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收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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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Information Collection Statement

个人信息收集声明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above is collected and used by the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heme Park Company Limited and its affiliates (the “Company”) for the purpose of [recognizing you as an employee of the Company’s service provider and applying the access to the Company’s working system for you]. The Company’s collection, maintenance and transfer of this personal information will be kept within and outside of the PRC. This personal data will be collected and used only for lawful and relevant purposes and all practicable steps will be taken to ensure that personal data held by the Company is accurate. The Company will take all practicable steps to ensure security of the personal data and to avoid unauthorized or accidental access, or other use.

By signing below, you have expressly agreed to collection, use, transfer and handling of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by the Company for the purposes described above.

上述个人信息由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为[确认您为公司服务提供商的员工并为您申请公司工作系统的准入]之目的收集和使用。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外收集、保管和转移上述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仅限用于合法和相关目的,而且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以确保公司所持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他人未经授权或意外获得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该等个人信息。

经下文签署,您明确同意公司为上述目的收集、使用、转移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签字/ 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Name Printed:_____匡子芬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Date:____2016/2/2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安全技术 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个人信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滥用个人信息的现象随之出现,给社会秩序和个人切身利益带来了危害。为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指导和规范利用信息系统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范了全部或部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处理的过程,为信息系统中个人信息处理不同阶段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指导。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指导除政府机关等行使公共管理职责的机构以外的各类组织和机构,如电信、金融、医疗等领域的服务机构,开展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Z 20986-200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 20269-2006 和GB/Z 20986-2007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性指导文件。 3.1 信息系统information system 即计算机信息系统,由计算机(含移动通信终端)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能够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 3.2 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 可为信息系统所处理、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计算机数据。个人信息可以分为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 3.3 个人信息主体subject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个人信息指向的自然人。 3.4 个人信息管理者administrator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决定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和方式,实际控制个人信息并利用信息系统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和机构。 3.5 个人信息获得者receiver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从信息系统获取个人信息的个人、组织和机构,依据个人信息主体的意愿对获得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3.6 第三方测评机构third party testing and evaluation agency

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书

关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同意书 公司(下称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与使用用户的个人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特告知如下。 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文本全部内容后,决定是否同意并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如果您仍决定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则视为您同意执行本同意书 第1条定义 1.1“用户”: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自然人。 1.2“本公司”:运营及管理业务管理系统的公司。 1.3“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但不限邮箱,钉钉等系统。该系统的功能范围可能不断扩 1.4“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与确定自然人相关的生物特征、位置、行为等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个人账号、手机号码、指纹等。 第2条个人信息内容和目的 2.1个人信息内容见1.4条。 2.2收集/利用的目的 1)识别个人信息主体 2)传达合同签订的主要事项 3)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咨询或邀请,提供用户有利的信息,处理用户投 4)履行与提供产品/服务器相关的合同以及结费用 2.3个人信息收集最小化 本公司不搜集超出个人信息必须范围的个人敏感信息,例如财产、健康,生活隐私等个人敏感信息。 2.4用户享有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注销账户等权利。 2.5本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直接商业营销。 第3条个人信息的储存和使用时间 3.1本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存续期间。 3.2从个人信息收集日开始一直到业务关系终止为止。 3.3本公司获取的个人所有信息,除了以上提及的收集/使用目的或法律规定的使用目的以外,不会用于其它用途。依据相关法规,如无正当的理由继续保存个人信息,或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目的已经达成,本公司会立即删除相关个人信息。用户如要求删除个人信息,且相关法规规定不要求保存此类个人信息时,自接收用户删除要求后,本公司会及时删除所有个人信息。 第4条拒绝同意权利 4.1用户可拒绝接受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但因此而无法实现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甚至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所带来的负面后果由用户承担,请审慎留意。

保护客户信息心得体会

保护客户信息心得体会 客户的信息关系着个人的隐私权,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保护客户信息心得体会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保护客户信息心得体会一一、商业银行个人客户信息保护的现状分析 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客户信息保护的法律现状 商业银行是金融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接触到客户的个人隐私,对于客户信息的保护,商业银行自然存在着一定的责任。而客户信息作为客户重要的个人隐私,必然受到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为了清楚地划分权利和义务,我国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1995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了银行办理个人业务遵循保密原则以及违反保密原则所需要付出的相关法律责任。随后,XX 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又规定了对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泄露属于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政策。除了以上规定的法律以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制订了相应的规定。XX 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印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对个人信息的监管要求。同时,我国在银行卡及账户管理业务监管规定上明确指出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为保护商业银行个人客户信息制订的法律

