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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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历程介绍
截至2011年,中国已批准CDM项目数有3105个,其中云南省最多,有331个;其次是四川省,有292个。
下面为大家介绍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历程。
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历程
截至2011年,中国已批准CDM项目数有3105个,其中云南省最多,有331个;其次是四川省,有292个。
已批准CDM项目估计年减排量5.43亿tCO2e,其中四川省估计年减排量最大。
从已批准CDM项目数减排类型构成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CDM项目占比最大,占71.63%,其次是节能和提高能效类。
从已批准CDM项目估计年减排量的减排类型构成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CDM项目估计年减排量最大,占50.91%,其次是节能和提高能效类,占15.28%。
截至2011年,中国已注册CDM项目数有1503个,其中云南省最多,有170个;其次是内蒙古。
已注册CDM项目估计年减排量3.34亿tCO2e,其中浙江省估计年减排量最大。
从已注册CDM项目数减排类型构成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CDM项目占比最多,占80.73%,其次是节能和提高能效类。
从已注册CDM项目估计年减排量的减排类型构成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CDM项目估计年减排量最大,占
46.48%。
截至2011年,中国已签发CDM项目数有500个,其中内蒙古51个,云南省为49
1。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的现状、问题和在后京都时代的对策的开题报告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的现状、问题和在后京都时代的对策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各国之间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合作已成为全球性重要议题。
在国内层面,我国也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约束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构建低碳经济生态循环体系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
其中,清洁发展机制是我国逐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全球合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当前中国清洁发展机制所处的现状和问题,总结我国清洁发展机制进展的成就和不足,提出我国在后京都时代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并为制定和完善我国清洁发展机制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本文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研究:1.概括清洁发展机制的定义和历史背景。
2.分析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的现状,包括机制的组织形式、政策支持等。
3.总结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的成就与不足,分析存在的问题。
4.探讨后京都时代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包括政策措施、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建议。
5.提出促进我国清洁发展机制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包括组织机制、政策体系、人才培养等方面。
四、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实证研究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其中文献资料法主要是对已有研究文献进行分析,实证研究法则是通过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清洁发展机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五、研究结论预期本文旨在提出后京都时代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指导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强清洁发展机制的建设。
同时,本研究还将探讨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最终,本文将为促进我国清洁发展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清洁发展机制及其在我国的实施

企业家论坛收稿日期:2007-05-08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COP3)提出的《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一种灵活履约机制。
CDM允许附件1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在非附件1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投资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利用由此产生的经认证的减少排放来部分履行其在《京都议定书》所承诺的限制和减排。
CDM提供了一个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上南北合作的良好前景。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成本最有效的方式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相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既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大国,又是温室效应可能的最大受害国之一。
同时又受到自身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限制,无力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这意味着我国将有可能成为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CDM市场。
本文对CDM作简要介绍,并对CDM在我国的实施作一初步探讨。
1产生的背景科学研究表明,全球气候正在发生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
自1860年以来,全球平均温度升高了0.5℃,预计到2100年,地球平均地表气温将比1990年上升1.4~5.8℃。
而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这种变化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
可以认为,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大面积的森林砍伐和草原破坏等土地利用变化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性合作步伐也逐渐加快。
联合国第45届大会于1990年12月21日通过了第45/212号决议,决定设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
该委员会于1991年2月至1992年5月间举行了6次会议,经过艰难的谈判,于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或UNFCCC),并在1992年里约环发大会期间供与会各国签署。
清洁发展机制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概述1997年12月,160个国家在日本京都签署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UNFCCC Kyoto Protocol)。
《京都议定书》的基本内涵可以用一个时间和排放座标加以说明:即在2008-2012的5年间,39个工业发达国家必须将排放总量在 1990年的排放基础上削减5.2%。
为了帮助这些国家有效的实现其减排承诺,《京都议定书》同时提出三个基于市场的弹性机制,其中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是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简称CDM)。
《京都议定书》的重要内容还有:在第一承诺期期间,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减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离《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还有7年了。
在未来的7年中,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除了不承担减排义务,还能获得什么呢?《京都议定书》规定CDM包含双重目的: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帮助发达国家实现其减限排承诺。
