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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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法规

畜牧兽医法规

畜牧兽医法规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畜牧动物的健康与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畜牧兽医法规。

本文将对畜牧兽医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

二、畜牧兽医法规的概述畜牧兽医法规是指国家对畜牧业和兽医行业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主要包含了畜牧动物的饲养管理、疾病防控、屠宰与加工等方面的规定。

畜牧兽医法规的实施可以维护畜牧业的正常秩序,保护畜牧动物的权益,确保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三、畜牧兽医法规的重要性1. 维护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畜牧兽医法规的实施可以规范养殖行为,防止乱捕滥杀和非法运输畜禽,维护畜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通过合理的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控,可以提高畜牧动物的产量和质量,保障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保护畜牧动物的健康与安全畜牧兽医法规规定了对畜牧动物饲养、疫病防控、屠宰与加工等环节的要求。

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可以保护畜牧动物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提高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3. 促进兽医事业的发展畜牧兽医法规的出台和执行,不仅可以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也为兽医事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兽医在畜牧养殖、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畜牧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兽医的支持与配合。

四、畜牧兽医法规的主要内容1. 畜牧动物的饲养管理畜牧兽医法规规定了对畜牧动物饲养过程中的饲养环境、饲料配备、日常护理、疫病预防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包括:•饲养环境要求,如圈舍条件、通风设施、温度控制等;•饲料配备和营养需求的科学管理;•日常护理,如清洁消毒、定期换草、定期检查等;•疫病预防措施,如疫苗接种、驱虫等。

2. 畜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兽医法规对畜牧动物常见疫病的预防和治疗进行了规定。

其中包括:•疫苗接种,规定了养殖户必须按时为畜牧动物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时间;•疫病的报告和检疫措施,在发生疫情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等措施;•养殖户自查和屠宰前检验,对疫病的防控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执业兽医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执业兽医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执业兽医兽药管理工作,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执业兽医活动的个人和组织。

第三条执业兽医兽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三)保障动物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四)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兽药质量。

二、执业兽医兽药管理职责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执业兽医兽药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业兽医兽药管理工作。

第六条执业兽医兽药管理工作应当实行以下职责:(一)宣传普及兽药法律法规和兽药知识;(二)制定和实施兽药管理规划和政策措施;(三)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研究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四)对兽药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组织实施兽药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测;(六)组织开展兽药管理培训和宣传。

三、执业兽医兽药许可制度第七条国家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实行许可制度。

第八条从事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使用许可证。

第九条申请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合法资质;(三)具有符合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四)具有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五)具有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措施。

第十条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使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二)确保兽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建立健全兽药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记录制度;(四)对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二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二)确保兽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建立健全兽药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记录制度;(四)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兽药。

畜牧兽医法规教案

畜牧兽医法规教案

畜牧兽医法规教案教案:畜牧兽医法规一、教学目标1.了解畜牧兽医法规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2.掌握畜牧兽医法规的主要内容。

3.能够遵守畜牧兽医法规进行有效的畜牧兽医工作。

二、教学内容1.畜牧兽医法规的定义与意义。

2.畜牧兽医法规的主要内容。

3.畜牧兽医法规的执行与监督。

三、教学过程1.导入通过问答的方式,询问学生对畜牧兽医法规的了解程度,引入畜牧兽医法规的话题。

2.讲解(1)畜牧兽医法规的定义与意义讲解畜牧兽医法规的基本概念,即国家对畜牧业和兽医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

强调畜牧兽医法规对于维护畜牧业和兽医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

(2)畜牧兽医法规的主要内容详细介绍畜牧兽医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养殖场的管理要求、兽医诊疗规范、动物疫病防控、动物药品使用等方面的法规标准。

(3)畜牧兽医法规的执行与监督介绍畜牧兽医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包括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监督手段和惩罚力度等内容。

3.分组讨论将学生分成小组,让每个小组讨论畜牧兽医法规的影响以及对畜牧兽医工作的意义,并列举一些具体的例子。

鼓励学生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4.学生展示每个小组选出一名代表,展示他们的讨论结果,并与其他小组进行交流和讨论。

