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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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免与优惠政策解读

专利费用减免与优惠政策解读

专利费用减免与优惠政策解读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创新的加速,专利成为了企业保护创新成果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费用却让许多创新者望而却步。

为了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创新,许多国家都出台了专利费用减免与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

一、专利费用减免政策的背景专利费用减免政策的出台,旨在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护的经济负担,促进创新活动的开展。

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来说,专利费用常常是一大负担,限制了他们的创新热情和能力。

因此,政府鼓励创新者通过减免专利费用来推动创新发展。

二、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政策专利申请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

然而,专利申请费用通常较高,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来说是一大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出台了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政策。

首先,一些国家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提供了专利申请费用的减免或者优惠。

例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推出了“创新创业人才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政策”,减免了专利申请费用的一部分。

这样的政策降低了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的经济负担,鼓励他们积极申请专利。

其次,一些国家还通过合作机制降低了专利申请费用。

例如,欧洲专利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等国际组织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专利申请的统一审查和减免费用。

这种合作机制不仅降低了创新者的经济负担,也提高了专利申请的效率。

三、专利维护费用减免政策除了专利申请费用,专利的维护费用也是创新者的一大负担。

为了鼓励创新者保持专利的有效性,许多国家也出台了专利维护费用减免政策。

首先,一些国家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提供了专利维护费用的减免或者优惠。

例如,日本知识产权局推出了“专利维持费用减免制度”,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减免了专利维护费用的一部分。

这样的政策鼓励了创新者继续保持专利的有效性,推动了创新活动的持续发展。

其次,一些国家还通过延长专利维护费用缴纳期限来减轻创新者的经济负担。

发明专利联合申请费减标准

发明专利联合申请费减标准

发明专利联合申请费减标准一、啥是发明专利联合申请费减呀。

简单来说呢,就是当几个小伙伴或者几个单位一起联合申请发明专利的时候,能在费用上享受一些减免啦。

你想啊,搞个发明专利可不容易,前期要投入好多钱呢,这费减就像是天上掉下来的小馅饼,能让咱们少花点钱。

二、谁能享受这个费减呢。

对于申请人来说,如果是个人的话,收入有限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享受的哦。

就好比你是个穷学生,或者是刚工作没多少收入的小年轻,想搞个发明,那这个费减就很友好啦。

要是单位呢,小微企业就比较有机会啦。

小微企业本来资金就紧张,这就像是给它们在创新的道路上打了一针强心剂呢。

而且,这里的联合申请,不管是几个个人联合,还是个人和单位联合,又或者是几个单位联合,只要符合条件,都有机会享受到这个费减政策。

三、那具体的费减标准是啥呢。

这个标准可有点小复杂,但咱不怕,慢慢唠。

如果是多个个人联合申请,那得看这些个人的收入总和情况啦。

一般来说,收入低到一定程度,就可以申请费减。

比如说,大家的年收入加起来没超过一定的限额,那这个申请就很有可能通过哦。

要是个人和单位联合呢,单位得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之类的,而且个人也要满足收入方面的要求。

对于多个单位联合申请,那这些单位得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像规模小呀,创新能力强但是资金不太充裕的那种。

每个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小差异呢,就像不同地方的口味不一样,有些地方可能对某些产业的联合申请费减会更宽松一点,毕竟要扶持当地的特色产业创新嘛。

四、怎么去申请这个费减呢。

这可不能马虎哦。

首先得把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就像你出门要带钥匙一样重要。

如果是个人,要准备能证明自己收入情况的材料,比如说工资单啦,纳税证明之类的。

要是单位呢,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肯定得有,还有能体现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等的材料。

然后把这些材料按照要求整理好,填写申请表格,表格上的信息可一定要填准确,不然就像你寄快递写错地址一样,东西可就到不了地方啦。

最后把材料提交到相关的部门,这个部门呢,一般就是负责专利管理的那些啦,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一点点小区别,但你可以去当地的政务大厅问问,那里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很热情地告诉你的。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公布印刷费50元无减缴优惠,对于符合减缴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减缴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需缴纳的费用为:单独个人:只需缴15%,即(900+2500)×15%+50=560元单独单位:只需缴15%,两个以上个人:只需缴30%,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只需缴30%。

我们都知道,专利的申请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为了使所有发明专利的人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针对那些不能及时交纳发明专利费用的人,出台了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费用减免的政策。

那么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呢?接下来,让小编为您解惑。

一、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专利费用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和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的费用也不相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申请专利费用减免办法(一)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维持费、复审费以及专利批准后三年内的年费。

其它各项专利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二)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5%,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50%;(三)请求减缓专利费用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当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5%,单位应当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50%;(四)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

