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是用于保障船舶和海工建造过程中的下水作业安全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些规定中的方面:
1. 下水准备工作:包括在下水前对船舶或海工的结构、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 下水过程控制:确保下水作业按照预定的程序和安全标准进行,包括下水速度、水位控制等。
3. 下水设备和工具:确保使用的下水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并且经过合适的检测和维护。
4. 下水人员安全:确保下水人员接受适当的培训和指导,了解下水作业的风险和安全要求,并且穿着合适的防护装备。
5. 下水风险评估和控制:对下水过程中的各种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控制,包括安全警示标志、人员安排等。
6. 应急准备:制定应急计划,包括下水事故的处理和救援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7. 下水检查和记录:对下水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以便日后进行经验总结和改进。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和海工建造过程中的下水作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保护下水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211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目的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下水施工安全管理,降低下水施工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下水施工安全管理。
3名词解释船舶下水:是指船舶主船体/总段成型后从船台或船坞入水的过程(以下简称为船舶下水)。
船舶下水方式包括:重力式下水(船台纵向钢珠滑道下水)、平面船台滑道拖移下水、气囊下水、漂浮式下水以及使用大型起重设备吊装下水。
4管理职责4.1企业应高度重视船舶下水工程,要根据项目不同,成立下水工程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船舶下水施工进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对船舶下水工程安全负责。
4.2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下水布置图和下水计算书,制订船舶下水过程中安全技术要求和工艺方案。
船舶下水计算书应包含船舶的外形尺度、重量、重心、船舶拖移摩擦系数等基本数据及下水过程的力学分析。
根据下水计算书,结合当地水域或航道水文(水深、潮汐、通航等)情况、船台(坞)及码头结构、下水方式和使用下水驳船的性能等因素,制订船舶下水工艺方案,明确船舶下水施工实施步骤,提出下水需用材料及设备清单,明确技术和安全要求。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保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责任与义务1.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2.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3.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4.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报告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四、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清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
2.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保证作业现场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不得堵塞。
3.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定期检查作业现场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4.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排雷处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5.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设立警示牌和标识,明确作业现场的危险区域和安全区域。
五、个人防护要求1. 相关个人应在进行作业前,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2. 相关个人在进行高空、深水和狭小空间作业时,应携带安全带,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3. 相关个人应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状况,如有破损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六、应急管理措施1.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2.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保持通信畅通,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及时报告事故和求援情况。
3.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建立作业现场急救设施和急救队伍,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
4.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对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船舶下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船舶下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下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维修、拆解船舶的下水作业,以及与此相关的船舶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船舶下水作业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下水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船舶下水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船舶设计、施工、使用单位共同承担。
各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船舶设计单位应当根据船舶类型、结构和施工条件,合理设计船舶下水方案,并提交给施工单位。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船舶设计单位的下水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船舶使用单位应当负责船舶下水作业的组织和协调,确保船舶下水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八条船舶下水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当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结构安全,船体完好,设备齐全有效。
