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预防和处理预案)

2012-2-12

靖边九小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预防和处理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证学校的安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学生在校园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以预防学生的意外事故,应对校园人身伤害。

一、成立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高琳

副组长:郭帅瑜王娅婷陈彦权

成员:闫彩艳谢春利周春王继龙和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学校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场所,学校的管理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切身安全。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该把安全工作这根弦拉紧,明白学校内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在涉及学生安全的环节上加强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学校管理中有没有安全意识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前提。为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在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一)学校门卫保安要把好第一关

(1)学校门卫由保安公司直接委派,实行轮换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

(2)外来人员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门卫在登记时必须查验证件、问明事由、通知相关老师确认后才能放行。

(3)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

(4)有人强行闯入校园,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行政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二)全体任课教师的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校长室汇报。

2、学校相关部门和班主任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利用板报、宣传橱窗、讲座、晨会、班会等方式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作好书面记录。

3、禁止教师以任何理由使用诸如拍打、罚站、罚跑、罚抄作业、罚打扫卫生、罚留校等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除非上体育课等教学需要,教师不要(尤其是在纠正学生违纪行为时)触碰或拉扯学生的身体或衣服。

4、禁止教师以讽刺、嘲笑等不良态度与学生交谈。在批评学生时,采用的语言应适当,不能挖苦羞辱学生,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杜绝使用侮辱性语言。

5、教师应准时到达教室上课,在上课期间不能离开课堂。如确实有必要离开(如上卫生间、送学生治病等)应尽量请办公室人员或其他教师代为照看学生。严禁教师离开课堂后在办公室或室外长久逗留,体育课时教师不得离开学生呆在办公室。教师不得提前下课。

6、教师不得剥夺学生上课权、考试权。禁止教师上课期间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学生严重违纪无法开展正常教学应立即通知学部部长,由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把违纪学生带出教室处理。

7、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及时发现、处理课堂事故苗头。老师要平等对待学生,不得歧视学习成绩差或有其他缺点的学生。

8、学生到校后,教师不得以未带齐文具、作业,回家叫家长等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

9、教师发现学生生病应主动关心,如有必要应立即通知家长或护送去医务室、医院治疗。

10、任何教师不得在学校规定的教育活动时间之外组织学生到校,如确有必要,应预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得到批准。班级、年级和学校社团组织校外活动须提前2天向校长室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活动和安全措施方案,组织校外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认真组织、科学指导、现场管理。

11、老师要有安全意识,发现学生生病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救助措施。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生,教师应预先获知(由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在教育教学活动时予以特殊保护,避免方法不当所引起的后果。

12、实验课、体育课的老师要认真组织、科学指导、现场管理。教师集体会议时,各年级和学校行政应安排值班教师巡视各年级教室和校园。

13、学生在规定上学时间过后一小时未到校,班主任应立即联系学生家长并向学部部长汇报,学生无故缺课半天以上,学部部长应向主管领导汇报。

14、班主任不能制定违法的“班规”。所有“班规”在实施前应送德育处备案。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排名,不得随意拆阅学生信件。

15、老师发现学生携带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的物品时要暂时收缴,并及时交给有关部门或学生家长,除此以外老师不得没收、处置学生的财

物。

16、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等有学生在校的时间,校园内要有值日老师进行巡视。

17、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或涉嫌参与犯罪组织的,老师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公安部门报告,同时将情况及时通知家长。

18、老师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安部门反映。

(三)密切家长与学校的联系

为了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各班主任要掌握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老师应该就学生的不良行为与学生家长积极沟通,共同商量、制定教育措施。

家长包括以下人员:父母、其他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授权的紧急联系人。为保证联系及时,各班主任可以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外的紧急联系人。对于下列事项,有关班主任应该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学生逃学。

(2)学生生病。

(3)学生被体检有疾病。

(4)学生有不良行为。

(5)学生考试成绩。

(6)学生受到伤害。

(7)学生安全受到其他同学或校外人员威胁。

(8)学生有自杀、自伤、精神疾病、伤害他人的明显征兆。

三、校园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值日教师、行政值日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对受伤学生应及时送医院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发生安全事故时,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3、学校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严重违反规定者,要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学生人身伤害的赔偿(如:打架事件),当事人家长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学校申请调解,学生人身伤害的过程调查和调解,由学校负责牵头,各有关班主任和学部部长等有关人员互相配合,尽量使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靖边九小政教处

