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实施细则1.前言福费廷业务是商业银行开展的一项融资业务,是指客户通过委托商业银行向其境外合作伙伴(卖方)支付货款的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由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国际贸易融资手段。
本文旨在制定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实施细则,规范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操作,加强风险控制,提高业务效率,保障客户利益。
2.业务流程2.1 开户及授信客户在开展福费廷业务前,首先需要在商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并经过授信审核,确定可用授信额度。
同时,商业银行需要核实卖方的信用状况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明确业务流程和责任义务。
2.2 合同签订及仓单核对在合作伙伴确认订货后,客户与卖方签订贸易合同,约定货款及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等细则。
并将仓单等单证提供给商业银行核对。
2.3 发起福费廷业务客户将合同、单据等相关信息提交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审核确认后,发起福费廷业务。
商业银行应当在48小时内发出通知书,告知卖方即日起享有福费廷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支付、保险、货物跟踪等服务。
2.4 货物运输及验收卖方根据合同约定运输货物,客户应当根据货物运输情况及时支付福费廷款项,并根据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
商业银行应当对货物运输、保险、验货等情况进行跟踪和确认,并及时做出结果通知客户和卖方。
2.5 偿还融资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期限一般为60~90天,客户应当在融资期限届满前偿还融资款项。
商业银行应当妥善管理融资款项,并及时提醒客户偿还融资款项。
如客户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融资,商业银行将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3.风险控制3.1 信用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卖方进行严格的信用风险管理,控制业务风险。
对于信用状况较差的客户和卖方,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加强押品要求或减少融资额度。
3.2 跟踪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对货物运输、验货、融资偿还等环节进行跟踪和确认,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发现风险,商业银行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管控。
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xx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xx总发〔xx〕244号,xx 年12月19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的管理,规范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品种,满足客户多层次的融资需求,促进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以及本行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福费廷又称包买票据。
本办法所称的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以下简称福费廷)业务作为卖方贸易融资的一种方式,特指在可议付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我行应卖方要求无追索权地买断经开证银行承付(确认到期日)的未到期债权。
我行目前与协议方合作开展福费廷业务。
第三条办理福费廷业务的基本条件(一)卖方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信誉良好,结算记录正常;(二)叙做福费廷业务的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第四条我行办理福费廷融资的业务范围信用证类型仅限于可议付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且经开证银行承付(确认到期日)的未到期债权(承付电文/到期付款确认书)。
第二章操作程序第五条接受申请客户填写我行规定格式的《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向我行提出无追索权融资申请,我行在接受客户申请后,对客户贸易背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融资意向。
第六条价格确定在与卖方初步确定融资意向后,根据业务情况,总行国际业务部通过计划财务部向我行协议方询价,确定包买价格,在协议方提供价格(含其他相关费用或预先扣费)的基础上,我行将最终价格报给客户,在收到客户书面确认后,正式操作此项业务。
第七条签订合同协议(一)在确认叙作福费廷业务后,与第一次来我行办理福费廷业务的卖方签订《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合同》(见附件2),并要求卖方提供经其签字的《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确认书》(见附件3)及有关资料;(二)与我行合作开展福费廷业务的协议方提供包买协议,我行审核认可协议内容后,由有权人签署后提供给我行协议方。
银行同业间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解析

附件:中国民生银行同业间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行资金业务市场竞争力,拓宽资金运用渠道,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发【1997】265号)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本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中国民生银行同业间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第二章定义、业务范围及币种第二条在本操作规程所称同业间福费廷业务是指申请行或其授权有权叙做的分支机构,作为国内信用证项下可议付延期付款项下指定议付行,我行在收到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以下简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后从申请行买入未到期同业债权,即申请行对开证行的债权,该债权到期后由开证行向我行支付业务项下款项。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开证行、议付行为获得本行同业拆借授信额度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经金融市场部产品评审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银行类机构。