CDM规定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将项目所实现的“核证减排量(CERs)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他们在议定书中的减排承诺。
CDM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双赢”机制: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
清洁发展机制为发达国家实现承诺提供了另一种可行的途径。
在全球范围内,无论在哪里进行减排,效果都是一样的,但在发展中国家减排所需的成本与难度相对更低些。
CDM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中投入资金、技术,帮助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然后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其减排量,这样发达国家就能以比较低的成本完成减排承诺。
CDM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提供了一种商机,使温室气体的减排量可以作为商品在国际上交易,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CDM项目获得一定的资金和较先进的技术。
清洁发展机制解析

清洁发展机制解析一、引言1.1 背景介绍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意义二、清洁发展机制概述2.1 清洁发展机制的定义2.2 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2.3 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历程三、清洁发展机制的应用情况分析3.1 国内清洁发展机制应用情况分析 3.2 国际清洁发展机制应用情况分析 3.3 清洁发展机制应用的效果与问题四、清洁发展机制影响因素分析4.1 市场因素分析4.2 政策因素分析4.3 技术因素分析五、清洁发展机制未来趋势与建议5.1 清洁发展机制未来趋势预测5.2 清洁发展机制优化建议5.3 成功案例鉴别与推广六、结论6.1 总结6.2 展望注:以上提纲仅作参考,实际论文节奏、论据必须因材施教,调整内容结构。
一、引言1.1 背景介绍清洁发展机制是专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出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同时向工业化国家转移相应的减排量,既达到了环境保护的目的,也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清洁发展机制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主要减排机制之一,从2005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
目前,清洁发展机制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越来越多的实践。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对清洁发展机制进行深入解析,明确其主要内容以及应用情况,分析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建议。
1.3 研究意义清洁发展机制发展已经十几年,不断推进现代化、技术化、标准化,为促进全球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对清洁发展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未来的建议,对于清洁发展的推广和落地具有参考价值。
二、清洁发展机制概述2.1 清洁发展机制的定义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种减排途径,旨在通过将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与向工业化国家转移相应的减排量相结合来帮助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减排目标。
清洁发展机制(CDM)---中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契机

清洁发展机制(CDM)---中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契机作者:BSI 文章来源:BSI 点击数:1295 更新时间:2006-9-4 20:48:46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基本背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积极地响应着国际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呼声。
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虽然表述起来很容易,理解起来也不难,但实践起来却往往面临很多现实的困难:全球环境持续恶化、贫困饥饿、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等老问题远未得到解决;气候异常、淡水不足、艾滋病蔓延等新威胁又不断涌现;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一致明确了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社会公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
社会公正是目标,经济发展是保障,环境保护是关键,协调好这三大支柱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核心挑战。
近十年来,在日益受到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中,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由于涉及面广、影响深远而备受关注,被列入全球环境问题之首。
气候变化的主要特征是全球变暖,人类过度使用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过程中排放出来大量的温室气体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而同时大面积的森林砍伐和草原破坏进一步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
正如对未来气候变化的预测一样,关于气候变化的影响也由于目前科学认识的局限性和问题本身的复杂性而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但这些影响往往具有长期性、累积性、非线性,其后果具有灾难性、不可逆性,因而促使人类重新认识并深入研究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寻求适当的途径减缓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加速作用。
气候变化涉及全球,相关的领域包括环境、经济、政治等等,因此需要全球共同努力与协作。
在这样的背景下,联合国设立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并于1991-1992年间举行了6次会议,经过艰难的谈判,于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UN FCC C),全球186个国家以及欧盟各国成为《公约》缔约方,公约缔约方会议(COP)是《公约》的最高机构。
中国 清洁 生产 发展 历程

中国清洁生产发展历程学校:中州大学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专业:09机电对口1班姓名:叶栋学号:20092509011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但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也被我们污染了,我们原本美好的生活环境也被我们破坏了……我们不能再自私下去了……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该做点什么呢?伴随着我们生活环境的恶化,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大多数人的关注。
我们要继续发展下去,就必须从生产上去努力,去改善、去保护我们的环境。
所以我们要重视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在我国的发展历程:1993年10月在上海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上,国务院、国家经贸委及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提出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明确了清洁生产在我国工业污染防治中的地位。
1994年3月国务院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专门设立了“开展清洁生产和生产绿色产品”这一领域。
1996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所有大、中、小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采用能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1997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的环境管理政策中,以便更深入地促进清洁生产。