2012-2-12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当前,我国中小学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有1、44万名中小学生死亡,平均每天约40人。其中发生在校园里的伤害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类事件大体可分为类:一是学校管理不当引起的,比如放学时因拥挤而发生的踩踏事件,已多次出现过的学生大面积中毒事件等;二是同学间因为小矛盾导致冲突而酿成的刑事案件;如学生因口角发生矛盾用匕首将同学伤害致死这样的例子是举不盛举;三是上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时造成的意外伤害,这类事件在各种意外伤害事件中是发生频率最高的,让人防不胜防。譬如说一小学生在课间和同学嬉戏,因互相胳肢对方,这名学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突然一头栽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责任在谁?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赔偿标的不断攀升,加之新闻媒体的介入,使得学生伤害事故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促使教育界、法学界研究者思考和研究。如何在事故发生后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消除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如何在学校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寻求多渠道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既依法保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学校及教师的利益,就成为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也是教育法学理论工作者亟待攻克的难题。基于这样一个背景,教育部在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的情况下,于2002年8月21日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个《办法》已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教育部出台这样一个办法,动机是好的、善意的,是为了使目前解决起来较为棘手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解决的依据和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了各种情况下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学校不承担责任,这对学校今后处理这类事故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依据。一、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为监护关系论。监护人应履行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等。这种观点认为,一般而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学生与其父母之间存在着监护关系,但未成年子女在校读书期间,他们是实际上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对其子女的监护权已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监护关系。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了意外的伤亡,学校应该为未尽监护义务所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为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论。学校是实施国家义务教育的机构,承担的只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这不能简单的等同于监护当中的"监督、保护"。学校若是监护人,将会导致一种自相矛盾的结局。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的职责,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应为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这种观点认为学生与学校之间不是一种民事关系。由于对此问题争论如此激烈,上海市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专家为此作了相关的问卷调查(实际调查429人),调查显示,有113人认为学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占21%;有45人认为学校是委托代理人,占8%;有142人认为是临时监护人,占26%;有245人认为是教育管理者,占45%。 2000年9月7日,北京一中一初三学生因患有脑膜炎,上完厕所后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猝死校园。家长认为孩子在校读书,学校理应对他的安全负责,因而提出索赔。而学校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学校没有责任,后经有关部门协商,学校付给家长3万元作为道义上的帮助。再如:2000年1月10日,郑州市南阳路二小例行升旗,2名学生在楼梯拐弯处失足摔倒,后面的10名学生压在摔倒的这2名学生身上,造成12名小学生受伤。家长认为孩子在校出了事,学校应该负责。12名小学生的医疗费高达10万元,而学校拿出了账上所有的钱和教师们的医疗费才勉强凑足5万元。家长和学校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应该是截然相反的,因为不同观点对学生的伤害后果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仍然是学生家长而非学校,学校只是代为履行因学生在校期间其法定代理人不便于行使的部分监护职责,而且该职责应限制在未成年学生在学校的管理和控制之下的特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所以,并非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所有伤害事故均由学校承担责任。确定校方是否尽到其责任的标准应与未成年学生的年龄、认识能力、防范风险的能力以及社会经验等因素联系在一起。学校的责任还应与学生活动的性质、时间、地点相适应,因此,确定校方责任还应区分伤害事故的时间、课间休息和上课时间,伤害事故发生的地点、校内、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和学校组织活动期间。因而在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