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五)个人请求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两人以上共同申请专利应当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

专利费减免新政策

专利费减免新政策

专利费减免新政策进入新世纪的今天,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正在不断推动,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便利的政策措施。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政策就是专利费减免政策。

本着为技术创新发展积极出力的态度,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推出了新版专利费减免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专利费减免政策的旨在减轻对发明者和申请人等发明专利的经济压力,并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实现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发展。

新政策规定,在满足国家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收取费用的95%。

新版专利费减免政策也为特殊情况提供了优惠政策。

例如,受损害专利用户(包括:年满70周岁以上的发明者,被确认为残疾的发明者,具有特殊困境的发明者)可以获得100%的专利费减免政策。

此外,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组织也可以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包括免除专利申请费和实审费等。

在新版专利费减免政策下,申请者减轻的费用将使其在专利申请的阶段获得更大的经济补贴,从而有助于提高专利申请的效率和成功比率。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建立专利费减免政策实施规则,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财政保障,从而有利于专利发明技术的发展。

在未来,新一代专利费减免政策将使技术发明者和申请人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同时也将刺激技术创新的发展。

在这种政策的指导下,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全民财富的分享,而且有望改善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和综合实力。

另外,新一代专利费减免政策还将推动知识产权的体制改革,以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综合利用效率。

政策修改将有助于培养社会的法治精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缩小捍卫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的差距,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

综上所述,新一代专利费减免政策对于技术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将有助于实现技术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发展,同时也将推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正轨。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版专利费减免政策将为国家创新发展道路提供更多的支持力量,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8.06•【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施行日期】2024.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

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

二、对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免15%。

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三、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缴纳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单独指定费,可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有关规定进行减缴。

四、通过批量著录项目变更请求进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且不涉及权利转移的,按一件变更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

五、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附件2的注释部分修订为“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_规章制度_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_规章制度_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于9月1号正式实施,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个人每申请成功一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可减缴专利申请费等相关费用,最少可减缴达5000元以上。

8月19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主办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讲在武汉举行。

新《办法》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这项旨在鼓励学生等低(无)收入人群、小微企业和高校等单位搞发明的新政,以助推城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了解,《办法》减缴的收费项目主要是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四项专利收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具体申请条件要求,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 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如果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以上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以上四项专利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以上四项专利规定收费的70%。

在个人方面,在校学生只需要出示有学校证明的在校证明文件,就可减缴专利费用。

在企业方面,新《办法》更加有利于刚开始没法盈利或者盈利较少的小微企业以及新兴创业企业开展专业创新活动。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个人,如申请成功一件发明专利,经填写减缴请求书,6年内减缴的费用远高于5000元。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述武介绍,湖北省的市场空间比原来大得多,创造乃是基础,“2019年的专利申请量有7万多件,估计今年能有9万多件”,并且指出,《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举措,能否正确理解、执行《办法》事关全省广大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事关年度目标能否如期完成、事关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

专利申请费用可以减免费用指什么意思

专利申请费用可以减免费用指什么意思

专利申请费用可以减免费用指什么意思可减缴费用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减缴条件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减缴比例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

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需根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类型,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非减缴情形(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专利费用减免享受专利费用减免政策

专利费用减免享受专利费用减免政策

专利费用减免享受专利费用减免政策专利法是保护创新技术成果的法律体系,旨在鼓励创新和发明。

然而,专利权的获得并不仅仅意味着申请人将获得独占性的经营权,还涉及到一定的费用。

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或个体创新者而言,专利费用常常成为一种经济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专利费用减免政策,旨在为创新者提供减免或优惠的费用支付方式,本文将对专利费用减免享受的政策进行论述。

一、政府专利费用减免政策的实施为了鼓励和支持创新,各国政府纷纷推出了专利费用减免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以减免或优惠的方式,帮助创新者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的经济负担。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免收或减免专利申请费用:政府可以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减免或免收专利申请费用。

这样一来,申请人无需承担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初期费用,减轻了创新者的经济负担。

2. 免收或减免专利授权费用:政府可以对通过审查并获得发明专利的创新者减免或免收专利授权费用。

这样一来,创新者即使获得了专利权,也不需要支付高昂的授权费,有助于降低其创新成本。

3. 免收或减免专利维持费用: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或个人创新者减免或免收专利维持费用。

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专门的基金,用于帮助创新者支付专利维持费用,以确保他们能够持续享受专利权的保护。

二、专利费用减免政策的条件尽管各国的专利费用减免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通常会设定一些条件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条件:1. 创新者资格要求:政府通常会对申请专利费用减免的创新者资格进行限制。

