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最新制度)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最新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接待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学校内外的各类公务接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接待来访领导、嘉宾;
2. 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安排的茶歇、餐饮;
3. 公务考察、调研、视察等活动安排的接待;
4. 与校外合作、招商引资相关的商务接待活动。
接待对象
接待对象应当是与学校有关或者对学校事业有贡献的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及其研究生、留学生等。
接待标准
接待用餐
1. 活动形式为午餐或晚餐,每人预算不超过100元;
2. 活动形式为宴请,每人预算不超过300元。
接待茶歇
1. 每人每次接待预算不超过20元。
接待礼品
1. 接待礼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 礼金、特产、高档烟酒、珠宝首饰等奢侈品均不得作为接待礼品;
3. 每份礼品的价值不超过500元。
接待管理
1. 接待活动需提前一周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反腐倡廉监督部门报备;
2. 接待活动应当有明确的活动安排、用餐标准、预算等,并记录在案;
3. 接待活动涉及招标采购等事项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
4. 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核算、结算、报销,并做好相关凭证和台账的归档工作。
规范责任
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范由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本规定是为加强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维护学院形象,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廉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原则1. 公正性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得为个人或特定集体谋取私利。
2. 适度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高效、经济、适度,不得超出工作需要和规定范围。
3. 廉洁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或索取礼品、礼金等物品。
四、接待范围和方式1. 接待范围:学院公务接待活动包括接待国内外来访人员、考察团、合作机构代表等,以及公务会议、座谈会等活动。
2. 接待方式:根据接待对象和活动性质合理选择接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座谈、会议等。
五、接待程序1. 预约:接待活动需提前书面或口头预约,申请者需提供接待对象的基本信息、活动目的和时间等。
2. 审批:预约接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接待活动符合工作需要和规定范围。
3. 安排:根据预约和审批情况,安排接待活动的时间、地点、接待人员等,并向相关人员发出通知。
4. 实施:按照接待安排,认真执行接待活动,要求接待人员做到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妥善安排等。
5. 记录:接待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记录,包括接待对象姓名、单位、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内容等,以备后续核查和查询。
六、经费管理1. 接待经费应按照学院相关财经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经费使用,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2. 接待经费使用需提供相应资料和凭证,做到凭票结算,确保经费使用真实、合理、合规。
3. 接待经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接待活动相关支出,不得私自挪用。
七、行为规范1. 接待人员应端正态度,热情接待,礼貌待客,尽力满足接待对象的合理需求。
2. 接待人员不得借公务接待之机索取或接受礼品、礼金等,不得违反廉洁自律原则。
如遇礼品赠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 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违规泄露接待活动的相关信息,不得利用接待活动谋取个人或他人的利益。
学校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接待行为,提高接待效率,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学校公务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有利于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2.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3. 坚持按需接待、合理分级的原则;4. 坚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学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1. 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兄弟院校领导及教师等来校视察、调研、指导工作;2. 学校邀请的外宾、专家学者等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等活动;3. 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庆典活动等需要接待的对象;4. 学校因工作需要,邀请的其它相关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接待:1. 无正式邀请函的来访;2. 不符合接待范围的来访;3. 接待对象不符合接待标准的。
第三章接待原则第六条学校公务接待应遵循以下原则:1. 热情周到,文明礼貌;2. 严格标准,厉行节约;3. 简化礼仪,提高效率;4. 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第四章接待程序第七条接待程序:1. 提前筹备:接待单位根据接待对象和活动性质,制定接待方案,报党政办公室审批;2. 发出邀请:接待单位向接待对象发出邀请函,明确接待时间、地点、活动安排等;3. 接待安排:接待单位按照接待方案,做好接待对象的接待工作;4. 接待结束后,接待单位向党政办公室报送接待情况报告。
第五章接待费用第八条学校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 接待对象住宿费用: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执行;2. 接待对象伙食费用: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执行;3. 接待对象交通费用: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执行;4. 接待活动费用:根据接待活动的性质和规模,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接待费用报销程序:1. 接待单位向党政办公室提交接待费用报销申请;2. 党政办公室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接待单位将报销凭证提交财务部门;4. 财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学校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务接待费管理,规范接待行为,提高接待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1.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合理使用接待经费。
2. 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操作、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
3. 坚持对等对口、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接待责任主体。
三、接待范围1. 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兄弟学校领导和教师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 友好协作单位领导来校洽谈合作事宜。