员工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五篇】【精品】

员工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一】 通过这两次重大事故,让我深深地吸取了教训,同时也让我在教训之余受益匪浅。 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是对我们安全的保障,是对我们技能提升的基础,也是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手段。 二、作为一名煤矿职工,我们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认真学习事故措施,深刻反思,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三、深刻认识了矿调度的重要性,我们要坚持一班三汇报,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准确详细地汇报,认真听取调度安排,及时处理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事故,我们须引以为鉴,决不可重蹈覆辙;教训,我们须慎思获益,决不能敷衍了事。 一、安全第一,是我们一直遵循的安全核心手段。安全运输,也是遵循的准则之一。这次事故,让我明白了许多运输方面的知识,比如胶带司机职责,胶带保护,运输注意事项等等,当然我们得更加加强学习;安全供电,同样也是重中之重,如何保障供电安全及时便是我们学习的技能之一,尤其对一个电工而言更是重要。我们得认真学习,虚心对待。 二、预防为主,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这次的事故,让我认识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了检修的重要性,这些都需要我们每个人认真对待,如何做好安全供电,如何做好安全运输,如何做好安全事故处理,这些都需要我们提前构思,提前预防。我们得引以为鉴。 三、服从指挥。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须服从指挥,服从管理,按照程序,认真对待。同时认清矿调度的重要性,及时汇报开展工作。 煤矿工作是常抓不懈,紧抓不松的,我们也得跟上前进的步伐。 员工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二】 学习了这多起事故案例,给我以深刻的体会。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义桥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标准规定样式分析评析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学校和幼儿园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本应该是片祥和、充满生机的土地,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时常会发生一些悲哀的事情。学生经常面临人身伤害的威胁,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渗透到自己的课堂中,渗透到每一个活动中。教师应当从这些案例中得到警示,保证幼儿、中小学生安全。 一、课堂上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课堂本来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场所,但是某些行为经常威胁学生的安全,如教师体罚学生,体育课上猝死,实验课上烫伤烧伤,等等。 案例4-1自然课实验器皿爆炸,师生受伤害 2005 年的一天,石家庄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正准备上自然课,学生们在为获取新知识而高兴的时候,悲剧发生了。老师将一个装有酒精的实验器皿搬到该校仪器室的门口,准备做实验。学生便围绕在老师周围观看,同时几个低年级的学生由于好奇心也围了过来。突然“砰”的一声,酒精器皿发生了爆炸,顿时火花四溅,老师、五年级学生曾丹、郭娟、高虎、范相明、周虎,围观的低年级学生伍凯婷和另一名儿童身上着火,其他学生都哭叫着往外逃。受伤的老师和学生被及时送到医院,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在学生们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并且也带来了肉体上的伤害。 【法律评析】 在这个案例中,老师做演示实验,因出现意外致使老师和多名学生受伤。法律方面的专家表示,老师在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提

醒学生注意安全。在这个案例中,老师看到非本班学生围观,并未进行劝阻和制止,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默认行为。因此,在这个情况下,老师要对此次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老师授课属于职务行为,只需承担相应的过错就可以。学生是未成年人,在学校,学校是相应的监护主体,对学生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因此,学生家长可以将学校告上法庭,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学生安全意识差也是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此次实验,应该不是学生第一次见到酒精灯,但是学生在观念上对酒精灯并没有一种危险意识,远远地观看。恰恰相反的是学生围在一起观看,这样就加大了实验出现意外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正是由于学校、教师、家长平时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缺乏,学生才会聚在一起围观。因此,要想避免这个悲剧的发生,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共同努力。 案例4-2 生物实验课,违规操作酿火灾 2006 年星期三下午,某中学有一节生物课。在这节课上,同学们要通过实验了解绿色植物是怎样制造淀粉的。 上课了,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要求大家注意安全,注意操作规程,但同学们眼瞧着绿叶在无色的酒精中,经过隔水加热,由绿色变成黄白色,而酒精却由无色变成晶莹剔透的绿宝石色,感到太美了!太神奇了!一位男同学兴奋得忘记了教师的嘱咐,伸手去拿装有碧绿碧绿酒精的小烧杯,想看个仔细。没想到烧杯很烫。这位男同学本能地迅速把手缩回来,结果却把酒精洒在实验桌上,溅在了酒精灯的火焰上。酒精燃烧了,桌面上的书本被引燃了。同学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火焰吓