第四条同业间福费廷业务的范围仅限于可议付延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期限依据每笔信用证开证行承兑到期日来确定,且信用证的议付行为申请行。
第五条同业间福费廷业务的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金融市场部是同业间福费廷业务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全行同业间福费廷业务的管理、制定相关业务规章制度;负责该业务的组织推动,包括但不限于渠道拓展、协议签署、对外报价、对外交易、业务档案管理等;负责交易授权授信执行情况和操作风险的监督管理等。
金融市场部交易中心将设立专岗,指定专人负责该业务的受理、对外报价及业务操作(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岗”)。
第七条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同业间福费廷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同业间福费廷业务后台确认、资金清算、收益核算等。
第九条同业间福费廷业务所涉及的前中后台应严格遵循职责分离原则,在业务操作上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有效衔接。
第四章业务额度和期限第十条同业间福费廷业务全额占用为开证行核定的同业拆借授信额度。
第十一条叙做的同业间福费廷业务期限依据每笔信用证开证行承兑到期日来确定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福费廷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操作,根据总行贸易融资业务有关规定和福费廷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结合福费廷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福费廷业务是指包买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或卖出因真实贸易背景而产生的远期票据和应收账款的行为。
本操作规程系指农业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或卖出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以下统称信用证、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诺付款行/保兑行/保付加签行(以下统称承兑行)承兑/承诺付款/保兑/保付加签的款项(以下统称承兑的款项),包括福费廷一级市场业务和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其中买入我行承兑的信用证项下款项又称为进口票据包买业务。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指经办行系指经总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业务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办理国际结算业务资格的各级经营机构。
第四条代理福费廷和福费廷卖出业务由国际业务部门直接办理。
自营福费廷、福费廷二级市场买入、进口票据包买业务按照总行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二章福费廷业务术语第五条本操作规程中主要涉及的福费廷业务术语及释义如下:(一)福费廷一级市场业务:指我行从客户处买入或代理他行买入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包括自营福费廷和代理福费廷业务。
1、自营福费廷。
指我行承担承兑行付款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买入客户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
2、代理福费廷。
指我行不承担承兑行付款风险,代理其他银行买入客户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
(二)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
指我行作为买入行从他行买入或作为卖出行向他行卖出的业已办理的自营福费廷业务,包括买入和卖出两个方向。
(三)进口票据包买业务。
指我行作为包买银行买入我行开出并已承兑的信用证项下款项。
我行仍承担开证申请人的信用风险。
(四)承诺费。
指出口商承诺卖出票据至实际融资日超过14天所应支付的费用。
承诺费一次性支付,并依据贴现总额而定。
(五)宽限期。
指从付款到期日至实际收款日的估计延期天数,在计算贴现利息时将宽限期计入实际融资期。
XX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规范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根据《XX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和《XX 银行福费廷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包括:(一)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买入业务(以下简称“福费廷买入业务”),是指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本行对于受益人持有的已经债务人确认到期付款的应收款或债权(或其收益权)给予无追索权地买入的行为。
(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转卖业务(以下简称“福费廷转卖业务”),是指本行将从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处无追索权买入的已由债务人做出付款承诺的应收款或债权(或其收益权)转卖给包买商,本行不持有应收款或债权(或其收益权)直至到期。
福费廷转卖业务既包括自营买入后中途转卖的业务,也包括直接转卖的业务。
该业务项下,本行也可以作为财务顾问或中介,协助企业或金融机构将其合法持有的上述应收款或债权(或其收益权)转卖给其他包买商。
第三条本规程涉及的概念定义:(一)债务人:是指开证行、承诺付款行、保兑行或保付行。
(二)无追索权:当发生信用风险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相应的付款责任时,包买商不对转让应收款或债权的前手进行追索(因应收款或债权伪造、变造或其他瑕疵,或是由于伪造信用证或单据等原因而导致拒付、司—1—法止付的除外)。
(三)应收款或债权:是指国内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对债务人的应收款或债权,债务人对该应收款或债权已通过加押函电形式明确其到期付款责任。
