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管理规章制度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员工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导师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试用期员工和转正后未满一年的员工。
三、导师的选拔与职责(一)导师的选拔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X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3、工作业绩突出,在所在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导师的职责1、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文化、价值观和规章制度。
2、为新员工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3、指导新员工熟悉工作流程和业务知识,传授工作方法和技巧。
4、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支持和帮助。
5、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四、新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一)新员工的权利1、有权选择自己的导师,但需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2、有权向导师提出合理的学习需求和建议。
3、有权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
(二)新员工的义务1、尊重导师,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工作。
2、按照培养计划认真学习,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3、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和学习情况。
4、保守公司机密,不泄露导师传授的工作经验和技术秘密。
五、导师与新员工的匹配(一)匹配原则1、专业对口原则:导师的专业领域应与新员工的工作岗位相关。
2、自愿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尊重导师和新员工的意愿。
3、合理搭配原则:考虑导师和新员工的性格特点、工作风格等因素,进行合理搭配。
(二)匹配流程1、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导师选拔通知,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报名。
2、新员工入职后,填写导师选择意向表。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匹配原则,为新员工确定导师,并征求双方意见。
4、导师和新员工双方确认后,正式建立导师关系。
六、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一)培养计划的制定1、导师在新员工入职后的一周内,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发展需求。
(完整版)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有效缩短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轮岗员工的文化融入期与工作磨合期,提升工作效率与效果,加速人才成长。
2.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指导、辅导能力的导师,形成团队领导人才的后备力量。
3.通过“传帮带”,传递公司文化,强化知识分享,形成学习与分享的文化氛围。
第二条原则1. 择优选拔,注重品德;2. 过程监控,注重实效;3. 辅导为主,兼顾选才。
第三条学员及辅导期1. 新入职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2. 转岗员工,辅导期为2个月;3. 轮岗员工,辅导期按照轮岗目标确定。
4. 公司认定需要配备导师的员工,辅导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1. 负责导师制体系建设及方案的具体实施;2. 跟踪导师制运行情况,推动导师制与员工任职资格能力的结合;3. 跟踪日常辅导工作,组织导师及学员交流会,组织导师培训;4. 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和学员的考核评定;5. 组织导师年度评比,发掘储备人才。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1. 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及员工特点,制订辅导计划;2. 帮助学员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部门职能等,使学员尽快融入公司/部门;3. 实施辅导计划,对学员进行工作方法、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指导,规范流程操作,使学员尽快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与必备的知识,提高任职能力;4. 解答员工提出的与工作有关的其他疑问;5. 每月定期对学员掌握的工作技能、企业文化、公司制度等情况进行沟通验证,并针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6. 了解学员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7. 根据学员的表现,在辅导期结束后,对其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员工的转正、提拔具有建议权;8. 辅导期间学员离职的,导师负责提报离职分析,总结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9.推动公司导师辅导制度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1. 根据导师制订的辅导计划进行企业文化、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与价值观,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深入掌握所需的岗位技能;2. 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学员需撰写月度总结提交至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学习心得,以便导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3. 配合公司对导师进行考核。
导师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导师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导师的行为,提高导师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导师是学生的引路人和指导者,在学生学习和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
导师工作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导师,包括本科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等。
第四条导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履行好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将依据导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对导师进行奖惩,以此激励导师履行职责。
第六条学生对导师有权提出建议和投诉,学校将严格对待学生的意见和反馈。
第七条导师应当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第八条导师不得利用学生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活动,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伤害和歧视。
第九条导师应当注重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导师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将为导师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导师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导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导师有权利要求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习和科研活动。
第十二条导师有义务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全面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的学术和职业发展。
第十三条导师有义务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权,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导师有义务及时处理学生的请假、调课等事务,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五条导师有义务定期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导师有义务在学术上指导学生,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创新实践,促进学生的科研成果。
第十七条导师有义务在学生发生困难或遇到挫折时,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鼓励学生勇敢面对挑战。
第十八条导师有义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对学校、学生进行诋毁和攻击。
第十九条导师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十条导师有义务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新员工培训导师制管理规定

新员工培训导师制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切实帮助新员工解决在其试用期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熟悉并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相关的流程、规章制度等,同时提高公司导师能力建设,特制订本规则.二、适用范围与导师制实施对象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员工的培养及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导师制实施对象:1.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员工、新转岗员工;2.对分公司操作工、临时工或离退休返聘人员不设导师。