法规,一方面有利于银行取信于民,另一方面也是对银行的强制规定,有利于对客户个人隐私的保护。 2、商业银行个人客户信息保护的现实情况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客户信息的使用大致分为三种,一是银行内部对信息的使用;二是银行界相互使用客户信息;三是因业务需要提供给第三方。第一种,因为银行内部开展业务的需要,在各个业务部门之间共享客户信息。银行对信息实行严格控制,银行信息保护率极高。第二种,在各个银行之间,为了银行业务的需要,比如转账业务、境内外交易等,银行之间需要共享客户信息。这种使用方式因为存在跨不同银行或跨境信息共享,信息的保护可能会存在漏洞,需要设立一定的监管制度。第三种,当银行与第三方进行业务交流与合作的时候,比如和以支付宝为主的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合作的时候,可能存在与第三方共享客户信息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信息可能会脱离银行监控,客户信息的泄露和滥用的机率大大增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会受到极大的挑战。 二、商业银行个人客户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 1、缺乏法治理念 我国在XX 年《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隐私权才被正式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权利。隐私权是公民一项重要权利,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的设立,是历史的要求,更是人民的

大客户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大客户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签 密级,? 大客户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目录 一、目的 二、定义 三、范围 四、职责 五、原则 六、流程 七、考核 八、附件 出自大客户部编号 DKHW080004 生效日期 2008-2-14 版次第四版 徐离汴张炳凤编制审核 赵文彬李峰复核签发 1. 目的 大客户信息的收集是开展大客户业务的前提和依据,是实现销售的基础,为了鼓励经销商及各部门大客户信息提报的积极性,完善公司大客户信息资源的管理,规范和系统地开展大客户销售工作,达到推进销售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2. 定义

大客户信息是指产生、持有、载有可能被传递出去的供一定大客户业务活动所需的潜在客户信息,如:政府采购、公检法司及军警装备采购、出租(县级及县级以下)、租赁、驾校、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采购信息。 3. 范围 适用于大客户销售业务信息的收集工作。 4. 职责 4.1 奇瑞公司各经销商 4.1.1 负责每月向大客户部提供大客户信息。 4.1.2 负责大客户部立项项目的公关、开发工作。 4.2 销售公司各部门职责 4.2.1负责按月向大客户部提供大客户信息,确保大客户信息任务量的完成。 4.2.2 部门分管总助以上领导对信息完成率负全责。 4.3 大客户部职责 4.3.1 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反馈各经销商及各部门提报的大客户信息。4.3.2 负责对大客户信息开展市场开发、公关及跟踪工作。 4.3.3 负责内外部考核的汇总报批工作。 4.4 综合管理部 4.4.1 负责销售公司内部考核的兑现工作。 共 4页 大客户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4.5 财务计划部 4.5.1 负责经销商考核的兑现工作。 5 原则 5.1 相同信息的提报,根据时间先后计算,后报者不予计算。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

客户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 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4.2 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营销总公司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5 工作程序 5.0 程序工作流程:

5.1客户档案的管理 5.1.1 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营销总公司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产品销售合同等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到营销总公司办公室; 5.1.2 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营销总公司销售部、多经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法人资质资料; 2.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3.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4.客户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使用原料、企业生产投资等信息; 5.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客户档案由营销总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确认。 5.1.3 客户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a)客户档案是营销总公司市场管理与合同评审的重要参考内容,尤其是在与顾客签定购销合同时,相 关人员应查阅客户的档案资料; b)客户档案资料是营销总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未经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及外传, 否则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5.2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2.1 营销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2.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2.3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2.4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5.3 产品售后服务管理 5.3.1 产品的交付管理 销售部、多经部、联营办负责各自产品的交付管理; 5.3.2交付后的产品质量跟踪 a)相关部门应定期跟踪客户产品的使用情况,并进行记录; b)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由相关部门收集,转交办公室汇总后反馈到公司生产处; c)客户对产品质量的不符合意见,由营销总公司组织,报请公司生产处协同处理。 5.3.3顾客满意度调查