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

《xx例》考试卷 学校;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姓名:_________得分:______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66分) 1.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自()起施行。 2.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在()活动中,以及在()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适用本条例。 3.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应当坚持()的原则。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 4.鼓励学校购买()保险。提倡学生监护人或者抚养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5.预防(),保障()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者抚养人的共同责任。 6.学校不得在教育期间将操场等教学场地用于();将()用于其他用途的,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人身安全。 7.学校应当将学生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能力、心理和生理特点,开展()、()、()、()、()、()、()、()等安全教育。 8.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学生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告诫、制止、保护,并及时报告学校或者有关部门;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的,应当及时处理;(3)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学生人身安全。 (4)学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等其他人身侵害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4分) 1.中小学校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合理安排学生上学、放学时间,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B.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人员在校门口在岗值守,组织教职工和成年志愿者在校门口维护秩序; C.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提前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或者抚养人; D.应当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 2.学生及其监护人、抚养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劝阻无效的,学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A.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教职工、学生或者非法限制教职工、 学生人身自由的; B.围堵学校或者进入学校拉条幅、设灵堂、焚香烧纸、摆花圈、散发传单、喧闹、张贴大字报等聚众闹事的; C.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等寻衅滋事行为的; D.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尸或者拒不按照规定处理遗体的; E.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 F.制造、散布谣言等其他扰乱学校教学、生活秩序行为的。 3.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A.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案例 一、近年校园事故的概况和特点 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中的头等大事。据一份全国性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 1、、2006年全国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概况 2006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 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从整体上看,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61.61%发生在校外,主要以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两类事故发生数量占全年各类事故总数的50.89%,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其中,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5.74%。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暑期和节假日到非游泳区域游泳导致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驾驶。 另据统计,2006年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故比2005年有所增多,全年发生的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占全年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总数的31%。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中,28%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24%是有毒动植物中毒(其中81%是由于豆角未炒熟所导致),9%是化学性食物中毒,39%是不明原因食物中毒。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校领导的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学校食品与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力度不够,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还很不规范,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普遍缺乏专兼职卫生人员,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宿舍等生活与卫生基础设施与条件简陋,存在很多卫生安全隐患。 2、、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特征 从事故发生的区域、学段、时间、地点、日期、责任等方面分析,2006年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 1.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 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27.68%发生在城市,72.32%发生在农村。农村中小学的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都明显高于城市,分别是城市的2.9倍、3.9倍和4.2倍。 农村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办学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备,另外,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43.75%发生在小学,34.82%发生在初中,9.82%发生在高中。2006年小学、初中、高中事故发生数比为4.5∶3.6∶1,死亡人数比为6.6∶4.8∶1,受伤人数比为7.4∶4.7∶1。 相对于高年级学生,低年级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安全知识都比较欠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自我防护能力也比较差,这是导致低年级学生安全事故多发的主要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感言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感言 回顾这段时间以来国家上下发生的各种工伤、着火等;在这些事故中,一次次的不外乎是以下内容:某人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某某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某某单位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 安全是一种文明。安全技术要靠科学技术,靠文化教育,靠经济基础,一句话,靠社会的进步和人的素质的提高。文明相对于野蛮,不文明的行为也可视为野蛮的行为。“三违”行为就是野蛮的行为。野蛮是和愚昧联系在一起的。人类已进入二十一世纪,野蛮和愚昧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呼唤安全,呼唤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利益。 一、安全是一种文化。 文化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普遍认同并追求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是生活方式的理性表达。重视安全、尊重生命,是先进文化的体现;忽视安全,轻视生命,是落后文化的表现。一种文化的形成,要靠全社会的努力。生产区内大量的安全警示语、标示牌就是一种文化,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是一种幸福,幸福是一种美好状态。当人谈到幸福时,有谁会联想到瓦斯爆炸、轮船沉没、大厦倾覆、断肢残臂、血肉模糊,有谁会把没有安全感的生活当作幸福生活,有谁敢说安全不是长久地享受幸福生活的保证, 安全是一种挑战。每一次重大事故都会促使人反省自身行为,总结教训,研究对策,发明新技术,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也许事故永远不会杜绝,于是挑战永远存在,人的奋斗永远不会停止。事故是对人类能力的考验,人类应当经受得住这种考验。

