高可获2万元住院费用补偿; 4、住院治疗,每日还可获得住院津贴60元,每周可获得 住院津贴保险金420元。 您看怎么样?
保险效用说明



(1)疾病 (2)意外

配偶
子女
⑤②⑥持续 Nhomakorabea入②

2010-阳光寿险晋升工程之主任养成-C-08-产品说明(附件)(wyt)

2010-阳光寿险晋升工程之主任养成-C-08-产品说明(附件)(wyt)

8
特殊权限
基本保险金额增加 1、单次50%; 2、两次为限; 3、累积不得高于50万元; 4、投保时费率
生存保险金及特别生存金累积生 息 年复利
9
备注
说明:1、此产品为两款,B款按 每千元保费设计,保险责任相同
光个险产品简表
阳光人寿十全十美两全保险 (分红型) 财富双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 财富双账户少儿两全保险 (万能型) 定期寿险 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 少儿专属呵护成长、健康理财双重 人身保障报额可变、收益保底投资 保障 10%年年收益 10倍满期 灵活 高保障低保费 收益保底投资灵活、稳健进取专家 返还 10倍生命保障 稳健进取专家理财、保费缓交保障 年保证续保 理财 享受保单分红 不变 种随心搭配 保费缓交保障不变、持续交费奖励 持续交费奖励多多 多多 分红 万能 万能 0-60周岁 年交费
1
产品特色
高额给付终身领取 长大成人保障加强 生存给付累积生息 年年分红安享收益 分红型 0-15周岁 年交 5、10、15、20年交 终身 身故保险金: 1、18岁以上:3BE 2、18岁以下:退复利2.5%累积BF 生存保险金: 3、每三年15%BE
保障终身 享受分红 保额可增 分红型 0-60周岁 年交 5.10.15.20.25.30 终身 身故保险金 1、不满1岁:25% 2、满1岁但不满2岁:50% 3、满2岁但不满3岁:75% 4、3岁以上:100%
18岁-60岁, (最高可续保至65周岁) 年交 1年 1年
至80岁 身故保险金: 1、18岁以上:10BE 2、18岁以下:无息退BF 生存保险金: 1、每年10%BE 满期保险金: 1、10BE
身故责任金: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1个保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给付 单年度时仍生存,给付基本保额 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 20%为生存保险金。 。 祝寿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 时仍生存给付基本保额200%为祝寿 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期满时仍生存,给付 等值于累计已交保险费为满期保险 金,合同终止。 身 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无息退 还累计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保证续保: 1、 生存金累计生息:生存金及祝寿金 每6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2、 未领取,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 在保证续保期间,每一保险期间届 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满时,按相应年龄对应费率交纳保 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阳光产品分类速查

阳光产品分类速查

产品特色
•短期缴费、长期保障 •低保费、高保额、保障全 •本金安全、增值返还
保险责任
责任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额度 15倍*基本保额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5倍*基本保额
其他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10%*已交保费
110%*已交保费
满期保险金
110%*已交保费
“附加爱随行意外伤害”产品责任
9种轻症保障
2007年4月3日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于2007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 疾病定义使用范围》规定,本条款包含的九类轻症重疾均属重大疾病除外责任。 1) 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 2)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 脉瘤及脑血管瘤 3) 主动脉介入手术 4) 轻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5)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6) 单肢缺失 7)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8) 脑外伤开颅手术 9) 较小面积III度烧伤
分公司个险培训部
保险销售人人需要掌握的技能
产品体系
基本知识、产品形态、
以工具为核心的
团队 活动
专推流程
客户管理
成交、未成交客户经营
目录
1 2 2 4 产品内容介绍 阳光产品分类
阳光宝贝+附 加重疾+豁 免A
十全十美+附 加额外重疾 财富宝+附 加额外重疾
阳光人生+ 附加重疾+ 豁免A
富贵金升 储蓄 投资性
交费期20年
合计交费:74600元
保证领取
保证领取:100000元
累计领取209100元
说明:30岁男性,投保《鸿福齐添年金保险(分红型)》,20年交费, 基本保额10万元,60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领取,如果被保险人生存, 可一直领到终身。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2010-08-05 11:55:20 关键词:中国人寿险种保险产品【摘要】中国人寿100多个险种为客户提供了多种选择和全面保障。

公司长期积累的寿险经验及精英荟萃的专业精算队伍,使得中国人寿在产品研发和创新方面始终走在市场的前列,许多创新产品填补了国内市场的空白,深化了保险产品的内涵。

以下为大家介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险种大全。

养老保险·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B型(分红型)·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B)·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医疗健康·新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新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鸿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型)·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型)·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国寿住院医疗津贴保险·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国寿生命绿荫团体疾病保险·国寿康宁定期保险·国寿视力康复保险·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A款)·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国寿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国寿康宏住院及手术津贴医疗保险女性保险·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国寿母婴安康保险·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健康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少儿保险·国寿阳光宝贝吉祥卡·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子女教育保险(A)·国寿子女教育保险(B)·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少儿两全保险·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人寿保险投资分红·瑞鑫两全分红保险(分红型)·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保障保险·国寿祥福定期寿险·国寿相知B卡·国寿瑞祥终身万能保险(B款)·国寿祥和定期保险·国寿出境人员传染病保险·国寿祥运定期保险·国寿全家福保险(B型)·国寿关爱一生终身寿险·国寿简易人身保险·国寿安居定期保险·国寿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国寿祥瑞终身保险·国寿鸿信消费信贷定期寿险意外伤害·健康吉祥金卡·吉祥钻石卡·国寿畅行卡·国寿E卡通--飞翔卡·吉祥无忧卡·安心馨卡·国寿安心天使·国寿安心卡·国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吉祥卡(A)·国寿公交车车上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整形外科手术安全保险·国寿吉祥卡(B)·国寿医疗急救保险·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参观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辉煌人生保险·国寿意外伤害急救保险·国寿住宿旅客平安保险·国寿全家福保险(A型)·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中国公境外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国寿个人旅意外伤害保险·国寿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国寿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家庭幸福保险·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国寿病员安康保险·国寿安达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团体保险·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团体人身保险·国寿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泰团体定期寿险保险·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国寿团体终身寿险·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团体定期寿险·国寿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旅意外保险·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国寿团体医疗保险·国寿团体年金保险·国寿团体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型)·国寿出境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保险·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生活津贴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定期保险(A)·国寿附加三大特定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定期保险(B)·国寿附加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补偿金保险·国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疾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补贴金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健康保险·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两全保险·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国寿金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裕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1版)·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馨两全保险·国寿如意两全保险·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机动车辆·交通强制保险。