第四条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必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有关的基础交易是正当的、合法的,不涉及任何欺诈、洗钱等非法行为,不得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福费廷业务。
第五条本规程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经营机构。
第二章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第六条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国内信用证为本行通知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且明确表明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最新版本;(二)国内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三)申请人(即受益人,下同)在本行办理国内信用证交单,且债务人已对本行做出有效的付款承诺;(四)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转卖业务项下,包买商或其通过委托机构对本行进行有效确认同意包买。
转买福费廷业务

附件2: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转买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业务功能,提高我行国际化经营水平,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以及总行贸易融资业务有关规定和福费廷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转买福费廷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其它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它指定银行对跟单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承兑或承诺付款后,对该汇票或承诺付款进行无追索权的买断,融资到期日汇票承兑行或承诺付款行或指定议付行向我行付款的融资行为。
第三条转买福费廷业务的期限为自买断日至付款到期日不超过一年,且进出口贸易背景真实、合法。
第四条转卖银行不需在我行有授信额度,不需办理担保手续,办理转买福费廷后不占用转卖银行已有的授信额度。
第五条转买福费廷业务仅对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它指定银行的加押有效承兑或承诺付款电文办理,且信用证承兑行或承诺付款行必须在农业银行有代理行单证额度,按照总分行下发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根据辖内机构的信贷业务管理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水平,二级分行可对辖内机构办理转买福费廷业务进行转授权。
第七条本操作规程所指转买福费廷业务的币种主要包括美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日元、澳元、加元、港币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第二章转买福费廷业务术语和交易单据第八条本操作规程中涉及的转买福费廷业务术语及释义如下(一)转买银行: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未来应收远期票据或债务的银行称为转买银行。
本操作规程中是我行作为转买银行买断跟单信用证项下经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应收账款。
(二)转卖银行:将经有效承兑或承诺付款的应收账款权益转卖我行的银行。
(三)承兑行:承兑远期票据或承诺到期付款的银行。
本操作规程中指经我行认可的,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承兑行或迟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承诺付款行。
(四)宽限期:从票据到期日至实际收款日的估计延期天数,在计算贴现时将宽限期计入实际融资期。
第九条转买福费廷业务所需提供的单据主要包括: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的承兑或承诺付款电文,如需要,可要求卖方银行提供信用证项下单据,包括已经承兑的汇票、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以及交单面函等。
福费廷业务流程

福费廷业务流程福费廷业务是一种国际贸易融资方式,通常用于进口商向外国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
在福费廷业务中,进口商可以通过银行向外国供应商支付货款,而银行则向供应商承诺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支付货款的金额。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进口商获得所需的货物,同时也可以帮助供应商获得及时的货款,是一种双赢的贸易融资方式。
福费廷业务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签订合同,首先,进口商和外国供应商需要签订采购合同,确定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交货期限等内容。
合同中需要包含福费廷条款,明确福费廷业务的具体安排。
2. 提交申请,进口商需要向银行提交福费廷业务申请,申请中需要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据,以便银行审核。
3. 银行审核,银行会对进口商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合同的真实性、货物的可行性、供应商的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果审核通过,银行会进一步与外国银行或福费廷机构联系,开展业务合作。
4. 开立信用证,银行会根据审核结果,为进口商开立福费廷信用证,向外国供应商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支付货款的金额。
同时,银行会要求外国供应商将货物装运,并提供装运单据。
5. 资金支付,在货物装运后,银行会根据信用证的约定,向外国供应商支付货款。
外国供应商可以凭借银行的付款承诺,向其供应商支付货款,从而完成货物交易。
6. 结算清理,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需要对货物进行检验,确认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同时,进口商需要向银行偿还货款,并支付相应的福费廷手续费。
福费廷业务流程相对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多方合作,需要各方充分理解业务流程,遵守合同约定,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同时,银行在开展福费廷业务时,也需要对进口商和外国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评估,降低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总之,福费廷业务是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可以帮助进口商和外国供应商实现互利共赢。
