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2024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2024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一、背景信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然而,在医疗服务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意外事件,这既涉及患者的权益,也牵扯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以应对在2024年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事件。
二、应急处置措施1. 建立应急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应急管理机制的核心团队应包括医疗纠纷处理专家、法律顾问、公关人员等,并与外部的应急资源保持紧密联系。
2. 预培训和演练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纠纷应急处理的培训和演练,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沟通技巧的训练等。
通过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处置能力和应对纠纷事件的应变能力。
3. 纠纷调解和仲裁对于医疗纠纷事件,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纠纷调解机制。
通过调解,协调医患双方的利益,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纠纷扩大化。
如果调解无效,可将纠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 舆论引导和公关应对医疗机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和媒体舆情的发展,采取适当的舆论引导措施,减少恶劣影响。
如有需要,可聘请专业公关公司提供危机公关服务。
5. 提供心理援助对于受到医疗纠纷影响的患者和家属,医疗机构应尽快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帮助其缓解紧张情绪和消除顾虑。
医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援助技巧,恰当地开展心理干预工作。
6. 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与法律顾问的协作,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同时,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医疗服务的权益和责任,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7. 完善医疗体制机制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体制机制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
医疗机构应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加强患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同时,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双方理解和信任,减少纠纷的发生。
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三篇)

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质量和服务的要求日益增长。
然而,医疗纠纷和投诉问题在医疗行业中依然存在,并且有可能在未来继续出现。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加强医疗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旨在建立有效的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以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原则:透明公开、公正公平、及时有效、维权保障。
三、应急预案内容1. 信息公开与教育宣传(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患者和公众发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医生资质等信息,提高透明度。
(2) 加强医疗纠纷预防教育宣传,提高患者对医疗纠纷的认识和理解,引导患者理性维权。
2. 投诉受理与处理流程(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统一负责接受患者的投诉,并及时进行初步调查和处理。
(2) 投诉受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初步反馈,并开展详细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3) 发现医疗纠纷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定责任人,并进行处理和纠正。
3. 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1)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通过调解协商解决医患纠纷,避免纠纷升级。
(2) 对于涉及医疗纠纷的案件,可以依法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4. 患者权益保障措施(1)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符合标准。
(2) 建立患者权益保障基金,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纠纷处理费用补偿。
(3) 提高医生的职业素养和医德医风,加强医患沟通,增强医患信任和合作。
四、应急预案实施与监督1. 应急预案实施(1) 医疗机构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 监督机制建设(1) 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患者投诉进行监督和评估。
医疗纠纷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医疗纠纷处理应急预案范文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纠纷处理。
4.事件定义: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家属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的最终医疗结果不能接受,由此而产生的纠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科室负责人、法律顾问等组成。
2.医疗纠纷处理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2)负责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解答疑问,协调解决纠纷。
(4)负责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处理结果的落实。
三、处理流程1.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保持冷静,及时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并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以便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3.医疗机构要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保留好相关物证,以便后续进行调查。
4.医疗机构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对患者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
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让患者或家属了解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相关规定。
5.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对纠纷进行调查、评估,并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出处理意见。
6.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的处理意见,与患者或家属协商解决纠纷。
如协商不一致,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7.医疗机构要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处理结果的落实。
对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避免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四、培训和演练1.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疗纠纷处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沟通能力。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范本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范本一、预案目的本预案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时的应对措施,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减少医疗纠纷对医患双方的影响,提高医疗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处理能力。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部发生的医疗纠纷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行为、医疗结果等方面的争议。
三、组织架构1. 应急预案指挥部: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2. 应急处置小组:由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法律顾问等组成,具体负责医疗纠纷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医疗纠纷预防措施1.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医疗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
2.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及时了解患者需求和意见,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3. 完善告知制度:对患者进行充分告知,让患者了解治疗方案的利弊,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4.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5.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消除纠纷隐患。
五、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流程1. 医疗纠纷发生(1)当事人发现医疗纠纷,应立即报告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
(2)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小组进行调查。
2. 现场处置(1)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迅速了解纠纷情况,安抚患者情绪。
(2)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证据灭失。
(3)及时向患者及家属了解诉求,掌握纠纷核心问题。
3. 调查核实(1)应急处置小组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2)组织专家进行会诊,评估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3)对医疗纠纷的性质、原因、责任进行认定。
4. 处理意见(1)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2)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3)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提请医疗机构决策。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范本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范本
