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制度和工作单
教育科学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教育科学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年教师早日熟悉业务,掌握教书育人的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教学改革形势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系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一、指导条件本系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任职期间接受系部安排,原则上须接受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指导,与导师签订“帮学协议”,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系级考核。
1.调入本院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2.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3.学院和系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师。
上述所列青年教师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不能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
二、导师资格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认真;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讲师;4.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较高水平。
三、导师职责1.思想上严格要求。
帮助青年(新)教师认识高校教师的崇高地位和历史责任,努力敬业爱岗,做到关爱学校、关爱学生、关爱同事、关爱自己,自尊、自律、自爱、自强,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当一个称职的教师。
2.生活上主动关心。
经常了解青年(新)教师的所思所想,了解和掌握它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及时向系里或学院反映问题,如有结果,亦应及时反馈给青年(新)教师。
3.业务上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基本掌握各个教学环节,具体包括:(1)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2)备课及教案书写(第一年新任教师的教案,指导教师要审阅签署意见);(3)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4)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5)习题选编及命题制卷;(6)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模版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模版1. 引言教师导师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举措,对于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为了建立可行的导师制度,本模板将从导师的选拔与评价、导师与被导师的配对、导师与被导师的培训和指导、导师制度的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规划,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导师的选拔与评价2.1 拟定导师选拔标准,包括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教师资格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2.2 设立导师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负责评估导师候选人的专业素质和导师资格。
2.3 导师评选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公示导师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和评选结果,接受学校师生的评议和反馈。
3. 导师与被导师的配对3.1 根据被导师的专业特长和需要,选择合适的导师进行配对。
3.2 导师与被导师的个人特点和教学风格相互契合,以促进良好的师徒关系和有效的教学指导。
4. 导师与被导师的培训和指导4.1 导师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课程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教育理念、师德师风的培养。
4.2 导师与被导师定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指导,包括教学设计的实践、课堂观摩和教学反思等环节。
4.3 导师鼓励被导师参与教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提升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
5. 导师制度的运行管理5.1 学校设立专门的导师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导师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协调导师和被导师之间的关系。
5.2 导师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评议等方式收集意见和建议。
5.3 学校为导师提供相应的工作量和奖励激励措施,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导师工作。
6. 结语导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任务,是保证青年教师成长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本模板提供了一套详细的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规划,希望对学校导师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意义。
通过导师的指导和帮助,我们相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范本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中学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导师制度。
第二条本导师制度适用于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的安排和管理。
第三条导师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引导和帮助,促进中学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从而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二章导师的选拔和任职第四条导师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1. 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有丰富经验,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水平;2. 具备较高的师德修养,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3. 在教育教学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带头作用,对中学教师有巨大影响力。
第五条导师的任职应符合以下条件:1. 有志愿担任导师,并能承担这一重要职责;2. 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受到校领导和同事的肯定;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有广泛的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中学青年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4.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中学青年教师建立密切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环境。
第三章导师制度的实施第六条导师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内容:1.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匹配。
根据中学青年教师的实际需要和导师的特长和经验,进行科学的匹配,确保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互补,相互促进;2.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定期沟通。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应定期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中学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困惑和需求,并提供予以指导和帮助;3.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帮助。
导师应根据中学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教学指导和支持,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4.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评估和反馈。
导师应对中学青年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其工作进行肯定和指导,并及时向中学青年教师反馈评估结果,帮助他们认识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第四章导师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七条导师制度的实施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评估机制,以确保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有效互动和良好关系。