通过合理的业务安排和合作,可以有效降低贸易风险,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充分了解福费廷业务流程,合作愉快,共同发展。
福费廷操作规程规定

福费廷操作规程规定福费廷操作规程是指福费廷交易中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规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2. 申请授信:卖方向福费廷服务提供商申请授信,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公司背景、贸易伙伴及往来业务情况等。
3. 授信评估:福费廷服务提供商对卖方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信用及可靠性。
4. 开立信用证(L/C):买方发出信用证以保证支付货款,并将信用证发送至福费廷服务提供商。
5. 开立福费廷申请:卖方向福费廷服务提供商提交福费廷申请,包括相关文件、资料和要求。
6. 审核申请:福费廷服务提供商对卖方提交的福费廷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7. 发放融资:福费廷服务提供商确认卖方的福费廷申请符合要求后,向卖方发放融资。
8. 销售货物: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发运给买方。
9. 提交单据:卖方将货物运输单据、发票等相关文件提交给福费廷服务提供商。
10. 确认文件:福费廷服务提供商审核卖方提交的文件,确认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11. 买方付款:福费廷服务提供商向买方发送付款通知,要求买方按照福费廷服务提供商的指示进行付款。
12. 催收付款:福费廷服务提供商督促买方按照福费廷服务提供商的要求及时付款。
13. 买方付款确认:福费廷服务提供商收到买方付款后,将款项划付给卖方,并向卖方发送付款确认。
14. 结算福费廷款项:福费廷服务提供商向卖方结算福费廷款项,扣除服务费用后将余款划付给卖方。
15. 福费廷结束:福费廷交易全部完成,交易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最终结算,并确认福费廷交易的结束。
二、福费廷操作规定:1. 合法合规:福费廷交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
2. 信用评估:福费廷服务提供商应对申请方的信用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3. 文件真实性:福费廷交易所涉及的单据和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4. 付款条件:福费廷服务提供商负责向买方确认付款条件,以及向卖方确认付款情况。
5. 保密原则:福费廷服务提供商应对交易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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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为规范银行福费廷业务的操作,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二、定义
1. 福费廷:指一种国际间贸易融资工具,是银行为出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服务。
其主要特点是出口商向福费廷银行出具应收账款,银行代为向进口商收款,从而
解决了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资金匹配问题。
2. 福费廷银行: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获得银行业务经营许可,在福费廷业务领域进行业务活动的金融机构。
3. 受益人:指应收账款的持有人,即出口商。
4. 付款人:指应付账款的持有人,即进口商。
三、操作流程
1. 前期准备
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后,出口商向福费廷银行申请福费廷业务。
福费廷银行审核出口商的信用情况、国际贸易经验等,并与出口商签订福费廷合同。
福费廷合同应包括福费廷银行开立保函的种类和金额,付款期限,应收账款金额
以及相关手续费和利息等内容。
2. 开立保函
经过审核后,福费廷银行开立指定期限的保函,保函金额应等于应收账款金额。
保函可为可撤销保函或不可撤销保函。
在开立保函的同时,福费廷银行要求出口商将
指定期限内的应收账款汇至福费廷银行账户,并开出支票。
福费廷银行保证如期履约,对应支票将被退回。
3. 通知进口商
福费廷银行通知付款人(进口商)支付应付账款。
通知书应包括:
(1)应付账款金额;
(2)支付期限;
(3)开立保函的信息;
(4)福费廷银行的账户信息等。
4. 进口商确认
付款人收到福费廷银行的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福费廷银行支付应付账款。
福费廷银行收到支付后,即转账至出口商的账户,完成福费廷业务交易。
5. 结算费用
福费廷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手续费和利息。
四、风险控制
1.信用风险控制
福费廷银行应充分考虑出口商和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并加强对其进行审查和控制。
同时,福费廷银行应根据各方信用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函类型,进一步控制风险。
2.文件风险控制
福费廷银行应详细核查销售合同等贸易文件,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减少因文件不完备或不正确而导致的风险。
3.操作风险控制
福费廷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防范业务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五、合同条款
1.保函类型
福费廷银行可开具的保函类型可为可撤销保函或不可撤销保函。
出口商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函类型,并在福费廷合同中约定。
2.利息和手续费
福费廷银行根据福费廷合同约定,收取利息和手续费。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银行公示的价格执行。
3.业务费用分摊
福费廷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和利息费用,按照约定分摊给出口商和进口商。
六、附则
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涉及到国际贸易和金融等多个领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注重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
福费廷银行应持续改进业务操作流程和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