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完整)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物质源泉。
为了管理、保护好我矿的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使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过渡到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煤炭工业和地方所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居民.第三条:我矿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预结合、化害为利、综合治理、造福人民。
第四条:我矿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合理开发资源,全面规划、群防群治、持续改善环境,创造一个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污染治理重点是:矿井水的合理利用,露天储煤场防灭火,采空塌陷区的植被保护,锅炉消烟除尘系统的健全与改造,设备噪音处理,煤矸石的资源化利用,环境绿化和防治沙尘。
第六条: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矿长责任制,矿长是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矿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并对矿长负责。
同时将环保工作纳入全矿生产经营管理的考核中。
第七条:全矿力求做到生产建设、生活设施和环保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八条:矿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单位、个人在开发和利用资源时,负有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对造成污染者,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承担治理和赔偿污染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矿区鼓励和支持一切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行为。
员工有权力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损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对矿环保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破坏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十二条:矿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总工程师兼任,成员由矿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环保的长远规划和其他重大环境问题审定,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负责监督和审查全矿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煤厂环保管理制度

煤厂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厂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障环境质量,促进煤矿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在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负责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加强环保意识培训,推动环保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不得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物。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环保要求,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破坏,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致力于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进行处罚,不得纵容违法行为。
第二章煤矿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组建具备环保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环保团队,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管理岗位,明确环保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环保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管理责任制,明确环保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完善环保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环保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煤矿环保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规范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明确环保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环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控和评估,确保环保控制效果的实现。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篇)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环境保护是人类为了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而进行的有目的有意义的活动。
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国家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公司根据我国环境保护“三同步,三统一”的战略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改善我公司环境和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2.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我公司环境。
____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尘毒、物理因素,水质等进行定期监测,使其符合国家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测定的时间间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月测定一次作业地点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
2)噪声、放射线及其它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3)饮用水的水质检验:理化检验,夏季每月测定一次,其它季节每季测定一次;细菌检验,复季每旬测定一次。
其它季节每月测定一次。
4)所有的测定结果必须保存记录,并报有关单位。
5)粉尘、烟尘高的地方应采取洒水或除尘净化措施。
爆破作业应采用无毒或少毒,少烟的炸药。
6)粉尘、毒物超标的作业场所,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劳动保护。
7)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8)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作业的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4.防止废渣污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岩石要及时内排,上面要用沙土覆盖;锅炉产生的废渣也要及时倒入采坑内排(垫路及外销除外),避免对环境污染。
5.防止废水的污染,生活汗水及矿井水必须按国家指标排放,坚持不符合标准不排放防止废气污染。
锅炉的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坚持不符合标准的排放的原则。
6.防止粉尘污染。
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产生粉尘,对于产生粉尘的源头,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治理。
(如道路粉尘要及时洒水等)。
7.防止噪声及振动的危害。
生产、辅助生产、建筑、生活中的设备消音设施要齐全,防止对居民产生危害。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巷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材料堆放整齐。
二、露天煤矿要做到“四无、两有、一整齐”,即道路、水沟无污泥、积水、杂物,设备桌椅表面无油污、灰尘,室内门窗无蜘蛛网,室内五米之内无杂草、杂物;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又防护罩,坑、濠、池、沟有盖或护栏;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
三、矿山的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卫生管理要做到“四定”,即定区段、定机台、定责任人、定期清理和检查、经常清洁。
四、所有生产、生活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五、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严禁向矿区内水沟、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堆放或者倾倒废渣、废水、油污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禁止向厂房、办公室、居民区排放废气。
六、矿物产尘点和粉尘设施要有综合防护措施,避免粉尘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七、各种车辆在矿区内运输,不得散落对环境又污染的污物和废货物。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损害和污染,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开采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排放限值标准制度:规定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的限值标准,确保排放物不会超出环境容量和国家标准,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质量。
3. 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要求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4. 矿山复垦和生态修复制度:规定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山复垦和生态修复,恢复被开采破坏的土地和生态系统,确保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小化。
5. 环境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的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6. 环境违法惩处制度:规定矿山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撤销许可证等。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____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监测及排放记录。
第六条环保科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质量,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矿内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实现建设“绿色矿山”的目标,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各部室、外委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第三条煤矿成立环境管理委员会,机构成员组成如下:主任:煤矿矿长副主任:煤矿安全副矿长成员:煤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矿各科(部)室负责人第四条环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二)负责组织制定并审核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计划及总结分析报告;(三)研究和审查矿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保专篇、环境影响报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审定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四)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监督煤矿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五)负责煤矿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及备案;(六)制定和审批煤矿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计划,并执行资金计划;(七)组织开展煤矿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工作,制定土地复垦和动态绿化规划;(八)调查、处理各类环保事故,对煤矿重大环保事项做出决策。
第五条环境管理委员会下设环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科,为环境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组成如下:主任:煤矿安全副矿长副主任:XXX矿安环科科长成员:安环科全体第六条安环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二)制定煤矿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三)负责组织、监督矿各部室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等各项环保工作,严格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四)负责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监控档案,编制环境污染分析报告,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五)负责组织环保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煤矿员工的环保素质;(六)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七)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司检查、监督,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按要求缴纳排污费,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环境保护报表及工作情况。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外聘人员、承包商、访客和其他与企业相关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1、制定组织:企业管理部门2、制定起草:环境保护部门3、制定审批:企业领导4、组织实施:企业授权部门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1、《环境保护法》2、《大气污染防治法》3、《水污染防治法》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劳动合同法》6、《劳动法》7、《行政管理法》五、制度内容1、环境保护责任主体1.1、企业领导:负责组织安排环保工作,将环保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制定环保目标和计划。
