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医疗器械召回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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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召回管理与处置规程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与处置规程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与处置规程1. 引言医疗器械召回是指由于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缺陷、存在安全风险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情况下,制造企业或经营企业主动采取措施,与监管机构和使用单位合作进行的一项行动,以消除或减轻潜在的风险,保障患者和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召回范围和召回组织2.1 召回范围存在设计、制造或运输缺陷的医疗器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医疗器械。

2.2 召回组织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由制造企业或经营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制造企业应设置召回管理团队,明确召回工作的职责和流程,并与监管机构、医疗机构保持密切合作。

3. 召回程序医疗器械召回的程序如下3.1 召回计划制定召回原因、召回的医疗器械类型和数量召回时间、地点和流程召回通知的方式和内容召回后的处置措施。

3.2 召回通知召回原因和范围受影响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召回开始和结束时间召回流程和要求。

3.3 召回执行调查患者、使用单位的情况,了解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和潜在风险收回相关的医疗器械,并进行记录和标识提供替代的医疗器械或协助使用单位寻找替代品提供使用说明和培训,以保障医疗器械正确使用。

3.4 召回结束和评估召回结束后,制造企业或经营企业应对召回工作进行评估,并报告监管机构。

评估的内容包括召回工作的执行情况、效果和改进措施。

4. 处置措施修复对有缺陷但可以修复的医疗器械进行维修,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替换将召回的医疗器械替换为新的、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销毁对存在严重缺陷或无法修复的医疗器械进行销毁,防止二次使用监测对已处置的医疗器械进行监测和追踪,确保处置措施的有效性。

5. 召回结果公告和报告召回的原因和范围受影响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召回的流程和结果召回后的处置措施和建议。

制造企业或经营企业还应向监管机构报告召回的过程和结果,以供监督和评估。

6. 监督和处罚监管机构应对医疗器械召回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患者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医疗器械召回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定义医疗器械召回,是指生产和销售者在发现自己生产、销售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或存在安全风险时,通过通知患者、用户或相关单位,督促其停止使用、销售或将已使用、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回收;或者通过改进、修理等方式消除缺陷或降低风险。

缺陷,是指医疗器械与其标准、说明书、样本或者宣传资料不一致,可能导致医疗器械无法正常使用,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

安全风险,是指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材料、结构设计等方面的问题。

第四条召回方案制定与实施生产和销售者应当及时制定医疗器械召回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时进行召回。

召回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和生产批次等具体信息;2.召回的原因和召回的缺陷或安全风险;3.召回的范围和召回对象的通知方式;4.召回的时间计划和程序;5.召回后的处理方式和责任分工;6.评估召回效果的方法和标准。

第五条召回通知生产和销售者应当采取有效方式,通知患者、用户或相关单位停止使用、销售或回收医疗器械,并提供详细的召回信息。

召回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和生产批次等具体信息;2.召回的原因和召回的缺陷或安全风险;3.召回的范围和召回对象的通知方式;4.召回后的处理方式和责任分工;第六条召回记录与报告生产和销售者应当保存医疗器械召回的相关记录,并定期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情况。

召回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和生产批次等具体信息;2.召回的原因和召回的缺陷或安全风险;3.召回的范围和召回对象的通知方式;4.召回后的处理方式和责任分工;5.召回效果的评估结果。

第七条效果评估和跟踪处理生产和销售者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召回引发的问题。

医疗器械不合格紧急召回措施(范本文)

医疗器械不合格紧急召回措施(范本文)

医疗器械不合格紧急召回措施引言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是保障患者生命健康的重要因素。

然而,在市场上仍会存在一些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医管局制定了医疗器械不合格紧急召回措施,以确保合格产品的供应和使用安全。

1. 紧急召回的定义紧急召回是针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一项措施,旨在通过回收或替换不合格产品来减少风险,并防止其对患者或使用者造成伤害。

紧急召回通常是在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后立即启动的。

2. 紧急召回的程序2.1 确定召回范围在发现医疗器械不合格后,制造商或销售公司需要与监管部门合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分类,并确定召回的范围。