三、导师制实施办法3。
1人力资源部建立了通用的新员工入司培训课程体系。
新入职员工在完成了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公司级通识教育后,分配至所在部门,开始导师制管理.3。
2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岗位情况安排相应符合条件的导师,并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培养计划,一同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
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确认后,进入“一带一”导师对新员工的辅导。
3。
3辅导期为新员工分配至所在部门之日起一个月。
导师在辅导期内,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情况。
3。
4辅导期结束前,导师和部门直接主管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同意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上报人力资源部。
3.5人力资源部综合核实新员工的培训记录及评估后对新员工岗位导师教育予以确认,流转至后续相应流程。
四、新员工职责4.1积极参加入司培训。
了解公司的创业发展历程和战略目标,领会、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并能积极融入其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4.2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4.3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请教,尽快熟悉、适应工作环境。
4.4辅导期间,按规定时间上报培训小结给导师、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
五、导师职责5.1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并依据新员工特点量身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及工作安排。
5。
2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
导师制工作制度

导师制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导师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导师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导师制工作是指在学校教育、培养、管理过程中,由导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术指导和生活辅导的工作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导师制工作。
二、导师的职责与条件2.1 导师的职责(1)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对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帮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3)对学生进行生活辅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4)参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5)的其他职责。
2.2 导师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术指导;(3)具有关爱学生的心,善于与学生沟通,能够倾听学生的需求和心声;(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学生的成长付出时间和精力;(5)的其他条件。
三、导师制工作的组织实施3.1 学校应当设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制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
3.2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导师制工作的规模和范围,确保导师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3 学校应当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导师,并对导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导师的素质和能力。
3.4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导师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导师的职责、权益和工作要求,确保导师制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四、导师与学生的关系4.1 导师应当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定期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惑,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指导。
4.2 导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学术进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术指导,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
4.3 导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生活辅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导师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导师制度篇一:企业导师管理制度(很全面)企业导师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规范、系统的导师管理制度,规范导师的操作与评估,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导师对指导对象的定期指导,传播企业文化,推动岗位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归纳和提炼,并有效分享和传承,加快个人的成长和环境适应;建立高效的学习型团队,创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共同发展的文化氛围。
2、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员工、转岗员工和晋升员工的岗前培训。
3、3.1导师的定义在特定的时期内周期性地对指导对象进行指导,使其快速融入公司文化,在经验、态度、能力等方面显著提高,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排头兵。
3.2导师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成为导师:对公司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和深刻的理解;在职时间满6个月,并连续3个月业绩排名靠前;通过对应上级(主管、经理等)和培训团队的评估;有能力为新员工制定合理的计划,安排相应的任务。
4、导师制实施程序4.1成为导师的途径4.1.1销售推荐导师公司内各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按比例推荐候选导师,由事业部、分公司负责人收集名单(附件1、导师推荐表);推荐导师人数在所辖区域内占比不超过总在职员工人数的30%,经评定入选导师人数占比不超过20%,其余作为储备候选人;导师补充办法:如有导师离职,首先从未入选候选人中评定和培养,如无则从在职员工中按比例补充;如团队扩大,则按比例参照离职补充办法评选。
4.1.2筛选按工作时间和业绩达成选拔初步合格候选导师;4.1.3评估确认导师先符合:认同企业文化理念,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的准则;再根据实际表现,与各部门确认最终导师名单(附件2、导师考试与选拔反馈表);4.1.4导师工作指导通过专项工作课程,开展导师工作内容的讲解,能统一的对新员工进行辅导方法及常用工具的使用(附件3、导师工作内容细则)。
4.2导师职责4.2.1在新员工报到时,指定好相应导师,导师需要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制定完成培训要求和实习期工作计划,共同完成(附件4、新员工工作计划表);4.2.3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4.2.4辅导期结束后,负责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并跟踪实习期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导师管理规章制度文案范文

导师管理规章制度文案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导师管理工作,提高导师队伍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导师是高等教育机构的重要教学力量,应当恪守职业操守,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教育引导学生,完成教学任务。
第三条导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行为。
第四条导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学水平,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第五条导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学工作,切实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导师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导师管理机构,负责对导师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导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订导师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工作计划;(二)监督导师的教学工作和师德行为;(三)组织开展导师培训和交流活动;(四)统计分析导师的教学情况和学术成果。
第八条导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导师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导师应当及时进行培训和提醒,必要时可以降职或解聘。
