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我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存放、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全校档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和归档制度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安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定,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备。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档案数字化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数字化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鉴定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提供档案服务。
第十五条档案查阅实行登记制度,查阅者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综合档案馆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档案馆内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
第四条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档案资料在存储、利用、传输、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止档案资料丢失、损毁、泄露,保障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综合档案馆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档案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档案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完善档案馆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档案馆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四)负责档案馆的消防安全、防盗安全、防虫蛀、防霉变、防磁化等工作;(五)负责档案馆的应急管理工作;(六)负责档案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档案馆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二)档案资料库房、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档案资料存储、传输、备份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档案资料安全检查、评估、整改等制度;(五)档案资料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第九条档案馆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档案资料库房、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应当设置安全门锁,确保场所安全;(二)档案资料库房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防磁化等设施设备;(三)档案资料应当分类存放,并采取防尘、防潮、防光、防热等措施;(四)电子档案应当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五)档案资料库房、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应当配备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室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档案室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为单位的决策、管理、科研、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六条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档案室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设档案管理员若干名,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整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性。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九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综合办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办公室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管理、保密管理、利用服务和科学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报告、报表、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同步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前应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目、编页、装订等,确保档案的整洁、规范。
第十条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类别、形成时间、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并编制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载体和保管要求,分别采用纸质保管、电子保管和实物保管等方式。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整洁、完整和安全。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利用申请,及时提供档案服务,确保档案的便捷利用。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合规和安全。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销毁范围和销毁方式。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并做好销毁记录。
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执法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综合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第三条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治档,规范运作;(三)科学管理,确保安全;(四)高效利用,服务执法。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综合执法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执法文书、执法记录、执法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复议决定书等;(二)声像档案:包括执法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三)电子档案:包括执法工作平台数据、电子文件等;(四)实物档案:包括执法过程中收缴的物品、证据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范围:(一)执法文书类: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形成的各类文书;(二)执法记录类:包括执法现场、调查取证、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三)声像档案类:包括执法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四)电子档案类:包括执法工作平台数据、电子文件等;(五)实物档案类:包括执法过程中收缴的物品、证据等。
第六条档案归档程序:(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在执法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二)执法机构负责人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三)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四)档案管理员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送交档案室或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七条档案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二)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四)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五)参与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馆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档案、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安全第四条档案安全管理包括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档案实体安全:1. 档案库房应设置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的场所。