5.模拟案例分析将一些实际案例提供给学生,要求他们根据畜牧兽医法规对案例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6.总结通过教师的总结,强调畜牧兽医法规在畜牧业和兽医行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学生要积极主动地学习和遵守相关法规,为畜牧兽医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四、教学方法1.讲授法:通过讲解的方式,详细介绍畜牧兽医法规的相关内容。

2.分组讨论: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激发学生思考和发表自己的观点。

3.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培养学生应用法规知识的能力。

五、教学资源1.课件或教材:包含畜牧兽医法规相关内容的课件或教材。

2.电子设备:提供讲解、讨论和案例分析所需的电子设备。

六、教学评价1.课堂表现:对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讨论进行评价。

畜牧兽医法规

畜牧兽医法规

畜牧兽医法规
畜牧兽医法规是为了保护畜牧业和兽医的利益,确保畜禽健康和肉、蛋、奶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它涉及了畜禽养殖、兽药使用、动物检疫、动物保健和公共卫生等多个方面。

首先,畜禽养殖方面,在养殖过程中要求保持养殖环境的卫生和清洁,确保养殖场无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同时,为了保证养殖动物的健康和安全,要求提供充足的饲料、水源和适宜的生活空间。

为此,法规中明确禁止携带疾病动物,禁止非法输送动物,禁止使用存活药物等对养殖动物有害的行为。

其次,兽药使用方面,法规要求兽药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而且动物必须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兽药。

禁止非法使用未经批准的兽药或以兽药代替饲料等安全问题严重的操作。

同时,使用兽药也需要遵守禁用期的规定,防止肉、蛋、奶等产品中残留太多的药物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三,动物检疫方面,法规要求严格检疫进口动物和产品,防止动物疾病的传播。

在输送和运输过程中,动物也必须经过检疫并获得合法的出入境证明。

这些规定对于防止国外病害进入国内非常重要,也是保护畜牧业和兽医业的重要措施之一。

最后,动物保健和公共卫生方面,法规要求保障养殖动物的健康和福利,防止动物被虐待。

同时,在肉、蛋、奶等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过程中,也要注意公共卫生安全,严把卫生关,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总之,畜牧兽医法规对于保护畜牧业和兽医业的利益、确保肉、蛋、奶等产品的质量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希望各个单位和个人能够认真遵守这些规定,在养殖、药品使用、检疫、保健和卫生等各个方面,致力于保障动物的健康安全和人民的福祉。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4.13•【文号】农牧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农牧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指导官方兽医严格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2024年4月13日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规范和监督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官方兽医履行职责有关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对官方兽医的监督管理实行“谁任命、谁负责”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官方兽医检疫工作的业务管理。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考核,具体工作由承担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业务指导的机构开展。

第五条官方兽医应当严格依法、公正文明履行职责,严守纪律,勤勉敬业,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条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工作时,应当持有官方兽医证。

第七条官方兽医应当按照检疫规程规定,实施动物检疫工作。

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

第八条发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规定实施补检。

第九条官方兽医应当严格管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账号,不得出借本人账号或者借用他人账号。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与行政执法3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与行政执法3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与行政执法畜牧兽医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领域。

为了保障畜牧兽医行业的正常运转,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且建立了行政执法机构和监管体系,对畜牧兽医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本文将介绍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情况。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1.《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是我国畜牧兽医领域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对动物防疫的监管制度、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报告和处置、防疫物资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规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及地方各级动物防疫机构。

此法规的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和动物健康,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我国针对生猪屠宰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生猪屠宰活动的管理要求和标准。

此法规的实施主体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等。

此法规的实施,为保证生猪屠宰的安全卫生和生猪肉制品的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

3.《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是国家动植物检疫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对出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检验和审批的权利和义务。

此法规的实施主体是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机构、海关、商检等,并且还对国际贸易和农业生态安全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畜禽屠宰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畜禽屠宰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畜禽屠宰场的规范化建设、对畜禽屠宰现场进行卫生监督和管理的办法。