高校、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青年教师在担任助教期间,要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做好答疑、批改作业等工作,每学期至少要听导师或其他资深教师•定数量的课程:中级职称以下(教龄•年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2T6节;新毕业教师(含教龄一年以下)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0节。认真记录听课内容、撰写听课心得。
3.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跟踪评价制度
(I)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重点是在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选派参加校际之间的学术交流和研讨。
(3)选派参加国内高层次学术会议。
(4)选派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有潜质的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大学参加具有本学科前沿水平的课题研究。
(5)短期或单科进修、技能培训I。
(2)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年度培养计划,每学期向院长书面汇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3)教学能力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并胜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写教案、讲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4)科研能力培养。带领青年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在选择研究方向、申请立项、资料索检、撰写论文等环节上指导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科研工作能力。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青年教师是未来和希望,为了提升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学能手,促进我院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青年教师导师制
青年教师在到校工作的两年内,由我院指定德才兼备,教学经验丰富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导师。导师的工作职责为:
(I)指导青年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法律文件和课程,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掌握教育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提高业务素质及教学水平。
为进一步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激励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思政部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说课或教学观摩比赛。通过比赛,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使教学尖子脱颖而出。表现优异者推荐参加全校青年教师讲课
学校带教工作制度

学校带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经验丰富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对象1. 带教对象为我校在职青年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 带教对象为新入职教师,包括试用期教师和调入我校的教师。
三、带教导师1. 每位带教对象应指定一位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导师进行指导。
2. 导师负责对带教对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研究、班级管理等方面。
四、带教内容1. 课堂教学: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 教学研究: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3. 班级管理: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进行班级管理,提高班级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4. 教师素养: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提高自身素养,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
五、带教期限1. 带教期限为两年,自带教对象确定之日起计算。
2. 在带教期限内,导师应全面关心带教对象的成长,定期进行教育教学指导,帮助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六、考核评价1. 带教对象应在带教期限内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2. 导师应对带教对象的成长情况进行定期评价,鼓励带教对象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教务部门应对带教对象进行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评价带教对象的成长成果。
七、激励机制1. 对在带教期间表现优秀的带教对象和导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带教期间取得显著成绩的带教对象,学校将优先考虑其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
3. 对在带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导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八、违约责任1. 带教对象未按期完成带教任务,或未达到约定教育教学水平的,视为违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计划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计划导师制在青年教师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是传承师道、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的有力支持,更是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本文就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培养工作进行计划安排,旨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从课程设置、导师选拔、培训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升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培养工作水平。
一、课程设置1. 针对导师制培养工作,学校应设置相关课程,以增强青年教师对导师制的认知和理解。
课程内容涉及导师的基本职责、导师与被指导教师的关系、导师教学指导方法等。
这些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形式,让青年教师在课堂上更深入地领会导师制的本质和要求。
2. 在课程设置方面,还应加强导师制的实践性。
通过实习、实训等形式,让青年教师有机会亲自扮演导师角色,从而更好地领会导师制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价值。
3. 此外,为了使青年教师真正地掌握导师制的精髓,还需设计一些相关的案例教学和讨论活动,以便让他们在课程中更加深入地思考导师制在教学中的实质性作用。
二、导师选拔1. 导师的选拔至关重要。
除了一定的学术造诣之外,选择成熟、责任心强、善于关心和帮助他人的老师作为青年教师的导师,可以更好地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2.在这方面,教务处可以通过招募信息、老师自愿报名等途径选拔青年教师的导师。
导师要有能力和意愿帮助青年教师,同时也要有相对空闲的时间去进行指导。
三、导师培训1. 为了提高导师的带教水平,学校应组织相关的导师培训,培养导师的教育理念和指导技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方法、学科知识、心理咨询、教学评估等方面。
培训过程中,可以采用案例分析、研讨会、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让导师们在培训中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指导水平。
2. 教师作为导师,除了教学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之外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心理辅导技能。
这也是培训的一个重点内容。
在这方面可以邀请心理辅导专家为导师开展相关培训,使导师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能力,更好地指导青年教师。
四、导师制管理1. 对导师的指导情况应进行一定程度的考核,以督促导师履行其职责。
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为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职业素养为目标,遴选一批思想品德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
二、青年教师范围(一)在学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担任中级职称不足3年的教师或新入职无高校工作经历、副高职称以上教师。
(二)新入职的副教授(不含)以下职称的博士教师以及其他经教务处、二级学院共同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教师。