为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国家环保总局还会同有关工业部门编制了《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手册》以及啤酒、造纸、有机化工、电镀、纺织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计指南。
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
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议定书于2005年2月生效,截至2009年12月,已有18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但美国布什政府于2001年3月宣布退出,美国也是目前唯一游离于议定书之外的发达国家。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_CDM_项目实施现状和政策建议_高海然奥可教育上传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实施现状和政策建议高海然(能源研究所,北京 100038)1 我国CDM项目实施现状1.1 我国CDM项目实施的特点作为全球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CDM市场近年来蓬勃发展。
经过近4年的国内实践,我国CDM项目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1.1.1 CDM项目发展迅速自2004年11月起,我国政府依据《京都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受理CDM项目,已批准项目数稳步增长。
截摘要:近年来,气候变化逐渐成国际社会最受关注的环境与发展问题。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在降低发达国家减排成本的同时,可为发展中国家带来额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实现环境和发展的双赢,因此近年来在我国蓬勃发展。
但随着实践的深入,中国CDM项目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对CDM项目在中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回顾,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对改善我国CDM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实施;建议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355(2008)06-0033-05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limate change has become the most debated environmental and developmentissue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can lower the cost of emis-sion reductions of developed countries, while bringing additional financial resources and advanced climate-friendly technologies to developing countries, thus achieving a win-win situation betw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With the burgeoning of CDM projects in China, a lot of problems resulting fromCDM implementation also emerge. This paper undertakes a comprehensive review of the CDM implementa-tion in China, conducts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merged, and makes suggestions on the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CDM projects in China.Key words: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implementation; suggestions收稿日期:2008-06-05作者简介:高海然,能源研究所CDM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主要从事气候变化国际项目合作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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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面临问题及解决对策蓝虹2012-9-14 14:16:39 来源:《经济问题探索》2012年4期【内容提要】我国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大力宣传与培育市场,取得初步成效;项目快速发展,商务模式多样化;项目质量提升,服务机构多样化。
并且在经过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洗礼后,将迎来新的质的飞跃。
但同时仍面临着制约其发展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对CDM机制认识不足、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议价能力弱、交易成本高、项目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据此,在借鉴国际经验和结合我国CDM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笔者分别从政府和企业层面提出了促进我国CDM良好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碳排放权交易议价能力交易成本结构优化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经过全球众多国家的艰苦谈判,1997年1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签订,并于2005年生效。
《京都议定书》为38个工业化国家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并提出了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清洁发展机制等三种市场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
其中,《京都议定书》第12条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以下简称CDM),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实现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3条款下承诺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CDM是一种双赢机制,发展中国家通过项目合作,可以获得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技术和资金,从而促进其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发达国家通过这种合作,可以以远低于其国内所需的成本实现承诺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节约大量资金,并且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将低碳经济技术、产品甚至理念输入发展中国家[1]。
鉴于开展CDM 有利于我国从发达国家获得减排温室气体的技术和资金,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CDM,目前已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促进我国CDM 良好发展的建议。
一、CDM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总体看,CDM在我国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并呈现不同特点。
(一)大力宣传与培育市场,CDM发展取得初步成效(2001-2005年)1.积极制定完善CDM政策法规。
虽然1997年《京都议定书》就正式签订,明确了发达国家可以采取CDM实现承诺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但经过三年多的艰苦谈判,2001年10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第七次缔约方会议上,与会各国才就《京都议定书》第12条所规定的CDM方式和程序达成一致,标志着CDM 正式启动。
为加强我国政府对CDM项目的有效管理,保证CDM项目在我国的有序实施,维护我国的权益,2001年,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就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始起草《CDM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CDM项目在国内开始获得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2004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和外交部等共同制定颁布了《CDM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未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为立法依据。