此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控制疫病的传播、提高畜禽产品的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根据此办法的规定,相关管理部门要对畜禽屠宰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行政执法情况畜牧兽医行业的合法经营和生产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因此,为了保障畜牧兽医行业的稳定运行和群众健康安全,各级政府机关都建立了畜牧兽医行业的行政执法机构和监管体系,对畜牧兽医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有哪些(二)2024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有哪些(二)2024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有哪些(二)引言概述: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是指管理、规范和保护畜牧业和兽医行业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动物福利、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规。

正文:一、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兽药残留规定1. 禁止使用的兽药种类a. 抗生素类药物b. 增肥激素类药物c. 激素类药物2.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a. 抗生素残留限量标准b. 非法激素残留限量标准c. 合法激素残留限量标准二、畜禽养殖环境保护要求1. 养殖场环境规划要求a. 施工设计要求b. 用地规划要求c. 空气质量管理要求2. 养殖废弃物处理要求a. 畜禽粪便处理要求b. 养殖废水处理要求c. 养殖废弃物利用要求三、兽医执业管理规定1. 兽医执业许可要求a. 学历和技术要求b. 考核和注册要求c. 继续教育要求2. 兽医执业行为规范a. 临床实验室安全规范b. 疫苗和药物使用规范c. 动物处置规范四、动物疫病防控管理要求1. 动物防疫治疗规定a. 预防和控制疫病的措施b. 动物疫苗的管理和使用c. 病例报告和处置要求2. 检疫和隔离管理要求a. 动物进出口检疫要求b. 疫区隔离措施要求c. 动物流行病监测要求五、养殖业标准化管理要求1. 畜禽养殖场设施建设规范a. 圈舍建设规范b. 水、电、气供应规范c. 养殖设备选择和使用规范2. 饲养管理规范a. 饲养密度和饲料配给规范b. 疫苗免疫和防疫规范c. 养殖环境监测和调控规范总结: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涵盖了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兽药残留规定、畜禽养殖环境保护要求、兽医执业管理规定、动物疫病防控管理要求和养殖业标准化管理要求等方面。

这些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动物福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遵守这些法规有助于提高养殖业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畜牧兽医法规名词解释

畜牧兽医法规名词解释

畜牧兽医法规名词解释
1. 畜牧:指人工驯养、繁殖和饲养禽、畜、宠物等动物的业务和产业。

2. 兽医:指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人员。

3. 养殖:指为了获取动物产品,按一定规模和方式人工养殖禽、畜、水产品等动物的活动。

4. 动物卫生:指维护动物的身体健康和防止疾病传播的一系列措施。

5. 疫病:指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和其他能危害动物健康的疾病。

6. 饲料:指用于动物饲养的各种营养物质,包括植物、动物性原料和添加剂等。

7. 饲养管理:指针对动物饲养过程中的环境、饲养设施、饲料等方面的管理和调整。

8. 畜产品:指从动物身上获取的各种产品,如肉、蛋、奶、皮毛等。

9. 兽医药品:指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的药品,包括兽药、生物制品和兽用抗生素等。