第九条船舶下水作业应当选择适宜的天气和潮汐条件,避免在风力大于四级、浪高大于一米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条船舶下水作业时,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扶手、防护栏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船舶下水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施工计划和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平稳下水,避免发生碰撞、倾覆等事故。
第十二条船舶下水作业过程中,应当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防止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船舶下水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设备、应急措施等内容,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四条船舶下水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五条船舶下水作业单位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筑下水安全管理规定随着船舶及海工建筑业的快速进展,下水安全成为一个紧要且必需被严格执行的管理规定。
下水是一项不安全活动,需要认真的计划和执行,以确保船舶及海工建筑过程中不会发生事故。
下面是船舶及海工建筑下水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下水安全。
一、下水前的准备在进行下水前,需要进行船舶或海工建筑的全面检查,以确保其全部系统和装置都处于工作状态。
在下水前,需要评估下水场地的安全性,排出任何与下水安全有关的障碍和风险。
船舶或海工建筑应依照施工规范,依照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下水方案,并做好下水计划。
下水前应组织进行动态稳性计算,并订立下水计划,确定船型、载重、水深等参数。
在下水前,应先进行局部放沉、静态稳性计算及验算,确保下水前的全面安全性。
二、下水前的安全措施在进行下水前,应实行各种安全措施来防止事故的发生。
这些措施包括放弛缆绳,降低船投入水中的速度,设置滑道,固定着陆线,并准备好救援设备和人员。
在进行下水前,需要设置充足的放沉缆绳,确保船舶或海工建筑物稳定。
做好下水深度的测量,并布置必要的警戒线和安全标识,以便利工人操作。
在下水过程中,需要进行监控和指挥,适时做出反应,以除去潜在事故。
三、下水后的安全措施在进行下水后的安全措施中,需要确保工人和技术人员的身体安全,并避开船舶或海工建筑物因负荷而翻转或倾斜。
为了确保全部工作人员的安全,需要依照下面的规定做好下水后的安全措施:1. 操纵器材应受到充分的维护,以确保其工作状态。
2. 人员在驾驶室和救生筏上,需要配备相关的个人防护设备:安全带、头盔、生命靠垫等,以提高安全性。
3. 下水后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查看水深、船身情形、缆绳、固定链条是否有断裂等,确保船首在水中保持稳定状态。
若显现问题,应适时掌控并求助救援设备和人员。
4. 布置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确保船舶和海工建筑物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下水后的救援措施在进行下水过程中,必需准备好救援手段,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实行救援措施。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规范相关管理和操作,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管理第二条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下水工作。
第三条设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下水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设立下水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确保下水过程中的及时应对能力。
第三章前期准备第五条在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确定下水日期和下水地点,并进行前期勘察;2. 召开下水安全会议,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3. 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涉及到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到位;4. 检查下水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确保符合要求;5. 制定下水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并进行全员培训。
第四章下水操作第六条下水操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安全。
下水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经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在下水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相关人员保持联系,确保及时掌握下水情况。
第八条下水过程中,必须进行有效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九条下水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对于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下水工作,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在下水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式或忽视安全预防措施。
第十一条下水操作结束后,应对下水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和安全隐患。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二条在下水过程中出现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完成相应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在应急情况下,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协同处置。