2. 档案库房温度、湿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防止档案霉变、虫蛀、老化。
3. 档案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4. 档案库房应安装防火、防盗、报警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档案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6. 档案出入库应登记备案,严禁擅自带出库房。
第六条档案信息安全:1. 档案信息系统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档案信息传输、存储和处理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 档案信息系统的用户应进行身份验证,权限管理,防止未授权访问和非法操作。
3. 定期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4. 档案信息系统的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第七条综合档案馆的设施设备应满足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的需要。
第八条设施设备安全:1. 档案库房、阅览室等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防止污染档案。
2. 档案库房内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等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档案库房、阅览室等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潮、防尘、防虫等。
4. 档案库房内的温湿度调节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人员安全第九条综合档案馆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人员安全:1. 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2. 工作人员应熟悉档案库房、阅览室等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制度范本的制定需要遵循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
在此基础上,企业应确立档案工作的原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保密性,这些原则是指导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
制度范本中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体系。
通常来说,企业会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他们的职责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提供利用以及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
各部门也需配合档案部门的工作,确保文件资料的及时提交和正确分类。
在档案的分类与归档方面,制度范本应详细规定各类档案的分类标准和归档流程。
例如,可以将档案分为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类别,并制定相应的归档时间和要求。
归档过程中,每份文件都应标明归档日期、保管期限等信息,并按照统一的编码系统进行编号,便于未来的查找和使用。
为了保障档案的安全,制度范本还应包含档案保管和保密的规定。
这包括物理安全措施,如专门的存档室、防火防潮设施,以及技术安全措施,如电子档案的备份和加密。
同时,根据档案的密级和重要性,制定相应的查阅权限和借阅程序,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
除了上述基本内容,一个好的制度范本还应考虑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档案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
因此,制度范本中应包含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使用规范,如何进行电子文件的归档、存储和备份,以及如何保证电子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了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企业还应建立一套监督和考核机制。
这可以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检查来实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以提高全体员工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度。
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1为加强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系统性与完整性,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第一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文件立卷归档范围。
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编辑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立卷的原则。
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方法。
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
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
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
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
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
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
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
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期保存。
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六条文件的组合。
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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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档案管理制度1、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职责3.1分管行政的经理负责综合档案的分管工作,并负责重要类档案借阅的审批工作。
3.2人事部负责综合档案的归口管理,并负责对划分为一般档案借阅的审批工作。
3.3档案室负责综合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销毁工作。
3.4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资料的收集工作。
4、工作规定4.1基本原则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财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分管,便于保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2档案分类4.2.1属性分类将文件按形成或承办的部门或机构分类,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十大类基本类别档案的名称与范围:1行政管理类、2人力资源类、3财务审计类、4销售类(可细分内贸、外贸及各专业领域市场等)、5技术研发类(可细分为各项目)、6采购物流类、7生产类(可细分机加工和组装封测)、8质量检测类、9设备仪器类、10基建类。
4.2.2保管年限分类4.2.2.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制订适合公司实际的各类档案保管期限,并由所在部门主管人员依照档案资料性质进行明细划分。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类。
4.2.2.2凡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保存价值的列为长(短)期(15年以上为长期,可根据需要注明保管年限;15年(含)以下为短期,短期可根据保存价值在归档时注明3年、5年、10年、15年等)。
具体保管期限由所属部门经理提出,由分管经理审核通过。
格式详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4.3资料归档4.3.1 每个年度开始,兼职档案员应按归档范围规定要求,对上一年度产生的重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制订文件立卷的具体类目。
归档对象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音像制品等信息载体。
原则上以归档纸质档案为主,电子文件和其它文件可作为补充性归档。
4.3.2 根据立卷类目,兼职档案员要及时把办理完毕的文件归入有关类目,当有出入时,要及时调整、修改、补充立卷类目。
4.3.3 最后收集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于次年4月底前立卷完毕,移交给档案室。
4.3.4 为了提高档案的管理质量,减少档案庞杂臃肿的现象,对一些临时性、无查考价值的文件则不必归入档案范围。
43.5 归档资料一般以原始的正稿件为准,同时允许各部门按上交的内容复印一份留本部门存查利用。