10. 养殖业标准化:指在养殖业生产过程中,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和管理要求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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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部门配合 1、与司法公安部门配合 2、与工商行政部门配合 3、与卫生行政部门配合 4、与宣传部门配合
第二节 畜牧兽医行政处理
畜牧兽医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依照畜牧兽医法规,对具体 的事件或特定的对象采取的单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 作用:(1)全面贯彻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法规、规章等。 (2)建立健全畜牧兽医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3)保障畜牧业的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一 畜牧兽医行政许可 1、概念:是畜牧兽医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按一定 的程序,依法赋予其某种权利和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的特点: (1)行政法禁止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 (2)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3)是赋予管理相对人某种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 (4)是要式行政行为
② 审查 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技术人员、技术设备 手段、场地设施状况、动物防疫其他条件等进行审查,核实,符合 规定的允许开业。 ③发证 经审查合格的申请单位和个人,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 理部门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凭证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审查不 合格的,讲明原因,要求申请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然后再申请审 查,也可直接驳回申请。 二 畜牧兽医审查验收和报告 (一)畜牧兽医审验:畜牧兽医审验是畜牧兽医监督检验机构依法 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符合兽医卫生标准、条件及要求进行定期审查、 考核和验收的一项行政管理措施。 (二)畜牧兽医报告: 1、畜牧兽医报告——行政主体为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业 生产情况,依法强制义务报告人及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有关单位和 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的行政措施。
二、畜牧兽医行政的概念及特点 1、畜牧兽医行政——各级政府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代 表国家,依法对畜牧兽医工作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2、特点 (1)行政主体须是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主体是法定的) (2)主体代表国家实施管理活动(具国家意志性、强制性) (3)行政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其活动受畜牧兽医行 政法的制约,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4)行政的目的在于:防治畜禽疾病、保证人畜健康、保证 工作秩序、促进畜牧业发展。
三 畜牧兽医技术检测 畜牧兽医监督检验机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和行业 畜牧兽医标准和要求的情况,通过检测、鉴定等手段进行管理和监 督,实行质量认可和达标鉴定的一种行政措施。 1、种用和乳用动物的监测:实行“动物健康合格证”管理制度 2、肉类的抽查监测 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采用不定期方式对相对人入库的肉类进 行抽样(查)监测。 监测内容:(1)是否经过检疫检验 (2)是否新鲜 (3)是否在保存期内 (4)有无腐败变质 (5)有无染疫情况 (6)有无污染 (7)存放方式是否合理
第三节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
一 概念:指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畜牧兽医监督机 构,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畜牧兽医法规但 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所作出的行政制 裁行为。 二 处罚的特点 1、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处于优越地位。 2、处罚是单方意思表示。 3、处罚是对违反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行为的处 理。 4、处罚是对管理相对人的处罚,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 任。 5、说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6、主体拥有自由裁量权。(处罚种类、处罚幅度)
三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作用
1、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保证管理秩序正常运转,促进畜牧业生产,保人民身体健康。 3、保证畜牧兽医行政法的贯彻执行。 4、教育公民自觉守法。 四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手段 1、宣传教育 2、实施管理 3、监督检查 4、行政奖励 5、行政处理 见p18 6、行政处罚 19 7、行政强制 30
五 畜牧兽医行政法的效力
1、时间效力 (1)生效时间 ①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② 公布后一段时间生效 (2)失效(终止)时间 ① 法律本身明文规定 ② 因冲突被有权机关撤销 ③ 因新法公布实施、旧法自然失效 ④ 因适用条件消失而自行失效 2、空间效力——指地域效力 (1)国务院及农业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地方各级政府指定的规章,在辖区范围内有效 3、对人的效力。具约束力的有: (1)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无国籍人、除特殊情况外(外交人员等) 有约束力。
四、畜牧兽医行政法责任 畜牧兽医行政责任——畜牧兽医行政责任是畜牧行政主体和管理 相对人因违反畜牧兽医行政法律、法规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1 畜牧兽医行政违法的认定:主体和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 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律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它是行为 人承担责任的前提。 2 畜牧兽医行政法责任的认定:有以下几点: (1)行为人已构成行政违法或行政失当(或行政不当) (2)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①年龄 ②智力 (3)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或过失) (4)具有行政违法的情节和后果 3 畜牧兽医行政法责任的表现形式:分惩罚性和补救性行政法责 任。 (1)惩罚性行政法责任的表现形式: ①通报批评 。精神惩罚,书面形式,既适于个人,也适用于组织。