这可能包括特定型号、批次或生产日期的产品。

2.2 召回通知制造商或销售公司将通过公告、医疗机构通讯和媒体等渠道,向相关人员发布召回通知。

通知中应包含有关不合格产品的详细信息,如型号、批次号、风险评估等,并提供召回的具体操作步骤。

2.3 召回产品回收医疗器械的紧急召回通常要求销售公司或制造商回收不合格产品。

他们可能会与相关医疗机构、药店和分销商等建立联系,确保不合格产品的回收和妥善处理,以保障患者和使用者的安全。

2.4 替换或修复在回收不合格产品后,制造商或销售公司可能会提供替换或修复措施,以确保患者或使用者能获取到合格和安全的产品。

这可能涉及更换设备的零部件、提供新的设备或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修复。

3. 紧急召回的影响医疗器械的不合格紧急召回对相关利益方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患者和使用者:召回措施为患者和使用者提供了保护,避免了因使用不合格产品而导致的安全风险和潜在伤害。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需要配合制造商或销售公司的召回措施,确保回收不合格产品并通知相关人员。

这可能会对医疗机构的设备和服务安排产生一定的影响。

•制造商或销售公司:紧急召回会对制造商或销售公司的声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他们需要及时采取行动,回收不合格产品并提供替换或修复方案。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法律程序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法律程序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法律程序医疗器械产品召回是指当某个医疗器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其他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时,制造企业或负责售后服务的单位需要主动采取措施,将该产品从市场中召回,并对召回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

召回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并保护市场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针对医疗器械产品召回,法律程序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法律程序。

1.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

这些法规文件规定了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定义、范围、程序和责任主体等方面的内容。

2. 召回程序(1)发现问题:当企业或相关部门发现医疗器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其他缺陷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召回计划制定:企业需要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的范围、原因、风险级别以及召回的方式和期限等。

(3)召回公告发布:制造企业需要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召回公告,向患者、医疗机构和经销商等公开发布召回信息。

(4)召回核查:制造企业必须核实已召回的产品数量,确保召回工作的有效性;通过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商,收集有关召回情况的数据。

(5)召回结果报告:制造企业需按要求向药监部门提交召回结果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召回的具体情况、召回率、受影响的患者人数等信息。

(6)患者赔偿:对于因医疗器械产品缺陷引发的患者伤害,制造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赔偿受害者。

3. 责任主体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制造企业、经销商和监管部门。

(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是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责任主体,其需要主动采取措施进行召回并承担相关责任。

(2)经销商:经销商在召回过程中需要积极配合制造企业的工作,及时通知和回收已经售出的召回产品。

(3)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器械产品召回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对制造企业的召回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核。

4.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企业,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带)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带)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器械召回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责任主体,应当主动建立并完善产品召回制度,收集产品使用相关信息,对可能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器械召回的范围与程序第五条医疗器械召回分为三类:(一)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引起暂时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第六条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的范围、原因、措施、时限等内容,并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召回进展情况。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在召回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召回的医疗器械不再投入使用。

第十条召回结束后,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报告。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企业的召回活动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派员现场监督。

第十二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生产企业未按照本办法实施召回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等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召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器械召回信息。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1.引言2.召回方案制定流程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制定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

下面是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的详细步骤:步骤一:识别问题产品首先,制造商需要通过有效的监测和检测手段来识别出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

这可以通过定期的产品检测、用户投诉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反馈来实现。

步骤二:评估风险等级识别问题产品后,需要对产品的问题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产品可能对用户造成的风险等级,以便制定相应的召回方案。

评估风险等级需要综合考虑产品的使用频率、风险性质、可能的健康影响等多个因素。

1.召回范围:明确召回的产品范围,包括批号、生产日期等具体信息。

2.召回原因:清楚地说明产品召回的原因,以便用户理解。

3.召回方式:制定明确的召回方式,例如邮寄、上门回收等。

4.召回期限:规定召回的时间期限,确保用户能及时响应。

5.安排补救措施:召回方案中应描述问题产品的修复、更换或退款等具体措施,以保障用户权益。

6.通知用户和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通知方案,包括发布召回公告、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布等。

步骤四:执行召回方案1.招募专业团队:召回工作需要由专业的团队进行,包括负责召回的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监督部门等。

2.与用户沟通:制造商需要积极与用户沟通,解释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和补救措施等,以获得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执行召回期限:确保召回期限内完成召回工作,并对回收的产品进行处理,避免二次流通。

召回工作完成后,制造商需要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召回方案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召回流程和方案。

3.总结。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范本文)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范本文)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1. 引言2. 术语定义•医疗器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缓解人体疾病、损伤和残疾的设备、器具、用品、材料或其他产品。

•召回:指制造商、经销商或使用医疗器械的单位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收回已经售出或投入使用的医疗器械,以消除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缺陷。

•识别:根据临床实践、科学研究等方法,确定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风险或存在缺陷的情况。

•评估:根据相关的监测和调查结果,对医疗器械的安全风险或缺陷进行分析和评价。

•分类:将召回对象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类,以确定相应的召回措施和紧急程度。

3. 召回程序3.1 召回识别•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经销商、从业人员等应及时收集与医疗器械相关的安全信息,并进行初步判断。

