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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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茂名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茂名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茂名市综合性应急
救援队伍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茂府办[2013]53号
【发布部门】茂名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11
【实施日期】2013.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茂名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13〕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0年以来,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健全茂名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应急办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建立健全茂名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粤府办〔2010〕67号)、省政府办公厅《。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16•【字号】茂府办函[2014]96号•【施行日期】2014.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14〕96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茂名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16日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进一步增强全市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平安茂名”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茂名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重大以上及负责处置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超出事发地点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分工负责,协调联动。

根据事故类型,各有关单位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对应行业领域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向茂名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重要信息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向茂名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重要信息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向茂名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重要信息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7•【字号】茂府办[2006]18号•【施行日期】2006.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向茂名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重要信息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茂府办〔2006〕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分级标准,现将《向茂名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重要信息范围和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向茂名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重要信息范围和标准一、自然灾害类㈠重要江海堤防、水库溃决及可能溃决的重大险情;江河洪水泛滥致使城镇及人口聚集的村庄受淹;洪水造成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航道中断;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干旱缺水。

㈡暴雨、冰雹、龙卷风、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灾害;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雷电、低温冷害、大雾等灾害。

㈢各县(市、区)及敏感地区的有感地震;其他地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地震。

㈣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造成铁路、公路交通中断或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其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㈤风暴潮、巨浪、海啸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

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病虫害或新传入我市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威胁的生物灾害。

㈦普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50公顷以上,或造成5人以上死亡的;原始森林、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城市水土涵养林火灾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上的;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㈧可能造成重大破坏的自然灾害预警情况。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茂府办[2012]13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茂府办[2012]13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茂府办〔2012〕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茂府办〔2010〕3号)精神,切实推进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市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专责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杨润贵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扶国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永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余其同市招商投资局局长成员:梁郁娟市监察局副局长黄胜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邱桂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方奕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瑞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卓著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蔡瑞林市水务局副调研员晨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黄庆德市卫生局副调研员梁锦红市环保局副局长章宁市林业局副局长黄土佳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杨勇发市地震局副局长刘鹏文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市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永同志兼任,负责专责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

市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专责小组对市重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由市发改局、监察局、招商投资局牵头,各审批部门落实专职分管领导负责制,对没开工的重点项目进行逐一分析研究,提出思路和建议,主动指导项目报批和做好服务,明确完成审批的时间和要求,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监察局对各审批部门的承诺事项、承诺时间加强督查。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市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专责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吴小玲市监察局文卫市发展和改革局龚海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黎捷市国土资源局梁雪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邱仲麟市城乡规划局吕永生市水务局张辉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张聘权市卫生局冯坚市环保局黎静市林业局毛爱军市海洋与渔业局黄广明市招商投资局甘小萌市地震局刘利丽市公安消防局——结束——。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茂府办〔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茂府办〔2022〕20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茂名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工作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2日茂名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工作方案(修订)为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做好我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按照“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保障有力”原则,认真总结城市内涝中暴露出的管理应急方面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建立健全高效、迅速、可操作的部门联动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在内涝灾害前中后迅速行动,确保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中的城区指茂名市中心城区(茂南城区)。

三、组织协调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协调市中心城区防洪防涝应急工作。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梁荣杰(副市长)常务副组长:吴再铭(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吕国记(茂南区区长)李发(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倪壁盛(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吕卫华(市水务局局长)成员:阮传参(茂南区政府副区长)刘桁(市公安局副局长、茂南区副区长、茂南公安分局局长)刘志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务辉(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赵锦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镇彪(市教育局副局长)龙木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潘勇生(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党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梁焕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杏(市水务局副局长)宁凌峰(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范XXX(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潘子傲(市城管执法局四级调研员)李靖锋(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副台长)管涛(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副支队长)潘柱(市气象局副局长)王英(茂名水文分局副局长)梁永勇(茂名供电局副总经理)肖国亮(茂南区水务局局长)朱任全(茂南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发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潘子傲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何云峰(市城管执法局科长)、刘振东(市应急管理局科长)、陈勇(市水务局科长)、谢韶(市气象局科长)、刘家福(茂名水文分局科长)担任,办公室组成人员包括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茂府办〔2012〕117号•【施行日期】2012.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2〕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茂名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25日茂名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粤发〔2009〕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2号)、《印发广东省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0〕18号)精神,加快我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公众力量有序有效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按照《广东省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粤府办〔2010〕2号)和《广东省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10〕1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应急志愿者的组织动员方式,打造一支“着装统一、训练有素、服务专业、经验丰富、反应迅速、覆盖全市”的应急志愿者队伍,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有效加强政府应急处理能力,提升全市应急工作水平。

二、组织形式成立茂名市应急志愿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团市委分管副书记任副召集人,成员为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国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文广新局、质监局、安监局,市红十字会,市地震局、气象局,茂名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志愿者联合会,广东电网茂名供电局、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市政府公文有关事项的通知-茂府办〔2017〕31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市政府公文有关事项的通知-茂府办〔2017〕31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市政府公文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市政府公文有关事项的通知茂府办〔2017〕3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单位公文办理质量和运转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关于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茂府办函〔2012〕117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文件的程序的通知》(茂府办〔2012〕1号)、《关于切实提高政府文件运转效率的通知》(茂府办明电〔2015〕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我市各机关单位报送市政府公文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机关单位规范报送市政府公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公文是党和国家机关在治国理政的进程中,用以表达意志、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和布置工作、传递交流信息的主要载体和工具,是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

公文质量直接反映机关单位思想深度、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直接影响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关系到机关单位的形象。