安全是一笔财富。我们讲安全,就是要提高人的生存价值,就是在积累财富。 安全是权利也是义务。在生活和工作中,享受安全与健康的保障,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生命的基本需求,就像吃饭穿衣一样,甚至有时比吃饭穿衣更重要。每个劳动者不仅拥有这个权利,而且要尊重并行使这个权利,不能因利益诱导或暂时困难而玷污了权利的神圣。“我要安全”是权利的表达,也是义务的表达。无论贫富,无论职业,无论城乡,每一位公民都要尊重他人和自己的生命,都必须维护和保障生产和生活的安全状态,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惩罚。 安全靠什么,安全靠责任心。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在上班的每时、每分里,安全的隐患随时都象凶残的野兽张着血盆大口,盯着我们脆弱的肉体,麻痹的神经。只有按分守已、循规蹈矩、踏踏实实做人做事,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生产的安全才不受威胁。只有增强责任心,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 安全靠人,人必须有一定的安全素质,即道德修养,责任心,业务技能,健康的身体等; 安全靠企业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舍得投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安全靠制度,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 安全靠机制,建 立健全奖惩机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实行重奖中罚; 安全靠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重视过程控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长抓不懈。 二、安全生产只有满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们应牢记在心的,企业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么我们对一线职工的教育究竟有多少真实效果呢, 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还是那么的脆弱~安全生产只有满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学校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事故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包括学校的楼房、墙体、运动器械、实验器材、道路、场地、电力、消防设备设施等。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例如,2003年1月21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玉村小学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 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场所,并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和管理是学校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因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设备设施陈旧、年久失修、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 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学校因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后,学校可向建筑施工者、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者进行追偿。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虽然给学生造成了人身伤害,但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学校在管理上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周某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后,他躲藏在学校洗手间里,随后就到学校操场擅自爬到单杠上,不慎摔下,造成脾脏破裂,动手术切除了脾脏,花去各项医疗费用二万多元。经伤残鉴定,确定为六级伤残。后经检查,学校的单杠质量合格,不存在事故隐患。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放学后滞留校园,擅自玩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器械,学校提供的体育活动器械没有质量问题,活动场地也不存在事故隐患,学校在管理上没有不当之处,对此,其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类事故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又可分为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和课余时间发生的。如果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学校和教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在上课期间,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学生在上课时相互打闹,导致一方受伤害,致害人要负主要责任,但教师管理不严,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同样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徐某与蔡某是浙江温州市双屿镇双岙小学同班同学,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培训课件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 故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

靖 边 九 2012-2-12 靖边九小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预防和处理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证学校的安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学生在校园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以预防学生的意外事故,应对校园人身伤害。 一、成立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高琳

副组长:郭帅瑜王娅婷陈彦权 成员:闫彩艳谢春利周春王继龙和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学校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场所,学校的管理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切身安全。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该把安全工作这根弦拉紧,明白学校内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在涉及学生安全的环节上加强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学校管理中有没有安全意识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前提。为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在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一)学校门卫保安要把好第一关 (1)学校门卫由保安公司直接委派,实行轮换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2)外来人员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门卫在登记时必须查验证件、问明事由、通知相关老师确认后才能放行。 (3)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 (4)有人强行闯入校园,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行政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二)全体任课教师的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校长室汇报。 2、学校相关部门和班主任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利用板报、宣传橱窗、

化工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心得一:化工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时间过的很快,一个学期的化工安全知识学习即将结束了,一个学期给我带来了许多感触。让我感受到了任何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无论我们在哪一个岗位,都应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 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让大家知道若责任心不到位就会酿成事故,正确认识到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个上下关联、人人互保、环环相扣的链,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回顾近期我厂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次提醒大家安全的重要性,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还是那么的脆弱!“安全就是效益”,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首先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甚至是上级的不安全行为较真儿;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应付检查,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安全环境也不能得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如果每位员工在每日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的因素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大堤。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 让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让人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因为,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或损失,就会变成违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我们的企业就能长盛不衰,我们个人就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安全生产是我们油田企业管理的重点,是我们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就是效益。假如我是一名安全员,我会把这种观点跟植于每个人(包括我自己)的心中。首先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违章,敢于同身边的甚至是上级的不安全行为较真儿;第三,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履行好安全员职责,做好总结,向上级多提合理化建议;最后,从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穿好工作服,开好作业票等这些点点滴滴的小抓起,做起,持之以恒。 一线工人是安全生产主力军,没有工人参与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很难搞好。人人当一次安全监督员,并不只要求在当安全员那天才记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才去按章办事,还要求时时刻刻地关注安全,即使并不是安全监督员,也要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拥有这样的境界,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作为一名安全员,就更应该用一颗赤诚的心,去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周到的服务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自踏入化工行业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 我们牢记在心,我们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为什么一出事故进行分析,结果就是“违章”。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鲜血教训的经验凝结,每个人都对这些耳熟能详,它是每一个从业人员的三件法宝,但为什么最终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从业人员无所适从,究其原因就是抱着及格就行的思想,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范文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范文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范文一 事故已然发生,伤者正在理解着痛苦的治疗,这次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从事故对当事人所造成严重深切感受到它的无情和残酷,他的人生因此而改变,他今后的路不知该如何的走下去。 透过事故的学习,我在为他感到惋惜和同情的同时不仅仅在想,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我们该吸取什么教训,从而避免重蹈他的覆辙呢?从本次及历次事故来看,事故现象虽有不一样,但导致事故都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着较大联系,说白了,就是“三大敌人”在做怪。纵观人们的实际工作中,“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现象确实存在,当上级来检查或是要求严格些,下边就收敛些,否则,风头一过就又放松了警惕。些次事故主观上即当事人安全意识淡泊,麻痹大意所致;客观的原因诸如:工作负责人不负责、许可人许可随意,监护不到位,危险点分析不足等等。 保证安全,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的首要前提,如果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的话,事故发生几率必然会大大减小,如在一项具体工作中,工作前,认真进行危险点的分析,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开好班前会,将各项制度履行到位,也就是把环境的不确定因