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

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 前言 为有效防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结合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掌握 的情况,组织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单位相关专家,研究起草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供互联网服务单位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参考借鉴。 1范围 本文件制定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管理机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业务流程。 适用于个人信息持有者在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处理过程中开展安全保护工作 参考使用。本文件适用于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企业,也适用于使用专网或非联网环境控制和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或个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69—2010 信息安全技术术语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 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1 个人信息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五)] 注:个人信息还包括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3.2 个人信息主体 个人信息所标识的自然人。 [GB/T 35273-2017,定义3.3] 3.3 个人信息持有 对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源、环境、管理体系等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相关活动或行为。 3.4 个人信息持有者 对个人信息进行控制和处理的组织或个人。 3.5 个人信息收集 获得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的行为,包括由个人信息主体主动提供、通过与个人信息主体交互或记录个人信息主体行为等自动采集,以及通过共享、转让、搜集公开信息间接获取等方式。 [GB/T 35273-2017,定义3.5] 3.6 个人信息使用

关于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专项自查报告

关于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专项自查报 告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 按照《**关于转发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和盗用,从源头上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各类风险,我**加强了对信息系统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工作的领导,并组织**等客户信息保护相关部门对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安排部署情况 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专门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领导小组,由**为成员。制定并下发了《**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自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自查时间 2017年2月22日-28日 三、自查情况 通过对我网络信息安全和客户信息保护水平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和客户信息泄露等方面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防控方面。 1、通过此次自查,将客户信息保护工作及保护水平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对客户信息保护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机制、流程。**为管理客户信息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对客户信息保护工作进行落实。**加强银行卡相关业

务制度的制订、执行、日常检查和持续改进,及时调整制度、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切实维护银行卡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2、作为客户信息保护第二、三道防线的联社****,定期开展各项自查。统计信息部按月对联社中心机房、网络设备、防病毒软件等进行安全检查。生产终端、桌面机、ATM等,根据《关于安装全市防病毒系统的通知》要求,对全内网计算机安装了由**统一部署的卡巴斯基杀毒软件,现内网PC电脑、ATM机已全部安装完毕;ATM、网络设备均与专业公司签有维保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事项、安全措施、保密措施。公司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保障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 **及时梳理制度、流程,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开展合规检查,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客户信息安全领域的合规风险管理;稽核审计中心在信息安全方面专项审计方面,需加大频度与力度,从而全面识别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了客户信息保护行为准则和保密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明确了管理要求和管理责任。 4、加强数据治理工作。在客户存款开户、激活、存款、取款、销户等各交易环节中,加强实名制管理,严格操作流程,提高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 5、加强对记录有银行卡信息的业务凭证及其档案影像的管理。对作废卡、遗失卡、吞没卡等非正常卡片的管理,实行逐笔登记、专人保管。 6、加强重点业务和重要岗位管理,遵循“权责对应”原则,对具有访问客户敏感信息权限的账号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确责任人。禁止违规查询、下载、复印、保存客户信息。加强员工操作行为实行监控。

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XXXX公司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及时收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市场信息,加强公司各类信息流通,使公司信息收集、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综合信息,包括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重大政治、经济事件及值得注意的社会新闻等。 (二)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类重大人事、财税金融、投资、资产经营与管理等相关信息。 (三)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重要客人到本单位视察调研和洽谈合作等情况。 (四)集团公司领导重要指示、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投融资、重大资本运作、重要交流合作、重大科技进步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及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七)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信息,包括影响其经营和稳定的信息; (八)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建议。 (九)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重要进展、员工重要文体活动以及重要

会议召开情况等各类动态消息。 (十)对公司具有参考价值的企业经营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等相关文献,包括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成功、失败经典案例等。 (十一)需要报送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子公司要确定一至两名信息收集与处理人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工作。公司全体职工都有收集相关信息的义务。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门 信息和网络管理部门为公司信息收集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并处理各部门(单位)、子公司收集的信息,同时做好信息收集的协调、督办及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信息收集渠道 (一)有关会议、文件资料; (二)相关网站、杂志、报刊、电视等信息媒体; (三)客户渠道; (四)其他信息渠道。 第七条信息处理 公司构建立体的信息处理平台,包括《XXXX集团简报》、公司网站与内网等。 (一)编发《XXXX集团简报》。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遵照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和内网。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遵照公司《网站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征求意见稿)