最好的产品在阳光

最好的产品在阳光

身体健康
匹配不同人生阶段的周全保障
开始领取后,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若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按合 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 领取的年金总额给付生命尊严提 前给付保险金
专属附加重大疾病 提前给付保险
健康专项检查金、18岁成年 升级疾病定义,所有特色项 目一应俱全
抵御通胀
有保障
抵御通胀
保单年年分红,终身抵御通货膨胀
分红期间
一次领取 分红期间为投保至年 金领取年龄 终身领取 终身分红,年金领取 全程参与分红。
红利领取方式
累积生息 抵交保险费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年金开始领取日后,一 律采取累积生息方式。
灵活安排
有保障
一次领取、按年领取、 按月领取,共3种领 取方式。
开始领取日前,客户可以随时 申请变更领取方式。
哇,每年都有 钱赚!
疾病保障 身故保障
+
意外保障
好马配好鞍
万能投资理财 重疾终身保障
期交保费 不变
万能重疾一个帐户就能解决客户: 健康计划 养老计划 家庭保障计划 投资理财计划 ……
灵活1: 保额自定,灵活可调 灵活2: 缓交保费,保障不变 灵活3: 追加保费,增加投资
灵活4: 部分领取,随需而变
财富无忧
额外享有投资收益,财富积累,自由支配! 至 60 岁时可能预期累积领取: 52.8 万元 至 70 岁时可能预期累积领取: 83.1 万元 至 80 岁时可能预期累积领取:126.9 万元
健康无忧
重大疾病保障金:10万元 18岁前拥有30种少儿重大疾病保障金 重大疾病保障金 10 万元。 10 万元,18岁后自动升级为30种成人
收益率 (含红利)
31.89% 65.45% 103.74% 108.69% 167.38%

3、阳光宝贝少儿健康终身保障训练--2010

3、阳光宝贝少儿健康终身保障训练--2010

阳光宝贝作为非抵债资产,能将您的爱 心保证传递给下一代. GAIN 购买阳光宝贝,相当于为孩子提前储备 了一套永不贬值的房产,留给孩子一个 永续经营的良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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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BABY
阳光宝贝终身健康保障计划
• 组合简介 • 组合特色 • 主要保险责任 • 投保规则 • 投保示例
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 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 附加阳光宝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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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BABY
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 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 投保示例
张先生的儿子刚满月,初为人父的张先生为儿子精心挑 选了保险金额为5万元的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15 年交费,年交保费10190元。 • 保险责任 • 投保规则 • 投保示例
身故保障 生存保险金 保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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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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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 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 投保示例
张先生的儿子刚满月,初为人父的张先生为儿子精心挑 选了保险金额为5万元的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15 年交费,年交保费10190元。 • 保险责任 • 投保规则 • 投保示例
身故保障 生存保险金 保单红利
保险期限:终身 保险期限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方式 交费期限:5、10、15、20年交 交费期限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当投保附加重疾险时必须同时附加豁免保险费 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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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宝贝终身健康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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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生效日载于保险单上。

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生效日起算。

1.3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您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保险金额须符合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3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2.3.1 身故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等值于三倍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但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则我们退还以年复利2.5%累计的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2.3.2 生存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5%的生存保险金。

2.4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如果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无法确定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除另有约定外,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请您、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我们。

如果因为通知延迟导致勘查、检验等费用增加,增加部分应由您、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承担。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通知延迟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3.3.1 身故保险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验尸证明;(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3.3.2 生存保险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3.3.3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若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被委托人还应提供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4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3.5 被保险人失踪处理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宣告之日为准,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3.6 保险金申请时效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对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的确定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将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若选择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

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4.3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本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5 保险费的交纳】5.1 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5.2 宽限期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 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本合同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现金价值将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

6.2 保单贷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生效满一周年后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贷款利率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

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

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6.3 减额交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生效满两周年后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果您决定不再交纳续期保险费,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办理减额交清。

我们以变更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交清的净保险费,计算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时,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您,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后,本合同将不再分配红利。

【7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7.1 合同效力中止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不再参与红利分配,同时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从合同中止日起停止计息,交清增额保险的效力也同时中止。

7.2 合同效力恢复(复效)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简称复效)。

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我们会要求您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我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

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保单贷款及利息和其他未还款项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复效后,本合同中止当时存在的交清增额保险在补交其责任准备金后同时复效,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重新开始计息。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本合同终止。

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我们会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您退还保险费。

【8 合同解除】8.1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退保)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解除合同申请书;(3)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我们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 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您未交足2年保险费,我们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9 如实告知】9.1 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9.2 不如实告知的后果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10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0.1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超过2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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