第九条导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了解导师的教学情况和学术成果,根据不同情况对导师进行奖惩。
第十条导师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学校领导制定导师配备方案,根据学校的教学需求和导师的专业特长进行合理安排。
第三章导师选拔和任聘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选拔和任聘导师,具体程序如下:(一)学校按照教学需求制定导师招聘计划;(二)学校发布导师招聘公告,吸引优秀人才应聘;(三)学校组织导师面试和考察,确定招聘人选;(四)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任命导师。
第十二条导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被选拔和任聘:(一)具备相关学历和职称要求;(二)有良好的学术品质和教学能力;(三)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导师在担任教职之前,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师德师风。
第四章导师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导师应当认真备课,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导师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取消或改变课程安排。
新员工导师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为了帮助、指导新入职员工熟悉和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专业岗位技能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保证各位导师在辅导期内实现对徒弟的有效、成功培养,特制订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进一步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及实操性,运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模式,通过传、帮、带使员工在学习中得到成长,并推动形成一个人人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良好氛围。
二、导师制度的组织管理:1、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的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共同负责导师的资格审核,在新进管辅人员辅导期间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的考核评定。
3、人力资源部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文档,并负责文档的整理存档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抽查,推动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的深化。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邀请优秀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
6、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为了帮助新进管辅人员尽快熟悉工作业务、融入工作环境,需明确考核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以便新进管辅人员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管理责任人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导师、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
1、新进管辅人员:( 1)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 3)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积极参加新进管辅人员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导师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尝试建立规范、系统的导师制度,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2、通过导师对指导对象的指导,传播公司文化理念、价值观,推动岗位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归纳和提炼,并有效分享和传承,加快人才成长进度;
3、营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发展他人的文化氛围。
二、管理原则
1、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倡导导师和指导对象互学共赢;
2、注重实效,指导形式可灵活多样。
三、适用范围
主要培养对象为业务部骨干员工、后备人才,待形成一定的经验积累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推广。
四、导师基本要求
1、对公司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和深刻的理解;
2、在某一业务领域具有专长,有分享传承意愿;
3、具备熟练的沟通和指导技巧;
4、公司副总级以上员工自动成为公司导师。
五、导师、部门经理对指导员工的影响差异
各部门经理是员工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需主动与导师保持沟通,导师、部门经理对指导员工影
六、导师制各职责划分
1、总经理
(1)审批导师制度、方案和经费;
(2)审批公司导师名单。
2、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导师制度和方案;
(2)提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导师名单;
(3)收集、整理相关记录;
(4)组织导师、指导对象交流会。
3、部门经理
(1)积极支持、参与导师制的实施;
(2)为下属选择导师提供建议,与导师保持沟通。
4、导师
(1)根据公司及指导对象发展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目标和计划;
(2)与指导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建立有效沟通渠道;
(3)定期与指导对象沟通交流,跟进指导计划的实施,并反馈其表现;
(4)整理、提炼相关知识和经验,并有计划地向指导对象传授。
5、指导对象
(1)尊重导师,积极与导师沟通,诚实对待导师,认真学习导师的长处与经验;
(2)按与导师约定沟通的渠道、频率,及时完成各项指导计划,达成辅导目标;
(3)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导师制具体实施
1、导师与指导对象指导关系的确定
(1)由员工自主提出或与部门经理沟通后,从公司导师库中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由导师和部门经理协商后确定指导关系;
(2)导师和指导对象签订《指导协议》(见附件1),正式建立双方的指导关系;
(3)经沟通了解后,导师根据双方情况,制定《指导计划》(见附件2),约定指导周期、明确各阶段指导目标、内容、指导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指导结束后,员工需提交《指导总结报告》(见附件3),经导师评价后,报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5)导师同时带教的指导对象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导师指导内容,不仅包括岗位知识技能,还包含工作经验传承、团队意识和心态引导等内容。
具体如下:
(1)知识技能: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有代表性的工作案例;
(2)业务经验:对业务的个人感悟和经验;职业生涯发展的经验和体会;行业信息、人际网络资源等;
(3)团队管理:对团队管理的经验和感悟等;
(4)心态引导:引导指导对象拥有快乐工作、生活的积极心态;
(5)其他有助于提升指导对象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的事项。
3、跟踪
(1)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指导计划进行跟踪,了解指导进展情况;
(2)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导师、指导对象讨论会,并根据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应支持;
(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记录,进行总结分析后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八、生效日期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附件
附件1《指导协议》
附件2《指导计划》
附件3《指导总结报告》
附件1
指导协议
导师和学员自愿结成指导关系,在工作和生活上加强学习与交流,在指导期内密切配合,相互尊重,努力完成辅导计划与目标。
一、导师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公司及指导对象发展的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目标和计划;
2、与指导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建立有效沟通渠道;
3、定期与指导对象沟通交流,跟进指导计划的实施,并反馈其表现;
4、整理、提炼相关知识和经验,并有计划地向指导对象传授。
二、指导对象的责任和义务
1、尊重导师,积极与导师沟通,诚实对待导师,认真学习导师的长处与经验;
2、按与导师约定沟通的渠道、频率,及时完成各项指导计划,达成辅导目标;
3、及时进行总结,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导师情况及指导对象情况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四、指导周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签约三方各持一份。
导师(签字):指导对象(签字):
人力资源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指导计划
填表说明:
1、经导师和指导对象沟通后,此表由导师填写,并于签订指导协议后一周内提交人力资源部;
2、此表一式三份,导师与指导对象各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
附件3
指导总结报告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