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0-04-24 00:35 来源: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促进个人信息有序利用,指导和规范利用信息系统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方式]企事业单位部分或全部采用信息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时,可依据本指南的原则和要求,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个人信息处理准则或办法,规范本单位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第三方机构等可依据本指南的原则和要求,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自律手则、标准和评估办法等,规范、指导相关单位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第三条[不适用范围]本指南不适用于以下情况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1)因统计和科学研究需要由统计机构和研究机构匿名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 (2)因家庭事务和个人交往需要由自然人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 (3)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处理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术语定义]本指南中, “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任何信息。 “个人信息主体”是指可通过个人信息识别的特定自然人。“信息处理”是指收集、储存、修改、编辑、整理、汇编、检索、标注、挖掘、转移、披露、公开、传输、交换、删除、销毁等等针对信息所进行的所有行为。 “信息系统”是指为实现信息处理目的,按照一定规则组合并运行的计算机及其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 “收集”是指获取并记录个人信息的行为。 “加工”是指录入、整理、聚合、挖掘、恢复等除收集、转移、使用、销毁或删除之外的一切信息处理行为。 “转移”是指将保存或拥有的个人信息移交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组织的行为。 “使用”是指运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向公众或特定群体披露、在决策中加以考虑、依据个人信息作出决定或决策,依据个人信息实施某种行动或行为等。 “销毁”是指从物理上毁灭记录个人信息的载体。 “删除”是指从信息系统和载体上永久清除个人信息并不可恢复。 第二章个人信息处理原则 第五条【遵循原则要求】利用信息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处理,

个人信息采集表

个人信息采集表

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交)复印件。

《个人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出生年月”栏填写时,年份一律用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位数字表示,如“1972.05”。表格中凡涉及年份填写的,一律参照以上表示。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等),不能简称“汉”、“回”等。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的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广东广州”。 “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广东吴川”。 “政治面貌”栏填写加入何种党派或群众。如“中共党员”、“无党派民主人士”或“群众”、“民建”、“九三”等。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如“水产养殖专业副教授”、“化学专业教授”等。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栏填写只有三种情况:正高级、副高级、中级。 “学历学位”栏为全日制大学、研究生教育情况。填写的具体要求是:()“全日制教育”栏应填写获得学历、学位情况。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时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文学学士”。见下表 ()“毕业院校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填写以上学历、学位的依据。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为依据。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奖惩情况”栏,填写近三年受校级以上的奖励;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培训情况”填写近五年来受过校级以上批准同意的培训机构天以上的培训。要求:培训起止日期填至日。如果没有参加培训,请填写“无”。 “简历”从大学教育学历填起,学校、学习形式、专业、学位均需清楚表述,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函授”、“自考”。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位数字表示,月份用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职务以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梁宝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顺利实施,完善风险信息的收集程序,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和公司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年初设定的风险控制目标,按照职责划分和业务范围,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企业内外部风险信息。 第三条在风险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步骤,确定本单位的重大风险。 第二章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第四条战略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五、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六、本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第五条财务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 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 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 息。 第六条市场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 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七条运营风险方面:至少应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加强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二、本信息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制度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三、信息管理制度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四、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五、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行政信息管理制度 六、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七、行政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公司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4、保密制度。

第三节市场信息管理 八、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九、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市场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十、营销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销售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2、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集团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管理制度报告给上级; 3、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4、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5、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浅谈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