各地政府(含管委会,下同)、市直各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文办理工作,充分认识抓好公文质量的重要性,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文审核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干部培训,改进办公手段,不断为公文办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着力抓好公文的拟制、报送、呈批、落实、反馈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公文的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9•【字号】茂府办〔2019〕1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9〕1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茂名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29日茂名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助力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8号)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攻坚,到2020年实现运输结构明显优化,水路、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明显提高,水运运输得到较充分发展,全市公路货运分担率呈下降态势,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水运系统建设。

1.重点建设博贺新港区,打造现代化综合深水大港。

重点建设博贺新港区,优化建设水东港区,加快推进吉达港区建设。

加快30万吨级航道建设,推进煤炭码头、通用码头、粤西LNG项目、利丰散货码头、化工油品码头、30万吨级原油码头等工程建设。

浚深拓宽水东港区航道,改善通航条件,完成水东港区长晟万吨通用码头工程,提升水东港区既有码头能力。

加快完善港口贸易、物流、保税、信息服务等功能,博贺新港区建设初具规模。

优化茂名口岸功能规划布局,加快茂名电子口岸建设,加快推进吉达港区起步防波堤和进港航道建设。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电白区人民政府、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茂名海关、茂名港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港口集疏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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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1•【字号】茂府办[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茂府办〔2012〕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是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处置、救援、救助能力的重要基础。

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8]4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联席会议秘书处(设在市经信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21日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根据不同区域突发事件的特点,分区域分部门布局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物资包括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基本生活物资3类,涵盖了消防、医疗卫生、环境、生产安全、应急通信、交通运输、生活保障等方面。

为全面掌握我市各类应急物资资源,切实保障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特建立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领导机构及成员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经信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联席会议由市府办(市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畜牧兽医局、市公路局、市粮食局、市地震局、茂名海事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盐务局、广东电网公司茂名供电局、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武警茂名市支队、茂名东火车站、茂名火车站、中石化茂名石油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秘书处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秘书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一)根据市政府、市应急委的部署,负责制定《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统筹规划研究应急物资、装备的配备数量和应急运输能力,组织修订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类物资、器材、油料、装备和运力的储备、运输保障方案和工作责任,区分责任、明确任务。

(二)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及时全面了解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器材的市场产、供、销信息,组织各救援队与供货商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确保物资、器材和装备的对口、快速、高效、精准供应。

(三)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为保证应对突发事件快速高效,根据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和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需求,组织全市应急物资、器材和装备的调整、调度和运输,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供应科学及时、顺畅高效,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四)合理规划布局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调查了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需求情况,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基础数据库。

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储备和运输有关技术资料、数据的收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账,实现动态管理,为市应急平台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有关单位根据《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并由分工负责部门联系市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具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市府办(市应急办):指导、督促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账,管理市应急平台。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和食用油的储备、投放并保障应急时的市场供应;组织、管理有关企业做好定点生产加工和销售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做好油、电和通信应急物资以及猪肉的储备、投放并保障应急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反恐、防暴类和消防救生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监察局:对负责管理捐赠应急物资拨付和使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

市民政局:负责灾害避护场所和灾民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储备物资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拨付。

监督、检查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置地质灾害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处置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公路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防旱、防风、防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植物疫情防疫、农作物种子等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药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

市审计局:负责对捐赠应急物资的拨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

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应急物资储备。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处置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水生动物疫情防疫、渔船遇险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应急储备药械质量的监管,落实市相关重点骨干销售流通企业作为储备单位。

加强对应急储备食品安全的监管。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疫情防疫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战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活动监测、地震灾害评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应急储备计划,落实市相关重点单位作为储备单位。

加强对特种设备质量的监管。

茂名海事局:负责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

武警茂名市支队:负责重要应急物资的抢救、保卫、运送。

广东电网公司茂名供电局:保障供电安全的各类应急装备、设施的物资储备。

中石化茂名石油分公司:负责本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茂名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做好各类通信应急装备、设施的物资储备。

茂名东火车站、茂名火车站:负责运力、铁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四、联席会议秘书处职责联席会议秘书处由市经信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人员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联络员组成。

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秘书处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秘书处报送工作情况。

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联络员(联络员由成员单位一名科级干部担任)因工作变动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通报联席会议秘书处。

联席会议秘书处(市经信局)联系电话(市场体系建设科):2870098。

附件:1、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2、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1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总召集人:刘小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召集人:梁罗跃(市政府分管经信副市长)召集人:陈克(市政府分管应急副市长)秘书长:黄业忠(市经信局局长)成员:梁荣耀(市应急办主任)苏定伟(市发改局副调研员)陈汉清(市经信局副局长)周沛洲(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锋华(市监察局副局长)黄广富(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海强(市财政局副局长)邢长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丁德金(市环保局监察分局局长)杨兰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亚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天杰(市水务局副局长、市三防办主任)李灵(市农业局副局长)卿竹松(市卫生局副局长)李家胜(茂名市审计局副局长)李锦芳(市林业局副调研员)陈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刘勇(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广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余学明(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广(市公路局副局长)王韧(市粮食局副局长)梁一柱(市人防办副调研员)杨勇发(市地震局副局长)许中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梁达(茂名海事局副局长)汪悦国(茂名气象局副局长)潘添明(市消防局处长)李小平(武警茂名市支队副支队长)李克勤(广东电网公司茂名供电局副局长)刘经国(中石化茂名石油分公司副经理)杜江萍(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副总经理)梁超(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副总经理)葛慧明(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副总经理)周伟新(茂名东火车站副站长)陈盛芬(茂名火车站副站长)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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