3. 学校邀请的专家、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讲座等。
4. 为开展学校工作,需要接待的外单位人员。
四、接待标准1. 接待标准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职务、级别、工作性质等因素合理确定。
2. 接待标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礼品费等。
3. 接待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接待程序1. 接待部门接到接待任务后,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确定接待时间、地点、人数等。
2. 办公室根据接待标准,制定接待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3. 接待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接待方案,组织实施接待工作。
4. 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接待费用报销单据。
六、接待费用报销1. 接待费用报销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提供合法、合规的票据。
2. 接待费用报销实行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
3. 接待费用报销应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核算,不得超出标准。
七、监督检查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审计部门对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小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年级组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勤俭节约原则:坚持勤俭办校,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务实高效原则:以工作需要为出发点,提高接待效率,确保公务接待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的合规性。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学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一)上级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兄弟学校领导及教师来校视察、调研、指导工作。
(二)友好协作单位领导及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交流、讲座等活动。
(三)学校邀请的上级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各类活动。
(四)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研讨等活动。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五条接待程序如下:(一)提出接待申请。
接待部门需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办公室。
(二)审批。
办公室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报请校长审批。
(三)安排接待。
办公室根据审批意见,安排接待事宜,包括住宿、餐饮、交通等。
(四)实施接待。
接待部门按照接待方案,负责接待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接待标准第六条接待标准如下:(一)住宿:根据接待对象的职务、级别,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住宿。
(二)餐饮:按照简洁、营养、卫生的原则,安排接待对象用餐,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三)交通:根据接待对象的需要,安排合适的交通工具,确保安全、便捷。
(四)其他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其他接待费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实行预算管理。
第八条接待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凭证:(一)接待审批表。
(二)住宿、餐饮、交通等费用发票。
(三)其他相关费用凭证。
第九条接待费用报销需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报销。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一、概述公务接待是学校开展各种公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学校公务接待行为,提高接待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领导、中层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学校开展各类公务活动时的接待工作。
三、接待对象1. 来访嘉宾:包括各级政府官员、社会知名人士、教育界专家学者等。
2. 考察团队:包括来自其他高校、教育考察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教师代表。
3. 企事业单位人员:包括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4. 学校内部人员:包括学校各级领导、教师代表等。
四、接待程序1. 接待计划制定在接待活动确定后,接待组应及时制定接待计划,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2. 接待准备工作接待组应提前了解接待对象的相关信息,制定接待方案,并做好接待场所的布置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3. 接待过程管理(1) 接待组应提前到达接待场所,确保接待活动的准时开展。
(2) 接待人员应穿着整齐,态度亲切,为接待对象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3) 在接待过程中,接待组应主动了解接待对象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答疑问并提供协助。
4. 接待结果反馈接待组应及时将接待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档案。
五、接待礼仪1. 赴会礼仪(1) 接待人员应穿着整齐,注重仪表,规范礼仪行为。
(2) 接待人员应提前到达接待场所,等候接待对象的到来,并主动引导接待对象入座。
2. 餐饮礼仪(1) 严格按照接待对象的饮食习惯提供合适的餐饮服务。
(2) 餐桌礼仪应规范,接待人员应注意用餐礼仪和交际技巧。
3. 礼品赠送(1) 礼品的选择应符合接待对象的身份和喜好,选品要精美、高雅。
(2) 赠送礼品时要注重时间和场合,礼仪得当。
六、经费管理1. 接待活动经费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并由相关领导审批。
2. 经费使用应合理,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3. 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经费结算和报账。
七、监督管理接待活动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待组应按照规定程序提供相关材料和报表。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是为加强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维护学院形象,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廉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原则1. 公正性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得为个人或特定集体谋取私利。
2. 适度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高效、经济、适度,不得超出工作需要和规定范围。
3. 廉洁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或索取礼品、礼金等物品。
四、接待范围和方式1. 接待范围:学院公务接待活动包括接待国内外来访人员、考察团、合作机构代表等,以及公务会议、座谈会等活动。
2. 接待方式:根据接待对象和活动性质合理选择接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座谈、会议等。
五、接待程序1. 预约:接待活动需提前书面或口头预约,申请者需提供接待对象的基本信息、活动目的和时间等。