4.3.6 归档的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按照文件的形成规律和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进行分类、折叠制订成册,便于保管和利用。
4.3.7 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永久和长期保存案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编制件号,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制订整齐。
4.3.8 归档案卷要按一定的次序系统排列、编顺序号,编制《案卷目录》,目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部门留底,一份随档案移交档案室)。
交接档案时,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定,并履行签字手续。
4.4档案保管档案是一种重要的文献,为了更好地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必须加强档案库房管理。
4.4.1储存档案必须有专门库房,不得与其它工作室兼用。
4.4.2库房管理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到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光,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改善保管条件。
4.4.3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做到窗明几净,地面、箱柜无积尘。
4.4.4库房内箱柜摆放整齐,按规定编码,档案分类存放,严禁在库房内存放不相关物品。
4.4.5库房门窗必须关闭,确保库房安全。
库房钥匙应专人保管,不相关人员禁止入内。
4.4.6档案室对接收的各种档案材料,如发现不符归档要求的案卷要进行退还或局部调整。
4.4.7按照分类表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等工作。
档案柜应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编号。
存放有序、便于查找。
4.4.8档案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的存放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
4.5鉴定与销毁4.5.1档案的鉴定工作由档案产生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和分管经理及以上人员对档案进行直接的鉴定。
4.5.2对已满保管期限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由档案室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意见,经鉴定人员鉴定,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销毁。
4.5.3销毁档案应在安全地带进行,同时要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后,销毁清册列入档案保存。
4.6档案查阅与借阅4.6.1档案人员要熟悉室藏的数量、内容与存放地点,调阅档案要准确、迅速。
4.6.2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全引目录、底图目录、档案索引等多种检索工具。
4.6.3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和决议、重要的财务数据、客户资料以及其它属于保密(绝密、机密、秘密)的档案资料,一般不查阅。
非密级档案资料允许在档案室登记后查阅。
4.6.4查阅档案案卷时必须十分爱护,不得任意拆卷、撒页、涂改、划杠折角等。
4.6.5查阅档案不得随意抄在本子上或其它纸上,如需复印需在申请查阅单上说明,按制度办妥手续方可。
4.6.6查阅档案只限于在档案室或指定场所进行,不得将案卷带离该场所。
若因工作需要,需按规定权限批准后改为借阅,按期归还。
归还时,档案人员应认真检查案卷有否缺页、撕破、涂改等现象,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以便做出处理。
4.6.7公司各类档案原则上不向外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时,经经理以上批准方可。
凡档案借阅者均应办理借阅手续,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申请表》。
一般资料借阅经档案产生部门负责人批准,列入密级档案须经经理以上批准后方可借阅。
档案保管员根据审批内容编制《档案借阅登记册》备查。
4.6.8凡本企业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或利用密级类档案,应按如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A、绝密级:需经总经理批准,持《档案查阅/借阅申请表》到档案室查阅,一律不准外借。
B、机密级:需经与档案相关的分管副总批准,持《档案查阅/借阅申请表》到档案室查阅,确需借阅的允许三天为限,需四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C、秘密级:经档案产生部门经理批准,持《档案查阅/借阅申请表》到档案室查阅,确需借阅的允许三天为限,需四天以上由经理以上批准。
D、凡使用企业密级档案者,必须承担保密义务,如造成泄密或失密的按公司《保密制度》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应负法律责任。
4.7档案密级划分4.7.1企业档案的保密级别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
具体定级由档案产生部门负责人提出密级意见,经经理批准后生效。
一般指导原则为:A、失密可能对企业战略发展带来深远影响的列为绝密级,如重大的科研档案、重要技术专利、新开发项目等;B、失密可能对企业发展带来一般影响的列为机密级,如一般性科研档案、技术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对外项目洽谈合作等;C、失密可能对企业现阶段工作带来影响的列为秘密级,如一般的产品档案、生产技术档案、重要的经营档案、财务档案、重要的自制设备档案等。
D、其它档案资料不定密级。
密级档案比例不宜过高,否则会造成档案利用率的下降。
4.7.2凡划定为企业档案的保密内容,不准利用公开的宣传形式进行报导,确需宣传的应经总经理助理以上审查批准,否则引起失密由个人负责。
4.7.3私人通讯、接待客人、参加学校交流活动、向国外投寄论文、稿件、出国携带技术资料、样品等,按本公司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涉及企业档案的保密内容,否则将追究责任。
4.7.4要正确处理档案保密与正常的技术交流和传授活动,不能借口保密而拒绝正常交流和传授。
4.8处罚条款(10∕分)4.8.1未按期整理并逾期提交归档材料,扣部门档案员1-3分,部门负责人连带扣1分。
4.8.2归档文件的质量、数量、分类及清单目录不符合要求的扣1-2分。
4.8.3有关档案培训、沟通会未如期参加,按《会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8.4档案交接不清楚造成档案遗漏归档的,扣移交人(接交人)0.5分;4.8.5对已归档文件或已列入归档范围的档案,因移交不当或档案员管理不善,造成档案损毁、遗失的扣1-3分,如属重要、密级的档案损毁、遗失的应再酌情加大处罚。
4.8.6对已确定密级的档案,造成失密的按公司《保密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负法律责任。
4.8.7对档案归档工作配合较好、工作质量较高的档案工作人员,给予1-5分奖励。
4.9档案分类与编号根据公司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将档案划分为十大类进行编号(详见附表)。
5、附录附录一:《档案分类编号结构表》附录二:《档案分类说明》附录三:《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附录四:《目录标准格式如下》附录五:《档案箱标识的标准格式》二、综合档案室档案分类编号结构表(三级及以下类目由各部门分类后增补,待定)一级类目按十大类分别编为流水号(见《档案分类说明》)。
二级类目按部门分类,部门分类号次序以该部门产生时间先后为序,再按年度分类,再按问题分类,一个问题为一个案卷号,案卷号为流水号。
实用文档三级及以下类目因需设置,由所属部门自编顺序号,提交综合档案室。
1行政管理类(包含部门:行政综合部、战略与监管部)1.1行政综合部1.2战略与监管部2人力资源类、(包含部门:人力资源部)2.1人力资源部3财务审计类、(包含部门:财务审计部)3.1财务审计部4采购物流类(包含部门:采购部)4.1采购物流部三、档案分类说明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档案的分类原则及要求、分类方法、标识符号和一级类目的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的档案分类。
2、术语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企业档案分类:企业档案分类就是根据工业企业档案的性质、内容、特点和相互之间的联系,把企业档案划分成一定的类别,从而使企业档案形成一个具有一定从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不同等级的系统。
类目:类目是一类在性质上具有某种或某些共同属性的档案的总称,用以表示一类档案的概念。
3、分类原则及要求类目的设置和序列的先后,力求反映企业档案的特点,保持企业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需要。
所设类目在总体上应具有较强的概括性,能包容企业各类活动所形成的档案。
档案的设置应系统、准确。
同级类目的档案材料不得互相兼容。
类目名称和标识符号力求准确、简明、易懂。
4、类目体系一级类目:企业档案设十个一级类目,即1行政管理类3财务审计类、4.采购物流类。
二级类目:一般按部门按设置之日的先后顺序以流水号排列。
年度号:在二级类目后设置,按四位数自然年份作为编号。
三级类目、四级类目及更多子类目按需设置,不限层级。
案卷号:在类目设置的末端以“-”隔开设置案卷号,同一种问题为一个案卷号,如一个年度内的质量月活动有关资料归为一个案卷号,装入一个档案盒(袋)内,材料较多可连续分装几个档案盒(袋)以顺序号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