第十四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并督促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进行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第六章安全督察和检查第十五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督察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下次下水工作的安全进行。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下水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在船舶或海工建造下水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船舶或海工的结构和设备完好,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2. 下水条件和环境要求:下水时要确保水面的条件和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避免潜在的危险因素,如水流、水深、波浪等。
3. 下水方式和工具:选择合适的下水方式和工具,根据船舶或海工的大小和重量,以及下水环境的条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下水的安全性。
4. 下水监督和指挥:由专业人员进行下水监督和指挥,确保下水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事故。
5. 下水后的安全措施:下水后,需要进行相关安全检查和测试,确保船舶或海工的各项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 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在下水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要有紧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应对能力和救援效率。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下水过程中的安全性,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
也要求相关责任方和参与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合理安排和控制下水过程,确保安全和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2023年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包括船舶及海工建造企事业单位、相关设计、制造和修理企业、监督检验机构等。
第三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下水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建造和下水操作,保证船舶及海工建造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六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组织设立下水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下水过程中的安全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编制下水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下水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水前的准备工作、下水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八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对下水前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制定下水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下水前的检查和试验、下水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等,保证下水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下水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的下水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为目标,对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的下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有权要求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立即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相关监管部门有权依法给予处罚,包括责令停工整改、罚款、吊销证书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RHD-QB-K921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下水施工安全管理,降低下水施工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下水施工安全管理。
3名词解释船舶下水:是指船舶主船体/总段成型后从船台或船坞入水的过程(以下简称为船舶下水)。
船舶下水方式包括:重力式下水(船台纵向钢珠滑道下水)、平面船台滑道拖移下水、气囊下水、漂浮式下水以及使用大型起重设备吊装下水。
4管理职责4.1企业应高度重视船舶下水工程,要根据项目不同,成立下水工程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船舶下水施工进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对船舶下水工程安全负责。
4.2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下水布置图和下水计算书,制订船舶下水过程中安全技术要求和工艺方案。
船舶下水计算书应包含船舶的外形尺度、重量、重心、船舶拖移摩擦系数等基本数据及下水过程的力学分析。
根据下水计算书,结合当地水域或航道水文(水深、潮汐、通航等)情况、船台(坞)及码头结构、下水方式和使用下水驳船的性能等因素,制订船舶下水工艺方案,明确船舶下水施工实施步骤,提出下水需用材料及设备清单,明确技术和安全要求。
4.3其他各部门根据船舶下水工艺方案和下水工程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4.4安监部负责施工下水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5管理要求5.1船舶下水前的组织和准备5.1.1企业在船舶下水前成立船舶下水指挥部,明确下水总指挥及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召开下水专题会议,研究和分析下水计算书、下水方案,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和任务,做好下水施工的安全策划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
5.1.2下水船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船舶下水必备状态要求,将需完工项目及完成时间落实到责任单位(部门),并跟踪。
船舶下水必备状态包括:a.船体总强度符合下水要求;b.水下外板焊缝已按规定通过检验和密性试验;c.通海管系和阀件安装到位并经过检验,或采取了可靠的封堵措施;d.必备的带缆和系泊缆桩已安装到位;e.下水资料完整;f.船东及企业认为需要完成的其他施工项目已按要求完工。
5.1.3下水前,下水总指挥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船舶下水进行完工状态确认和全面安全检查。
各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水安全检查审批表。