例如,可能要求创新者是中小企业、个体创新者或非盈利机构。

2. 申请条件要求:政府可能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并通过审查。

这样可以确保减免政策只适用于真正具备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发明。

3. 经济需求评估:某些国家和地区会对申请者进行经济状况的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有经济困难,并有资格获得费用减免。

三、专利费用减免政策的影响专利费用减免政策的实施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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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12-04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政策内容
(一)可减缴的收费项目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二)申请资格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 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减缴额度
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70%。

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四)减缴限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五)减缴材料
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针对新成立的企业,没有上年度申报表的,提供能体现企业成立日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
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六)完成备案后,系统呈现费减审核状态
完成系统备案后,系统呈现目前提交的状态有:审核中、合格、不合格。

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WTT递交了费用减缴请求备案后,需在20天内至专利局代办处递交纸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批,代办处会在收到递交后的25天内完成审批。

(注:在备案后尽快将纸质材料交到相应的代办处)
重点:代办处地址是根据系统中填写的联系地址,系统进行自动推送。

针对个人专利,联系地址最好填写个人居住地;企业填写注册地址;由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可填写代理机构地址也可填写常用联系地址。

(七)备案时间管理
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已经可以使用,当事人可以在其上先行提交证明文件,并及时去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以利于下半年的专利申请工作。

9月1号之前仍按原费减办法进行缴费,9月1号后成功请求费减的,按新办法的比例缴纳相关专利官费。

费用减缴备案的完成以纸件证明材料的审批通过时间为准,即如果WTT已备案,也必须等待纸件证明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使用在专利申请中;
本年度备案工作应尽快在9月1号前完成,下一年度备案工作可在本年度10月1号后开始准备。

(八)关于收费减缴请求书的变化
新的收费减缴请求书格式文本国家知识产权局届时会在9. 1 前及时更新上线,届时已备案成功的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时于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填写相应备案号即可。

(注:同一家企业若同时委托有多个代理机构,仅使用一个有效备案号即可,不用多次备案)
(九)不批准减缴的情形
1.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2.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3.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4.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的
5.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十)惩戒措施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专利减缴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二、新旧费减办法对比
(一)名称
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10: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二)可减缴的费用种类
新:申请费、实审费、自授权当年起前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10:申请费、实审费、自授权当年起前三年的年费、维持费、复审费
新办法在可减缴的费用种类中取消了维持费,并且规定,专利年费可减缴的期限,从授权起三年延长至授权起六年。

(三)可申请减缴的主体、费用减缴比例
新:当事人为一个个人或单位的,所有可减缴费用统一减缴85%;当事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的,所有可减缴费用统一减缴70%。

10:当事人为一个个人的,申请费、实审费、年费减缓85%, 维持费、复审费减缓80%;当事人为单位、两个以上的个人、个人和单位的,申请费、实审费、年费减缓70%,维持费、复审费减缓60%o当事人为两个以上的单位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新办法统一了所有可减缴费用的比例,仅对不同主体的减缴比例有所区别。

相比旧的费减办法,新办法对于可享受费减的主体也做了更为宽松的规定。

新办法把享受85%费减比例的主体扩大到一个单位也可享受,其他情况均可享受70%的费减,对于多个单位共同申请是
很大的利好,只要单位均符合减缴条件的,各种专利费用都能大幅度下降。

(四)费用减缴的条件
新: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即年收入低于4. 2万元;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无硬性规定。

10:个人年收入低于2. 5万元;单位在费减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

(五)证明文件
新:个人需要提交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企业需要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需要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个人在提出费减请求时无需提交证明,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需要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六)费减请求提交方式
新: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当事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时,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每次请求减缓专利收费时,都需要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新办法对于当事人办理费用减缴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当事人只需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在一个月把证明文件原件提交至当地市级专利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办理费减手续时,无需提交重复证明材料。

按照国知局高度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社会公众的意识,参考当事人提交总委托书和已备案的证明文件的手续,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当事人在一年内再次办理费减手续时,如果是新申请,可能连收费减缴请求书都无需提交,在专利请求书上注明费减备案号即可。

无论从技术手段还是审查员的审查水平,要做到这一点都毫无难度。

(七)当事人发生变更
新: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10:无相关规定
如果一件专利(申请)发生了转让,由于其权利主体产生了变更,原权利人所请求的费用减免已经无效,新权利人理当重新办理费减手续。

旧费减办法对此种情况未做明确规定,新的费减办法明确了权利人变更后的情况,对当事人是更加明确的指引。

(八)对虚假情况和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处
新: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
格。

10: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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