浅谈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 【摘要】个人信息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资源,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提供了便利,同时在个人信息本身蕴含的利益驱动下,搜集与贩卖个人信息并从中牟利的事件频发并且成为了危害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的不良现象,所以从法律层面强化个人信息的保护十分重要。本文从民法角度出发,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做出探讨。 【关键词】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保护制度 一、在民法中对个人信息权进行明确规定 个人的信息不仅具有人格权属性,同时也具有财产权属性,对社会个体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同时也是对社会个体人格尊严的保护,所以个人信息权构建的理论基础为人格权理论。我国在《侵权责任法》以及《民法通则》中对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所以在民法中对个人信息权进行明确规定符合我国在保护人格权方面的立法习惯。个人信息权所包括的内容应当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社会个体对个人信息享有控制权。社会个体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以及处置是社会个体支配人格利益的重要表现;二是社会个体对个人信息享有查询权。社会个体有权了解个人信息被使用以及被收集的情况,并且以这些内容为依据来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的行为提出异议;三是社会个体享有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的权利。社会个体为了让个人信息保持完整和正确,有权要求收集与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人采取相应措施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如果社会个体发现个人信息出现错误后,不仅享有更正个人信息的权利,同时享有要求收集与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将自身个人信息进行删除的权利;四是社会个体对个人信息享有救济权。当社会个体的个人信息被非法存储和传播时,社会个体有权利要求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原则可以以《隐私保护与个人数据跨国流通指南》中的八项原则为参照,此八项原则分别为限制收集原则、信息完整正确原则、特地目的原则、限制利用原则、安全保护原则、公开原则、个人参与原则以及责任原则。 二、对个人信息财产利益的保护进行强化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大部分都是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所以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就应当从法律层面明确对个人信息财产利益的保护,在此前提下,如果没有经过信息主体的许可就利用其个人信息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个人信息的拥有者则能够根据法律规定的救济权来请求民事赔偿。尤其是对于商业机构而言,其行为产生的主要动力是经济利益所发挥的驱动作用,而当商业机构必须为自身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时,商业机构通过侵害他人个人信息所获得经济利益会被剥夺,在此基础上,商业机构选择放弃或者是降低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倾向会更加明显,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对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抑制与预防。由于我国当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个人的信息应当属于个人的财产范围,即个人的信息并没有财产权的属性,所以当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

银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自查报告银行才中心支行: 根据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自查时间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

数据库操作规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保密业务制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业务操作规程》等10余项相关制度。 2.总行拟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和使用的检查制度、数据库管理员操作规章制度及报告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并按照制度要求定期检查。对各支行个人金融信息采集、查询的授权、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3.我行原有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查 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指导下,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

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 采集、录入和应用管理办法

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巩固和完善税收征管基础,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十堰地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信息进行处理的税收管理部门(单位)及涉税岗位。 第三条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应遵循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全面安全、科学合理的原则,与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相结合、与信息管税建设相统一。 第四条数据采集录入岗位及其职责严格按照《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暂行)》(十地税发〔2009〕55号)执行。涉及数据采集录入的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根据岗位职责,统一采集录入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和工作时限。 第二章信息标准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制定的数据采集、录入标准。 第六条征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标准是鄂地税发〔2008〕153号文《湖北省地方税费征管核心软件上线基础信息采集标准》。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监控和管理考核,确保数据质量。 第七条原始数据的采集必须坚持纸质、电子同步的要求进行。

采集时,纸质要与原件相核对,录入时,电子要与纸质相核对,确保采集、录入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采集标准是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条例》,结合湖北省征管核心软件确定适合的财务会计纸质或电子报表类型进行收集、录入。 第九条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对象是所有企业类纳税人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 第十条税收征管信息的流转标准是十地税发〔2009〕55号文《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资料的传递、反馈、处理和管理考核,确保信息流转顺畅。 第十一条税收征管信息资料的归集标准是十地税发〔2007〕3号文《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征管档案资料内容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进行税收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集和管理考核,确保资料的完整;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设置资料管理岗,实行税收征管资料的集中管理。 第十二条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实行“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考核办法。 第三章信息维护 第十三条信息数据维护包括:错误数据的修正、缺失数据的补充、变更数据的录入。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征管信息的变动情况

商业银行客户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摘录

附: 商业银行客户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摘录 一、综合类监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

信息收集制度

信息收集制度和流程 1 总则: 1.1目的:规范信息收集行为,整合信息资源,系统整理和分析,找出市场机会和提供领导决策信息。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特别是销售员、市场人员及后勤支持组(含下属子公司)。 1.3 定义: 1.3.1 下属子公司:是指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三联。 1.4 信息收集组织架构: 1.5 权责: 1.5.1 总经理主要负责信息收集计划的审批和相关统筹工作。 1.5.2 营销总助负责协助市场开发部制定计划以及督促各经营部执行情况。1.5.3 市场开发部经理: 1.5.3.1负责信息收集的计划、实施、监督和评估。 1.5.3.2 有权要求部门或人员提交市场开发部所需信息。有权直接访谈销售 员。 1.5.3.3 对相关完成不力人员或部门有处罚权。 1.5.3.4在需要的时候有权决定委托外部机构调研收集信息。 1.5.4 经营部经理: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执行,对信息收集不力员工有