在医疗纠纷紧急情况下,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进行紧急救护,在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患者送至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二、医疗机构应立即成立应急处理小组,以应对患者及家属的紧急投诉和需求,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的稳定。
三、对于涉及医疗事故及纠纷的情况,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并做好记录,同时控制医患情绪,避免激化矛盾。
四、医疗机构应当保护好医疗纠纷相关的证据资料和相关人员,保证调查的客观公正。
五、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当积极与家属及患者沟通,及时告知调查进展和结果,让患者及家属参与调解,保持信息畅通。
六、针对医疗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赔偿问题,医疗机构应当与家属进行沟通协商,并如果有必要,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医疗纠纷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范本(四篇)

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范本____年,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医疗纠纷及投诉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的发生,医疗机构应制定一套完善的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及时妥善解决纠纷,并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投诉数量。
以下是一份____字的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一、引言医疗纠纷及投诉是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医疗纠纷及投诉,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预案制定。
二、应急组织机构1.应急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医疗纠纷及投诉的应急工作。
2.应急工作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具体的医疗纠纷及投诉。
三、医疗纠纷的分类和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的分类:(1)医疗损害纠纷:包括患者在接受医疗过程中受到损害的纠纷,如手术失误、用药错误等。
(2)医疗费用纠纷:包括患者对医疗费用的异议或不满的纠纷,如费用不明确、收费过高等。
(3)医疗服务纠纷:包括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满或投诉的纠纷,如医生态度差、护理不到位等。
2.处理流程:(1)受理阶段:患者或其代表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或纠纷申诉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受理,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调查阶段:医疗机构应成立调查组对投诉或纠纷进行详细调查,并进行事实核实和证据收集。
(3)协商阶段:在调查结果出来后,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代表进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4)调解阶段: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医疗机构可以提出调解,通过独立的第三方组织对纠纷进行调解。
(5)仲裁阶段: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选择申请仲裁,由相关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裁决。
(6)诉讼阶段:如果仲裁无法解决纠纷,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由法院对纠纷进行判决。
四、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工作措施1.加强纠纷预防工作: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纠纷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强医疗技术培训、规范医疗行为等。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三篇)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医疗纠纷事件也日益增多。
面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不仅是保护患者权益的需要,也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维护声誉和信任的重要任务。
为此,本预案制定了____年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的应急预案,旨在规范各方的行为,有效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权益。
二、事件定义突发医疗纠纷事件指在医疗过程中突发的纠纷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质量问题、医疗费用争议等,且涉及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响应预案1. 明确责任(1)患者权益保障责任:患者应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医疗纠纷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投诉或报警处理。
(2)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医务人员责任:医务人员要深入了解患者需求,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如发生纠纷要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2. 应急响应机制(1)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明确责任、制定纠纷处理流程等。
(2)医疗机构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响应机制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应急处理流程(1)接到报警或投诉后,医疗机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转交给相应的部门处理。
(2)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并召开医疗纠纷处理会议,明确纠纷的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3)医疗机构应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和协商,输出处理结果和解决方案。
(4)如患者不满意处理结果,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法律机构申诉,并接受其调查和处理结果。
四、资源保障1. 信息通报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患者通报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进展和结果,并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开信息。
2. 心理支持医疗机构应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患者和医务人员缓解情绪压力,促进健康恢复。
发生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一、预案背景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就诊疗行为、服务质量或收费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 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 促进医患和谐,构建和谐社会。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纠纷等。
四、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1. 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保持冷静,了解纠纷起因、经过,迅速采取处理措施;(2)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3)保护现场,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保留相关物证;(4)积极沟通,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诉求,耐心解答疑问,做好解释工作。
2. 处理流程:(1)接到报告后,医务科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分管院长报告;(2)分管院长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方案;(3)根据处理方案,采取以下措施:①对医疗过失、错误的,相关科室应立即派人到现场,积极采取救治等补救措施,预防和减少对病人的损害发生;②对设计收费、价格等原因造成的重大纠纷,能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及时查明情况,立即纠正;③对其他纠纷,应耐心听取患者或家属诉求,解释相关事宜,争取达成和解;④对无法达成和解的,应引导患者或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善后处理:(1)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事件,确保医疗秩序;(2)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及医务人员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对相关科室进行整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4)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互信。
五、预案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对能力;2. 定期开展医疗纠纷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纠纷处理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宁波市政府令第153号)和《宁波市北仑区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仑政办[2009]7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纠纷处置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方法》和《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若干规定》《宁波市北仑区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医患沟通和安全责任等制度。
同时,设立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指定专人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
第五条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各住院病区和贵重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安装报警、电视监控等安防设备或配备相应设施。
第六条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
保卫部门负责医疗纠纷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医院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培训制度和计划,鼓励各科室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培训。
医院行政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培训和考核,考试成绩与年度考核挂钩。