•如发现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风险或缺陷,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医疗器械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召回信息识别体系,确保召回事件的准确、及时识别。

3.2 召回评估•医疗器械企业应根据召回识别的结果,进行召回事件的评估。

•评估应包括风险程度、可能影响范围、召回对象等因素。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制定召回方案。

3.3 召回通知•医疗器械企业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召回申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公众、医疗机构等发布召回通知。

•召回通知应包括召回原因、风险提示、召回范围、召回措施、联系方式等信息。

•召回通知应以多种方式发布,包括官方网站公告、媒体公告等,以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3.4 召回执行•医疗器械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召回执行机制,确保召回措施的全面执行。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召回企业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停止使用、销毁或返还召回对象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企业应追踪召回执行情况,对召回措施的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3.5 召回结束•召回结束后,医疗器械企业应对召回事件进行总结,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召回企业应对召回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介绍医疗器械产品召回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旨在保证患者的安全和产品的质量可靠。

本文将介绍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以帮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能够在发现器械产品存在安全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流程概述1. 问题发现和评估2. 制定召回方案3. 召回方案的执行4. 召回后的进一步处理让我们逐步介绍这些步骤。

步骤一:问题发现和评估客户投诉审计和检查监控和统计数据产品退货和质量问题报告步骤二:制定召回方案1. 召回的范围:需要明确召回的具体产品型号、批次范围等。

2. 召回的原因:需清楚说明召回的原因和问题的具体描述。

3. 召回的时间表:明确召回的起止时间。

4. 召回的措施: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如产品回收、修复、更换等。

5. 召回的通知和沟通:制定相关的通知和沟通计划,确保召回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方。

6. 召回的预算和资源:评估和确定召回所需的预算和资源。

步骤三:召回方案的执行1. 召回通知:根据召回计划,及时向相关的供应商、分销商、医院、患者等发送召回通知。

2. 产品回收和处理:收回召回产品,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处理,可以是退货、维修、更换等。

3. 数据管理和追踪:建立召回数据管理系统,对收回产品进行追踪和登记,确保召回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 问题修复和改进:对召回产品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并采取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步骤四:召回后的进一步处理召回完成后,需要进行相关的分析和总结,并采取措施以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具体包括:1. 数据分析和评估:对召回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了解召回的效果和改进的方向。

2. 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召回过程的满意度,收集反馈意见,以优化未来的召回工作。

3. 改进和完善制度:根据召回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改进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流程,以提升召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结论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的召回方案制定流程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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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使存在缺陷的产品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保障使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召回办法》”),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更新、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3.0 职责
3.1总经理
负责产品召回行为的决策、审批召回计划和召回报告。

并确保提供场地、设备、人力等适当的资源以适应产品召回的需求,确保产品召回行为的顺利实施。

3.2管理者代表
组织产品召回过程的审核,确保产品召回控制程序及召回行为的符合性。

3.3 售后服务部
负责及时收集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信息,对产品可能的存在缺陷及时报告公司。

3.4质管部
a.按《召回办法》第十二条对可能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进
行调查、评估;
b.对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按《召回办法》第十七条编写调
查评估报告和制定召回计划,上报总经理及监管部门及
时召回缺陷产品;
c.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召回产品重新进行风险分析、评估,
组织制定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缺陷处理措施);
d.负责编写召回通知,召回通知必须符合《召回办法》第
十五条的要求;
e.负责产品召回文档的归档管理和上报工作。

3.5 销售部
负责发放召回通知,并督促相关客户及时实施召回行为。

3.6 仓库
负责召回产品的存放、隔离、标识。

4.0工作程序
4.1对已收集的信息进行调查评估:
4.1.1《召回办法》所称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
a.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的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b.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的产品;
c.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
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d.其他需要召回的产品。

4.1.2对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评估
e.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
术要求;
f.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g.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
献、研究、相关试验或者验证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
因;
h.伤害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和人群特点;
i.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
j.伤害发生的概率;
k.发生伤害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l.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将其分为:
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召回级别并根据召回级别与医疗器械的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4.2召回时限
公司应当按照召回级别及时有效的发布召回通知,由质管部编写。

经总经理批准后告知销售部门;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4.3召回通知发布后,销售部及售后服务部按销售记录一一召回,无法召回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4.4已召回的产品有仓库统一存放至不合格区,及时做好标识并通知质管部。

质管部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并通知总经理。

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程序示意图
5.0 相关文件
《销售记录》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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