1.5.5 营销专员: 1.5.5.1 主要负责各阶段和常规性的信息收集具体执行工作,制定信息收 集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奖惩条例,以及对各部门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1.5.5.2 对相关不按制度执行人员或部门有建议处罚权。 15.6 收集整理组: 1.5.6.1 由各部门文员或助理组成,负责本部门或人员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 和并录入电脑(根据市场开发部统一表格录入),交由统计分析组, 1.5.6.2 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信息收集的人员(没有特殊原由的)有催促 和建议处罚权。 1.5.7 统计分析组: 1.5.7.1 在市场开发部经理的指示下全面汇总、整理和分析信息等并根据需 要形成报告,根据制度将呈送各级领导。 1.5.7.2 对信息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如实曝光的权利,对在信息收集过程中收 集小组有建议奖惩的权利。 2 信息收集范围: 2.1 宏观环境信息:包括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创新和发 展、社会责任等; 2.2 行业内市场信息 2.1.1 竞争对手的信息:包括公司背景、产能和销售规模、主要客户、 客户评价、产品及产品组合、价格及价格策略、渠道和渠道策略、市 场推广活动、。 2.1.2 其他信息:涉及的行业协会、技术论坛交流(含线上和线下)、行 业展会、媒体、广告效果。 2.3 公司内部信息 2.3.1 销售信息:月度、季度以及年销售额统计、重点客户或VIP客户 销售额统计分析、区域销售额分布、行业销售额分布、产品销售额分 布信息、销售员和经营部销售占有率统计、新客户开发以及应收帐款

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各部门信息汇总,资源共享;了解市场最新动态,明确公司发展方向;为新项目的提出做出参考;项目各阶段信息收集与共享,保障项目有序进行。 二、总则 企业的各项档案资料是企业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交备份。公司各部门需要安排专员对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方便项目管理部进行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 三、归档范围及期限 1.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复印后提交项目管理部备份。 2.公司管理层参与政府会议的相关记录,由文秘总结归纳,三天内提交备份。 3.公司考察国内外企业的考察记录,一周内提交备份。 4.公司各部门员工外出学习参观参展等为公司收集的有用的样品资料信息,回公司整理后一周内提交备份。员工凭项目管理部开出的收据和出差报告方可报销差旅费。 5.公司内部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整理后三天内提交备份。 6.营销部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相关产品市场信息、客户需求的总结报告,每周提交备份。 7.技术部门与客户交流及日常生活中,总结的技术最新信息以及其它材料,每月提交备份。

8.项目开发过程中市场调研和技术调研资料,项目管理部收集整理备份。 四、资料的管理 制作资料清单,方便查找。 1.资料的归档:①国家产业政策;包含政府文件以及会议纪要等。 ②市场应用及科研进展动态;按照产品类别分类归档。 ③公司发展方向;包含公司内部会议指示以及新项目的开发等。 2.资料的密级分类:①书面文档;包含公开性文件及书籍和机密文件及记录。 ②电子文档及图片;包含可网络分享资料和机密资料。 3. 资料的借阅:①公开性的书面文档,可以在技术部图书室设立专门的阅览 位,方便查阅。 ②可公开的电子文档及图片资料,可以放到公司内部网络共 享,也可以到项目管理部申请拷贝。 ③机密文件由项目管理部保存,需领导同意批准,管理人员登 记在案方可借阅,并根据情况规定具体期限归还。 4.资料的解密及注销:由公司管理层审核后可以解密的材料及时予以共享; 超过时效,无利用价值的资讯材料经审核鉴定后予以 销毁。 5.样品归档及领用:样品按品种分类归档保存,如需领用要办理样品申请单, 经过项目管理部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五、奖惩制度 1.对各个部门收集样品资料信息归档情况,由项目管理部进行月度考核,与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奖金挂钩,按月度考核10%奖惩。 2.项目管理部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样品资料信息,管理考核。对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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