新分配医务人员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医院加强医疗纠纷处置专职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考察调研,提高医疗纠纷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医疗纠纷分类、分级第八条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分为普通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纠纷两类,其中重大医疗纠纷分四级:普通医疗纠纷: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重危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况。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由于医患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医疗纠纷事件(Ⅰ级)社会影响恶劣,诱发社会稳定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医疗纠纷事件:(1)有职业医闹或社会黑恶势力等参与造成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行为。
(2)聚众闹事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治安事件。
(3)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严重扰乱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2、重大医疗纠纷事件(Ⅱ级)医院总体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医疗纠纷事件:(1)在医疗机构内,身着孝服、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行为。
(2)医务人员、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
(3)抢夺尸体,在医院的公共场所停放或故意将尸体从太平间移到医疗场所陈尸等严重恶劣事件。
(4)聚众闹事2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治安事件。
3、较大医疗纠纷事件(Ⅲ级)医院部分科室或诊疗场所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医疗纠纷事件:(1)在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散播谣言、静坐、下跪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2)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经劝说无效或者尸体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又阻碍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等行为。
(3)限制医务人员、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或围攻、殴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等行为。
(4)聚众闹事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治安事件。
4、一般医疗纠纷事件(Ⅳ级)医患双方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医疗纠纷事件:(1)写恐吓信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其他信息,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辱骂医务人员,干扰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正常工作、生活。
(2)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经劝说无效。
(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医务资料或医疗器械,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
(4)聚众闹事5人以上。
第三章报告第九条发生普通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
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当立即到位,及时了解情况,同时向医务科(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纠纷现场处置纠纷。
第十条发生重大医疗纠纷(IV级),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
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行政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及时到位。
第十一条发生III级以上重大医疗纠纷时,医务科应同时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同时,通知保卫科向110或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情况紧急时,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直接报警),掌握基本情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医疗纠纷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委托理赔中心协商解决的、人民调解以及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自解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医务科负责书面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纠纷简要情况、处理经过、赔款数额、可能存在的责任情况等,待医院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将事件的定性和整改处理意见报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章处置第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二)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
(三)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要妥善保管与病情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必要时应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
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五)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医院同时启动《宁波市北仑区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医务科申请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患方所在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求参与医疗纠纷处理。
(六)保安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安全。
重大医疗纠纷时同时负责报警,并向警方提供有关人员违法闹事的证据。
(七)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负责向民警介绍纠纷基本情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公安机构依法强制移尸的,医院保卫、后勤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强制移尸。
(八)发现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在分管院长协调下,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方的咨询和投诉,耐心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意见,认真做好笔录和解释说明工作。
普通医疗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
IV级重大医疗纠纷以医务科工作人员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其他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分管院长或院长出面接待。
III级以上重大医疗纠纷发生后,医务科应及时汇报分管院长并立即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由分管院长出面与患方沟通。
第十六条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权利;应当告知患方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事,打砸医院和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必要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医院或区、市内专家会诊。
第十八条医务科应及时将医院专家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向患方通报和解释,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
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九条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条经医院专家讨论,认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存在过失,或医院管理不到位,造成患者损害的,经鉴定可能为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大于3千元的,由医务科向理赔中心报案后,由理赔中心与患方协商处理。
患方索赔额少于3千元的则由医务科直接与患方协商处理,协商成功签订协议书。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院专用接待场所进行,且双方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
第二十一条患方索赔金额超过3千元的;或医院认为存在重大过失,估计患方索赔金额可能超过3千元的,医务科应当向理赔中心书面报案。
委托理赔中心负责纠纷的受理、告知、调查、答复、评估、协商、鉴定和诉讼等理赔事宜,医院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二条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向其介绍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及专家讨论会诊意见,协助其查阅病历资料(必要时向其提供病历复印资料等,但须办理登记并签名手续)和接待患方。
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应当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协助理赔中心工作人员与患方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理赔中心受理后,医疗纠纷的责任程度和赔偿数额等由其工作人员负责调查评估和协商调解,医院任何人员不得再作责任程度、赔偿数额的判定和承诺,也不得私自给予赔偿,以避免医患矛盾冲突和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受医院委托,理赔处理中心参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法院诉讼时,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当事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必要时参与鉴定和诉讼。
第二十五条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医院财务科根据理赔中心和调委会与患方签订的理赔调解协议书、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书、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向患方支付赔款(如有医疗欠费等应当扣除,但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告知理赔中心)。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六条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判定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院应当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法》和《医师定期考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