3、畜牧兽医行政许可证的种类有 Nhomakorabea(1)动物防疫合格证 (2)动物诊疗许可证 (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5)饲料生产、经营许可证 4、实现许可的基本程序 (1)提出申请 (2)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 (3)许可证的颁发和不予许可的救济等 例如:“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发放程序(三个步骤) ① 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 按《动物防疫法》规定,从业单位及个人必须具备规定的从业 条件和资格,从业前向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级畜牧局提出开业申 请,并填写申请书。
第一节 畜牧兽医行政 一、行政的概念及特点 1、行政——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及公共事务 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的活动。 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2、行政的特点 (1)行政属于国家(具有国家意志性。双向性:国家和公 民) (2)行政须是处理公务 (3)行政是管理活动(国家活动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 (4)行政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第二章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
第一节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概述 一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概念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是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 门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是行政执法的组成成分,是畜牧兽医行政的重要方 面)。 广义:主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 各项管理措施,适用法律、法规的活动。 狭义:主体依照法定职权,把法律,规章的规定 适用到具体的对象或案件中去。
②行政处分:适于主体工作人员,共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撤职、开除。 ③行政处罚:适于管理相对人。处罚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规 定的种类和程序进行。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吊证照等。 (2)补救性行政法责任的表现形式: ① 承认错误、赔礼道歉。主体及工作人员向相对人。 ②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主体及工作人员向相对人。 ③ 履行职务和法定义务。如管理相对人依法申请办证(如《动物 防疫合格证》),动物防疫行政主体置之不理,相对人有权要求防 疫行政主体依法办理。 ④ 撤销违法:即撤销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行为违法,本身有撤 销的义务。 ⑤ 纠正不当。主体纠正不当行为。 ⑥ 返还权益。主体剥夺相对人的权益属行政违法或不当,在撤、 变通该行政行为的同时,必须返还性对人的权益。 ⑦ 恢复原状 ⑧ 行政赔偿。 以上补偿性行政责任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二 畜牧兽医行政法的渊源(外部表现形式) 1、宪法 2、行政法律 3,行政法规。如《兽药管理条例》《种畜 禽管理条例》等 4行政规章。如农业部的《乡镇畜牧兽医 站管理办法》等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如制定的 实施办法。 6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7法律、法规的解释
三、畜牧兽医行政法的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 (一)一般原则 1、行政法制原则,内容有: (1)合法性 (2)合理性 (3)越权无效性 (4)应急性 2、行政民主原则 (1)人民群众参加管理 (2)行政管理平等 (3)行政公开 3、行政统一原则 (1)统一行使国家行政法 (2)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4、行政效率原则:公务员按客观规律办事、实行高效率行政管 理。 (二)特有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2、归口管理原则 3、各尽其责原则 4、监督管理原则
5、对象之五——环境 饲养、宰杀动物的环境是否有利于预防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 流行。 二、畜牧兽医行政的范围 1、种畜禽管理 2、饲料生产、经营管理 3、草原(草山、草坡)管理 4、医政管理 5、药政管理 6、动物饲养、宰杀、运输、销售、产品加工等管理 7、防疫、检疫、消毒管理 8、证章、标志管理
第三节 畜牧兽医行政法
第二节 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和范围 一、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 即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标的) 1、对象之一——人 (1)参加畜牧兽医法律关系的人 (2)参加饲养、经营、宰杀、加工、储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的 人 (3)违反畜牧兽医行政法规的人 (4)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人,如资格考核等。 2、对象之二——动物 (1)对动物实施有计划的强制免疫 (2)扑杀、销毁患病动物及染疫产品 3、对象之三——饲草。如对牧草种子的管理,依法对草原 (草山、草坡)的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 4、对象之四——仪器设备。包括饲养、宰杀动物的器具设 备、兽医防疫设备等是否带传染病病原而成为对象。
二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特点
1、主体必须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2、具有专业性、技术性。 3、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注:① 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 行为。 ② 抽象行政行为——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 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4、是行政主体直接同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的行为。 5、执法活动具有日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特点。 6、主体和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主体处于优越的地位。
一、畜牧兽医行政法的概念及特点 1、畜牧兽医行政法——是调整畜牧兽医行政主 体在实施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法 律规范的总称。 2、特点:具行政法的共同特点,同时又具有独 特性。 (1)以规范性文件为基础逐步发展而成, (2)以《实施细则》等行政规章为配套, (3)与有关法律规范相衔接, (4)以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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