三、青年教师主要职责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时间一般为两年,在接受指导期间应完成以下任务:(一)积极主动地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工作上的指导,与导师协商制定培养计划,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依据;(二)主动向导师汇报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科研情况等;(三)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研究、教材编写、课题申报和论文撰写等;(四)完成导师安排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或辅助实验指导任务,每月完成随班听课至少一次;(五)在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所在学院汇报,同时提供指导期间的有关资料。
四、导师选聘与职责导师是培养教育青年教师的主导力量,应当是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高尚、教学效果良好、学术造诣较深的一线专任教师。
导师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与青年教师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一)选聘程序各教学单位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前一周,在青年教师与导师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总体协调安排,原则上每名导师可指导1名青年教师,最多不超过2名,并将导师和青年教师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导师职责1 .对青年教师在思想和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为青年教师量身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和措施;2 .引导青年教师树立乐教敬业、严谨治学、爱岗奉献的工作态度,帮助青年教师制定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导师制工作制度

导师制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导师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导师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导师制工作是指在学校教育、培养、管理过程中,由导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术指导和生活辅导的工作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导师制工作。
二、导师的职责与条件2.1 导师的职责(1)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对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帮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3)对学生进行生活辅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4)参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5)的其他职责。
2.2 导师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术指导;(3)具有关爱学生的心,善于与学生沟通,能够倾听学生的需求和心声;(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学生的成长付出时间和精力;(5)的其他条件。
三、导师制工作的组织实施3.1 学校应当设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制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
3.2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导师制工作的规模和范围,确保导师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3 学校应当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导师,并对导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导师的素质和能力。
3.4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导师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导师的职责、权益和工作要求,确保导师制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四、导师与学生的关系4.1 导师应当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定期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惑,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指导。
4.2 导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学术进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术指导,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
4.3 导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生活辅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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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区青浦区第二中学
导师制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生力军,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践行“人人都是德育者”的德育观,激励广大青年教师敬岗爱业,以生为本,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通过“青年教师导师制”,即一名青年教师带教1-2名学生,纠正“学困生”的发展偏颇,充分挖掘学生的各种潜在能力,提高自信心,使之不断完善人格,提高综合素质,成人、成才。
二、基本要求:
要求导师把“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作为工作的指导纲领,对受导学生实施全面帮助。
第一,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二,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第三,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第四,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三、工作制度
(1)建立受导学生成长档案。
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
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每月的表现、每次考试成绩记录及分析。
(2)建立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
导师每周至少与受导学生谈心辅导一次,内容包括家庭、学业、品质、健康等等,并记录辅导内容;受导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必要时可随时汇报和咨询。
(3)建立家长联络制度。
导师要定期与受导学生家长进行联系。
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但是每月至少应有一次以上的联系,联系的方式应该多样化。
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
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结构(单亲、重组、留守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
(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
导师根据受导生的具体情况,建立受导学生的个案分析制度,期末进行受导学生个案分析评比。
学校定期(每月)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提出解决办法。
(5)参加定期交流制度。
定期召开例会,交换意见,讨论问题,决定事项,总结工作。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导师要准时参加、充分准备、积极发言。
(6)及时与受导学生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联系,密切配合,促进学生成长。
导师要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状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平时积极参与学生生活,参与学生学习活动,融入学生之中,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关心爱护学生,依法执教,从严执教。
(7)要帮助学生改掉一个不良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养成一种兴趣爱好,要努力为学生创设展示才华的机会。
(8)协助班主任处理“受导”学生的意外事件,如违规违纪、突发疾病、家庭变故等情况。
(9)总结反思制度。
导师每学期要写一份实践总结或调查报告,归纳取得的经验,反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对策。
在总结中,最好能搜集典型案例,开展系统研究。
四、导师考核制度
学校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每学期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
具体做法如下:以教导处为主考核学生的学业进步情况;以政教处为主考核导师制落实情况(相关记录)。
另外,以学生对导师工作进行辅助性评价。
在此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最后综合评价,每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012、12、18
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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