安全检查审批表中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5.1.3.1下水船舶a.船舶下水必备完工状态已符合要求;b.船上的所有人孔、舷窗、海底阀门以及下水时不需通行的舱室水密门和水密舱盖均已进行了封闭;c.需要压载(压水)项目已按技术要求压载(压水)结束,符合要求; d.舵叶与螺旋桨已经固定牢靠。
重力式下水船舶上其它备用物件、待装零部件等可移动物件已进行有效固定;e.下水工艺中要求具备的其它项目已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5.1.3.2障碍物a.船台、滑道上、船坞牵引小车轨道周边、船坞内的障碍物和杂物均已清理干净,不影响船舶下水施工;b.舷外脚手架、风管、电源线、电焊线、乙炔或天然气管带已经拆除。
5.1.3.3工器具及设备a.下水用的牵引机构、气囊、滑道、止滑器、助推器等设备已经按要求进行安装且状态完好,符合施工安全要求;b.按工艺要求,已做好船舶固定墩和活络墩的调整及滑道和滑板的安装工作;c.按工艺要求,已用钢丝绳将船台滑板上或船坞建设墩上承载船舶的木墩成条或成块栓紧,相互连接牢固;d.下水需要使用的吊耳已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符合工艺要求;e.牵引钢丝绳、滑轮及随船行走的滑板、滚珠已经检查完好,并加注润滑油;f.其它需要进行检查确认的工器具及设备均已符合要求。
5.1.3.4下水驳及拖轮a.下水驳压(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绞缆设备、锚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b.下水驳与码头的过桥安全可靠,下水过程中有专人进行管理;c.已经配备相应马力的拖轮,并准备好通讯工具及信号旗。
5.1.3.5安全措施和要求a.下水方案已经安监部审核同意;b.气象条件良好,风力不大于6级,能见度不小于2000米;c.陆地施工危险区域已经进行了警戒和警示,并落实了专人进行全程监护;d.船舶艏艉已经备好带缆钢丝绳和防碰垫、救生设备及防漏器材等;e.重力式下水应取得港务监督部门的配合,划定禁区水域并指派人员进行监管,禁止其它船只来往;下水船舶应设置备锚或其它有效措施,避免下水船舶船速过快而发生意外。
f.对作业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订了应急预案;g.下水工艺中要求的其它安全措施均已落实到位,且状态良好。
5.1.3.6作业人员a.上船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含救生衣),进舱检查人员应携带手电;b.参加下水施工的作业人员已进行专项安全交底,能够掌握施工要领和施工安全要求。
5.1.4准备工作中其它安全要求a.当船上作业人员(不包括下水指定的船上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拆除动能设施和临时登船梯。
b.封闭海底阀门及封舱作业时,必须按照开/关道门作业要求进行审批,慎防将人封入舱内。
经检查达到下水要求的舱室、部位、区域,不得再安排其它作业。
c.施工部门必须按照下水工艺要求进行船舶压载(压水)施工,做好压载过程中的水位检测工作,确保船舶压载数据与工艺要求一致。
d.检查确认船舶下水靠泊码头区域的安全状况,确保系/带缆作业安全。
e.提前测量船舶下水施工水域水深,确保船舶下水及移泊安全。
f.做好下水过程的现场警戒和人员疏导工作,外来参观人员及参加下水仪式人员应在指定区域观看船舶下水,禁止进入施工危险区域。
g.下水仪式使用的观礼台要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稳固。
h.需要燃放鞭炮时,应经过企业消防部门的批准,确定燃放时间和地点。
i.船舶及总段下水前应考虑下水后的防台工作,根据停靠码头缆桩情况,提前设置必要的防台缆桩及绞车做好防台准备。
5.1.5当水位、风力及工艺(方案)中的其它要求均已满足后,总指挥下达下水或船坞放水指令。
5.2船舶下水过程中总体安全要求5.2.1参加船舶下水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听从指令进行操作。
下水指挥部成员之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5.2.2带缆作业应由有经验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新工人禁止独立操作。
系/带缆作业时,站位应合理,动作前做好判断,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5.2.3舱室人员应熟悉船舶舱室结构。
进舱时,应两人以上(含两人),做好相互监护。
船舶进入水面后,船上人员应按分工范围检查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对尾轴填料箱、各海底阀及所封道门渗漏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5.2.4部门应掌握本部门上船作业人员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结束后,清点人数。
5.2.5下水过程中,各受力钢丝绳应派人全程进行监护,作业人员禁止站在两侧或跨越通过。
5.3各种类型下水施工的安全要求5.3.1漂浮式下水a.船坞内放水(启动坞门)前应检查确认船坞内人员已经全部撤出,方可放水。
(有中间坞门的船坞要求相同)b.下水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船坞两侧牵引机构的安全监护工作。
c.拖轮禁止进入船坞内进行拖带作业。
d.其他要求按照进出坞要求执行5.3.2平面船台拖移下水a.严格按照工艺要求逐步移动总段或整船,每个步骤开始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每项操作安全可靠;b.船舶移动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总段或整船状态,当发生偏移或状态与施工要求不符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进行调整,满足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继续作业;c.当船舶移动临近码头边缘时,要停止继续移动;检查下水驳和码头的对接状态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达到施工要求后方可继续拖移;d.船舶从船台开始进入下水驳时,移动速度要缓慢,当下水驳浮态发生变化后,应停止拖移,调整下水驳浮态满足施工要求后方可继续拖移;e.船舶从船台进入下水驳过程中,应安排拖轮对下水驳进行辅助保护;下水驳至码头过桥应禁止人员上下或站在桥上;f.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牵引机构、钢丝绳等设备和工具的安全状况,适时对滑轮组及钢丝绳进行润滑;g.当船舶移动到位后,调平下水驳,移走滑道;h.缓慢下沉下水驳,直到指定的深度,使总段或者整船自由浮起;i.使用气囊水平拖移作业时,要仔细检查气囊状态和拖移场地,防止气囊爆裂。
5.3.3船台纵向钢珠滑道下水要求a.根据船舶下水重量合理选用止滑器及助推器。
当滑板、止滑器及助推器安装到位至下水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监控,防止他人触碰。
b.下达下水命令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由船艉至船艏同步撤除活络墩、固定墩及水线下砂箱,撤除顺序由中间向两侧依次进行。
操作人员应掌握施工要领,保持安全间距,互相协助,操作结束后立即撤离。
c.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后,方可下达撤除止滑器,启动助推器指令。
d.船台两侧10米范围内禁止站人,防止海水上岸发生意外。
e.施工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内。
f.船上的生产工具、材料及设备必须撤除下船,无法撤除下船的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进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