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CDM项目实施的法律风险已经消除。
鉴于2004年5月出台的《暂行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其中的“暂行”二字往往会引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要求强制减排温室气体的38个工业化国家投资者的误解和担心,2005年10月,我国政府重新发布《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随后,为了进一步规范CDM项目的实施,维护CDM项目业主及参与各方的权益,我国政府又颁布了《关于规范我国CDM项目咨询服务及评估工作的重要公告》、《关于我国CDM基金及CDM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CDM政策法规体系。
2.大力宣传和普及CDM。
为促使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的企业充分认识到利用CDM发展绿色经济的作用,我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在宣传和普及CDM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
先后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机构及德国、瑞士、意大利、加拿大、挪威等国政府的资助和合作下,从2001年开始在国内大力推动CDM能力建设,开展了大量的科学研究,采用边干边学的方式,培养CDM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对典型项目的全面研究和总结,积累在项目识别和选择上的经验,完成了一批CDM项目的基础建设。
在四川、甘肃、宁夏等地的科技系统内建立了CDM专家团和地方技术服务中心。
经过对CDM的前期宣传、普及和市场培育,地方政府和企业对CDM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
例如,在宣传和普及CDM初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科学技术部等单位多次组织CDM的各种研讨会和培训会,但参与企业寥寥无几。
然而到2005年7月,地方政府和企业对CDM的热情悄然发生变化,由英国贸易投资总署发起的“我国CDM项目全球融资及资源开发研讨会”北京区会议,是英国CDM 投资基金、中介技术服务公司与我国潜在项目企业的见面会,原本计划150人名额很快就被突破,会议室里挤了近300人,会上的问答气氛也非常热烈,表明许多企业都是有备而来,已经着手项目运作,所提出的问题完全属于技术操作层面。
同年8月31日至9月2日在吉林省举办的“我国CDM能力建设项目培训研讨会”的报名情况也同样火爆,计划人数一再突破,达到数百人。
3.CDM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经过上述努力,我国CDM项目从无到有,2004年完成CDM项目设计文档,可投入商业运作的项目只有30多个。
到2005年底,超过150个项目可以进入商业运作,其中18个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7个项目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公示,3个项目成功获得注册,主要集中在风电、水电和垃圾填埋领域。
虽然如此,但与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CDM项目的起步还是显得有些缓慢。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公示的569个项目中,印度所占比重最大,项目数达221个;巴西位居第二位,有109个项目;我国公示的项目只有27个。
这也使得CDM项目在我国处于求大于供的状态,不仅我国政府积极鼓励开发CDM 项目,就是作为购买方的英国、日本、加拿大政府和相关机构,也纷纷到我国进行巡回宣传和演讲,希望寻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2]。
(二)CDM项目快速发展,商务模式多样化(2006-2007年)1.项目数量增速明显加快。
2005年10月,《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颁布,标志着我国CDM项目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我国的CDM项目迅速由最初的少数几个地区扩展到全国31个省(区、市),并且表现出一定的地域性和行业性特征。
风电项目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内蒙古、新疆和东北三省;水电项目主要集中在云南、四川、湖南等地;煤层气的回收利用主要集中在山西、河南和安徽。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计公示948个CDM项目;150个项目获得注册,30个项目获得签发,总签发碳减排量达2579.2436万吨。
与印度、巴西两个起步较早的国家相比,我国的CDM项目数量增速明显加快。
从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我国CDM项目数量超过印度,成为每季度新增项目数最多的国家。
另外,由于我国CDM项目的平均规模较大,因此,截至2010年底,我国CDM项目的累计碳减排量领先于其他发展我国家,占全世界总量的40%以上。
2.CDM项目结构特征明显。
由于我国的《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的CDM 项目的重点领域是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回收利用CH[,4]和煤层气为主。
因此,这一阶段我国所开发的CDM项目主要集中在这三个领域。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028个CDM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其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节能和提高能效、CH[,4]回收利用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例分别为72.2%、16.2%、6.2%,三者合计为94.6%。
同时,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中,水电和风电类CDM项目分别占72.5%和20.9%。
CDM项目集中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我国以水电和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非常快,项目机会较多;二是水电和风电项目技术较成熟,开发时间相对较早,且有较成熟、适用的方法学。
3.CDM项目的商务模式呈现多样化。
在我国CDM项目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项目的商务模式也日益增多,呈现多样化。
我国CDM项目的商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多边基金,主要来自于世界银行。
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世界银行建立了多种类型的碳基金,资金总额约为8亿美元。
其中以原型碳汇基金、社区发展碳基金和生物碳基金为主。
其中,原型碳汇基金由6个国家的17个私营公司组成,资产额为1.45亿美元,主要关注以低成本有效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示范项目。
我国政府批准的CDM项目-小孤山水电项目就是由原型碳汇基金购买的,购买的碳减排量为300万吨。
二是政府购买计划,包括荷兰政府CER购买计划、芬兰CDMJI先驱项目、苏黎世国际气候投资CDM计划、奥地利JICDM购买计划和意大利CDM基金。
三是商业和发展银行。
如荷兰农业合作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日本发展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集团等。
我国政府批准的CDM项目湖南益阳修山水电项目CER的购买方就是德国复兴信贷银行。
四是中间商,包括专门营运CDM项目的上市公司、私人公司等。
参与我国CDM项目的买家中有很多中间商,主要集中在英国、日本和奥地利。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英国是目前我国CDM市场上最大的买家,英国很多企业将CDM作为投资机会,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如英国碳排放贸易有限公司、益可环境集团、伦敦气候变化资本集团等。
(三)项目质量提升,服务机构多样化(2008-2009年)1.项目质量提升并深度发展。
在此阶段,我国的CDM市场不仅在规模上保持着既有的扩张速度,而且在深度方面不断突破。
2008年1月,我国第一个黄金标准(GS)①CDM项目——福建六鳌二期45MW风电项目通过联合国CDM项目的监管机构(EB)的审核,同年2月在GS委员会注册成功,标志着我国CDM项目高质量开发的开始,同时也意味着我国CDM进入深度发展阶段。
2008-2009年,我国有1299个CDM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并批准。
与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CDM项目的增长速度仍保持首位,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上公示的项目有1335个,占世界同期公示项目总数的42%;获得注册的项目有575个,占世界同期注册项目总数的52%。
截至2010年3月底,我国CDM项目已签发碳减排量接近2亿吨占全球总签发量的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