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隆到最低。 其次要提高思想意识,这是保证安全的根本。此事故中当事人的工作经验不可谓不丰富,技术水平不可谓不高(听说是位高级技师),但还是出了问题,就是正因他思想上有了松懈,才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阴沟翻船。提高思想意识,即: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三不伤害”确实贯彻到工作当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深入人心,平时工作提高警惕,多注意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发现不利因素及时调整。 另外,加强对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发奋提高业务技能,这是安全的重要保证,《安规》、《两票三制》这些都是保障我们工作安全顺利开展的法宝,对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我们员工自身都应自觉的认真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工作就好比初生的孩子不会走路,难免碰壁、摔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得心应手,不致于盲人摸象,我们务必不断的学习,以适应变化更快的知识需求。 还有就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忙,人人为工作着想,为安全把关。 总之,我们就应把各自好的想法落实下去,不应只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范文二

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 究 近年来,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教育部也将保护学生安全的工作作为师德规范的重要内容。目前,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成为困扰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痼疾,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阻碍素质教育向更深层次推进。所以,全面了解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现状,进行有效预防及妥善应对便成为摆在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的现实而严峻的课题。 一、“学生伤害事故”成因分析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对“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是:在学校组织实施的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在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方面由于学校管理不到位而出现问题,引起在校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经过调查与研究,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六方面。 1.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不得力 校园中的学生伤害事故往往是由于学校组织不得力,责任教师思想的忽视,没将安全意识提升到足够高度。例如2006年10月,某校航模队在操场训练。由于指导教师的疏忽,只顾为一名学生粘贴损坏的飞机,学生管理处于放任状

态,结果一名学生拾飞机时被一架掷出的木质飞机撞到眼镜上,镜片破碎,伤致眼部。学校及时联系家长并组织相关人员送伤者至县医院,由于伤势严重又及时转至市医院,多亏抢救及时,才避免眼睛失明的危险,但给学生带来的伤痛却是永远难以愈合的,由此也为学校工作带来沉重的负担。又如2007年,一名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时,为了活跃课堂气氛,组织学生将“前滚翻”这一动作穿插到竞赛游戏之中。虽然学生参与热情高涨,但因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致使一名学生颈部扭伤,既给这名学生自身及家庭带来痛苦,又给该教师的教学及学校工作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事实证明,因为课内外活动组织不当而造成的此类伤害事故并不少见。 2.教学设施与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学校设施主要包括楼房、墙体、场地、电力、运动器械、实验器材、消防设备、设施等。一些学校因为经费不足,又缺乏安全意识,不及时维修学校的设施设备,更换破损的体育器材、教学用具和实验器材等,导致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校事故频繁发生,损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甚至造成种种不良的社会影响。例如在某初中学校的一次活动课上,虽然大部分学生都在操场进行统一安排的体育活动,但某班的几名男生偷偷攀爬操场一边的缆绳,由于缆绳平时很少被使用,年久失修,因此变得不耐用,结果一名学生在攀爬过程

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处理

一、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事故类型、特点(一)基本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8月21日) 广东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1995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1986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年4月2日) 安全管理 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1992年6月10) 小学管理规程(1996年3月9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活动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年2月7日)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2001年3月21日) 事故防范与处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