1.2、环保部门:负责实施环保监管工作,提出环保建议并报告企业领导。
1.3、生产部门:负责安全和环保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1.4、所有员工:每个员工都有责任遵守企业的环保规定。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1、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制度2.2、环境污染防治制度2.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4、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制度3、环保监管制度3.1、环保监管责任制度3.2、环保检测质量管理制度3.3、环境污染监测制度4、环保奖惩制度4.1、环保工作表现奖励制度4.2、环保工作不达标惩罚制度六、执行程序1、环保部门组织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
2、环保部门对企业各部门进行环保培训。
3、所有员工必须以环保的视角看待企业的生产活动。
4、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七、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企业产生的损失,责任人员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考核结果也将影响到其个人发展和晋升。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引言随着煤矿工业的快速发展,煤炭的开采和使用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
在保障煤矿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制订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煤矿环境的监管,保护环境,维护可持续发展。
2.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目的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煤矿环境保护的责任,规范煤矿生产活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持续发展。
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采掘、运输、储藏、使用、转化等环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4.1 煤矿环境保护的责任煤矿应当认真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奖惩和考核制度。
4.2 煤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守煤矿生产活动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如废气、废水排放标准、噪声标准等,禁止违法排放污染物,加强排放监管,保证环境质量合格。
4.3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煤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开发利用,进行施工和使用。
在施工和使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守评价报告中的环境保护要求。
4.4 煤矿环境监测煤矿应当根据环评报告及时设立环境监测机构,对煤矿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保证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4.5 煤矿环境应急预案煤矿应当建立环境应急预案,针对环境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和报告,保障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4.6 煤矿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煤矿应当建设和维护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排放处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理等,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要求。
4.7 煤矿环境保护培训煤矿应当开展环境保护培训,加强环保知识普及和安全意识的加强,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4.8 煤矿环境保护资金的管理煤矿应当设立环保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和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相关支出,保障环境保护经费的充足。
5.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煤矿应当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考核,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并在实际生产中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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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0日目录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2、污染者承担治理和损害补偿责任;3、专业管理和公众参与相结合;4、节能,降耗,减污,增效;5、以新带老,治理老污染,不增新污染。
第三条企业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在产品从设计制造到报废的生产全过程中,合理利用原辅料,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和公害,对环境不造成或少造成影响和破坏,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条环境保护必须从生产的第一个环节抓起,切实贯彻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防污染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治理老的污染,控制新的污染。
第五条保护环境是全国人民的大事,公司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制度,制止各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对于保护环境有功者将给予奖励和嘉奖,对破坏和污染环境者将给予必要的处理和惩罚。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的各个有关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制责第七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矿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任常务副主任,其他矿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由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公司监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环保节能部,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要有一负责人为首,建立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员。
第十条公司环科部职责: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方针,推进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审定全矿内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和规章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实施对各部门的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矿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和修改公司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加新、改、扩项目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推广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领导并组织环境监测;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协助推广应用环境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过程降耗节能减污染增效的经验及组织科研和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水平;负责环境统计表汇总上报;对环境保护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提出意见;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制度;督促事业部对安环计划、三同时项目的安全环保要求的实施,参与新、改、扩项目的验收,并检查督促验收后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现场生产中防污染工艺、设备、生产过程实施检查、监督,并及时向公司环保监督部反馈贯彻中的情况和问题;填报环境保护统计报表;按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做好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科责任:在组织生产中要同时负责环境保护,不得指挥排放不符合标准的废水、废气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和污染环境的有害气体和噪声、粉尘等,污染严重又无措施的项目不能盲目指挥生产。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的职责: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环境保护好监测专业人员;保证环境保护措施计划、监测、宣传教育的费用;确保环保设备仪器、试剂按计划进度落实;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资的管理;按照清洁生产要求,搞好环境整顿和绿化工作等。
第十五条环保员和环境监测人员的职责:在环保科的领导下,进行日常环境保护的监理监测,行使矿环保管理机构的有关管理职能,监督环保法规和制度的贯彻,积极参加调查处理公司内发生的污染事故,参加对部门环境保护的考核评比,负责环保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三章污染防治和总量控制第二十一条鼓励采用节能、降耗、无污染、少污染的清洁工艺,实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二十二条锅炉等生产烟尘和工业废气的设施,必须配备消烟除尘及有关净化设备,并保证正常完好运行。
逐步取消燃煤窑炉,向集中供热、清洁能源使用过渡,需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控制指标。
第二十三条工业废水(矿井水、洗煤车间用水)、生活废水需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在生产中要开展节约用水,循环用水,减少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使其控制在地区下达的总量指标之内。
有条件的区块,实行雨、污分流,将污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道。
第二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反射性物质和固定噪声、振动源,都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有毒有害工业废渣和危险废物要严格管理,及时处理,防止污染。
第二十五条绿化公司环境,利用一切空地种树种草,严禁破坏和占用绿地。
第四章环境监督检查和奖惩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纳入承包责任制范围,公司的废水、废气、废渣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排放。
一经检查发现不按上述规定执行,将对责任者及单位处以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要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组织事故分析,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直至建议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达不到排放标准又不积极治理,经限令整改后仍无效果的,应进行挂牌警告甚至停产治理。
第二十九条对保护环境有显着成绩和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应给予嘉奖和奖励。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及集团、二级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固体废物、生产生活废水、烟尘治理、噪音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第二章环境管理公司环境保护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
1、公司环境保护组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部门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对本部门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8、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的管理,建成“花园式”矿区。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部门,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
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
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3、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4、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8、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当设施消声、防震设施。
第四章环境监测1、不定时由公司环保组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2、由各部门人员定期配合、接受环保组对单位内锅炉年检和污水采样测试工作。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着者;(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部门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一、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部和环保小组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部门负责本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三、管理规定(一)固体废弃物分类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绿化工作中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二)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1、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