2. 审批:预约接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接待活动符合工作需要和规定范围。
3. 安排:根据预约和审批情况,安排接待活动的时间、地点、接待人员等,并向相关人员发出通知。
4. 实施:按照接待安排,认真执行接待活动,要求接待人员做到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妥善安排等。
5. 记录:接待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记录,包括接待对象姓名、单位、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内容等,以备后续核查和查询。
六、经费管理1. 接待经费应按照学院相关财经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经费使用,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2. 接待经费使用需提供相应资料和凭证,做到凭票结算,确保经费使用真实、合理、合规。
3. 接待经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接待活动相关支出,不得私自挪用。
七、行为规范1. 接待人员应端正态度,热情接待,礼貌待客,尽力满足接待对象的合理需求。
2. 接待人员不得借公务接待之机索取或接受礼品、礼金等,不得违反廉洁自律原则。
如遇礼品赠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 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违规泄露接待活动的相关信息,不得利用接待活动谋取个人或他人的利益。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2篇)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服务质量,确保公务接待的公正、透明和廉洁。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级各类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接待的范围1. 来访接待:包括来访领导、嘉宾、专家学者等的接待活动。
2. 外事接待:包括外事考察、国际交流等的接待活动。
3. 出差接待:包括学校职工出差期间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接待的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公务接待活动的信息应及时公开,并接受各方监督。
2. 真实、准确原则:公务接待活动的记录和报销必须真实、准确,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3. 节俭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坚持节约原则,尽可能减少开支,避免铺张浪费。
四、公务接待的程序1. 邀请函发出:主办方应事先发出邀请函并保留相关证据,明确接待事由、时间地点、费用承担等细节。
2. 接待人员安排:安排接待人员进行接待活动,并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资料准备等。
3. 接待活动进行:在接待活动中,应根据来访人员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协助,并确保接待过程顺利进行。
4. 活动记录和报销: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活动情况,并及时进行费用报销,提供真实、准确的报销凭证。
5. 活动评估和总结:接待活动结束后,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问题并完善接待工作。
五、公务接待的保密措施1. 接待活动中涉及的重要文件、资料应进行保密处理,禁止泄露外传。
2. 接待过程中的谈话、讲话等内容也应进行保密,不得擅自公开或传播。
六、公务接待的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公务接待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职检查等。
2. 对于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相关机关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学校领导在公务接待中应树立良好的榜样,尽量减少公款消费,避免引起舆论质疑。
2. 学校各部门应建立公务接待档案,保存接待活动的相关资料,以备查阅。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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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之中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规范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原则范围:
1、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
2、学校公务接待,一般指来校进行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研究等公务性活动。
二、部门职责:
1、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接待需要,总务处具体负责各项接待任务。
2、工会、团委组织需要公务接待的,由办公室协调,总务处负责落实接待。
三、接待地点:
学校公务接待选择的地点,一般为学校食堂,确因工作需要而要另行安排的,必须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办理,如需住宿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接待流程:
1、公务接待审批。
一般先由对接职能部门填写“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审批表”,注明接待对象信息、人数、事由、停留时间、出席领导、陪同人员等。
“审批表”经领导批示后,由办公室签发安排建议后,交总务部门具体承担接待并备案。
接待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可以先安排公务接待,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2、接待费用结算。
公务接待用餐、住宿、用车等费用,由接待工作负责人签单,报学校负责人签收后,送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凡未办手续或经分管领导批准,而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报销。
3、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实施定期汇报制度,接待情况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统计,每季度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并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
五、接待标准:
1、学校公务接待一般以工作餐为标准,每人每餐30元以内;县域同城内公务往来,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县域城乡公务往来,可安排就餐;由上级交办的重要接待活动,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酌情增加用餐标准。
2、对外县(省市)有关单位派往学校学习考察的人员,由对方发公函联系,
确定后落实接待安排,可酌情增加用餐标准,其住宿费、用车费、通信费、考察费原则上由对方自理。
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公务接待任务,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对等接待方式进行办理。
3、公务接待中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借接待之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等。
4、县际以上公务往来或上级领导来校时,如不超过10人,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如超过15人,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严禁一宾多陪
六、其他: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简化接待程序,规范公务接待,不得擅自提高标准,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围。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之事项所产生的各种接待费用,由接待者自行支付。
本办法由学校校务会议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