日)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3月12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4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年12月24日)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999年3月15日)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8月27日)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9月20日) 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1992年11月25日) (二)学校伤害事故的类型 1.按事故发生的地点分: (1)校内事故:包括课余事故和课内事故; (2)校外事故:指学校组织的春游、扫墓、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2.从事故的表现形式分: (1)游戏型事故:指学生游戏时不小心发生的伤害,致害人一般不是故意伤害他人。 (2)恶作剧型:指伤害者往往故意伤害别人,由于年龄小,未考虑到后果。 (3)失职型事故:往往和学校的设备陈旧失修或教师的工作责任小不强有关。 3.从学校对事故所负责任大小的角度分: (1)学校直接责任事故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xx年x月x日,发生的坠落伤亡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死者不遵守安全规则擅自违章作业造成;间接原因是死者所在公司对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执行管理单位对安全培训也不到位。近年来,我国进入建筑施工高速发展期,随着工业建设,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施工事故频频发生,给施工企业管理者们敲响了警钟。分析安全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为有效减少并杜绝安全事故,必须再次意识并落实以下几点: 一、提高安全素质,杜绝事故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根源是操作工在关键时刻失去了对事故发生的可能预见和后果的意识,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对安全的侥幸心理。为此,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思想行为的教育和提高。 二、从多方面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体员工要互教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在工作中不仅要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还要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不安全行为较真。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狠抓安全培训。只要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把安全生产铭记在心,消除任何对安全工作的饶幸心理,公司的安全工作必定能做得更好。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因

此作为一名广汇新能源的员工,更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要让每个人要安全、懂安全、会安全。这次事故与某些人安全意识不强,应急处置不当很有关系,可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要认真吸取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排查自身存在的不足和事故隐患,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工作,消除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作为化工企业,巡回检查显得异常重要,通过定点、定时、定线路的巡回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和事故苗头,采取措施,及时排除。同时应该认真落实生产设备的计划性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从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所以作为一名开磷化工装备工程公司的员工,更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经过这次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报》的学习,使我意识到在工作中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经过《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报》里的几个案例我明白,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时为晚矣。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经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维修过或又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再者,要加强个人安全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三篇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三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才是第一”。要保证安全生产,就要不断的学习掌握安全知识,没有安全知识。下面是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三篇,欢迎阅读。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一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恶性误操作事故,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人身触电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人身触电事故。针对这几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在全局员工中开展了“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

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二当前形势严峻,一次次的安全事故向我们每一名铁路职工敲响了安全警钟。部、局相继召开了安全紧急电话会议,我公司也召开了安全大反思、大检查动员大会。 本人按照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了路局、集团公司安全会议上重要领导的讲话,通知及一些相关的事故案例,对当前的安全形势有了较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对自己的安全工作的表现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使自己深感自身的安全行为存在的问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岗位的责

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报告

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学习报告 篇一: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学习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中小学生伤亡事故发生之频繁,数目之大,实在令人感到触目惊心。据有关材料统计,每年我们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 人数都在一万人以上,平均每天因游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他杀、自杀而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达40余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据统计而这些意外危险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作为学习实施但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建筑带来的意外伤害;二是楼道、通道等容易发生拥堵压的场所造成的伤害;三是校外人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溺水等等;四是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引起的意外伤害;五是校外不法分子的侵害,如殴打、杀人、强奸等刑事案件;六是文体活动中的意外伤害。 吴杏妹主任在引领全体班主任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理》时强调:安全教育是我们时时处处都应考虑的问题,并应提到一个高度来重视它,要与当前学校开展的生命教育紧密联系,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应组成一个强大的安全网络体系,同时指出学校是育人的摇篮,作为班主任应承担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的责任。

学校在强调教学质量的同时,不可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无论是上学、放学、课内、课外、校内、校外随时随地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学校和家长双向配合才能真正减少事故的发生。只有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安全教育共同体的局面,才能促进中小学健康成长,才能使家庭幸福、学校平安和社会和谐。 一片冰心在玉壶 ——学习《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心得体会 江苏省昆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吴建军 昆山市教育局决定把今年定为“师德师风教育年”,广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我们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规范育人环境,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依法治校,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 《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是本着预防、处理中小学生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制定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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